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於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應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審計部的報告當中,提及司法院相關建設方案可支用預算數為14億8,000萬元,結果卻只有執行2億7,000萬,執行率只有18%。現在各部門都在追蹤工作績效,包括台電公司也一樣。關於這個問題,請問你們怎麼解釋?

  2.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

    請司法院姜副秘書長說明。

  3. 姜副秘書長仁脩

    主席、各位委員。在這筆預算當中,有一筆是在林口那邊的6億元,這原本是台北縣政府同意我們使用的,後來因為行政院的計畫變更,所以那一筆6億元……

  4. 李委員應元

    現在還要用嗎?還是要把它收回?

  5. 姜副秘書長仁脩

    那一筆土地款已經暫時沒辦法用了。

  6. 李委員應元

    所以將來就是把這筆錢收回來是嗎?

  7. 姜副秘書長仁脩

    是的。

  8. 李委員應元

    另外,在審計部的報告當中也提到,依據司法院執行審判業務管考標準,金門高分院獲得倒數第一名。以金門的治安來講,其實是相對單純的,金門的人口少,而且又是海島,照理說,它的治安狀況應該不比其他地方複雜才對,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你們的審判效能差這麼遠呢?本席並不是說案件要亂審,這方面有一定的標準。針對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請吳院長說明一下?

  9. 主席

    請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吳院長說明。

  10. 吳院長昭瑩

    主席、各位委員。金馬地區經過大環境的變遷,現在交通方面都以飛機為主。我們的管轄區域包括金門、馬祖兩地,而在隨時有霧的狀況下,像是2月份和4月份都沒有辦法飛行。

  11. 李委員應元

    請問馬祖那邊的案子都是到金門來審嗎?

  12. 吳院長昭瑩

    沒有,是我們到馬祖去。

  13. 李委員應元

    如果只就金門的部分來講,請問結案的日期平均是多少天?而以馬祖的部分來講,平均的結案日期又是多少天?如果是預算不足的話,應該可以請司法院就相關預算及人力進行補充。

  14. 刑檢察長曾經在許多地方的地檢署服務過,和台灣本島其他地區相較,請問金門的案子應該是比較單純吧?我們很少聽到金門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除了民眾跑到軍營裡面去打士兵的案子,讓大家覺得不可思議之外,其他時候我們很少聽到金門發生駭人聽聞的治安事件,因為金門相對來講是民風淳樸的,請問本席這樣的評論與觀察算是公允嗎?

  15. 主席

    請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刑檢察長說明。

  16. 刑檢察長泰釗

    主席、各位委員。以比例來講,金門刑事案件有幾項特色,一是賄選案件,二是貪瀆案件,三是土地移轉案件,這三類的案件相當多。

  17. 李委員應元

    所以並不是像槍殺那種一般的刑事案件?

  18. 刑檢察長泰釗

    暴力案件比較少。

  19. 李委員應元

    如果要講賄選案件的話,我知道你辦賄選案件的績效非常好,幾千個人你都找去問訊了。以金門這麼少的人口數及這麼小的面積來講,照理說,審理案件的效率應該會高一點才對,問題到底是出在人力不足?還是有其他因素?照理說,你們的證據取得及法官審判應該比較不會拖延時日才對,請問本席這樣說對不對?你們在證據取得及偵辦過程中有遭遇困難嗎?與你以前服務過的雲林、高雄、屏東等地檢署相較,金門和這些地方有什麼差異?

  20. 刑檢察長泰釗

    金門的案件有其特殊性,以賄選案件為例,涉案人可能居住在大陸、台灣或金門,有時因為工作上的關係……

  21. 李委員應元

    涉案人有可能是非金門地區的民眾嗎?

  22. 刑檢察長泰釗

    是的,以貪瀆案件來說,像金酒公司就在廈門……

  23. 李委員應元

    針對並沒有牽涉到金門島外其他人的案件,請你們將這類案件的平均結案日數提出說明,也請司法院提供給我們這方面的統計參考資料,這樣對你們才公平。在大家的想像中,金門的治安不應該是那麼差,原本本席以為是因為人力缺乏或預算不足,致使證據取得不易,因此法官無法快速進行判決,所以才會讓原本名列第一的檢察長臉上無光。請你們把資料送過來,這樣大家才會比較清楚,謝謝。

  24. 刑檢察長泰釗

    好的。

  25. 李委員應元

    5月15日法務部廉政署兵分五路,啟動了台電相關弊案的偵查,這個動作很大,我相信這對於人心有一定程度的振奮效果。當然我們對於過去台電相關人員的奉獻有所肯定,因為過去電價沒有漲那麼多,也沒有造成民生物資的大型波動,所以大家都會儘量尊重台電。最近油電雙漲的議題鬧得沸沸揚揚,甚至大家都快活不下去了。根據報載,第二天你們的結論只有一項,那就是:「林俊榮到案,承認辦案人員指控的客觀事實。」第一天你們講了五項,其中一項是有關防水金屬管線的部分,原本的要求是要能防水及防輻射,而且重點在防輻射,因為這方面牽涉到人命,人命關天的事情絕不能開玩笑,包括你、我和社會上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接受賺錢賺得這麼沒道德。當我們去查看龍門電廠一號機組、二號機組的時候,發現在裡面工作的人員都處在暗無天日的環境下,所以他們很高興看到有外面的人進去,本席認為對於在裡面工作同仁的安全也要予以保障。請問這件事情是不是事實?這是不是客觀事實?

  26. 主席

    請法務部廉政署周署長說明。

  27. 周署長志榮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個案子還在偵查當中,我們……

  28. 李委員應元

    這部分是你們在媒體上公開的,而且防輻射的部分還有檢測報告,所以你們應該掌握這件事情。

  29. 周署長志榮

    在案子還沒有偵查終結之前,我們不能下任何結論。目前這個案子還在偵查中……

  30. 李委員應元

    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就予以尊重。現在台電有很多問題,包括煤也遭到偷竊,這都很不應該。廉政署在看調查局的表現,大家也都睜大眼睛在看,結果他們到現在都還沒有表現。既然你們兵分五路,也準備了這麼久的時間,而且這件事情也不是第一天發生,為什麼第二天又讓他們以20萬交保呢?據法界的朋友告訴我,這樣的作法好像是顯不相當的比例。

  31. 周署長志榮

    我必須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分兩部分,第一,當然外界質疑它有很多弊案,但是我們無從假設它有弊案,我現在就是責成相關的政風機構組成一個小組,針對外界質疑的個案先進行行政調查,如果將來調查的結果有貪瀆不法的行為,我們當然會嚴正地依法處理。

  32. 李委員應元

    本席沒有時間請教臺北地檢署了,我想……

  33. 周署長志榮

    第二,有關台電部分,我們搜索的目的是在保全證據,剛才委員也提到,因為如果我不保全證據,我沒辦法確定後續的證據會不會流失。至於交保的部分,那是檢察官的職權,我們必須予以尊重。

  34. 李委員應元

    好,謝謝。我希望你們繼續努力,請回座。

  35. 周署長志榮

    謝謝委員。

  36. 李委員應元

    接著請教法務部陳次長,有關醫事人員的醫療過誤,每個國家都會發生,怎樣讓醫生和消費者在醫療過失的刑責合理化,不但保障消費者,也保障醫事人員,才不致造成四大皆空。現在有很多醫生都不願意從事既辛苦又艱難的科別,這點你同意嗎?

  37.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38. 陳次長守煌

    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39. 李委員應元

    為什麼在立法院就這件事舉辦公聽會時,這4年來就這一次比較嚴肅的公聽會,你們怎麼這麼不重視,派了一個法律事務司的林參事來,這是不是代表你們對這件事不重視?

  40. 陳次長守煌

    不是,因為當天所有的次長及司長都另有重要會議。

  41. 李委員應元

    下次你會不會親自出席?

  42. 陳次長守煌

    屬於檢察司的業務是吳政務次長負責的。

  43. 李委員應元

    請你回去向部長報告,這是妨害台灣社會,你我2,300萬人健康的重大事情……

  44. 陳次長守煌

    是,我已經跟部長報告過了。

  45. 李委員應元

    醫界幾十年來,如果每位醫生隨隨便便就被抓去關,到後來會沒有醫生看病。以前的減毒計畫也是發生非常嚴重的跨部會協調困難的情況,希望法務部能夠重視這個問題。由於時間關係,麻煩你特別要轉告部長。

  46. 陳次長守煌

    已經轉告了。

  47. 李委員應元

    請部長嚴肅地正視這個問題,一起來處理,不要讓衛生署單獨一個部會在處理這個問題,好不好?

  48. 陳次長守煌

    是,謝謝。

  49.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江委員啟臣、楊委員麗環、鄭委員天財、廖委員國棟、蕭委員美琴、徐委員耀昌、江委員惠貞、簡委員東明、徐委員欣瑩、黃委員昭順、王委員育敏、徐委員少萍及吳委員育仁等均不在場。

  50.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51.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同仁。請問主席,今天為什麼調查局局長可以不出席,他有沒有請假?

  52. 主席

    都有經過請假程序。

  53. 邱委員志偉

    昨天的會議他也請假,請假的事由是什麼?我這是程序問題,他今天請假的理由是什麼?

  54. 主席

    我是代理主席,他請假一定有他的理由。

  55. 邱委員志偉

    昨天……

  56. 主席

    我回答你的問題,我們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請假只要經過主席許可就可以。

  57. 邱委員志偉

    不需要敘明請假理由嗎?

  58. 主席

    當然有理由,這個理由只要主席許可就可以了。

  59. 邱委員志偉

    那我請教主席,張局長請假的理由是什麼?他是藐視國會,拒絕國會的監督嗎?

  60. 主席

    我是代理主席,主席正在用餐,我相信主席一定經過非常慎重的考慮。

  61. 邱委員志偉

    那麼我能不能請主席針對請假事由作一說明?為什麼可以連續2次不來立法院備詢?

  62. 主席

    他沒有這個必要。

  63. 邱委員志偉

    我有知的權利。

  64. 主席

    你有知的權利,沒有問題。但是他沒有必要告訴你,他只是告訴委員會……

  65. 邱委員志偉

    主席這樣不對喔!

  66. 主席

    當然可以這樣,這是經驗……

  67. 邱委員志偉

    針對應列席的官員而未列席的理由,本席當然可以關心啊!主席應該有告知的義務,為什麼他可以不告訴我。

  68. 主席

    我再報告一次,我現在是代理主席,核准不是我核准的,是由現任召委……

  69. 邱委員志偉

    本席要瞭解,今天調查局張局長不列席的原因是什麼?

  70. 李委員應元

    (在席位上)主任秘書可以回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應元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