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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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應誠實告知民眾秀林鄉鑽探屬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與放射性物料管理有關「所以要很誠實地跟民眾講,就是因為跟你們有關係,與放射性的物料管理有關係」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質疑先花11億元進行第一階段後才徵詢民意,若民意不同意經費將白花「若是要先花11億元之後,如果覺得適合才去徵詢民意,一旦民意不表同意,這11億元豈不是白花了?」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已經進行一段時間了,當然也是為了配合臺灣省政府人力的精簡。過去一段日子非常感謝國科會及中科,尤其是楊局長對於臺灣省政府部分的單位,像公關組員工、財產的移撥,尤其是約聘僱人員本來都不在這個範圍裏,但國科會、中科這邊都予以接納,非常感謝。首先第一個要探討的問題是,中興新村這個轄區非常美,是個花園城市,但要如何維持這樣好的環境?現在人力一直減少,當初移撥時是17人,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一直是出缺不補的,現在剩下9人。過去省府很多宿舍都在那邊,還有很多中央單位也在那邊,因此有很多宿舍的問題。

  2. 主席

    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楊局長說明。

  3. 楊局長文科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垂詢有關人力的部分,雖然當時移撥時人事行政局及國科會都有協調,這些技工、工友是出缺不補的,而職員出缺是可以補的,但事實上,整個中興新村範圍本來就很大,出缺的部分對我們的業務當然會有影響,因此我們也希望,如果可以爭取員額,對將來我們管理中興新村是有幫助的。

  4. 鄭委員天財

    這次組改是不是有考量這個部分?成立科技部之後,有關中科的這些員額……

  5. 楊局長文科

    當時的設計是在國科會底下設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備處,只有設這樣一個籌備處,這部分目前由中科來負責,這個籌備處人員由中科管理局的人力來支援調運,並沒有因為這個籌備處而增加員額編制。

  6. 鄭委員天財

    相關單位人事行政總處、研考會請你們聆聽,接下來還有很多需要探討的部分,在你們整個組織架構裏面,仍然是寫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籌備處,這很奇怪,現在在組改,又要成立科技部,然後還在籌備處階段,這很奇怪,請說明一下,我看不懂。

  7. 主席

    請國科會朱主任委員說明。

  8. 朱主任委員敬一

    主席、各位委員。研考會幫幫忙,因為我不知道那個源起。

  9. 鄭委員天財

    如果無法說明,那就請宋副主委說明。

  10. 主席

    請研考會宋副主任委員說明。

  11.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籌備單位的名稱一般都是使用所謂籌備處,事實上,不只科技部有這樣的例子,像海生館也是暫時先用籌備處的名稱。

  12. 鄭委員天財

    不是,剛開始組織法沒有修的時候是叫籌備處,這部分本席很清楚,組織法沒有修的時候是這樣,像是核能安全署為什麼不稱為籌備處,對不對?它是科技部的新單位。國科會提昇為科技部,把一部分的單位如原子能委員會併到科技部,那就先籌備好了。

  13.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這是指全新的組織剛開始的時候。

  14. 鄭委員天財

    籌備處已經很久了。

  15.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但如剛才楊局長所提,是先由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兼辦這樣的業務,為使其明確化,所以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中有明定,由該局兼辦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

  16. 鄭委員天財

    宋副主委請回座,這樣本席聽不懂,本席在行政部門打滾了很久,對於與組織相關的東西都很清楚,但你這樣說明讓本席聽不懂。如果這部分是現在剛剛準備要成立是可以,可是現在已經成立好多年了。

  17. 本席認為當初成立高等研究園區,就國科會來講也是很委屈,中科也很委屈。大家現在都不清楚中科在管什麼,唯一在管殯儀館的就是中科,除了管殯儀館之外還要管很多宿舍。既然現在已經改變了,本席還是要請教楊局長,現在不與你談南內轆的問題,原來省府中興新村因時空變化已成立文化景觀保護區,這些都要讓宋副主委好好地聽一下。

  18. 楊局長文科

    目前政府是給我們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3個任務,第一個任務就是高科技的研發,第二就是……

  19. 鄭委員天財

    不要再談了,本席是指本來是可行的,現況又弄成文化景觀保護區,看起來也動不了了。本來好好的台灣省政府,剩下唯一可以好好做的事情,又被人拿走了。當然,這方面跟你沒有關係,因為當初的政策是這樣,有沒有再檢討的可能?還是不敢檢討,怕地價會再受影響,動輒得咎。

  20. 楊局長文科

    文化景觀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編訂,除了南內轆以外,都是屬於文化景觀。我們在開發文化景觀時,事實上是有遇到一些比較難的地方,但還是可以依據這個法去推動,只是時間上會受到限制。

  21. 鄭委員天財

    本席知道你有很多難言之隱。

  22. 本席剩下1分鐘的時間要請教蔡主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要併入科技部成為一個署,你覺得怎麼樣,可以接受嗎?

  23. 主席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說明。

  24.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是行政院組改的規劃,這方面也已經討論很久了,我們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在討論組改的過程中都已表達我們個別的意見,可是現在已經送到立法院,我想我不適合再表示個別的意見。

  25. 鄭委員天財

    組改是有很多考量,尤其是連「大台灣省政府」都可以變沒有了,更何況是一個委員會。

  26. 上次跟你探討秀林鄉的案子,我覺得你還是要很誠實地講,因為現在雖然是第1階段,但它有5個階段,而且是由你們核定其處置計畫,且處置計畫名稱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光是名稱及用詞,只不過其分成5個階段,現在要進行第1階段。其母法依據為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二十九條,還有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清清楚楚,我們也要很誠實地跟民眾講。那一天本席聽你們講的很清楚,雖然是第一階段,還不能稱為場址的篩選。

  27. 蔡主任委員春鴻

    對。

  28. 鄭委員天財

    但是投入第一階段就要花11億的錢,而且這筆錢為何要報給你?

  29.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筆經費並不需要由我們來核准。

  30. 鄭委員天財

    這個計畫所以要報給你,表示是與核子燃料及放射性物料有關係,不然報給你要幹什麼?

  31. 蔡主任委員春鴻

    整個總計畫當然要報給我們。

  32. 鄭委員天財

    所以要很誠實地跟民眾講,就是因為跟你們有關係,與放射性的物料管理有關係,所以台電才要報給你。

  33. 蔡主任委員春鴻

    當然是有關係,與長遠的目標有關係。

  34. 鄭委員天財

    第一階段的11億經費是使用核能方面的經費,這一點非常清楚,因為現已民智大開,不要再用那種愚民的方式,何況過去有了慘痛的經驗,以前在蘭嶼叫罐頭,現在則是鑽隧道。

  35. 蔡主任委員春鴻

    委員剛剛也講了,委員也聽得懂那天我們的解釋。

  36. 鄭委員天財

    我聽不懂,怎麼聽得懂?

  37.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以為您剛才講您很了解。

  38. 鄭委員天財

    聽得很清楚,但我聽不懂,因為你們還是在愚民。

  39. 蔡主任委員春鴻

    所謂選場址有一個既定的程序,選場址不是只有一個。

  40. 鄭委員天財

    本席清楚。

  41. 蔡主任委員春鴻

    但在此之前有一些技術研發的工作要做,否則選場址怎麼可能有相關的技術去進行。

  42. 鄭委員天財

    就國家財政狀況及民脂民膏來講,要花11億投入,才會到達你所謂的第二階段。

  43.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的。

  44. 鄭委員天財

    還要跟民眾說我要在這邊放置。

  45.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不見得在這邊,第二階段還要再繼續評估幾個可能的場址。

  46. 鄭委員天財

    蔡主委,如果它是符合且適合的地區,就要進行第二階段,對不對?但是你們在前面就要花11億元,做了之後才說因為民眾反對所以不適合。

  47.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些評估不是用於評估該處是否適合,而是依據這些當成一個實驗室,建立一些評估相關資料及技術,這些評估的相關資料及技術,是用來評估未來所有可能的場址。

  48. 鄭委員天財

    你們要從人民的角度去看,若是要先花11億元之後,如果覺得適合才去徵詢民意,一旦民意不表同意,這11億元豈不是白花了?

  49.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如果沒有相關資料要如何與民眾進行溝通?

  50. 鄭委員天財

    現在因為民意反對,所以已經停止了。雖然此事與你沒有關係,但是要不要進行鑽探或徵詢民意,當然與你沒有關係,但是在對外說明時要講清楚,說明白。現在已經發生事情了,若要問你們,你們只要說確實是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名稱確實是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的第一階段。

  51.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啊!我們是這樣講的。

  52. 鄭委員天財

    不必在那邊咬文嚼字說這只是第一階段,還不到選址階段,我們很清楚,誰不知道還不到選址階段?

  53.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啊!

  54. 鄭委員天財

    但是這些會有連貫性且有影響,跟經費有非常密切的關連,可能會浪費11億元,這些都很清楚。

  55. 蔡主任委員春鴻

    跟委員報告,不見得會浪費11億,我一直強調要建立相關技術,而這個技術即使不用在那個地方,也可以用在其他地方,簡單來說,國際上都是需要建立類似這樣一個實驗室,這個實驗室沒做的話,根本不能進行後面可能場址的評估,所以,雞生蛋、蛋生雞是一定要有的,他在那個地方選擇,是因為那個場地比較適合,或是不需要花太多錢,其實這樣反而是省錢的。如果找其他不太適合的場址,必須重新建立實驗室工作,可能花的經費會比這個還多。

  56. 鄭委員天財

    難以溝通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