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
- 主席
請吳委員宜臻程序發言。
- 吳委員宜臻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非常高興廖召委在今日議程安排了比較進步性的內容,就是林委員郁方等及邱委員文彥等所提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也就是去思考行政院組織法中關於組改的相關二級、三級機關要如何重新放在組織整併的部分,或者是該另外拿出來成為二級部會或是變成獨立委員會,或者是不適宜再是一個獨立委員會,這些都應該重新再去思考。
然本席感到疑惑的是,之前我就有提到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等修正草案,這是針對委員會的部分,包括去思考現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問題,但為何今天沒有併案來處理呢?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併案,為了議事效率以及思考行政院組改的組織架構等問題,這部分應該要予以併案。本來我以為是因為屬性的部分跟這次的議程內容不同,但是林委員郁方等提案是針對海巡署的部分,所以這都是跟海有關嗎?那我也可以說永續發展跟氣候變遷的概念有關,也因為海洋溫度的改變就是氣候變遷,所以為何沒有辦法把這些修正草案一併排進去呢?基本上,應該要有前衛性的思考,讓組改能夠真正因應將來的整個發展,包含今日邱委員文彥等的提案,都是提到台灣是一個海洋的國家,該怎樣去面對我們的周遭呢?
事實上,這部分應該要有一個全方位的思考,遺憾的是,本席等的提案並沒有併在今日的提案中一起討論,所以我是希望可以加以併入,但若來不及的話,則我看今日的討論看起來也是沒有辦法得到一個比較具體的結論。謝謝。
- 呂委員學樟
(在席位上)有沒有付委?
- 主席
請查一下,這部分我們稍後再來處理。
現在先請提案人林委員郁方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郁方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提這個案從來沒有跟海巡署的任何一個人討論過,因為我一直認為該做的就應該去做,不需要徵求任何行政院官員的同意,所以請一些行政部門的朋友不要亂猜,海巡署並沒有授意我,而我也不需要海巡署的授意。
本席認為,這次行政院組織再造的基本架構還算不錯,可是我覺得把海岸巡防署降編為三級單位是一件讓我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我不想用「荒謬」來形容,雖然我真的很想這樣來形容。事實上,海岸巡防署的功能是沒有辦法低估的,相關人員執法的辛苦,是人人有目共睹的,像打擊走私等海上犯罪就已經很辛苦了,他們還要護漁,之前發生釣魚台事件時,海巡署的船衝到幾乎都已經登陸了,而且還不只一次,甚至有好幾次都是這樣,就是他們坐著小艇,來保護我們的保釣船,其壓力是非常大的。
再來,原來東沙島及太平島是國防部陸戰隊在守護的,這幾年則是交給了海巡署,這更讓其人力備感吃緊,而且也是非常的辛苦,據說現在國防部打算把那些砲搬上去後還要跟海巡署要1億多的錢,這怎麼可能呢?我看我拿一顆椰子去換回來好了!另外,還有海上探勘的問題,現在經濟部已經答應本席,今年會編列1,700萬讓中油開始到太平島周遭海域去探勘油氣。守那些小島、花那麼多錢的用意是什麼?就是希望可以挖到寶,難道就只為了吃那幾顆椰子嗎?所以未來的海上探勘,海巡署也一定要派出船隻來協助,而島上的守軍也要加倍的保護他們,即海巡署要派船會同海軍去保護他們,所以未來海巡署的工作是愈來愈吃重。
另外,人類的資源已經慢慢從陸地走進海洋了,因為陸地開採的資源已經快要消耗殆盡,只好往海裡走,所以釣魚台為何會搶這麼凶,原因不就在這裡嗎?現在的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島國,周圍的海洋比台灣這個主島要大太多了,海巡署要守護的區域比現在台澎金馬加起來的範圍還要大得多,如果行政院這時候將海巡署降編,我覺得這是送出一個很糟糕且錯誤的訊息,就是向周遭相關國家送出一個訊息,這個訊息就是台灣不重視海洋。中共現在正在考慮將國家海洋局提升為海洋部,日本現在也大量在建造艦艇,想跟我們爭取釣魚台,越南也是如此,買了6艘基洛級潛艦,大肆的造艦、造艇,連菲律賓在南沙相關島嶼當中,也部署了陸戰隊,人家是向前走,我們卻是向後退,十幾年來讓人看破手腳的一個政府,從李登輝總統的時代,就表示要宣示和平,所以把陸戰隊撤回來、海巡署人員送上去,以宣示和平,也認為從此以後南海這一帶就會太平無事,結果我們是把陸戰隊撤回來,他們是把陸戰隊送上去。此外,我們也開始把武器降編,包括將武器變成小口徑的武器,但越南在鴻庥島等其他的島嶼,也把野戰砲、流彈砲搬上去,甚至要部署直升機,由此看來,我們做的是非常荒謬的事情,並沒有積極的向前走。
本席認為,如果今天將海巡署降編,讓二級機關的海洋委員會來指揮、調度,則這是很可笑的,各位要知道,現在海上的事務會愈來愈複雜,太平島、南海周遭可能隨時都會有事,釣魚台則是每隔一陣子就會發生衝突、爭執,基本上,將海巡署維持為二級單位,其跟國防部的協調、跟外交部的協調就會很順利,現在你們卻將其硬壓成三級單位,而且還由海洋委員會副主委來兼任,代表海巡署根本就不重要,既然如此,乾脆就廢掉算了,所以這件事情我絕對反對到底,希望行政院好好的、嚴肅的去考慮將其改為海洋部才是。如果沒有記錯,馬總統在競選時曾經答應要設立海洋部,所以怎麼可以讓這樣的政治承諾退卻呢?我本來是認為要設立海洋部,因為涉及了海洋觀光,就跟交通部觀光局有關,同時未來這也可能涉及探油的問題,這就跟經濟部有關,還有漁業的部分,也跟漁業署、農委會有關,所以我想就謙虛一點稱為「海岸巡防部」好了,如果行政院有意見,那我就會說,乾脆稱為「海洋部」好了!即你們要讓其變小,我就讓其變得更大,這樣好不好?
總之,行政院腦袋要清楚,現在多少的資源是從海上而來,現在竟然要這樣降編,真的是違反邏輯,這樣反智的做法本席堅決的反對。因此,希望同仁能夠支持我的提案。謝謝。
- 主席
請提案人邱委員文彥說明提案旨趣。
-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抱歉要增加大家的困擾了,但是我想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機,海洋設部一事並不是現在才提出來,也不是任何人的意見進而敦促我們來改變這個構想,事實上從2000年陳水扁總統執政的那段時間就有海洋事務部的構想,馬總統在2008年提出「海洋興國、藍色革命」的政見中也都提到設立海洋部,希望由其來統籌海洋的相關事務,而這幾年來的發展來看,的確海洋是一個重點,尤其是聯合國二十一世紀議程當中說得很清楚,包括大洋、海岸跟近岸等地區岸海合一所構成的海洋總體叫做海洋環境,是人類永續發展不可或許的一部分,也是人類生存、永續發展的一個根基,所以很多國家在這幾年來其實都有很大的改變,以前其相關的事務大概都是分立的,但是這幾年來,像以加拿大來說,所成立的是「漁業及海洋部」,之所以把漁業放在前面,是因為加拿大的鮭魚產業,所以漁業對他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將漁業放進來就是為了保護漁民的權益、提升漁民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讓漁業能夠永續的經營下去。
此外,我們也可以看到東亞的海洋國家,包括馬來西亞成立「海洋事務及漁業部」、印尼成立「海洋事務及漁業部」、挪威成立「漁業及海岸事務部」等,這些都是跟漁業、海洋有關的,特別是有很多島嶼的,也設立了「海洋事務島嶼及漁業部」,所以把漁業及海洋結合起來是一種永續海洋的概念。
然後這幾年以來,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當中,在座的沙署長每年都有代表我們的漁業工作組來參加會議,而本席是從1994年就參加了APEC會議,當時我是在「海洋保育工作組」,但是從今年開始APEC裡頭就已經成立「海洋及漁業工作組」,表示這是沒有辦法迴避的趨勢,而且本來是每兩年都會舉辦一個聯席會議,最近則是變成年度的聯席會議,這也都看出海洋跟漁業是難以分割的。此外,從對岸來看,中國大陸很多沿海的省分也都設有「海洋漁業廳」,據上個禮拜的報導指出,大陸的國家海洋局也希望成立海洋部,所以海洋事務部一事不但過去在台灣就有很多的倡議,最近的發展更值得我們特別的重視,也許有人會質疑為何漁業要從農業剝離,事實上,農業跟漁業其實是不一樣的,我要強調一個觀念,比方說現在想吃高麗菜、胡蘿蔔,我們就去種植這些東西,就是去culture,所以英文是agriculture,但是漁業是大自然給我們什麼,我們要永續的利用,非常審慎的去使用,所以漁業跟海洋結合起來,基本上就是保育(conservation),就是sustainability(永續性)。
最近幾年以來,我也跟林郁方委員一樣很關心東海及南海的問題,所以長期以來我也是非常支持海巡署的工作,我們認為海巡署的編裝、人員的訓練應該是強而有力、應該是由中央大力的支持,但是以現在海洋委員會的格局來看,將其降編之後,一個三級單位要如何去爭取要有二千噸或三千噸以上船艇的興建經費呢?所以這是政府做與不做的問題,當年馬總統也提出海洋興國的看法,而我們也希望可以變成一個強而有力的國家,但是今天有這麼好的機會,當其他各部會還要持續再斟酌,一個環境資源部也有相當問題存在之際,為什麼我們不就這個時候一併來統籌考慮這些相關的議題呢?換言之,現在是一個可以重新來思考的時機。另外一方面,也有很多先進提到海洋事務司是屬於協調功能的,但是在協調之外,主導則更為重要,有些則是統籌更為重要,例如海洋污染的部分,過去本席曾待過環保署,我們是負責海洋污染的主管機關,但是除了立法提供經費給其他單位來受訓之外,其實最重要的資源都是投入在海巡署,畢竟真正要應變的時候,環保署根本就沒有船啊!所以統籌變成一個海洋部或是漁業海洋部,提升海巡署的職能,讓相關的事務能夠統籌起來,才是一個海洋大國該有的想法,所以今天是一個重要的時刻,本席建議各位委員能夠好好的思考,也希望行政機關能夠審慎的思考,並做一個通盤的考量,讓我們台灣在這個時候成立海洋部,即成立一個部級的單位,讓海洋成為一個永續經營的觀念,也希望從今而後,中華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謝謝。
- 主席
請研考會宋主任委員說明。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
- 主席
可否等宋主委說明完畢再發言?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不行,我要請主委一併答復我的問題。
- 主席
請吳委員宜臻程序發言。
- 吳委員宜臻
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本席已經提過,本席所提之「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與今天併案審查的內容相同,卻沒有被排進議程。本席剛才已經說明過,這與組改架構有關,相信研考會對本席提案非常清楚,如果稍後要說明時,希望能針對本席提案一併說明。
其次,本席建議於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增設氣候變遷暨能源發展委員會,因為氣候變遷議題不僅包含核能安全與海洋組織,也涉及內政、環資或其他跨部會整合議題,所以我認為需要這樣一個委員會。希望研考會不要怪本席出臨時考題來考你們,並就這部分答復,否則本席就要提出嚴正抗議了!謝謝!
- 主席
請研考會宋主任委員說明。
- 宋主任委員餘俠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報告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劃與推動情形,深感榮幸。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組織法中有關委員會設置的相關提案,因此特別針對行政院組織法中有關海洋委員會之規劃與推動情形進行報告。
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以下簡稱基準法)99年2月3日公布,而行政院組織法於第五條明訂海洋委員會為行政院政策統合需要所設之中央二級機關。
臺灣四面環海,具有特殊戰略位置,現行海洋事務經緯萬端,海洋事務職權散佈在22機關,例如環保署掌理海域環境監測、海洋污染防制等事項,農委會漁業署掌理漁業政策制定及相關規劃協調等事項,交通部航港局掌理海運航業、船舶、商港管理等事項,涉及的領域包括內政、交通、外交、國防、財政、經濟、生態保育及漁業等多個面向,亟需專責機關負責統合海洋相關政策規劃、推動及協調,並辦理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在行政院組織法研修過程,曾就設置首長制專責機關「海洋部」或政策統合型態「海洋委員會」之可行性深入研議。考量海洋事務涉及諸多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職掌之特性,依基準法第三十一條,基於政策統合需要設置統合型態之「委員會」,較利於中央相關部會間橫向整合及中央與地方之縱向協調,並能兼顧相關機關事權變動調整幅度較少,海洋事務相關領域完整性較高,減少未來協調界面及成本等諸多優點。歷經行政、立法兩院透過座談、公聽及審議的機制,通過以「海洋委員會」來統合協調與海洋有關之跨部會事務。
在完成立法後,行政院指定相關機關進行組織調整及規劃,確定由「海洋委員會」掌理總體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洋資源、科技文教、國際發展等面向之統合、協調事項,其中,基於海洋事務統合之落實,需以海域安全為核心,遂行海洋政策執行成效,賦予海洋委員會有關海域治安之執行量能,故於海洋委員會設置海域安全處,掌理海域及海岸安全、海洋權益維護執法事務等之統合協調事項,海洋委員會下則設海巡署落實執行。故海巡署將整合現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部分及所屬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原有業務,以統合岸海事權、落實岸海一體政策。該署依管轄區域設置七個地區分署、一個偵防分署、一個海洋人力發展中心……
- 主席
這些報告都有了,主委可以不用講,請針對吳委員宜臻的問題進行說明。
- 宋主任委員餘俠
海洋委員會為99年2月3日所通過的行政院組織法的八個委員會之一,至於其他委員會,假如委員有相關提案,都可以進行相關研究。
在氣候變遷這部分,目前行政院組織法針對調適與減災兩部分,分別由經濟及能源部、環境資源部掌理。
未來,海洋委員會同仁絕大多數還是來自海巡署,並無降編情形,而為考慮實務需要,近半數同仁可由軍警人員派充,且為了落實海域安全執法,明定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一人兼任海巡署署長,如此,從上到下,由政策面到執行面能夠落實……
- 主席
吳委員特別針對氣候變遷,提案另外成立專責機構……
- 宋主任委員餘俠
分別在環境資源部、經濟及能源部……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你要答復我的問題。
- 宋主任委員餘俠
氣候變遷這部分,經濟及能源部負責調適……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這是一個跨部會的委員會,如果貴院能通過,我們樂見其成,你要這樣答啊!
- 宋主任委員餘俠
行政院內部仍會維繫永續發展委員會做跨部會協調,而國際潮流也是分別由兩個部來從事調適與減災工作。
以上是針對目前海洋委員會的說明。最後,在這一次行政院組織改造中,大部分機關都在整併,而海洋委員會是唯一新設的中央二級機關,希望能以海洋委員會的統合協調功能角色來強化機關間的橫向協調與聯繫,充分發揮統籌效能,邁向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希望各位委員能鼎力支持,使海洋委員會及所屬組織法案能順利完成立法。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與支持。謝謝。
附件一
我國海洋事務權責機關
海洋事務經緯萬端,涉及政策領域包括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生態保育及漁業等,概略區分為22個業務區塊,牽涉的主管機關(單位)眾多。
- 目前海洋事務相關權責機關(單位)如下表
序號 機關(單位) 職 掌
1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海洋漁業發展、漁業資源維護、漁業巡護、漁事糾紛處理、遠洋漁業涉外事務輔導與交涉、協助取締非法捕魚、水土保持。
2 行政院海巡署 執行海洋污染防治法、維護海洋秩序、保護海洋資源。
3 經濟部水利署 海堤興建、海水淡化、海洋水利產業、海域災害防救、海岸地層下陷防治、近海水文監測。
4 行政院環保署 海洋污染防治、海岸清潔維護。
5 交通部 制定海運政策、港埠政策、發展航運與管理、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海難救護、外國船舶停靠我國港灣管理、危險物品入港檢查與管理。
6 交通部觀光局 海洋觀光
7 文化部 海洋文化推廣。
8 行政院國科會 推動海洋基礎科學研究。
9 內政部營建署 負責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研訂海岸法、臺灣地區海岸管理計畫、海埔地開發管理。
10 內政部地政司 負責海彊劃界,領海線及外界線規劃與勘測、國家海域基礎資料庫建置與管理、海底電纜管道路線劃定之許可、海域地圖編印與審查。
11 教育部 海洋教育、海洋專業人才培育。
12 國防部 負責國家防衛、軍事作戰、海洋探勘、水文蒐集、海圖製作。
13 外交部 負責與涉外海洋事務、經濟海洋重疊協商。
14 財政部關務署 海關緝私。
15 財政部 國有財產局海洋國有土地管理。
16 經濟部礦業司 海砂開發、海礦資源管理。
17 經濟部 國營會國營事業利用海洋之管理。
18 經濟部能源會 海洋石油、天然氣、礦產等資源之探勘、利用及管理。
19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海洋地質調查。
20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 設置倉儲轉運專區
21 行政院陸委會 處理兩岸海洋事務。
22 行政院經建會 涉及海洋經建計畫審議。
- 主席
我來向吳委員說明。第一,吳委員所提氣候變遷暨能源發展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本會明天討論,並非未納入議程。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但是今天要審查啊!
- 主席
因為必須從經濟及能源部抽出後,才能與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一併討論,一旦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也就可以一起討論了。吳委員不用急,我們不是不討論,只是議程排在明天。
第二,不論是海洋部或海洋委員會所面對的其實是位階問題,也就是從三級機構變成二級機構,這樣問題其實是比較簡單的,所以今天會議時間也訂得比較短,只到上午10時30分。至於吳委員案子,我們明天再來討論。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萬一今天達成共識了,但其他委員又把海洋委員會改為海洋部,那麼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第四款就缺了,也不用成立委員會了!
- 主席
這些等一下都可以一起討論。我們並非不尊重你的提案,只是列在明天的議程,屆時大家再來討論是否從經濟及能源部抽出,另設委員會。
我剛才已經講過,林委員郁方、邱委員文彥的提案比較簡單……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但我的是行政院組織法!
- 主席
如果明天達成共識,一樣在行政院組織法中討論,所以今天就讓問題單純化,今天先通過這部分,明天再討論經濟及能源部……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我的是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 主席
就明天討論啊!如果大家都同意讓氣候變遷暨能源發展單獨成立委員會,我們就會配合,讓行政院組織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一起修改。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但議程上沒有啊!
- 主席
沒關係,可以一起討論,這些明天都可以討論!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我講的是行政院組織法,不是永續發展暨能源委員會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必須先修正,這樣才能放特別委員會。
- 主席
這些都可以討論。行政院組織法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的,但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卻是聯席會議,所以我們先討論我們自己這部分。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我知道,但我講的是行政院組織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今天討論的不就是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 主席
我剛剛已經講過,若明天大家達成共識,那麼行政院組織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就可以一起修正,這是沒有問題的!實在不需要急著在今天討論,明天可以一起討論,只要大家達成共識,本會期就可以通過。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議程無法併案嗎?
- 主席
只要大家同意就可以變更議程,就像今天一樣可以變更議程。
- 吳委員宜臻
(在席位上)那就現在變更議程!
- 主席
我已經講過,只要明天大家同意,把氣候變遷暨能源發展署從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抽出,單獨成立委員會,那麼我們就可以變更議程,一起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我建議吳委員可以改提修正動議。
- 主席
各位委員的意見呢?
- 呂委員學樟
(在席位上)他那個無法納入。
- 主席
幕僚表示,三位委員連署,一人提案就可以變更議程。
- 劉主任秘書彥麟
報告委員,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七條規定,遇應先處理事項未列入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宜臻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