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於內政委員會會議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2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原能會蘇科長,海嘯警報是由誰發布的?

  2. 主席

    請行政院原能會蘇科長說明。

  3. 蘇科長軒銳

    主席、各位委員。中央氣象局。

  4. 邱委員志偉

    這是中央氣象局自己的資料還是國外提供的資料?

  5. 蘇科長軒銳

    這個我不是很清楚。

  6. 邱委員志偉

    我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海嘯會對核能設施造成很大的影響。我們看到這次的福島災變就是因為海嘯所引起的,所以預警時間很重要,一旦發生海嘯,原能會、台電公司及四個核電廠接受到海嘯訊息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7. 蘇科長軒銳

    只要有相關訊息,氣象局都會傳真到各部會。

  8. 邱委員志偉

    不是啦!當海嘯發生後,你們有多少的預警時間?從原能會的角度而言,原能會督管台電公司,原能會和台電一定都會接收到訊息。請問唐處長,萬一發生海嘯,台電在多久時間內可以收到海嘯警報,啟動應變措施?

  9. 主席

    請台灣電力公司唐處長說明。

  10. 唐處長明紹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接到訊息就會立即啟動。

  11. 邱委員志偉

    你們當然會接到訊息,我的意思是,海嘯來了之後你們如何應變?你們的應變時間有多長?從中央氣象局掌握海嘯訊息之後,傳到台電公司、核能發電廠,你們有多少時間去應變?

  12. 唐處長明紹

    這個我再瞭解一下,因為我不知道。

  13. 邱委員志偉

    你是處長不是科長,處長連這麼重大的核安演練……

  14. 唐處長明紹

    我們接到通知就會馬上啟動相關電廠……

  15. 邱委員志偉

    我是問你們有多少時間可以應變?

  16. 唐處長明紹

    這部分我會再瞭解看看,因為我是……

  17. 邱委員志偉

    今天討論的議題是災害防救,你來這裡之前應該先作功課,海嘯是重大的複合式災變,對於核能發電廠會造成很大的衝擊,你們應該做好相關的評估工作,包括警報發布之後,你們應該在幾分鐘之內可以做好相關準備與防範工作,避免海嘯造成的破壞,你們有沒有進行海嘯災害演變?

  18. 唐處長明紹

    有,我們有相關的應變程序,包括……

  19. 邱委員志偉

    你們有沒有演練過?

  20. 唐處長明紹

    有演練。

  21. 邱委員志偉

    你們何時演練過?

  22. 唐處長明紹

    我再查一下。

  23. 邱委員志偉

    你是一問三不知,可見你來立法院之前都沒有作功課,海嘯災變的演練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發生福島災變之後,你身為台電的高層,對於這個問題很陌生,我們怎麼會放心、信任台電有能力去處理核災或海嘯的破壞。

  24. 唐處長明紹

    我們有明定相關應變措施,那福島……

  25. 邱委員志偉

    你提供一份應變的SOP給本席,包括從海嘯警報發布到你們應變的時間是多長?還有從去年福島核災發生之後,你們進行過幾場相關海嘯災害的演練?

  26. 唐處長明紹

    是。

  27. 邱委員志偉

    核能災變演練、核災事故演練每年辦幾次?

  28. 蘇科長軒銳

    報告委員,核安演習每年舉行一次,廠內每個電廠每年都會舉行……

  29. 邱委員志偉

    四個電廠舉行一次?

  30. 蘇科長軒銳

    廠內的部分,每個電廠每年都要舉行一次,至於廠外的部分……

  31. 邱委員志偉

    包括擴散、人員的安置等。

  32. 蘇科長軒銳

    每年也會舉行一次。

  33. 邱委員志偉

    因為核災不是只發生在廠內而己,其影響範圍可能是20公里或50公里以內的居民,你們如何去疏散及做好相關的防護措施?你們演練幾次?一年一次?

  34. 蘇科長軒銳

    我們每年都演練一次核安演習。

  35. 邱委員志偉

    四個核電廠只演練一次。

  36. 蘇科長軒銳

    我們是挑南、北電廠輪流舉行,以縣市政府為主。

  37. 邱委員志偉

    不夠積極,你們應該將核安事變列為每年都要演練的重大項目,而且每個核電廠都要演練。不能象徵性的一年在臺北、一年在屏東,核災演練應該每年都要演練,讓所有相關人員或附近的居民都能瞭解、清楚,一旦核災發生之後要採取哪些作為,一年一次是不夠的,我覺得參與的規模與人數也不足,這部分原能會應該要檢討。

  38. 蘇科長軒銳

    我們會檢討。

  39. 邱委員志偉

    好,謝謝兩位。

  40. 繼續請教內政部簡次長,剛剛陳其邁委員提到,國防部針對救災的部分跟縣市政府要費用,因為救災視同作戰,所以救災是作戰的一部分,而作戰的相關費用,當然理應該由國防部來支出,為什麼還會發生向各地方政府要經費的狀況呢?我覺得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內政部應該站出來說些話,而不是放任地方政府獨自去面對國防部。這個原則很簡單,現在國軍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救災,救災如作戰,所以國防部沒有正當性也沒有合法性去跟地方政府去要這筆預算、經費。我認為次長應該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去據理力爭,因為這個部分是屬於國防預算的一部分。

  41. 主席

    請內政部簡次長說明。

  42. 簡次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去瞭解災害應變的問題,坦白說,到底國防部欠了多少錢,目前我們沒有這項資料。

  43. 邱委員志偉

    這個不應該去追討,也不是欠的問題,因為這是作戰的一部分,作戰當然就由國防經費來支應,怎麼會由地方政府來支應?現在每個地方政府都在比窮,哪有多餘的錢,而且如果救災沒有中央支持,不論是預算、人力或裝備的支持,地方政府也無以為繼。所以拜託次長要跟國防部反映,或在行政院院會時向院長反映,不要再讓地方政府受到國防部的……

  44. 簡次長太郎

    好,我們來正視這個問題。

  45. 邱委員志偉

    另外,救災實務上有關撤離的部分,有沒有區分強制撤離與柔性勸離?

  46. 簡次長太郎

    有。

  47. 邱委員志偉

    柔性勸離是由哪個單位去執行的?

  48. 簡次長太郎

    這要看地方,如果位於海邊就是海巡署。

  49. 邱委員志偉

    山區呢?

  50. 簡次長太郎

    山區應該是消防人員。

  51. 邱委員志偉

    對於這個問題,現在民政與消防系統是吵得不可開交,消防系統認為自己只負責救災,勸離部分應該交給民政系統……

  52. 簡次長太郎

    村里長、村里幹事也會一起。

  53. 邱委員志偉

    但是他們沒有公權力啊!

  54. 簡次長太郎

    因為是柔性勸離嘛!

  55. 邱委員志偉

    柔性勸離沒效啦!可以省略這個程序。

  56. 簡次長太郎

    強制當然……

  57. 邱委員志偉

    只要有災變之虞,就應該馬上啟動……

  58. 簡次長太郎

    強制撤離的話,消防跟警察會……

  59. 邱委員志偉

    所以應該跳過柔性勸離,否則民眾都不願意撤離嘛!很多人會認為應該沒有問題,所以不願意離開,但事實上他們得到的訊息可能並不完整,所以你們應該省去柔性勸離,不要交給民政系統的村里幹事去執行這項工作,他們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他們要進駐應變中心,現在區域都要成立應變中心,村里幹事也都要進去,他們哪有能力挨家挨戶去進行柔性勸離!

  60. 簡次長太郎

    如果有受災之虞的地區面積太大,單靠消防、警察是沒辦法的。

  61. 邱委員志偉

    我是覺得應該直接執行強制撤離,不要再有柔性勸離的階段,因為災害常常是一下子就發生了,如果先進行柔性勸離,可能會耽誤很多時間。

  62. 另外,有關春節慰問金的部分,里長領的是事務補助費,還有健康檢查費、保險費,次長,他們領的保險費是哪種性質?健保費?

  63. 簡次長太郎

    保險。

  64. 邱委員志偉

    個人的人身保險嗎?

  65. 簡次長太郎

    1年有1萬5,000元的保險費。

  66. 邱委員志偉

    1年有1萬5,000元的保險費、1萬6,000元的健康檢查費,如果再加上春節慰問金1.5個月,也就是相當於年終獎金,你們說這個部分要由區公所編列,但區公所沒有財政權,最後還是要由市政府編列,對此,中央有沒有相關的財政協助計畫?有些鄉公所有財政權,可以自行編列,但區公所不是,區公所……

  67. 簡次長太郎

    那就是由市政府編列。

  68. 邱委員志偉

    對嘛,要由市政府來編列,那麼財政收支劃分法要不要檢討?讓市政府有更多的財源去進行對里長的照顧。

  69. 簡次長太郎

    那個部分中央會設算給地方,然後指定基本需求項目,就一定要放進來。

  70. 邱委員志偉

    以高雄市來看,一共有900個里,這樣要花費高達8、9,000萬,將近1億了,如果沒有中央的補助或協助,這對高雄市政府的財政來說,當然是很大的負荷,這個部分請次長回去檢討,尤其是直轄市的部分,我們也認為里長很辛苦,應該給予獎勵,他們應該可以領取春節慰問金,但是財源的部分,中央應該扛起責任,幫地方政府解決財源的問題。

  71. 簡次長太郎

    高雄市大約是6,000萬。

  72. 邱委員志偉

    另外,每個里的人數、規模、地區面積的差異很大,在費用支給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考量其差異性,因為現在有的里2、3,000人,有的里卻高達四萬多人。

  73. 簡次長太郎

    高雄市有四萬多人的里?

  74. 邱委員志偉

    你不知道,很多呢!有4個里有四萬多名里民,比區還多,一個四萬多里民的里長所要服務的工作量當然比二千多里民的里長服務工作量加倍很多,但卻都領相同的事務補助費4萬5,000元。

  75. 簡次長太郎

    如果一個里的人數達到四萬多人,應該要分里,不應該是一個里。

  76. 邱委員志偉

    是啦,但這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解決的嘛!

  77. 簡次長太郎

    委員過去當過民政局長應該很清楚,這種情況應該可以把里劃分出去。

  78. 邱委員志偉

    對,但這需要一點過程,而且分里之後,除了里民的個人資料要變更之外,門牌上的里名、路名也要變更,影響很大,所以短期之內對人口數或疆域比較大的里,在費用支給部分,應該適性的做一些調整,例如一個四萬多名里民的里,里長的事務費是不是要多一點呢?

  79. 簡次長太郎

    連江縣長與舊的台北縣長,他們的特別費也是一樣……

  80. 邱委員志偉

    他們是公務人員,受到公務人員相關法令的保障與限制,但里長不是公務人員,他們領的是事務補助費,事務補助費應該要視事務性質及多寡而有不同。

  81. 簡次長太郎

    這個部分我們來研究看看,早上我有答應過會針對這部分做個研究,不過這確實不好訂定,因為訂了以後,小的里也會……

  82. 邱委員志偉

    這跟你剛才所說的連江縣長與台北縣長不一樣,他們受到公務人員相關法令的保障,而里長的部分不一樣,應該可以有彈性化的作法。

  83. 簡次長太郎

    如果要有彈性化,還是要修法。

  84. 邱委員志偉

    修地方制度法嘛!

  85. 簡次長太郎

    要修正支給條例。

  86. 邱委員志偉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邱志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