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處理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單位預算解凍案,計2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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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擔心政府最後以興建核四來填補碳排放量的缺口「我很擔心你到最後又拿建核四來填補碳排放量的缺口」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歐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沈署長,本席之前向你提過很多關於環保預算執行的問題,我上次也提醒你,環保教育比環保宣導來得重要,剛好今天我看新聞看到馬總統到芝山岩生態文化園區去體驗為時1小時的環境教育課,自從去年環境教育法通過之後,依法政府部門公務人員每年必須上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現在執行績效如何?

  2. 主席

    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

  3. 沈署長世宏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七千三百多個機關,四百多萬名公務人員,依照去年統計資料,他們的上課時數是兩千五百多萬小時,幾乎都有去上課,但是有一部分公務人員沒有如期去上課,所以地方環保單位也對機關開出5張罰單,要他們補上課。

  4. 陳委員歐珀

    我們立法院員工有沒有去上課?立法院員工要先去上課。

  5. 沈署長世宏

    對,要上的。

  6. 陳委員歐珀

    甚至應該邀請我們衛環委員會委員先去上課,看看怎麼上課,對不對?

  7. 沈署長世宏

    是。有這樣的需要,我們很樂意來做。

  8. 陳委員歐珀

    現在環境教育場所有幾十個場所?

  9. 沈署長世宏

    現在認證通過的有15個設施和場所,有90個還在審查之中。

  10. 陳委員歐珀

    上次我提醒過你,我希望環境教育的經費比例比環境宣導多,你也對我作出承諾,這部分請你具體落實,好不好?因為這是比較長遠的問題。

  11. 沈署長世宏

    好。

  12. 陳委員歐珀

    昨天總統致辭時提到臺灣對國際社會的承諾,之前總統提到在2020年碳排放量會達到2005年的標準,昨天他又提到2025年碳排放量要達到2000年的標準,到底他講的話哪一部分才是正確的?

  13. 沈署長世宏

    其實我們有短、中、長程3個目標,原先列在馬總統的競選政策白皮書中,後來3個目標中有2個納入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其中一個是2020年的碳排放量回到2005年的標準,這是第一個目標,第二個目標是2025年的碳排放量回到2000年的標準,這兩個部分已經納入行政院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第三個目標是2050年的碳排放量回到2000年的一半,這跟國際上的……

  14. 陳委員歐珀

    現在連第一個目標都沒有辦法達成,你們卻把碳排放量標準越減越多,過去2年碳排放量標準比之前還多,你解釋說是因為經濟成長才造成這個結果,我很擔心你到最後又拿建核四來填補碳排放量的缺口。

  15. 沈署長世宏

    我們的碳排放量從1990年開始一路飆漲,漲到2007年達到最高峰,2007年的碳排放量是1990年的2.4倍,去年比2007年最高峰還少一點點,之後就開始拉平了,中間有降下去,現在又有一點上來的趨勢,我們希望還是要再壓下去,這確實要有一些額外的努力。

  16. 陳委員歐珀

    必須中央跟地方一起來努力,是不是?

  17. 沈署長世宏

    是的。

  18. 陳委員歐珀

    今天預算解凍案的審查,本席不贊成解凍。請問署長,能源稅法什麼時候要完成立法,立法時程怎麼走?

  19. 沈署長世宏

    因為那是在財政部的手上,我沒有辦法控制它,預算解凍案能否分開來處理,這是我們要拜託的部分。

  20. 陳委員歐珀

    現在是貴黨在執政,你們的立法委員人數也比較多,你不能說沒辦法控制,對不對?

  21. 沈署長世宏

    對溫室氣體改列為空氣污染物,我們已經做了很大的努力。

  22. 陳委員歐珀

    總統已經宣示要達成三個階段碳排放減量目標,對國際社會實現他的承諾,結果如署長講的,財政部不配合,署長也不積極去推動,是不是?

  23. 沈署長世宏

    他們也有提出來,因為各方面有很多意見,大家還在努力中。

  24. 陳委員歐珀

    請問什麼時候要完成立法?

  25. 沈署長世宏

    這跟現在油電雙漲、證所稅一樣,大家的意見很多,關於能源稅的爭議也很多,我想,需要一些時間,讓大家事緩則圓。

  26. 陳委員歐珀

    我們要各盡自己的本分,署長把案子提出來,本委員會來支持,好不好?

  27. 沈署長世宏

    是。

  28. 陳委員歐珀

    你們要有立法時程的規劃,本席不相信現在的政治生態,執政黨要推動的法案沒有辦法通過,除非你們自己阻撓,自家意見不一,或是你們不夠團結合作,總不能一直拖,又要我們通過這些預算,本席認為,你們短期內根本無法達成這些預算,對不對?

  29. 沈署長世宏

    除了能源稅以外,還有很多事情必須靠這些預算去做,像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工作,我們去做就會有實質的效益。

  30. 陳委員歐珀

    請問署長,溫室氣體減量法什麼時候要完成立法?

  31. 沈署長世宏

    這要拜託大院的委員會來審查。

  32. 陳委員歐珀

    我們沒有人會阻擋,署長可以跟本席講,是誰在阻擋嗎?

  33. 沈署長世宏

    現在這個案子在委員會,如果委員會安排議程……

  34. 陳委員歐珀

    署長是指蔡召委阻擋嗎?

  35. 沈署長世宏

    我沒有這麼說。

  36. 陳委員歐珀

    署長說「大院」,豈不是指田召委或蔡召委要負責,是他們沒有將案子排入審查嗎?你不要把責任推給我們,署長應該要去積極拜訪;請問主席,署長有來拜託你嗎?

  37. 主席

    有。

  38. 沈署長世宏

    是,我們會努力。

  39. 陳委員歐珀

    那委員會應該要安排審查。

  40. 沈署長世宏

    謝謝。

  41. 陳委員歐珀

    日前,雲林縣與高雄市要自訂相關的自治法規,環保署認為,二氧化碳溫室氣體非區域問題,應自國家整體考量並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產業國際競爭力之後因應,非地方自治事項。聽起來很冠冕堂皇,但是本席覺得,還是本位主義,地方要配合政府宣示承諾要減碳……

  42. 沈署長世宏

    如果有任何本位應該也要國家本位,不要是地方本位。

  43. 陳委員歐珀

    總統已經宣示要完成這三大目標,地方現在要積極作為,署長竟不同意,是不是?

  44. 沈署長世宏

    我們同意他們的積極作為,關於做的方法,大家可以來商量。

  45. 陳委員歐珀

    你們有商量嗎?你們都反對,哪裡有商量?

  46. 沈署長世宏

    有。他們來這邊,我們有跟他們做很好的說明。

  47. 陳委員歐珀

    請問世界上有幾個國家將CO2列為空污?

  48. 沈署長世宏

    美國。

  49. 陳委員歐珀

    還有呢?

  50. 沈署長世宏

    其他國家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沒有任何障礙,現在只有美國有障礙。

  51. 陳委員歐珀

    很明顯的是,為了阻擋地方自治事項,你們把CO2列為空污法其中的項目。

  52. 沈署長世宏

    不是,我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其實我比他們還要早就已經在講這些事情,大概在一上任沒多久就在講,而且很密切地注意國際的變化。

  53. 陳委員歐珀

    針對相關的地方自治事項,政府的總目標是要減少碳排放,地方自治有這樣積極的作為,應該要鼓勵,是不是?

  54. 沈署長世宏

    我們一直很肯定高雄市的作為。

  55. 陳委員歐珀

    有關空氣品質、噪音管制,環保署每年應該要有一個目標,這樣比較明確,不能只有整體2020年、2025年或2050年的目標,每年都要編列才有辦法做控管。至於相關的預算,包括立法都要有進度,否則到時候什麼都沒有做,就沒有辦法兌現,政治人物可以這樣講,但是,身為政府主管機關就不應該講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每年要很具體,民國幾年做什麼事情,要減量到什麼標準,不能像總統講的定一個大目標,你們的執行要分年度去做,不要過去兩年越減越多,對不對?屆時你也不是署長,過錯也不在你,是不是?

  56. 沈署長世宏

    我們認為在設定目標之前,大家先要有共識,方法、做法確認之後,目標才定得出來,在方法、做法還有爭議之前若設定目標,大概在執行上會有困難。

  57. 陳委員歐珀

    你們現在先定目標,但是都沒有方法,對不對?

  58. 沈署長世宏

    對於方法,現在大家還在爭議中。

  59. 陳委員歐珀

    本席對署長期望很深,以署長的學識跟寫的文章,將來一定是環境資源部的部長,你特別會寫文章。

  60. 沈署長世宏

    不,我們不是故意寫文章,而是有問題存在。

  61. 陳委員歐珀

    不要只有寫得很好的計畫,實質上卻沒有做到,務實是更重要的。謝謝。

  62. 沈署長世宏

    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63. 主席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64.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審查廢清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七條條文,衛生署從93年就推動廢清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要把這二法合一,請問署長是不是?

  65. 主席

    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

  66. 沈署長世宏

    主席、各位委員。是。

  67. 劉委員建國

    當時有推動並陳報至行政院,為什麼到現在沒有看到後續的推動,這二法合一應該是比較進步,對整體資源回收跟廢棄物清理可以讓業者有所依循,當時環保署也一直在力推,可是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後續,是不是有什麼變化或遭遇阻礙?請署長做一說明。

  68. 沈署長世宏

    這個案子報到行政院,行政院有邀請各部會進行審查,我們針對審查後的意見跟各部會做協商,重新做修改之後再報到行政院,所以,從去年到現在這段時間一直在做協商,吳處長也去拜會過相關部會,同時也行文將他們的意見納進來,本案目前還在跟部會意見做協商討論的過程,一旦大家有共識,就會儘快陳報行政院,我們希望這個案子早日送大院審議。

  69. 劉委員建國

    本案在2005年12月報請行政院核定,2006年環保署又主動規劃3場公聽會,這些都不是方才署長答復的事情;到2007年4月,由廢管處主辦業者溝通的兩法合一責任回收物管理章法,業者提出諮詢會議,但是之後全都沒有看到積極的行動,這是在2007年,本席的資料是這樣顯示,你方才在委員會答復的是在最近,你說行政院有反對的意見,行政院反對的意見是在什麼地方,你是否可以鉅細靡遺的說清楚一點?

  70. 沈署長世宏

    這部分是否請吳處長說明?

  71. 主席

    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

  72. 吳處長天基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關心的兩個部分,確實兩法合一的立法思維從民國94開始就有,從前年年底開始,我們密集將以前的一些意見作整合送行政院審查,大概我們最近會重新報行政院;其次,在部會的溝通過程中,意見大致上是得到整合,第一,最大的突破,大概現在再利用的權責是分散的,兩法合一再利用的整合,是由現在主政的環保署,做再利用整體負責規劃的事情,來改善目前或許有假占用之名有污染環境之實,相關部會後端管理不盡妥善的缺失,這是第一個要整合的部分;第二,主要整合的部分是我們為了推動廢棄物最終妥善處理的方向,我們跟交通部也做了很多的溝通與折衝,也得到一致性的看法;第三,是我們會在這個法中納入未來事業廢棄物處理基金的機制,由基金的徵收與運用,來改善現在對事業廢棄物的清理、處理,或是一些非法棄置場址清理費用來源等問題,這是大概的重點。

  73. 劉委員建國

    本席很清楚的聽處長說明,但是處長還是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你們在2005年12月就已經報行政院核定了,今年是2012年,如果有很多的意見需要整合,相關的部會要來做協調,也不會這麼久吧!對不對?你比較具體的說明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嘛!

  74. 你方才說的那三項都不是大問題,即使是大問題,也不應該用這麼多的時間還沒有辦法完成整合,因為我們當時要用合一的用意是什麼?你跟委員會說明清楚,這個沒有急迫性嗎?如果這個沒有急迫性,當然可以慢慢來,本席沒有意見,如果有急迫性,怎麼會搞這麼久呢?

  75. 吳處長天基

    這個法案第一次報行政院審查應該是99年12月30日,之前都沒有報行政院,大概都在環保署的相關檢討作業過程中。

  76. 劉委員建國

    99年才報到行政院?

  77. 吳處長天基

    是的。

  78. 劉委員建國

    2005年報請行政院核定的事沒有了?

  79. 吳處長天基

    應該是沒有這件事。

  80. 劉委員建國

    你什麼時候來當處長,竟隨便的說明?

  81. 吳處長天基

    99年的下半年。

  82. 劉委員建國

    這樣就對了,以前曾上報,政策是要延續的,反正你們有在推動,要不然,以前的署長與處長曾推動,你們不能夠予以否定,哪有這「款」的?

  83. 本席請教署長,處長可以這樣隨便說明嗎?

  84. 沈署長世宏

    94年當時應該是張國龍署長之後的委辦計畫找陳教授擬草案,95年3月張國龍署長時的委辦計畫結案完成初稿,95年7月向陳重信署長正式簡報,95年6月法規會審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95年10月開公聽會,沒有報院的任何紀錄。

  85. 劉委員建國

    沒有報院的紀錄?

  86. 沈署長世宏

    沒有,所以是我們之後才報院繼續完成的。

  87. 劉委員建國

    你們這樣說沒關係,等一下本席會將資料跟你比對一下,畢竟是署長的資料。

  88. 沈署長世宏

    是我們內部的資料。

  89. 劉委員建國

    對,是內部提供給署長的資料,不要有錯誤,如果有錯誤,這件事就大條了,99年已經報了,今年是101年,已經2年了。

  90. 沈署長世宏

    99年12月29日報院審查,今年1月25日行政院召開審查會議,要我們重新協商。

  91. 劉委員建國

    也1年多了。

  92. 沈署長世宏

    99年12月到現在……

  93. 劉委員建國

    已經1年半了,要怎麼樣處理呢?

  94. 沈署長世宏

    我們其實最大的關鍵在填海造島這些問題,還有再利用如何整併的問題。

  95. 劉委員建國

    本席認為你可以在此跟委員會表態,你們到底要不要推動這個法案?

  96. 沈署長世宏

    要。

  97. 劉委員建國

    你推這個法案總要有個期程嘛!已經1年半的時間了。

  98. 沈署長世宏

    2個月可以把它送到院裡去。

  99. 劉委員建國

    現在開始起算2個月內,本席希望署長跟處長能夠做到,謝謝。

  100. 主席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101. 陳委員節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署長,我們現在廢棄物棄置有乙級跟甲級兩種是嗎?

  102. 主席

    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

  103. 沈署長世宏

    主席、各位委員。對。

  104. 陳委員節如

    到目前管制的清運業跟處理業主動上網申報的,還有清運車輛裝置GPS,以及處理業必須裝24小時CCTV攝影,這樣裝設監測器就可以杜絕了嗎?

  105. 沈署長世宏

    杜絕是沒有,我們也發現很多違法的案例,最近也破獲了一些滿大的案子。

  106. 陳委員節如

    多大的案子,你們現在的環境督察總隊,是由中央直接管的嗎?

  107. 沈署長世宏

    對。

  108. 陳委員節如

    北、中、南大隊監察的責任很大,你們的人力跟經費都是在此處理嗎?

  109. 沈署長世宏

    是的。

  110. 陳委員節如

    以前石門水庫有一個中庄調整池,被發現有棄置大量的廢棄物,本席曾針對硫酸銅流入飼料的事情,邀請環保署來作專案報告,環保署說可天羅地網的不發生狀況,但是這些醫療廢棄物被棄置在一般的垃圾場中,讓本席合理的懷疑是否為人謀不臧?

  111. 沈署長世宏

    如果棄置在掩埋場,就有我們同仁失職的問題,即地方管理掩埋場清潔隊同仁有失職的問題,應該要追究的。

  112. 陳委員節如

    從上次到現在追究了幾個案子?追究了又怎麼樣?

  113. 沈署長世宏

    如果有刑責的話,地方環保人員因為不當也有被判刑的案例。

  114. 陳委員節如

    像這種醫療廢棄物棄置在一般的掩埋場中,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你們有沒有送檢調?本席認為應該要送檢調。

  115. 沈署長世宏

    我們知道最近有個案例,所以我們還在深入瞭解中。

  116. 陳委員節如

    例如甲類的部分,是非常的嚴重,你們讓地方處理的話,擔心會有地方官商勾結的事情,你們是否能夠將甲級部分收回由中央管理,有沒有這個構想?例如廢棄物的產出、清運、處理等環節。

  117. 沈署長世宏

    我們過去一步步的加嚴,過去是有很多的漏洞,例如過去沒有GPS,現在有了GPS,我們提供資源回收場很好的CCTV,但是我們發現現在很多處理場沒有CCTV,那就是個洞。

  118. 陳委員節如

    你們要想辦法來補那個洞呀!

  119. 沈署長世宏

    所以我們最近已經在改辦法,剛開始時,反彈很大。

  120. 陳委員節如

    聽說醫療廢棄物還是有棄置在一般掩埋場的情形,你們要不要趕快去查?

  121. 沈署長世宏

    最近的案例就是嘉義竹崎,地方有在查,我們也去瞭解。

  122. 陳委員節如

    你們要如何處理?

  123. 沈署長世宏

    我們一方面要瞭解它的狀態,看看棄置的量如何、地下水有沒有受到污染等,另外一方面……

  124. 陳委員節如

    已經幾年了?好像有10年了。

  125. 沈署長世宏

    是很老的案子了。

  126. 陳委員節如

    你們既然知道,為何沒有去處理?現在有沒有在處理?

  127. 沈署長世宏

    我們的人員有進去,督察大隊有進去瞭解。

  128. 陳委員節如

    什麼時候進去瞭解?

  129. 沈署長世宏

    請大隊長來說好了。

  130. 陳委員節如

    這個案子很嚴重耶!

  131. 主席

    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陳總隊長說明。

  132. 陳總隊長咸亨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竹崎這個案子,從5月8日發現之後,我們一直都在關心。

  133. 陳委員節如

    你們是5月8日自己去發現的?還是人家通報的?

  134. 陳總隊長咸亨

    是因為我們補助地方做一個復育的監測井,在場邊的邊坡挖到醫療廢棄物,從那個時候我們就開始去瞭解兩點,一個是追查污染來源,因為這個掩埋場是很早的,民國83年就設立……

  135. 陳委員節如

    你們現在準備怎麼做?

  136. 陳總隊長咸亨

    第一個當然是督導地方去追查污染來源,所以地方也……

  137. 陳委員節如

    那些都是醫療廢棄物,卻放在一般掩埋場,你們的管控非常有問題。所以我說這部分是否收回來由中央自己管,而不要由地方管?

  138. 沈署長世宏

    地方如果管不好,要追究他的責任、要加嚴,不是什麼都收回來由中央管。譬如嘉義的鄉公所沒有做好,縣政府總要有督導的責任。

  139. 陳委員節如

    我覺得地方很容易造成詬病,有地方民代與地方官商勾結的情形。

  140. 沈署長世宏

    所以檢調單位要去查。

  141. 陳委員節如

    你們如果查到,要用什麼方式處理?

  142. 沈署長世宏

    我們先要問縣政府如何處理。

  143. 陳委員節如

    是送檢調嗎?

  144. 沈署長世宏

    送檢調。但縣政府總應該要對鄉公所有所處理吧!

  145. 陳委員節如

    現在查出來了,你們準備送檢調,是嗎?

  146. 沈署長世宏

    還沒有。但我們起碼要知道這些東西之所以能進去,當時管理掩埋場的人員在責任上……

  147. 陳委員節如

    已經10年了耶!那裡不知道埋了多少!

  148. 沈署長世宏

    這是當時管控的問題。

  149. 陳委員節如

    可以看到一袋袋印有醫院名稱的袋子,應該還有截下來的手腳、胎盤等,很可怕,怎麼辦?

  150. 沈署長世宏

    有那麼多的量,而且不是丟到外面,是丟到掩埋場裡,所以當時的管控確實有問題。

  151. 陳委員節如

    這部分請趕快處理,給本席一個報告。

  152. 沈署長世宏

    好的。

  153. 陳委員節如

    關於焚化爐底渣的問題,現在這些底渣全部用來做為建築工程之級配,可是很多道路如果沒有多放一些水泥或化學用品的話,當車輛駛過,可能1年之後這些就爆發出來,所以很多人不想用。其實原因就是他們偷工減料,用水泥加一些化學藥品,沒有更結實的放在一起,就去鋪馬路、做工程。還有,法令是規定焚化爐底渣必須放在地下水一公尺以上,可是現在你們用在台北港來填海,這樣可以嗎?

  154. 沈署長世宏

    可以。

  155. 陳委員節如

    為什麼可以?

  156. 沈署長世宏

    就是場址整個都要設計,而不是因為台北港要填海就整個丟下去,可以參考新加坡、日本的作法。

  157. 陳委員節如

    你們不是要用這些來填海造陸嗎?

  158. 沈署長世宏

    但是填海造地的整個場址要有一定的設計,不是現在台北港正在興建,就往裡面丟。

  159. 陳委員節如

    你們怎麼設計?

  160. 沈署長世宏

    要有很多準備工作,包括規劃設計等。

  161. 陳委員節如

    你們明文規定,焚化爐底渣必須放在地下水一公尺以上。

  162. 沈署長世宏

    所謂地下水指的是淡水,不是海水。

  163. 陳委員節如

    海水就不會影響嗎?

  164. 沈署長世宏

    因為地下水要飲用,這是為了保護飲用水的目的,我們總不會去飲用海水吧!所以這是為了保護淡水而做的一些限制,海水是天然的,但還是有生態保育的考量。

  165. 陳委員節如

    還是會有污染。

  166. 沈署長世宏

    對,還是有生態保育的需要,所以我們也去參考日本及新加坡是怎麼作業、怎麼規劃設計的,將來要做的時候,還是全套要走過這個程序。

  167. 陳委員節如

    你們現在還沒有放進去?

  168. 沈署長世宏

    沒有,現在我們正在講這個概念與規劃,還要很長的準備時間。

  169. 陳委員節如

    你們準備怎麼處理才能將爐渣放進去?

  170. 沈署長世宏

    這個很重要的是不透水性,它與海水互相混合度這方面要做相當的控制,同時對於附近海域生態的調查及環境影響評估,都是要做的事。

  171. 陳委員節如

    現在還沒有放進去?

  172. 沈署長世宏

    沒有。

  173. 陳委員節如

    可是我已經看到台北港那裡在填海造陸,那是用什麼東西?

  174. 沈署長世宏

    填海造陸可能都是用剩餘的土石方,或是中鋼的爐渣,譬如南星計畫使用的就是中鋼煉鋼的爐渣,而不是焚化爐的爐渣。

  175. 陳委員節如

    還有廢水的問題,之前國營事業每次都帶頭違法,高雄在5月19日、20日就發生中油偷偷排放廢水,這雖然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可是中央有何解決辦法?

  176. 沈署長世宏

    我覺得這一次還需要澄清事實,市政府雖然很早就開單要他停工,可是前一陣子我們找出問題,罰他那麼多錢,追討不法利得之後,他已經很重視這個問題,而且向高雄市政府申請改善計畫了,這次也有去報備,所以到底是不是他們排放的,我覺得這要搞清楚,如果人家沒有偷排,我也不能隨便說他偷排,這樣不太好。

  177. 陳委員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歐珀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