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玉玲於國是論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希望政府在核四公投前就經濟、就業、財政、能源供應、環境提出公開充分的資訊「本席希望政府應該要對經濟、就業、財政、能源供應、環境等方面提出公開充分的資訊」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存廢問題政黨應退位,讓擁核與反核雙方進行公民大辯論「對於核四存廢,政黨都應該退位,讓反核與擁核雙方意見都能進行公民大辯論」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資訊公開後,正反雙方應接受核四公投的決定「如果一切資訊公開後,正反兩方就要接受公投的決定」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玉玲書面意見

  2. 昨天行政院長江宜樺正面宣示,政府願正面接受核能四廠停建公投檢驗,根據媒體所整理的提供的核四演進,──民國69年,台電首度提出核四建設計畫,政府同意貢寮為核四廠址。──民國74年,行政院裁示「民眾疑慮未澄清前,核四廠不急於動工」。──民國81年2月20日,行政院通過恢復核四計劃。──民國83年5月22日,核四廠址所在地貢寮鄉舉辦「核四興建住民投票」,投票率58%,反對興建核四的比例達96%;同年台北縣(現為新北市)政府舉辦「是否興建核四廠全縣公民投票」,以及罷免4名擁核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但兩場投票的投票率都僅有約20%。──民國83年9月,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成立核四公投促進會,發起千里苦行。──民國85年3月22日,在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舉辦「核四市民投票」,投票率達到過半的58.7%,反對興建核四者達52%。──民國85年5月~10月,立法院通過廢止核四興建案,行政院覆議成功。──民國88年3月1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核四建照。──民國89年10月27日,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民國90年1月15日,大法官會議做出520號解釋,認為行政院應補正程序,向立院報告。若立院反對,則應由政院和立院朝野黨團協商解決方案。──民國90年1月31日,立法院通過續建核四。──民國90年2月13日,行政院長張俊雄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簽署核四復工協議書,達成核四復工協議,隔天14日行政院宣布核四復工。──民國100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大地震,福島第一核電廠爆發核災。──民國101年7月15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宣布推動新北市反對核四廠填裝燃料棒公民投票案。──民國101年12月,富邦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陳藹玲和近百名媽媽們與婦女朋友,發起組成「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民國102年2月,民間團體宣布舉辦309廢核大遊行。──民國102年2月19日,行政院長江宜樺指派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擔任核能安全黨政平台窗口,負責溝通。──民國102年2月25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政府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紛紛擾擾的三十年的核四議題,希望讓人民公投決定是否繼續興建核四,可以讓核四議題理性討論,並且為核四去留做出終結決定。

  3. 雖然現在核四停建公投提出後,真正的挑戰才要開始,但是在公投案前,本席希望政府應該要對經濟、就業、財政、能源供應、環境等方面提出公開充分的資訊,不管是民進黨指出,在核四不商轉、核一至核三如期停轉下,自2015年備用容量率降到7.4%以下,「勢必造成限電」;但研究報告估算,扣除核四的備用容量率,2013~2020年平均水準介於10.76%至20%,不會有缺電危機,或是學者表示,核四停建並不會缺電,但電價會大幅提高。政府都一定要公開誠實地把意見說出來。本席希望從今天開始,對於核四存廢,政黨都應該退位,讓反核與擁核雙方意見都能進行公民大辯論,反核的人不該把擁核的人打成「不是人」,最重要的,如果一切資訊公開後,正反兩方就要接受公投的決定,相信人民的智慧,讓人民自己決定台灣要不要核四?要怎樣的能源政策?未來可能的發展模式與生活模式的選擇。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