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華於報告事項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表示不支持核四續建,主張核四停建並且不要運轉「本席不支持核四續建,我主張核四停建並且不要運轉」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以選區選民對核四安全的顧慮作為不支持續建與運轉的理由「一旦核四廠出問題,本席選區選民的生命和財產首當其衝,這就是為什麼我不支持續建也不支持運轉的原因」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以公投處理核四問題是深化、擴大民主的歷史性一步「交給頭家來做決定,不但是深化了民主、擴大了民主」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台電、原能會及經濟部應將所有資料誠實公開,讓人民理性抉擇「台電、原能會及經濟部,要把所有資料誠實的攤開在人民的面前」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呼籲全民參與核四公投,讓投票率過半「本席呼籲全民都來參與投票,讓我們的投票率可以過半」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慶華

    (11時47分)主席、行政院江院長、毛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江院長,辛苦了!體力還可以嗎?

  2. 主席

    請行政院江院長答復。

  3. 江院長宜樺

    (11時4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沒問題。

  4. 李委員慶華

    關於核四公投案,本席要向江院長提出質詢與請教。國民黨黨團委託本席作為核四公投的提案人,我覺得義不容辭。國民黨黨團之所以委託本席提案,不僅是因為我關心核四的問題,同時我的選區與3個核電廠息息相關-核四在貢寮,核二在萬里,核一在本席選區金山的隔壁;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本席不支持核四續建,我主張核四停建並且不要運轉。原因非常的簡單,本席選區的選民對安全有非常深的顧慮,大家不斷從外界、從報導中看到核四廠發生了各種各樣的事故和問題,他們也就愈來愈喪失對核四廠的信心。本席是該選區唯一的立委,所以我要為他們請命,替他們表達意見。一旦核四廠出問題,本席選區選民的生命和財產首當其衝,這就是為什麼我不支持續建也不支持運轉的原因。

  5. 這一次我們國民黨黨團同意用公投方式處理核四問題,這是歷史性的一大步,除了代議政治外,把這樣一個有爭議的、幾乎全民關切但各政黨間卻有不同看法的題目,交給頭家來做決定,不但是深化了民主、擴大了民主,也是我們執政黨及國民黨黨團在歷史上邁向了進步的一大步,所以,要我來當提案人,我覺得是責無旁貸。真理是愈辯愈明,我相信,也期盼在未來公投的整個過程中,對於停建核四的利弊及不停建的利弊能夠都攤在陽光下,讓人民能夠完全了解真相,理性的投下他們神聖的一票。

  6. 在這次我們提出的核四公投案理由書中,也提出一些基本的質疑,希望我們的人民能夠得到答案,了解真相是什麼。當然,要走向公投,台電、原能會及經濟部,要把所有資料誠實的攤開在人民的面前,這樣人民才能憑著理智及對真相的了解,做出他們的抉擇。作為這個案子的提案人,本席呼籲全民都來參與投票,讓我們的投票率可以過半,成為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公投。這不僅是本席作為一個核電廠所在地立法委員的基本立場,也是作為核四公投案提案人的基本立場。

  7. 在此,本席要請教院長,明天要舉行的廢核大遊行,主辦單位到現在為止,有沒有跟你或行政院連繫過?

  8. 江院長宜樺

    跟委員報告,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接到任何主辦單位的連繫。

  9. 李委員慶華

    當有見面的需要或是他們要求見面時,你的態度如何?

  10.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報告,明天當遊行開始進行的時候,我就會全程待命,不管是在辦公室或是稍晚在家裡,任何時候,只要遊行團體有任何共識要和行政院見面,我一定會馬上安排時間和他們見面。

  11. 李委員慶華

    他們到行政院見你,你會見?

  12. 江院長宜樺

    是的。

  13. 李委員慶華

    假如他們邀請你到他們集會的會場,你會不會去?

  14. 江院長宜樺

    原則上也是會的。

  15. 李委員慶華

    當他們有意願要和總統見面時,你會不會建議馬總統也接見他們?

  16. 江院長宜樺

    首先要說明的是,我沒有辦法替總統做決定,但是如果他們要進總統府和總統當面討論或陳情,我會建議總統接見他們。

  17. 李委員慶華

    你對於明天要舉行的廢核大遊行,基本看法是什麼?

  18. 江院長宜樺

    就像我剛剛講的,這是台灣在擴大參與及民主理性討論重要公共政策議題的一環,對於人民知道自己關心的問題是什麼,並且願意站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只要這個方式是合乎民主法治的常軌,而且是理性平和的進行,我們都非常高興,也都樂觀其成。

  19. 李委員慶華

    另外一個問題是有關不在籍投票。我聽到你對這個制度基本上是支持的,是不是?

  20. 江院長宜樺

    不在籍投票的制度,是遠在我擔任內政部長時就一直在規劃的,我們一直是以希望能夠推動台灣的不在籍投票制度為努力目標。

  21. 李委員慶華

    對於不在籍投票,現在有政黨之間不同的看法,你認為這次的不在籍投票,如果我們在法的方面完備了,是不是除了公投核四,也要用在總統選舉上?抑或只是單獨用在核四公投上?

  22. 江院長宜樺

    如同委員剛才一開始所說,對於不在籍投票的範圍、方式、種類等等,朝野相關委員的意見似乎也才開始提出來,還沒有真的坐下來達成共識,所以不管最後如何,我們會尊重朝野黨團的協商結果。至於行政院的立場,個人在內政部時期,我們所推動的不在籍投票,主要是針對總統、副總統的選舉而做規劃,之所以以這個為主要目標,是因為總統、副總統選舉是採單一選票,即全國統一一張選票的選舉制度,就我們現在國內所能推動的不在籍投票來說,這是最具體可行的,相較之下,其他的一些地方性選舉,甚至像立法委員選舉,可能難度較高,所以這點中選會也跟我們討論過,當時我在回答「如果這樣的一個制度應用到公民投票時,你們是否贊成?」這個問題時,也是答復「贊成」。因為公民投票也是單一議題、全國一張選票的投票方式,所以它跟總統、副總統的投票方式是一樣的,在我們還沒有很複雜的其他不在籍投票方式之前,如果在甲地設籍的人跑到乙地工作,能在乙地投下甲地這個原本戶籍所在地的票的話,那麼應該是比較單純的,所以總統、副總統選舉和全民公投,都是可以推動不在籍投票的。

  23. 李委員慶華

    據我們了解,原本可能是在8月份左右就可以進行公投,如果現在要把不在籍投票放進去,也做為方法的一部分,那麼在時程上,大概會晚多少時間?要拖到什麼時候才會進行核四公投?

  24. 江院長宜樺

    有關時程方面,並不是行政院或我本人能夠決定的,因為這主要牽涉到兩個因素:第一個是立法院在什麼時候會處理最近所提出的這個公投主文,並且送出立法院到中選會?這個時間我們並不知道。而案子送到中選會之後,依規定有1個月到6個月的時間可以辦理公民投票,所以我們一般的估計是,假如立法院朝野黨團能夠獲得共識或是表決通過,把這個案子在本會期結束之前就送交中選會立案,那麼中選會會在未來,也就是從今年的7月到今年的12月這段時間內,找出一個時間來辦理公民投票,因此這件事可快可慢;第二個是剛才所講到的不在籍投票的加入,如果經過朝野黨團協商,一致認為這個方式可以應用在這次的全國公投上,那麼我們會責成內政部儘速完成相關子法的訂定以及一些準備工作,當然,中選會也是一樣。過去我們曾經估計過,這些工作大概需要5個月左右的時間,所以就要看這個會期朝野黨團對於不在籍投票是否確定修法進入公投的程序之中有沒有共識,如果有,我們可能就會啟動5個月的準備期間,這完全要配合立法院決定的時間而定。

  25. 李委員慶華

    做為核四公投案的提案人,我要跟院長說明一下。原則上,我們今天就會展開連署,完成之後就會送到程序委員會。當然,其實對於程序最清楚的就是坐在上面的主席-王院長,我相信他對於這個全民關心的重大事件要採行公投,一定會全力在時間上讓它能夠順利。送到程序委員會以後,當然會有朝野協商方面的問題,而且總質詢可能會進行到4月中旬左右,所以這個公投案要送出立法院,有可能要到5月中旬以後,不過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在這個會期結束前一定要把公投案送出立法院。我認為在院長努力的協助推動及協調下,5月就有可能將公投案送到中選會,如果能在5月就把公投案送到中選會,以您剛才提到的期程,您覺得大約會在幾月份實行投票?您能不能答復得具體一點,讓國人有個概念?

  26.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再度報告,公民投票日期的決定就像所有全國選舉日期的決定,是由獨立機關-中選會決定的,在過去的慣例裡面,行政院從來不會指導或干涉中選會對於這個日期的決定,所以我在這裡沒有辦法做政策上的答復,請委員見諒。我相信中選會會根據法律所規定的1到6個月的期程,並且會考量選務單位,包括地方選務機關能夠準備及教育訓練所需要的時間,去訂定出最適當的時間。

  27. 我們剛剛所提到的8月份,那是外界推估的最快時間,當時並沒有包括不在籍投票這個變數,如果不在籍投票要納入這一次的全國公投,8月份可能會比較趕一點,在準備工作方面,我猜想民政司或中選會也許會需要多一點的時間,但是以法律的規定來說,如果公投案在這個會期結束前就送到中選會,中選會舉辦公投的時間最晚應該也不會超過今年年底。

  28. 李委員慶華

    最後要請教院長,您講過有核四的安全才有公投,我們的公投案在5月份或最晚在這個會期結束前就要送出去,那麼對於核四廠安全的鑑定報告是不是能在公投案送出前,也就是在這個會期就提出來,讓立法院及國人知道,然後我們才把公投案送出去?請答復。

  29. 江院長宜樺

    所謂核四安全的檢測其實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分別牽涉到主政機關-經濟部對於下面被監督的台電公司,也就是核四廠,以及旁邊的原能會,一共有3個不同的單位分別有其檢驗的過程,這個過程要全部做完,我想至少要到年底,但是在這個過程之中會有一些階段性的工作可能已經完成了,立法院在送出立法院的決定之前,如果有需要我們提供當時的安全檢查進度,我們都樂於提供。

  30. 李委員慶華

    張部長是不是有要補充的地方?

  31. 張部長家祝

    我們在1個月之內,會把所有外部專家提供我們自己做的以外的一些安全疑慮全部整理出來,然後訂出一個時間表,我想最晚會在6個月之內將外部專家提出質疑的地方全部加以解決。至於原有的安全檢測工作也會繼續進行,包括原能會要求的部分,還有之前總體檢所發現的問題,這些工作都會依照時間表繼續進行。

  32. 李委員慶華

    謝謝院長,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慶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