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雄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非核家園是最終的政策目標,但在能源發展未有突破前,核電仍是少數選項之一,應認真做好核電管理「而非核家園也是我們最終的政策目標與方向」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在能源發展未有突破之前,核電似乎是台灣少數可選擇的選項,應認真做好核電管理「在能源發展未有突破之前,核電似乎是台灣能夠選擇的少數選項之一,認真做好核電管理,才是台灣能思考的唯一正途」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原能會對台電的罰款不足為懼,監督功能形同虛設「原能會自民國96年起罰款數目對台電來說根本就不足為懼,監督功能形同虛設」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志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會不會覺得很無奈?

  2. 主席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3.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哪個部分?

  4. 黃委員志雄

    因為原能會錢少責任又大,在跨部會的協調過程中,我想你們受到的阻力也相對較多,但是你們又要背負整個核安安全主要權責機關的壓力。

  5. 蔡主任委員春鴻

    政府賦予的職責,我們全力以赴就是了,當然免不了會有挫折,可是您剛才提到無奈,要看哪一件事情,不過基本上我們全力以赴。

  6. 黃委員志雄

    原能會現在是二級單位,未來組改後將成為三級單位的「署」,未來能不能延續現階段既有的高度、寬度,乃至於資源、人力等等,能不能做得比現在更好?

  7. 蔡主任委員春鴻

    可以肯定的就是不會比現在更好了。

  8. 黃委員志雄

    肯定不會比現在更好?現在已經不是很好了。

  9. 蔡主任委員春鴻

    作為政府機關的一環,我們全力以赴,將來假如變成三級機關,也是一樣全力以赴。我剛才之所以說不會比現在更好,就是因為降為三級機關以後,如同剛才委員所言,一些資源的掌握、跨部會協調的功能、能不能吸引最好的人才進來等等,當然都會有一些影響,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跟委員講不會比現在好。可是相同地,我相信屆時的原子能主管機關還是會全力以赴。

  10. 黃委員志雄

    那怎麼辦呢?未來比現在更不好、更糟,現階段已經有層出不窮的許多問題,你們要怎麼面對?

  11. 蔡主任委員春鴻

    雖然有很多問題,但我想無論政府機關也好,無論台電的工程也好,沒有是零問題的,就要看那是什麼樣的問題。以核四的問題來講,當然比較嚴重,但是以核一、核二、核三來講,我覺得無論從管制的角度或從運轉維護的績效來看,其實都不錯。

  12. 黃委員志雄

    以你過去這麼多年在原能會的高度去看未來,你剛才娓娓道來的說,未來不會比現在更好,請你思考我們在這個區塊未來的定位應該是怎麼樣的高度,才能確保國人安全,將這個區塊做得更完備?

  13.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從兩個角度來回答委員的問題,第一個角度是管制機關的定位與責任,國際原子能總署一直有推行一個管制機關的標準,以及管制機關如何評估其管制的效能夠不夠。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目前是可以符合的,但是如果變成三級機關,尤其是進到科技部之後,無論從獨立性或管制效能而言,都會有差。我們在福島事故後,觀察到IEA對這方面的要求愈來愈嚴,也更積極,國際上的很多國家也都在改,希望能強化,所以我們也跟行政院做過簡報,說我們不能跟世界背道而馳,希望能考慮到這個問題。行政院為了突顯獨立性,讓管制效能不會因為到了科技部而差異太大,現在是決定在行政院底下一個獨立的三級機構,可是還是三級機關,我們當然希望就資源與效能的部分能夠補齊。

  14. 黃委員志雄

    主委的期待很高,因為國際潮流是往那個方向走,但是對於這個結果你其實是非常無奈,也非常失望,因為我們是背道而馳的,是不是如此?

  15. 蔡主任委員春鴻

    可以這樣講。

  16. 黃委員志雄

    我想基本上你的態度就是如此。未來有可能會有更多問題,因為不可能比現在更好,我想做這樣的註解應該是很合理的。

  17.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還是要強調一點,我也在很多場合都講過,核能安全或是核能電廠的績效不能全部都靠管制機關,台電本身也好,經濟部的管理機制也好,都一定要加強;假如那個部分有加強,某種程度就可以彌補管制機關的一些效能。不過我當然還是期望全部都加強,因為自從福島事故後,核能安全都應該要加強。

  18. 黃委員志雄

    謝謝主委的說明,我想國家要重視這件事情,它的高度才會夠,才能符合國際潮流,人民的安全也才能確保。

  19.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樣我們會比較放心。

  20. 黃委員志雄

    好,謝謝主委。

  21. 蔡主任委員春鴻

    謝謝。

  22. 主席

    登記發言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陳委員碧涵、陳委員淑慧、潘委員維剛、黃委員志雄及林委員淑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23. 陳委員碧涵書面質詢

  24. 一、有關「龍門核能電廠(核四廠)建廠工程進度」報告中指出,核四廠一、二號機從今年(101)六月起,每月施工進度與上月比較皆為0%,明顯處於完全停工狀態。據了解停工是因為要全面清查台電公司提出報告中,在核四廠尚有19個涉及運轉安全的關鍵點,其問題為何?工程進度為何延宕?預定何時能夠排除?政府投入興建核四之經費與人力甚多,若不能如時完建營運,是否有提出停建核四之計畫?

  25. 二、對日前報導核一、核二廠附近的山腳斷層至少長約74公里,遠超過原先預估的長度,原能會表示不排除核一、核二停機處分。若核一、核二停機,北部將影響供電,受到限電影響,預計受到影響區域範圍多大?使用戶數多少?試問將如何規劃因應策略?核一、核二廠目前廠區全黑因應能力、氣候變異下防洪能力及抗海嘯、防震能力分別為何?是否達到國際間之標準?

  26. 三、 台電公司一○二年「專業服務費」預算中,於「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下,有一項辦理核一廠一、二號機安全停機有關機電設備及管路系統耐震力提升評估技術服務工作,經費編列九億五千九百萬元,其確實內容為何?提升耐震力之相關計畫與實施期程又為何?

  27. 四、由日本櫻美林大學、東京首都大學和琉球大學等學者組成的團隊於今年度8月底至9月初至蘭嶼進行研究調查,輻射監測由東京首都大學放射線醫學教授加藤洋進行,記錄到蘭嶼北部的部落和陸上某處(距離地上約15公分)的輻射量,每小時為67微西弗(μSv/h)。如果一直在同個地方檢測的話,一天可能就會超過1,000微西弗,其他也有測量到1至2微西弗的地點。該團隊於101年9月27日在東京召開報告會議發表調查結果,在蘭嶼地區包括朗島國小、東清國小、野銀部落、蘭嶼垃圾場、蘭嶼國小、漁人部落及蘭嶼國中等地測量到較高的輻射量,研究報告指出可能是因為在設備管理不周所造成。對於此研究調查,原能會有何說明?及因應措施為何?

  28. 五、另外核廢料儲存場位於蘭嶼南方,但可能因風向的影響將輻射物質帶至蘭嶼北部。本席認為有關核廢料存放應增加自然環境因素的考量,以免造成不當影響。

  29. 六、有關核廢料存放與選址之事,本席認為原能會應以安全至上為最高準則,必須做好環境評估,並應與地方政府及居民取得共識與建立良好溝通,原能會是否可以承諾確實做到?

  30.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31. 案由

    本院委員陳淑慧,鑑於日本福島核災後,核電安全為全球關注,核一、核二廠現又發現有活動斷層存在,致安全性備受質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就核一、二廠繼續運轉至除役期間,是否安全無虞,有無提高耐震係數之必要,提出說明。

  32. 說明

  33. 一、台電對於核一、核二廠的地質調查報告,鄰近核一、核二廠的山腳斷層至少有74公里長,原能會早在去年9月就已發現此問題,並要求台電在進行東北角外海40至80公里是否有延伸斷層,惟確認之報告尚在中央地質調查所審閱中。

  34. 二、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運轉使用執照為40年,核一廠一號機自67年運轉,將於107年屆滿,二號機108年也屆滿,核二廠一號機於70年運轉,110年到期,二號機72年運轉,112年也將到期(表1)。核一、核二廠現因位於斷層,安全疑慮高,提高耐震係數又需花費高額經費,增加經費至多也僅在運轉5到10年,有沒有改善之必要性,若不提高又要面對限電危機,但核四廠卻又遙遙無期,究竟該何去何從。

  35. 三、核一、核二廠當初興建時,選址應有做過相當謹慎的評估,現在斷層的發生,有可能是地貌演變所產生的變化,在選址當時可能無法預料,惟核電首重者為安全,查台電新聞稿說法

    核一、二廠已選定了安全注水停機的路徑,同時提升相關設備管線的耐震力達0.5G以上,並建立了「斷然處置」程序。有關核電廠之耐震標準,當初建置時即因有安全因素考量,耐震水準原本即較一般建築為高,核一、二廠除役尚有6到10年之期間,以當時之耐震標準是否足以讓核電廠安全無虞的繼續運轉至除役為止,原能會身為核安監督管制之主管機關,應提出相關說明。

  36.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37. 能源政策攸關國家生存、經濟發展、產業競爭力及民眾生活福祉。台灣為一海島,自產能源微不足道,所需能源幾乎全仰賴進口,因此能源政策取向對未來國家及社會穩定影響極大。在一九七九年美國三哩島核能事故與一九八六年前蘇聯車諾比爾核能事故後,喚起國內外對核能安全之重視;核四興建之爭議由來已久,民國六十九年四月行政院核准台灣電力公司在台北縣貢寮鄉鹽寮興建核四廠。台電在八十年十月提出核四環境影響評估,並獲通過。八十三年七月十二日立法院通過預算審查,即一千多億元之費用,台電進而提出核四建廠執照申請。八十五年五月,立法院通過民進黨立委張俊宏等人所提「不贊同行政院核能政策,要求廢止核四廠興建」之決議。同年六月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以表決方式不予維持張俊宏的提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進行專案審查與召開核子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後,於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核發核四廠之建廠執照。但八十八年九月,經地方與環保團體向監察院檢舉後,監察院以核四建照審核程序不當,通過對原委會與環保署的糾正案。在以反核四興建的民主進步黨於兩千年取得執政權後,決定「重新評估」核四是否續建議題,經過三個月冗長討論,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電廠,使得我國能源環境情勢發生重大的變化,進而引發核四續建與否之重大爭議。由於行政、立法部門對核四案之意見不一,曾一度造成社會經濟情勢動盪,並對當時之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期間雖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五二○號解釋而暫告平息,但核能利用與永續發展間平衡之問題,則於行政院與立法院於九十年二月十三日達成協議推動以建立「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後,始獲階段性之解決。為了整個能源紛紛擾擾幾十年,不僅消耗了競爭力,也內耗了國家前進的動力,一個簡單的能源問題,卻都為了意識形態的堅持,損失了多少國家的進步,我們難道只能繼續的內耗下去嗎?

  38. 本席認為核能電廠運轉如造成全國人民恐懼,就是主管機關的失職。因管理不當,才會造成全國人民恐慌。畢竟再生能源生產之電價非常昂貴,我國經濟能否承受如此之高電價。為了解決多年的爭爭吵吵,本席建請原子能委員會應該針對核能的相關安全及預防措施說清楚,不能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因為能源政策攸關國家經濟命脈,尤其在缺乏資源的台灣更彰顯其重要,故應加以重視,如何釋疑?如何取得全民安心?如何獲得在野黨共識?如何創造最大公約數?這些都是原子能委員會最艱鉅,也是無可推卸的重責大任。

  39. 本席認為在台灣能源的發展路徑,似不必然的一再地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二者對立起來。從整體能源發展的經驗中,是不是能夠尋出一條妥協共創雙贏的策略,一種修改經濟發展方向的新能源政策,與負責任的環保政策,相信這兩者彼此是可以相輔相成的,希望朝野共同努力來建設美好家園是可預見的。

  40.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41. 1.目前核一廠耐震係數為0.3G、核二廠0.4G,原能會表示台電應加強核一、二廠耐震度的改善,提高到0.5G至0.6G,試問提高0.1至0.2G的防震係數就可以確保核一與核二面對地震所帶來的威脅嗎?台灣地質不穩、人口稠密,面臨的核能挑戰確實比其他國家更大。只是如果當核能各項議題產生時,原能會、經濟部、台電便互相推諉;民眾有疑問時,各單位便強力表明自身並無權責;大眾要求對事件真相公布或懲處時,主管機關卻只是罰錢了事、放任無做為,社會對於台灣的核能安全問題,也就不可能對政府機關有何信任。就像10月2日作家張大春在蘋果日報投書表示,原能會現在是「紙包不住火」,更說原能會是「假罵台電真包庇」,用山腳斷層的事件來掩蓋核四亂施工的事實,試問面對這樣的包庇指控,原能會做何解釋?然而不可否認,就本席觀察台電核四經費以億為單位加碼,但原能會自民國96年起罰款數目對台電來說根本就不足為懼,監督功能形同虛設,未來原能會如何對核安確實把關,實在讓人很難放心。

  42. 2.台灣緊鄰日本,很自然感受到核災的恐怖,台灣的核電廠三座已經運轉長久,達除役年限,第四座則正在趕工中。四座中只有一座位於最南端的屏東墾丁,另外三座都圍繞著台北市,四座都位在地震的斷層帶上,也都在海邊,因此福島核電廠可能發生的狀況,台灣四個核電廠都具有相同條件

    地震、海嘯、年限超齡,沒有一樣比福島更能僥倖。而非核家園也是我們最終的政策目標與方向,但是目前首要面對的是,如果核一核二真的因為安全因素停機,核四因施工問題遲遲無法運轉,那台灣是否有限電危機?對於台灣的產業有多大的影響?台灣想要廢棄核電,又想保持高度經濟發展,似乎是兩難,尤其火力發電破壞環境,已是能源的夕陽產業,在能源發展未有突破之前,核電似乎是台灣能夠選擇的少數選項之一,認真做好核電管理,才是台灣能思考的唯一正途。

  43. 3.試問核安演習已演習多年,照理說各種狀況演練已經相當熟練,相關規劃應該也相當完備,為何還會出現居民對於核安演習狀況並不清楚的狀況?以及環保團體認為核安演習是玩假的?而從各權責單位製作不同版本的演習手冊、對話窗口責任不清的演習現況看,實兵操演仍有極大改進空間。民間認為「缺乏對話互動」的演習,例如避難中心究竟可以容納多少人、前往何處避難?以及「誰是演習指揮官」、「誰可以決定放棄核電廠」、「誰決定何時要避難撤離」等問題,還需要中央與地方多多協調,讓人民信任安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志雄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