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從行政倫理而言,這個制度合理嗎?其實不合理嘛!」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認為台電將除役計畫交由核研所撰寫、再由原能會審查的制度不符行政倫理
蘇巧慧・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看這個問題的所有意見 →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質疑的是除役計畫撰寫與審查的監督制度是否符合行政倫理,與是否延役無關,應歸入安全監管問題。
- 原始版本認為台電將除役計畫交由核研所撰寫、再由原能會審查的制度不符行政倫理(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 AI 審核・退回認為台電將除役計畫交由核研所撰寫、再由原能會審查的制度不符行政倫理(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理由:原句是質疑除役計畫由核研所撰寫再由原能會審查的制度不合行政倫理,屬監督制度問題,並未涉及延役主張。
- AI 審核・發布認為台電將除役計畫交由核研所撰寫、再由原能會審查的制度不符行政倫理理由:主張質疑的是除役計畫撰寫與審查的監督制度是否符合行政倫理,與是否延役無關,應歸入安全監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