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節如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行政院環保署沈署長世宏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在能源面落實非核家園,並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要就能源面落實非核家園,降低使用化學燃料總量,追求能源消耗零增長,再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節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早安。早上聽署長洋洋灑灑進行業務報告,其中部分內容我也在你們的網站上看到了。

  2. 關於永續發展基本法,現在在網站上只有草草率率的20個條文,屬於宣示性的,不具任何的實際執行力。我們知道,環保署推動環境保護時,和國家能源、經濟、土地、人口、農業政策環環相扣,所以這個法也同樣需要這樣處理。行政院位階的永續會,是未來經建會改組的國家發展委員會,應該以永續發展基本法為根本大法,據以統合、協調各部會政策,甚至要提出指導性的階段政策綱領,所以光是個空泛的文字推託法案,確實是非常可惜。既然國家有這個心要制定永續發展基本法,如果用這樣的方式立法,無異是浪費立法的寶貴資源。

  3. 署長,本席看過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之後發現,條文內容只是美麗空泛,真的是形容詞太多了,在此深表遺憾。一個法案要通過完成立法,代表人民和政府之間的協定契約,政府必須要全力辦事並且要達到明確的績效目標。今天報院的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本席認為,無論是否曾立法或實際的政策推動,根本沒有作用與改變。不知署長以為本席的意見如何?

  4. 主席

    請環保署沈署長答復。

  5. 沈署長世宏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想,基本法和一般實體法的不同就是,基本法是政策目標的宣示,和各機關、企業、人民責任的宣示。它就是相互關係的舖陳,並不是像實體法那樣有罰責。所以你會覺得它好像沒有這些功能……

  6. 陳委員節如

    這等於是宣示性的。

  7. 沈署長世宏

    本質上,基本法就是屬於這樣的法律特質。

  8. 陳委員節如

    像我們鄰國-中國最近擬訂了一個5年計畫,是由中央發改委員制定,明確指導全國各項政策的制定。而我國,將來行政院要合併永續會改造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是不是可以永續發展基本法為根本大法?我們應該配合我國中央政府4年一期的4個根本指導永續發展計畫。尤其別人的5年計畫的基礎也有經濟、能源、土地、人口、農業,可是我們在基本法裡卻看不到……

  9. 沈署長世宏

    您說的是計畫?

  10. 陳委員節如

    不,這是永續發展基本法的草案。我從網站上看到,你們已經公布了。

  11. 沈署長世宏

    你是說他們的法……

  12. 陳委員節如

    對,他們的法。他們有非常完全的計畫。

  13. 我們的永續發展基本法第十三條提到,國家永續發展的政策綱領,本席認為應該提升到永續發展基本法。這個授權要行政院各部會來落實,而且目標要明確。現在草案是採空白授權給各部會,讓他們自行發揮。永續發展基本法變成裝飾,成為無意義的立法。

  14. 本席具體要求,必須有可執行政策綱領層次的內容,來制定永續發展基本法。譬如說,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制定的4年計畫,並指導、整合各部會的施政。不知署長覺得如何?

  15. 沈署長世宏

    我覺得很好。因為它是國家發展委員會,既然以國家發展為目標,當然要以永續作為基本精神。

  16. 陳委員節如

    是啊,所以永續發展基本法的內容是否可以修改,不要那麼草率?現在都是宣示性的條文,像第三條就規定政府基於國家長久利益,制定並落實永續發展政策;政府推動永續發展政策時應兼顧環境、經濟及社會各層面之發展。這些都是宣示性的。還有第四條規定,政府應鼓勵國民參與永續發展工作,並強化政府與民間合作夥伴關係等等,接下來的文字也全都是比較宣示性的文字。

  17. 本席要求,第一,你應該從人口面著手,而人口面應與移民都市計畫政策配套,逐步降低全國都市人口密度,減緩環境的負荷。第二,要就能源面落實非核家園,降低使用化學燃料總量,追求能源消耗零增長,再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第三,農業面部分應該透過獎勵與限制開發,確保我國糧食安全所需的最低農地面積。這些在草案裡面都看不到。

  18. 再者是生態面,應該確立含濕地、海洋、森林、河川等生態的敏感區域優先保育保留,所有開發利用為原則上的禁止。最後一項是社會面,應透過預先的財政規劃因應人口減少、社會高齡化之發展趨勢,維持並提高社會福利與醫療服務之品質。以上是本席的建議。

  19. 根據外國制定的永續政策來看,也都是像本席建議這樣制定的,但我們的法卻很可笑-本席在網站上看到,你們這20個條文的永續發展基本法只是宣示性,看不到實際的內容。署長,你覺得怎麼樣呢?

  20. 沈署長世宏

    我想,陳委員的意見可以納入參考。其實我們……

  21. 陳委員節如

    是不是把它追回來,制定得更完整一點再送行政院?現在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嗎?

  22. 沈署長世宏

    不,報告委員,行政院各部會有不同的看法,政務委員在審查的時候會有一些調整。

  23. 陳委員節如

    現在開始審查了嗎?

  24. 沈署長世宏

    我們已經審查過2次,然後草案再回來,又再次送出去了。

  25. 陳委員節如

    他們退回來,你又送出去,但你改了之後還是一樣啊。這些內容是我這幾天從網站上download下來的。

  26. 沈署長世宏

    我們是根據當時各部會意見來做修改的。陳委員的意見,我覺得是我們很好的參考。我們可以把它提到會場,在討論的時候……

  27. 陳委員節如

    這是國家發展非常重要的政策。我再說一次,要配合人口面、能源面、農業面、生態面和社會面來制定。

  28. 沈署長世宏

    您講的這些,基本上我們的條文都有涵蓋在裡面,只是說要把它寫得多細的問題。如果想要複雜些的人,可能覺得委員說的還不夠細,所以我想這是表達方式的問題。

  29. 陳委員節如

    對,可是現在你連主要的原則都沒有寫出來,還談什麼細不細!我希望這部分要修改一下,否則本席要提出一個版本,屆時大家再來審查。

  30. 其次,關於剛才田委員所說的美麗灣事情,請問署長,你認為接下來應該要怎樣處理?依你們的立場應該要怎麼做?現在案子已經判決定讞了,你想要怎麼做?

  31. 沈署長世宏

    案子已經判決定讞,所以我覺得,依照判決內容去執行是台東縣政府應該要去做的。判決內容很清楚……

  32. 陳委員節如

    我們現在應該要求台東縣政府立即拆除違建,對不對?

  33. 沈署長世宏

    這件事基本上我也支持,不過這還是要回到內政部……

  34. 陳委員節如

    你是支持的。他應該先拆再來做環評,對不對?

  35. 沈署長世宏

    要回到內政部建築法規的管理程序。

  36. 陳委員節如

    好啦,不管怎麼樣,他們的程序環保署還是管得到。你們應該要立即請他……

  37. 沈署長世宏

    你們的意義比較含糊。

  38. 陳委員節如

    你是不是打個電話給縣長?這個程序應該先開始,然後再來做環評。是不是應該這樣?

  39. 沈署長世宏

    部會之間還是有分工,法規還有法規的主管機關……

  40. 陳委員節如

    我請教你的問題,你都還沒有回答。是不是你要打個電話給縣長,就是請他先拆除之後再來進行環評?

  41. 沈署長世宏

    我想,縣長對各方的要求會做慎重考量。像陳委員這樣的一些聲音,我想他們都聽得見。

  42. 陳委員節如

    你的聲音比我們重要。你還是要打電話。

  43. 開發公司對環境破壞的部分,請問要不要向他們求償?針對他們現在對整個環境的破壞這部分,要不要求償?署長聽不懂嗎?我是說要向開發公司求償。

  44. 沈署長世宏

    這要找到有關的法規。

  45. 陳委員節如

    什麼法規?本來就是這樣子啊!要責成台東縣政府和開發公司恢復原來的自然生態,就是要拆除違建,恢復原來的樣貌。現在他們已經敗訴,這些中央、地方環評相關的官員要不要懲處?請署長回答這個問題就好。

  46. 沈署長世宏

    在整個過程裡,其實環評或環保單位都根據當時的陳情,已經做了該有的處理。

  47. 陳委員節如

    你們官員都有參與……

  48. 沈署長世宏

    好比說,當時要命令他們停工這個動作已經做了,而且也執行了。現在只是法律訴訟定讞的問題,所以這是兩件事情。

  49. 陳委員節如

    我問官員要不要懲處,你回答我就好了。

  50. 沈署長世宏

    行政單位所做的事情,都已經依照我們的法律做了。

  51. 陳委員節如

    已經造成錯誤了,他們這些官員要不要懲處?

  52. 沈署長世宏

    對,所以當時的錯誤都有要他們做補正。至於法院所做的事情,也跟我們所做的一樣……

  53. 陳委員節如

    所以你們沒有懲處嘛,對不對?

  54. 沈署長世宏

    都是要求他們停工,要求他們補正。這些事情早就執行了。

  55. 陳委員節如

    不是,我現在是說,你管的那些環評官員要不要懲處?你一直講到別的地方。

  56. 沈署長世宏

    有責任當然要懲處。

  57. 陳委員節如

    好,什麼時候懲處?

  58. 沈署長世宏

    不是,這是他們縣政府檢討的問題……

  59. 陳委員節如

    有責任,因為現在法院已經判定下來了,我問中央和地方的環評相關官員要不要懲處?中央也有份,你不要以為……

  60. 沈署長世宏

    完全不在我們中央。您對環評法的瞭解……

  61. 陳委員節如

    中央沒有參與這個案子?

  62. 沈署長世宏

    中央完全沒有參與。依環評法,完全是地方自主……

  63. 陳委員節如

    好,那現在他搞得那麼爛,依照地制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你要不要參與?你應該可以管啊!你最起碼要打個電話給縣長指示一下。

  64. 沈署長世宏

    法律已經判決要他怎麼做了。行政單位要根據司法判定的結果去做。

  65. 陳委員節如

    好啦,你們之後要怎麼樣處理善後,本席認為中央不能推卸責任,還是要負起善後責任,如果要這樣……

  66. 沈署長世宏

    在法律範圍內做的事情,地方的政治責任,要由地方負責,而不是又回到我們的行政責任。

  67. 陳委員節如

    你不能什麼事情都推給地方……

  68. 沈署長世宏

    不是!確實是這樣。

  69. 陳委員節如

    如果你們想管,就說中央可以管……

  70. 沈署長世宏

    這三方面有其制衡關係啊!

  71. 陳委員節如

    好啦!你們還是要善後處理,這部分再跟本席做一個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節如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