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於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NCC被提名人必須提供很完整的資料讓立法院審查,包括個人自傳、家庭背景、學經歷、有無雙重國籍、近3年財務等基本資料,且本來就要主動提供「NCC委員本來就是很重要的職務,被提名人必須提供很完整的資料讓立法院審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質疑行政院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拒絕提供NCC被提名人資料,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能無限上綱到這種地步「行政院卻說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無限上綱到這種地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立法院有必要了解NCC被提名人過去的專業性、清廉操守、道德、與中國及產業的關係,這些資料都應主動提供「我們當然有必要了解被提名人過去的專業性符不符合、過去的清廉操守符不符合、他的道德符不符合、他跟中國關係為何、跟產業的關係為何,這些都是你們要主動提供的。」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以及上個禮拜,為什麼會花這麼多時間耗在這邊?行政院要負最大、最大的責任。為什麼提名一個連基本資料都沒有辦法提供的人呢?為什麼提名學術倫理那麼爭議的人呢?提名那麼爭議的人選,到這邊提供的資料又不完全,受到外界那麼多的質疑,所以當然行政院要負最大的責任,就是因為提名人選不當。

  2. 事後民進黨團以黨團名義,與葉宜津委員以他辦公室名義,請行政院提供4位被提名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個人自傳、家庭背景、學經歷、有無雙重國籍、近3年財務等基本資料,這本來就是要主動提供的。

  3. NCC委員本來就是很重要的職務,被提名人必須提供很完整的資料讓立法院審查,但被提名人不僅事前沒有提供完整資料予立法院,事後民進黨團、葉宜津委員向行政院索取資料,行政院卻說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無限上綱到這種地步!NCC委員何等重要,相當於部長級的職位,且掌理三兆元的產業,我們當然有必要了解被提名人過去的專業性符不符合、過去的清廉操守符不符合、他的道德符不符合、他跟中國關係為何、跟產業的關係為何,這些都是你們要主動提供的。

  4. 大家都有申請過國外的大學,或者國內大學、研究所的入學甄試,基本的學經歷背景、過去從事哪些事情、家庭背景等等資料都會被要求提供,甚至申請國外的大學,還會被要求提供入出境資料、過去的學術經歷有沒有達到一定的學術倫理、有沒有一定的專業性,如果資料不符合,學校連審都不審!為什麼立法院連一個大學都不如?如果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國外大學連看都不看,他一定會要求那個form,如果有一項沒有提供,就會被擱置在旁邊。

  5. 為什麼立法院從上個禮拜到這個禮拜都沒有辦法進行審查?行政院當然要負責,不僅之前提供的資料完全不尊重國會、藐視國會,嗣後又用高傲的態度來面對立法院的監督。所以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要為這4位被提名人的提名過程不當,負最大的責任。

  6. 提到今天這4位被提名人之一陳元玲女士,怎麼可能你第一次送來立法院的資料只有一張紙?這比大學生都還要不如。你用一張紙就要求立法院進行審查,你把立法院當成什麼?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志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