「如果有2到3名左右的公民團體代表,那就可以協助你們診斷如何納入公共參與」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主張核安演習評核委員應納入公民團體代表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在這個問題下,這則主張被分在核安資訊應完整公開並納入公眾參與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該主張談的是核安演習評核委員組成,與能源配比無關,應改歸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
- 原始版本主張核安演習評核委員應納入公民團體代表(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 AI 審核・退回主張核安演習評核委員應納入公民團體代表(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理由:原句建議核安演習評核委員納入公民團體代表,屬演習評核的程序安排,未涉及能源組合或其他所列核能政策問題。
- AI 審核・發布主張核安演習評核委員應納入公民團體代表理由:該主張談的是核安演習評核委員組成,與能源配比無關,應改歸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