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核一廠停機時間與除役準備計畫審查時程無關,屆期仍要停機「所以,停機的時間和準備計畫的時間是沒有關連的。」發言紀錄
- 蔣委員乃辛
照理說,核一廠是107年12月5日停止運轉的話,照你們原能會的說法就是要往前推三年,即104年的12月5日之前,必須要提出準備計畫,之後再來審議,是不是?現在問題是,如果審到107年12月5日,這個準備階段還沒有完成,即相關計畫都還沒有審議確定,請問主委,107年12月5日要不要停機?所以,停機的時間和準備計畫的時間是沒有關連的。如果你三年內都沒有辦法審查完準備計畫,你要花四年的時間,但是,107年12月5日,你還是要停機。是不是?
- 林委員淑芬
請問,世界上有沒有超過40年的機組還繼續在運轉?這是第一個。有?有?所以對你們而言,107年12月5日根本不是一個deadline,這是一個事實,到時候你們就會這樣講了!我先不談這個,我談一個與你們間接相關的,核研所臺灣研究用反應器TRR在民國七十幾年爆炸壞掉,這個反應器不要說停役或除役,因為早就爆炸不能用了,這個反應器的位置是在鳶山堰集水區,鄰近石門水庫,我本人、我們的社區正在喝的就是鳶山堰集水區的水,這是新北市與桃園的主要供水來源,這造成民眾很大的疑慮,請問你們能收拾善後嗎?到現在都沒有人去善後!請問物料管理局,對於這個東西你們能介入處理嗎?他們把東西擱在那裡不處理,這就是讓我們每天喝輻射水的來源,你們沒有辦法去處理,核研所這樣擺爛,更不要講爆炸後早就應該要除役卻沒有除役!
主委、局長,對於這件事情你們怎麼看?我國第一個核子反應器的除役本來應該是在爆炸完就要馬上除役的,要立即處理,但是你們沒有能力,我們雖然在討論未來核一、核二、核三、核四,但這個也是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陳委員,除役不是107年。107年是停止運轉。
- 陳委員淑慧
停止運轉之前要做什麼事情?往前推3年,是不是最慢104年要提出除役計畫?104年以後的2年是你們審查的時間,是吧?就是說,104年提出計畫,106年你們審查要完備,然後才能夠到107年停止運轉,是不是?如果按照原來的時程是這樣子。
- 蔣委員乃辛
兩個3年就是前6年。
- 主席
稍後林委員還會再講,我先簡化一下來說明。我剛才講過,國際拆除的經驗有立即拆除,而所謂的立即拆除是10到20年,是快的;另外也有延遲拆除,20到60年都有。以這樣來說,台灣原來法律的規範,整個除役,從開始拆除到完成的法定時間是25年,對不對?之前還要審查2、3年,所以以我們原來法律的設計,整個做起來要2、30年。
我要跟社會講,政府一直在誤導我們,說核一要107年除役。這是錯誤的、嚴重的誤導。以為我們107年以後要走向非核家園了,實則不然,我們是一輩子都還要再跟核一、核二、核三共存,所以核四就不要再運轉了。對於核四,我們另外會排核四的安全體檢專案報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如果往前推3年,就是今(101)年底,他們要進入準備,但這有法律明文規定嗎?沒有,對不對?也就是,未來3年台電如果混,我們也拿他沒辦法。他可以講他有準備,準備編很多研究案讓學者專家來做,因為104年才要提出計畫,而且這樣又可以編預算。不是我們小人之心,我們一定要假設這裡面有一些利益存在,我們要防弊。
你剛才講預算增加是針對除役的計畫,也就是104年提出有增加,但我也跟你討論過,把幾個核心部分拿出來談,基本上就是無解,例如最終貯置場的選址問題、核廢料的處理問題,還有我們怎麼去規範讓台電能夠提早進入計畫。我覺得我們還是要提案,比如說提早2年,就是到年底他要提出計畫,至少資訊要透明化,來接受社會的檢驗。甚至我們把這部分變成條文,把它法定化,就是他如果要2個3年的話,我們也把它明確化。這對你們來說也更有保障,更有法律依據去督促,對不對?所以2個3年都可以讓它入法。
- 蔣委員乃辛
按照主委剛才的說明,這2個3年是不一樣的3年,對不對?所以107年12月5日往前推,是104年12月5日就要開始準備階段,就要開始審查他的除役計畫。那101年12月5日開始,他就要開始做他的除役計畫,是不是?那台電公司現在有沒有開始做?你有什麼辦法讓我們知道,台電公司有開始做?102年到104年,台電公司可不可以完成他的除役計畫?你們可以提供資料給我們看嗎?
- 邱局長賜聰
原能會已經積極要求台電公司大力準備除役的工作。法律規定,如果台電公司沒有如期提出除役計畫,那是有對應的罰責。我印象中是罰500萬起跳的罰金。
我們每年都會追蹤台電公司有關除役工作計畫的執行成果。現在台電公司的確已經開始在準備除役的工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陳碧涵委員只是凍結,並沒有要減列,就是因為有重要的賽事,他希望藉由凍結來push體育署檢討,而且是要立即展開檢討,予以改善,所以不要誤解委員提案的用意。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提的是第五四一案,建議凍結3,000萬,希望教育部,而不是體育署,針對這件事提出書面說明或進行專案報告都可以。也就是說,推展競技運動的經費去年和今年相比,今年比去年少了8,500多萬,減少的幅度高達10%,其中振興棒球計畫就比去年少了將近2,500萬,在預算減少的情況下,能不能達到它的目標?我們很懷疑。說實在的,過去的體育經費也是不夠的,今年比去年少掉10%以後,我們又設定那麼多目標,有沒有辦法達成?教育部要說明一下。因為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不能為預算增加、支出增加的決議,可是在預算刪減達到10%的情況下,我們今年設定的目標能不能達成?如果會受到影響的話,未來有關競技相關的費用預算,我們能不能再刪減掉這麼多?這是我們非常關心的事情。
第二,體委會要說明一下,最近這幾年來我們在國際競賽的表現跟往年有點差距,就像我們在今年2012年倫敦奧運會的得獎牌數跟預期還是有點落差,所以未來競技處如何與各單項協會共同協力,強化選手的選訓及培育的責任?這也是未來很重要的因素。
基本上,第一,預算的減少對於競技的推動、目標的達成是不是會受到影響?第二,未來競技處如何與單項委員會配合,強化選手的選訓及培育的責任?這項提案建議凍結3,000萬元,最重要的是希望教育部要關心一下競技的活動,預算不能刪減掉10%,太多了啦。謝謝。
- 主席
蔣乃辛委員提案凍結3,000萬元。
報告委員會,本日會議除了體育署的預算之外,我們還要處理青年署的預算,請體委會為同仁準備晚餐,本委員會也會準備比較熱的點心,媒體朋友也可以共享。我們今天一定要繼續處理,主席不能因為個別委員的情況,我們今天一定要處理完,我們的進度就是要處理完,這是主席上一次就宣布的,今天要處理剩餘的預算。我們之前都是依照時間結束……
- 蔣委員乃辛
主席,如果要這樣子的話,大家就少說一點……
- 主席
可以啊!
- 蔣委員乃辛
看要怎麼樣決定,大家決定好就好了。否則一直講下去,到了晚上9點還沒有辦法完成,真的沒有辦法啦。
- 主席
我們還是要尊重,有些委員要說明,我們不能夠不讓他說嘛。主席的責任就是儘量處理完,這是我的責任。大家也不能餓昏了,所以請同仁去準備點心。
- 陳委員淑慧
協調一下啦。
- 主席
把握時間,我們繼續要進行。剛剛陳碧涵委員提案凍結1.5億元,蔣乃辛委員提案凍結3,000萬元,何欣純委員提案凍結1億元。
- 蔣委員乃辛
主席,我希望這個預算的凍結不要影響到他們明年很多大賽事的推動,所以我提案凍結的3,000萬元是希望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凍結越少越好,讓他們的業務好推動,對不對?如果要專案報告,我也不反對,只是數字上不要太多,我怕影響到後面賽事的推動及選手的培育。
- 何委員欣純
主席,我簡短發言一下,我有提案,我的提案是針對棒球。主委,義守要買台中的興農牛了嗎?確定了嗎?
- 戴主任委員遐齡
明天才談細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部長偉寧
一定要報告的。
- 主席
尤其針對今年的賽事,要給國人很清楚的目標,過去歷屆主委都要到這裡做報告及表達,所以我們直接凍結1億元、專案報告。身為召委,不管是哪一黨的召委,都會要求最優先安排這個專案報告。
- 蔣委員乃辛
主席,我原先是提案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如果要改為專案報告的話,我就覺得應該要少凍一點,不能凍這麼多,因為不管如何,這些競技的賽事、選手的培訓,並不是解凍以後才能夠開始,現在就要繼續推動、連續下去,對不對?所以如果要改為專案報告的話,我就支持呂玉玲委員的意見,就是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