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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3 日加入
- 主張若要召開秘密會議,應先提供報告以供查證後再開會
「如果要召開這樣子的一個秘密會議的話,也應該要先把報告交出來,我們才能去查證,然後來開秘密會議。」
- 認為農委會應交出新農業多元傳播案的結案報告,並質疑其交付報告的處理方式過於複雜。
「就將結案報告交出來就好了,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 總統府不是立法院監督的單位,立法院無權要求總統府來做專題報告,不管來的是總統或其他人
「我們沒有權要求他來這裡做專題報告,不管來的人是總統或是其他人,統統沒有權利要求他來做專題報告」
- 認為總統府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只有預算和總統府所提法案兩種情形
「總統府要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只有兩種情形,一個是預算,另一個是總統府所提的法案,例如總統府組織法」
- 認為總統和立法院發生關係只有一種情形,就是由院會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咨文報告
「總統和立法院會發生關係只有一種情形,就是院會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咨文報告」
- 如果要求總統府做預算審查以外的其他事情、其他法案的專案報告,這樣的作法與憲法不符
「如果我們要求總統府做其他事情、其他法案的專案報告,這樣的作法與憲法不符」
- 主張正式提案要求蔡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
「我們正式提案要求蔡總統來作國情報告」
- 認為總統府、國安會不屬於立法院監督對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可以要求總統府進行預算以外的專案報告,但可在預算報告時對原轉會進程或工作內容作提示性說明。
「我們今天會議進行的方式應該請總統府在就預算提出報告說明時,可以把大家所關心的以及主席所排定的原轉會的進程或工作內容稍微作一個提示性的說明,好讓大家了解。」
- 主張立法院朝野應一致,共同邀請蔡英文總統到立法院作能源及空氣污染問題的國情報告
「我建議立法院朝野應該要一致,共同邀請民進黨黨主席、同時也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蔡英文女士來立法院作能源及空氣污染問題的國情報告」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可以要求總統府前來進行專案報告
「我們還是堅持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可以要求總統府前來進行專案報告」
- 認為針對815停電事件,立法院當然有調閱權
「立法院當然有調閱權」
- 認為國會改革應與憲政改造併同討論,國會調查權涉及與監察院分享等憲政問題,不能僅作技術性的透明化處理
「因此,國會改革應與憲政改造併同討論」
- 認為國會在行使調查權時,為避免其被濫用、介入政爭及個案而變成憲政怪獸,必須有整套的規範,包括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程序都需要重新修正
「當國會在行使調查權時,如何避免其被濫用、介入政爭及個案,變成憲政怪獸,就必須有整套的規範,包括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程序,都需要重新修正。」
- 認為質詢時應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委員還沒講完不應搶話干擾,更不應反問、反質詢委員
「委員還沒講完,部長就搶著干擾委員的問題,更過分的是還反問、反質詢委員」
- 質詢的秩序要被檢討,應該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
「我覺得這個質詢的秩序要被檢討,應該是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
- 認為所有的民眾都會支持立法委員有調查權,因為效率高,可就近接觸,不用跑到台北,在選民服務時就可以處理。
「我覺得所有的民眾都會支持立法委員有調查權,為什麼?因為效率高嘛,馬上就可以接觸,不用跑到台北,在選民服務的時候就可以處理了。」
- 認為監聽調閱專案小組將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內政部警政署等執行監聽的業務單位列為調閱對象是非常正常的,因為要監督行政部門。
「本小組的調閱對象包括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這些都是執行監聽的業務單位,所以將它們列為調閱對象是非常正常的,因為我們要監督行政部門。」
- 認為立法院應謹守分寸,並不反對調閱相關資料,但立法院是監督行政機關而非監督私人,質疑直接調閱民營的中華電信是否有濫權問題。
「立法院應該謹守分寸,我們並不反對調閱相關資料,但是立法院是在監督行政機關,不是在監督私人。」
- 認為立法委員唯一的問題是沒有調查權,如果立法委員有調查權,在處理事情的時效性方面也較能得到人民的喜愛。
「立法委員唯一的問題是沒有調查權,如果立法委員有調查權,在處理事情的時效性方面也較能得到人民的喜愛。」
- 認為立法院有調查權、也有調閱權,但調閱權不是漫無限制的,要謹守在立法院的權責裡面,不由立法委員判罪,而是由司法單位判罪。
「我們有調查權,也有調閱權,但是調閱權不是漫無限制的。它要謹守在立法院的權責裡面」
- 支持尤美女委員的建議,中華電信和立法院等相關機關應該被加進調閱的對象中
「因此本席支持尤美女委員提出的建議,中華電信和立法院等相關機關應該被加進調閱的對象中,這是核心事項呀!」
- 立法院不要自我矮化,但也不能濫權、擴權,不能超乎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我一再強調,立法院不要自我矮化,但是立法院也不能濫權、擴權。它不能超乎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 認為內規訂定應首要考慮有無罰則,若無罰則規定,前面訂再多條文規範都是多餘的
「任何內規的訂定,我們首要考慮的就是有沒有罰則,如果沒有罰則規定,前面即使訂再多的條文規範,我認為都是多餘的。」
- 運作要點第二點維持「本小組運作除本院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行之。」即可,不應加上憲法、大法官會議解釋等文字
「本草案第二點的內容是「本小組運作除本院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行之。」本席認為,這樣就好了。」
- 認為真相追求高於一切,但在追求真相的同時也要遵守法律,只調閱與小組有關的資料,不侵犯別人的隱私
「真相追求是高於一切的,當然在追求真相的同時也要遵守法律,所以我們會發函給對方,拜託他們提供資料」
- 主張把「憲法(含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法律」幾個字劃掉,認為寫了只是自己侮辱自己
「那就趕快把「憲法(含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法律」這幾個字劃掉!」
- 主張針對國會被監聽案的調閱,因監聽內容被洩密給總統,總長和總統的通聯紀錄應在調閱範圍內,總統府應列為調閱對象之一。
「所以總長和總統的通聯紀錄當然應該在我們調閱的範圍內」
- 認為第五條規定四分之一出席即可開會並非完全沒有根據,有助於保障少數黨國會調查權落實,否則只要有一黨完全不出席,委員會就無法運作。
「所以為了保障少數黨的國會調查權能夠落實,規定四分之一出席即可開會並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 第四條建議參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對核四廠部分所擬的文字,明定召集人2人由本會召集委員按週輪流擔任並擔任會議主席。
「本小組置召集人2人,由本會召集委員按週輪流擔任」
- 認為國會被監聽屬非法濫權,第十條的調閱應針對此事做專案小組調查,而非泛泛調閱所有監聽單位資料。
「我們並不是很泛泛地去調閱所有監聽單位的資料,而是針對國會被監聽這樣的非法濫權,做專案小組的調查。」
- 調閱過程中為釐清爭點疑點,應該保留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所以我認為應該可以保留「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 第十一條的「備詢」文字可以刪除。
「第十一條的「備詢」可以刪除」
- 認為不應以部會組織形式限縮調閱對象,因組織分工但功能重疊,應將經濟部、審計、主計、工程會等相關主管機關一併納入,才是完整的調閱權。
「所以不應該用部會組織的形式去限縮我們調閱的對象」
- 認為調閱小組的調閱期間應延長至核四運轉的時候,即第一廠民國104年、第二廠106年。
「所以我建議,這個時間應該到它運轉的時候,就是民國104年第一廠,第二廠運轉是106年」
- 調閱範圍應回到原提案文的整體性,不只涉及核能安全監督,還包括決策、預算書、計畫書、招標文件與施工圖等,不應限縮為只有原能會。
「因為安全不只涉及核能安全的監督,整個決策包括預算書、計畫書、招標文件與施工圖等,所以涉及的絕對不只是原能會」
- 認為調閱小組期間延長至無限期或一整屆可能有所不妥,應如慣例限於本會期為止
「如果把時間延長至無限期,或是一整屆會期,甚至這個問題要搞三、四年的話,可能有所不妥。」
- 認為調閱小組只負責調閱資料,不適合討論,討論應回歸到委員會
「我們是調閱小組,我們有權力調閱他們的資料,這個小組不適合討論,討論應回歸到委員會。」
- 主張調閱專案小組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會,決議應以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所以我建議,應該要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會。如果有所決議,也應該要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這樣比較慎重。」
- 認為專案小組得調閱之資料,以核能安全相關業務者為限,比較妥當
「專案小組得調閱之資料,以核能安全相關業務者為限,比較妥當。」
2026 年 10 月 2 日加入
- 還是應該尊重司法院的意見,即針對這種對時事的諷刺、評論或創作,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我覺得還是應該尊重司法院的意見,即針對這種對時事的諷刺、評論或創作,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 認為深偽總統聲音現行法制可能無法涵蓋,此議題嚴肅,主張需趕快深入討論處理。
「我覺得這個議題非常嚴肅,大家必須要趕快深度討論來處理。」
- 主張法務部在建置司法AI平台時,應及早將原住民族相關資料納入規劃、思考同步進行,避免在AI數據越來越大而原住民資料不足的情況下偏差或落差更大。
「這個部分應該先放進去規劃,才不會在AI數據越來越大,然後原住民的資料越不夠的情況下,偏差或落差可能會更大。」
- 認為應用AI減輕第一線司法人員的文書負擔,但模型使用資料與評測標準會影響人民權益,應避免因原住民族資料不足而放大偏見
「本席也支持應用AI來減輕第一線司法人員的文書負擔」
- 主張法務部在建置AI資料治理跟倫理機制時,應納入原住民族法律、文化方面的專家,並與原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機構、部落代表建立諮詢機制。
「在你們建置AI資料治理跟倫理機制的時候,應該要納入原住民族法律、文化方面的專家,並與原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機構、部落代表建立諮詢的機制。」
- 主張法務部建置司法AI模型時,未來的模型評測應設置原住民族權益跟文化偏見的獨立項目,除測試法條引用及卷證整理正確性,也應測試模型在面對傳統狩獵、採集、部落慣習與國家法規衝突時是否忽略文化脈絡而產生偏差性結果。
「未來的模型評測應該要設置原住民族權益跟文化偏見的一個獨立項目,除了測試法條引用以及卷證的整理是不是正確,也應該要測試模型在面對傳統狩獵、採集、部落慣習跟國家的法規衝突的時候,是不是會忽略掉一些文化脈絡產生偏差性的文字結果。」
- 認為在使用資料上應兼顧著作權保護及個資隱私保護,同時可開放學術使用,並詢問中研院有無更全面的政策白皮書或建議
「在使用資料上要兼具著作權保護還有個資隱私保護,同時又要可以開放學術使用」
- 認為行政院推動AI要好好、細膩規劃,避免百工百業及許多人力無法從事原來應做的工作而失業
「我希望行政院要做就要好好的、比較細膩的規劃,不要到時候這裡好,結果很多百工百業,甚至很多人力沒有辦法去做他們原來應該要做的,變成失業等等。」
- 進入選戰之後,政府應提出受理深偽鑑識的整個標準作業程序,包含碰到大量案件時如何處理,例如一天50件、100件如何處理。
「那就請你們能不能提出對進入選戰之後,受理深偽鑑識的整個標準作業程序?」
- 認為推動AI並導入百工百業時,應事前好好、細膩規劃,兼顧人力排擠、失業等面向,以免衍生社會問題
「不要只顧這裡,沒有顧到其他面向,結果衍生出社會很多問題,好不好?」
- 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因應人工智慧發展新狀況,應隨時檢討稅賦,稅賦是很重要的工具。
「我覺得我們還是要隨時,甚至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你的稅賦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