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於經濟委員會會議一、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5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

無無黨籍・屏東縣第2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震清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公平交易法第一條明定的立法目的為何?

  2. 主席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3.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席、各位委員。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4. 蘇委員震清

    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制定本法。真不簡單,你有背起來了,但不是用背的就可以達到一百分,要實際去做,這才是公平會的成立目的,也才能符合立法宗旨。

  5. 現在台灣最怕的就是米果加蘋果的問題,之前我們曾作過決議,也都了解若是由這三位董事長合資購買壹傳媒,應該會達到須向公平會申報的要件吧?

  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對,應該有,但申報主體還要再確認。

  7. 蘇委員震清

    還是要看嘛。

  8.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對。

  9. 蘇委員震清

    好,其實我們現在所怕的是什麼?是言論過於集中化的危機。如果是這樣,請問主委,你們要怎麼把關?這才是主要的課題。

  10. 吳主任委員秀明

    嚴格來講,言論多元化的主管機關並不是公平會,我們是主管機經濟的壟斷,但是這兩者當然會有一些關聯。

  11. 蘇委員震清

    好,沒關係。你之前有承諾過,如果審查書面資料之後,會約談相關投資者儘速召開公聽會,這是你講的,對不對?

  12.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13. 蘇委員震清

    30內天要結案。

  14. 吳主任委員秀明

    所謂30天是法定結合管制都是30加30……

  15. 蘇委員震清

    對,必要時得延長30天。

  1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就是在60天內。

  17. 蘇委員震清

    所以案子成立之後,很快就會有答案、有成果?

  18.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對,在60天之內一定會有。

  19. 蘇委員震清

    主委,我請問一個很切身的問題,會不會有高層來向你施壓?

  20. 吳主任委員秀明

    到目前為止是沒有。

  21. 蘇委員震清

    目前當然不會,因為時機尚未成熟,到時候如果有高層來向你施壓呢?

  22. 吳主任委員秀明

    公平會是獨立機構。

  23. 蘇委員震清

    你能秉持公平會主委的身分,還是會因為人家給你官做,你就不得不低頭?

  24.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會。

  25. 蘇委員震清

    不會嗎?你有這個風範嗎?有一天若有人爆料,萬一經過了解,說公平會主委因為有行政高層介入,而導致這個案件如何如何,那你就算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你敢不敢在這邊做個宣示與承諾:不會接受任何權勢的關說,盡好主委的責任,確保公平會的立法宗旨?

  26. 吳主任委員秀明

    這是理所當然。

  27. 蘇委員震清

    可以嘛!萬一真的有高層向你施壓時,你要勇敢說No。

  28. 吳主任委員秀明

    嗯……高層……

  29. 蘇委員震清

    怎麼會「嗯」?有什麼好「嗯」的?支支吾吾的,還是顧左右而言他?

  30. 吳主任委員秀明

    這是很肯定的事。

  31. 蘇委員震清

    事無不可對人言,既然要確保公平會的宗旨,那有什麼好怕的?

  32.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33. 蘇委員震清

    為了顧及消費大眾的利益,有什麼不敢說的?對不對?

  34.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35. 蘇委員震清

    你知道嗎?蔡衍明先生現在真的很跋扈,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他與另外兩位股東的談話,他好像儼然以中國的代言人在講話,他說:「怎麼可能不接受關說呢?」而且他還說:「報導中國的新聞的時候,等你們遇到麻煩時你們就知道。」他的意思是,你們儘量安靜一點,再者,你們兩位大股東要考慮一下,你們在大陸還要發展,以後會遇到什麼問題還不知道,到時候不要怪我沒有提醒你們。都已經告訴你們了,你們要小心、眼睛要睜大一點,這不可怕嗎?到時候我們還能認為有什麼言論自由嗎?單單從他這一席談話內容,我們現在就是怕這種事情發生,人家可以大言不慚地在其他股東面前宣誓。主委,你聽到這一些話,是你們沒有警覺心?或是認為反正不管他,等上面的指示再說?

  36.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不管他講什麼,公平會一定依法行政。

  37. 蘇委員震清

    當然,你現在一定說不管他講什麼,但是實際上,到時候人家講什麼,我們就是照辦就對了。

  38.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會啦。

  39. 蘇委員震清

    所以不管人家講什麼,反正講歸講、做的是另一套,對不對?

  40. 吳主任委員秀明

    行政院對公平會一向非常尊重。

  41. 蘇委員震清

    主委,你曾經說過,你們僅能針對平面媒體做審查,對不對?那你要怎麼去界定?

  42.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在電子媒體部分,NCC也同時有審查,我們……

  43. 蘇委員震清

    好,沒關係,電子媒體部分我們先不談,你說你要怎麼去界定平面媒體?你說你們的判定原則是如果有互為替代性,內容與功效可互相取代,你們就要怎麼處理?

  44.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就把它劃在同一個市場裡面。

  45. 蘇委員震清

    例如旺中,現在有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時報周刊、旺報及英文旺報等,如果再加上壹媒體,你覺得這樣會不會超過?

  46. 吳主任委員秀明

    您是指超過門檻嗎?

  47. 蘇委員震清

    對。平面媒體超過市占率的話。

  48. 吳主任委員秀明

    市占率的計算是如果旺旺中時……

  49. 蘇委員震清

    你們會不會把工商時報和雜誌一起納進去計算?

  50. 吳主任委員秀明

    工商時報是比較經濟性的報紙。

  51. 蘇委員震清

    它是純經濟性的嗎?都沒有社會新聞或其他新聞嗎?

  52. 吳主任委員秀明

    它是以經濟為主。

  53. 蘇委員震清

    現在是觀念的問題,你們會不會把它列入?

  54. 吳主任委員秀明

    它的確是有部分的替代性。

  55. 蘇委員震清

    對,它有部分替代性,是不是應該要全部加入計算?

  5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報告委員,在公平法中替代性的基本原則是指相當高度替代性,不過這個案子我們會審慎考慮。

  57. 蘇委員震清

    你們現在是在閃躲。

  58.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我只是把事實……

  59. 蘇委員震清

    我就是要告訴你,工商時報的內容不全然是工商,也包含有時事、影劇等相關報導,對不對?所以我們覺得只要是雜誌、平面媒體都應該要合併計算,這樣才會有其基準性,如果你說要有相當替代性高度,那它隨時做置入型行銷又有什麼關係?譬如工商時報在2012年7月27日就用斗大的標題寫黃國昌帶頭訪旺中的新聞,大喇喇地刊出,這個新聞是屬於經濟性的嗎?所以我要告訴主委,不要一開始就讓人們覺得你們有預設立場,要替他們開脫一些不需要的東西。

  60.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會,我只是把法律的基本原則……

  61. 蘇委員震清

    我要告訴你,這才是實際的狀況,所以你們的認定標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本席在此語重心長的告訴主委,公平會的立法宗旨第一條寫得很清楚,要顧及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如果你們有這麼多的考慮,而你們馬上就要換新人了,但是光是換湯不換藥,那也沒有甚麼意思。

  62.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會啦,因為94年曾經有一個結合案,在那個個案中我們界定是報業市場。

  63. 蘇委員震清

    我們今天所怕的是言論過於集中,所怕的是未來言論成為一言堂,到時候會欲哭無淚。今天這個案子一定會到公平會手中。

  64.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我們一定依法慎重……

  65. 蘇委員震清

    我們希望你們秉持你們的立法宗旨,不要畏懼高層的壓力。

  66.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會。

  67. 蘇委員震清

    我要在此對你重申此一觀念,到時候當高層的黑手伸進來時,你們不要閃躲到不見人影,所謂立法宗旨等等就都不存在了,那就會如同人家所云,就算給你們尚方寶劍、再給你們多大的利刃都沒有用。刀子再怎麼鋒利,如果你們不會使用,就變成只是一把麵粉做成的刀子而已,好看卻不好用,那就會辜負了人民的期待。

  68. 吳主任委員秀明

    謝謝蘇委員。

  69. 蘇委員震清

    謝謝。

  70.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71. 楊委員瓊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一上台就伸了三個大腰,很累嗎?

  72. 主席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73.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只是藉這個機會活動活動。

  74. 楊委員瓊瓔

    你真會趁機會找時間活動。本席要請教你,目前公平會的名稱是什麼?

  75. 吳主任委員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76. 楊委員瓊瓔

    以往的名稱是什麼?

  77. 吳主任委員秀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78. 楊委員瓊瓔

    2月6日是一個決定的時間點,將「行政院」三個字拿掉。

  79.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80. 楊委員瓊瓔

    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81.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要的目地是因為公平會、NCC和中選會,在行政院組織法中是三個正式的獨立機關,既然是獨立機關,我們就把「行政院」三個字拿掉,以彰顯獨立機關的特質。

  82. 楊委員瓊瓔

    中選會認定同意康世儒的選舉資格,但是最後高等法院二審定讞宣告他當選無效,並在前天交接。基本上,中選會是第一個獨立機關,第二個單位是NCC,它有那麼多的案子,而NCC的委員是由行政院提名,送請立法院同意後正式就任,行使獨立職權,但是到目前為止,民眾對於NCC的爭議與疑惑非常多,它是我國第二個獨立機關。很高興有第三個獨立機關-公平會,你曾經在2月6日時表示,就你個人所為,當公平會提高為獨立機關時,牙齒就會很利,這是不是你所說過的話?

  83.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在那個場合嗎?我要回去查一下。

  84. 楊委員瓊瓔

    你自己講的話都忘記了?

  85. 吳主任委員秀明

    這個話我有講過。

  86. 楊委員瓊瓔

    對嘛!你說如果這樣,牙齒會很利。我要請教的是,2月6日以前,甚至包括現在,到底公平會有沒有牙齒?

  87.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記得好像是在修改罰鍰……

  88. 楊委員瓊瓔

    有沒有牙齒?我先不問牙齒利不利,請教你們有沒有牙齒?

  89.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當然是有執法工具的。

  90. 楊委員瓊瓔

    有牙齒,是不是?

  91.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92. 楊委員瓊瓔

    你認為目前的牙齒是不利的,是不是?

  93. 吳主任委員秀明

    也不是這樣,是增加了寬恕政策、罰鍰提高,還有像今天的搜索、扣押之後,執法工具就更完整。但原來也不是沒有,只不過原來是單純的罰鍰。

  94. 楊委員瓊瓔

    既然原來就有,也有牙齒,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是因為執行不力,或者是判讀聯合行為標準的能力不足?

  95. 吳主任委員秀明

    因為有些時候聯合行為的關鍵是證據,也就是蒐證的問題,我們雖然有工具可以罰他們,但是如果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

  96. 楊委員瓊瓔

    換句話說,成立一個獨立單位,將委員由9人改為7人,賦予搜索及扣押權,你認為牙齒會很利嗎?

  97. 吳主任委員秀明

    如果增加搜索、扣押,當然會更利。

  98. 楊委員瓊瓔

    「如果」二字,表示信心不足。本席剛才已經提到,要是不包括公平會,目前我國有兩個獨立機關單位,一個是中選會,一個是NCC,爭議非常多。身為公平會主委,在要改制之時,你看到前面這兩個中華民國政府的獨立機關單位,但牙齒仍舊是不利的,你的看法如何?

  99. 吳主任委員秀明

    關於制度面,我們從去年到現在,一直在做這方面的改善,包括寬恕政策、罰鍰的提高,還有今天的……

  100. 楊委員瓊瓔

    你講到一個重點,因為你們目前就有扣押權、目前就有搜索權,只是跟法政單位要聯合,但本席仍舊認為主因並不在於公平會本身的搜索、扣押權,而是在於公平會的判讀問題。

  101. 吳主任委員秀明

    委員所說的判讀,是不是對法律的見解及對事實蒐集證據的認定問題?這部分我們會按照事實呈現的狀況,依照理論實務作很妥善的判斷。

  102. 楊委員瓊瓔

    譬如當初討論到底要不要賦予金管會調查權的問題時,因為全世界的國家一半有賦予,一半沒有賦予,所以我們在審查金管會到底要不要授與調查權時,大家都是天人交戰。目前看到你們沒有鋒利的牙齒,我們也很憂心,所以針對你提到說你們的牙齒會很利,我覺得你很少這麼信心十足;但是聽到你剛才的一番說詞,好像又是信心不足,所以我仍舊希望政府不要疊床架屋,而應真正有效的整合能力,不管是事證或法律見解的判讀都應該要加強,這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民眾要的是這個,這也才會有感,提供給你做主要的參考方向。

  103. 吳主任委員秀明

    謝謝楊委員。

  104. 楊委員瓊瓔

    因為你既然提出要很利,結果你的答案是沒有利的,我們怎麼審議?我們總是希望這個社會能穩定公平,好不好?

  105. 吳主任委員秀明

    好,謝謝楊委員。

  106. 主席(楊委員瓊瓔代)

    請林委員滄敏發言。

  107. 林委員滄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的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是由丁委員所提出的。其就實整個制度面而言,我認為法律上應該沒有什麼疑慮,最主要是執行上的問題,主委覺得如何?

  108. 主席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109.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公平會過去沒有搜索、扣押的經驗,所以未來要訓練。

  110. 林委員滄敏

    其實關於搜索、扣押,這要尊重人民的權益,因為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所以必須要由法律定之。到目前來講,所有過去聯合壟斷的案件,只要有人檢舉、有事證,法務部地檢署應該都會主動去調查,對不對?林副司長,任何一項聯合壟斷案件,只要有人檢舉,公平會調查認為有事證,你們要不要去調查搜索?

  111. 主席

    請法務部檢察司林副司長說明。

  112. 林副司長錦村

    主席、各位委員。按照以往的案例,假設有哄抬物價、囤積的部分,來申請時,檢察官都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要件,向法院請票,法院也核准過,事實上也執行過搜索案件。

  113. 林委員滄敏

    過去有很多這種聯合壟斷的案例,電視也報導過。台灣電力公司調漲電價,所有公營電廠的附屬單位為什麼都是同樣的,有的調漲3%,有的調漲12%?這12%的是不是就是聯合壟斷?

  114. 林副司長錦村

    因為有關聯合壟斷的主管機關是由公平會做權責上的處理。

  115. 林委員滄敏

    你不要踢給他們。剛才還提到一個要點,台灣有很多假投資吸金到國外的案件,本席也檢舉很多,為什麼你們都沒有處理?

  116. 林副司長錦村

    是哪類案件?

  117. 林委員滄敏

    假投資吸金。

  118. 林副司長錦村

    如果是剛才廖委員質詢有關大陸南寧的案件……

  119. 林委員滄敏

    南寧那個案件我本身在以前就已經提過了,現在還有比這個更嚴重、資金多了好幾千倍的案件,你們要趕快處理,等一下我會做一個決議。

  120. 再請教公平會,如果是直屬的,只要公平會查到有聯合壟斷的跡象,你是不是就能行文,直接給地檢署?

  121. 吳主任委員秀明

    地檢署是負責刑事的,但是公平會……

  122. 林委員滄敏

    對,有遏止的作用。像這次電價調漲的幅度才幾個百分點,但是為什麼有的民生物資、甚至與電價沒有關係的物資還是會漲價?包括奶粉等等很多商品。

  123. 吳主任委員秀明

    如果是聯合行為,就只有我們,我們沒有辦法請法務部幫我們,除非有犯罪的嫌疑。

  124. 林委員滄敏

    意思就是必須是嚴重影響整個交易秩序,是不是?

  125. 吳主任委員秀明

    還是要看它是刑事的不法,還是行政的不法。如果只是單純地違反公平法,那就是我們,而法務部是負責刑事搜索、犯罪的……

  126. 林委員滄敏

    請問主委,台電的聯合壟斷行為呢?

  127. 吳主任委員秀明

    目前對於聯合行為的裁處是先行政、後司法,所以第一次是行政,是我們來……

  128. 林委員滄敏

    那你們處理了嗎?

  129.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在處理了。

  130. 林委員滄敏

    處理多久?

  131.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上次經濟委員會都有做決議。

  132. 林委員滄敏

    對呀,決議到現在,本委員會已經做成決議,為什麼你們還沒有函覆?

  133.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有照那個決議的時程在進行,那個決議要求我們在決議後3個月內調查出來。

  134. 林委員滄敏

    一個案件調查了3個月,3個月就已經民不聊生了,你知道嗎?

  135. 吳主任委員秀明

    因為這是很重大的案件,……

  136. 林委員滄敏

    對呀!影響大不大?

  137. 吳主任委員秀明

    當然很大。

  138. 林委員滄敏

    你們為什麼要3個月?

  139. 吳主任委員秀明

    蒐證等等各方面都需要時間。

  140. 林委員滄敏

    蒐什麼證?

  141. 吳主任委員秀明

    還需要給它一個……

  142. 林委員滄敏

    立法院裡面的事證已經很確鑿了,為什麼還要蒐證?你要什麼證,告訴我!本委員會調給你!

  143. 吳主任委員秀明

    最主要是他們之間有沒有合議、有沒有協議。

  144. 林委員滄敏

    什麼叫協議?就是聯合壟斷了,什麼叫做協議?同流合污了啦!主委,今天這項法案是本委員會委員提出的,只要是本委員會委員所提的法案,我們都會加以審議,並充分地討論。如果要配合警察,又要成立一個公平會專責的警察,這樣曠日廢時,本席建議請主委考慮一下,這是執行面的問題,而不是法律的問題。以上。

  145. 吳主任委員秀明

    謝謝林委員。

  146. 主席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147.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148. 葉委員宜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也是要請教旺旺米果併蘋果的事。第一個說不可以的是金管會,他們很具體地引用法條,很清楚地告訴他們不可以有這樣的作為。我要請問公平會,你們到底做了怎麼樣的決議?你們要等到這筆交易完成以後才能有所作為,是不是?

  149. 主席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150.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他們之間要先有……

  151. 葉委員宜津

    因為時間很有限,我更簡單一點、直截了當地問你,這項併購案如果成了,有沒有壟斷的問題?只以平面媒體來看就好,我知道你只管平面的部分。有沒有?

  152. 吳主任委員秀明

    因為它加起來的市占率……

  153. 葉委員宜津

    主委,你告訴我yes or no就好,我的時間很寶貴。

  154. 吳主任委員秀明

    這個問題可能沒有那麼單純,沒辦法用yes或no來回答,還是要委員會來決定。

  155. 葉委員宜津

    好,我再問你,你們的標準訂好了嗎?

  156.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有既定的通案標準。

  157. 葉委員宜津

    那工商時報到底有沒有替代性?

  158. 吳主任委員秀明

    關於工商時報,過去我們曾經有案例,認為報業市場是一個市場,但是這個案子到底怎麼樣,我們會再做決定。

  159. 葉委員宜津

    你們什麼時候才要做決定?人家都已經要買了,這個案子有急迫性。主委,至少你們的標準要在他們成交以前出來吧?會不會?

  160.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對,我們同意之後,他們才能夠成交啊。

  161. 葉委員宜津

    那你們什麼時候……

  162. 吳主任委員秀明

    要先經過我們同意之後,他才能買下來。他們之前只是簽訂一個意向書,表達有這個意願,但是並沒有真正地易主。

  163. 葉委員宜津

    你現在不能夠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才把標準訂下來,是不是?

  164. 吳主任委員秀明

    既有的標準都已經有了,只是這個標準在個案如何適用。

  165. 葉委員宜津

    對,什麼時候你們會訂下來?

  166. 吳主任委員秀明

    他們來申報之後,照法律的規定,是30加30,也就是30天再加30天的審查,在60天內我們會做出決定。

  167. 葉委員宜津

    好,我就是要這個deadline。再請問主委,光是工商時報,你們都還要認真地研究它有沒有替代性,是不是?

  168.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169. 葉委員宜津

    但是加上電子媒體的部分,你們就完全不管,你認為這樣的經濟壟斷不會太狹義嗎?

  170.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說不管,而是電子媒體歸主管電子媒體的管,平面媒體歸主管平面媒體的管。

  171. 葉委員宜津

    不是,他們現在已經相互為用了,很清楚嘛!電子媒體就拿著平面媒體的新聞來大作文章,我們甚至很常看到電子媒體把整個平面媒體的版面po上來啊。

  172.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對。

  173. 葉委員宜津

    主委,這個部分怎麼辦?

  174. 吳主任委員秀明

    他們會相互為用,但是不是有替代性,還要再考慮一下。

  175. 葉委員宜津

    好,你們可以考慮、可以研究,那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17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就是剛剛跟委員報告的……

  177. 葉委員宜津

    60天以內?

  178.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就是在申報之後的60天……

  179. 葉委員宜津

    很好!我要問的又多加一樣了,希望你們考慮這個部分的時候,不是只有工商時報的問題,還有跟電子媒體相互為用的問題,你們不能推得一乾二淨,推說電子媒體不是你們管轄的,好不好?

  180.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會考慮它有沒有替代性。

  181. 葉委員宜津

    沒錯,這就是我要的答案。你們會考慮。到時候你們考慮的結果如何,會讓我們知道,對不對?

  182. 吳主任委員秀明

    當然。

  183. 葉委員宜津

    需要說明?

  184.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的。

  185. 葉委員宜津

    60天還剩幾天?

  18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它還沒有申報。

  187. 葉委員宜津

    它還沒有申報?

  188. 吳主任委員秀明

    還沒有,申報之後60天,現在連買方有……

  189. 葉委員宜津

    本來說禮拜五要簽約,後來又停下來。

  190. 吳主任委員秀明

    也沒有簽約,等他們簽約……

  191. 葉委員宜津

    停下來是他們拿不出東西來申報的意思嗎?

  192.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我看報紙是說,現在可能有第四方要加入。

  193. 葉委員宜津

    你跟我一樣,只是看報紙,是不是?好。60天。我希望你們要謹慎地作為。最後還有一點時間,我再提醒一下,其實今天早上已經有同仁提到了,就是第二十六條規定,對於為害公共利益者,你們應該可以主動地調查、查察,不要等到他們送進來。我覺得你們現在應該就要做事前的作業了,現在就可以研究了。等他們送進來才開始研究,有一點慢了,對不對?我相信你們有開始研究吧?

  194. 吳主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蘇震清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