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張委員慶忠
(9時5分)主席、行政院江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江院長辛苦了。
- 主席
請行政院江院長答復。
- 江院長宜樺
(9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 張委員慶忠
這一個月來,你為了核四的續建及公投,真的是勞心勞力,非常辛苦,尤其所有媒體焦點都在關注,院長在昨天晚上7點30分到10點,邀請核四逃命圈的張、郝、朱三位地方首長餐敘,媒體是寫「摸摸頭」。根據今天媒體報導,三位首長的態度好像各有不同,張市長雖然夾在核一、核二跟核四之間,但是他的態度比較配合;朱市長是選擇核安、核廢料條件符合下可以配合;但郝市長的認知還是不同,所以較難配合。院長貴為行政院首長,在推動國家政策之際,地方首長在配合上竟然出現那麼大的困難,尤其這三位首長又都是同一黨籍,外界以及國民都在看大家表達的的意見,也看到院長在推動政策時所碰到的困難和危機。另外,電視上的名嘴或平面媒體也推測,在核四公投上,中央及基層首長在整合上的困難,可能涉及2016年總統大選人選的競合關係,也可以從這裡顯現出來。請問院長,在昨天晚上3個多小時的餐敘中,是否與今天媒體報導的相同,請院長做個說明?
- 江院長宜樺
很感謝張委員詢問昨天晚上跟三位市長餐敘的情形,其實昨天晚上餐敘的情形十分融洽,也交談的很愉快,因為三位首長都身為民選首長,對於地方民眾的關切也很願意表達給中央政府了解,同時行政院也有一個難得的機會,由我本人、副院長以及經濟部長向三位首長報告,目前中央政府對於核四停建與否的決策思考,以及我們在做核能安全檢驗方面的細節,這部分三位首長在聽取我們說明之後,一定會比過去更了解現在政府所做的種種努力。至於報紙上關心的是,幾位首長跟中央政府之間對於核四的看法是否一致?大體上,基隆市張市長是相當支持中央政府續建核四,並以公投方式來決定紛爭的作法,同時把基隆市部分區里劃為輻射外洩防護圈,希望台電公司或經濟部能夠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包括宣導和補償等等。新北市朱市長的一貫立場是不變的,多年來他都主張核安是最重要的前提,有核安才能講核電,另外他也非常關心核廢料的存在,因為現在核一、核二廠裡面都已經有這幾十年累積下來的核廢料,他希望政府能夠積極處理這些核廢料,讓他們有最終的處置。至於臺北市的郝市長,在一些大的政策方向上,大家的看法是一樣的,包括我們要確保核安,追求永續的非核家園,以及目前應該讓資訊公開透明,使所有民眾都知道、瞭解,這點我們的看法都一樣。比較有差異的地方在於,郝市長認為,以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這件事情,所需的準備時間很長,社會各界也會有所爭議和討論,怕因此影響其他國家大政的推行,所以他一直希望我們思考有沒有公民投票之外的其他方式可以來做決定。
席間,幾位市長都有坦率地交換意見,大部分的首長都認為,以目前的情況,尤其是核四這麼一個攸關全國民眾及未來臺灣經濟發展前景的議題,應該是以公民投票來做最終的決定,這比起其他的方式可能都更為恰當。因此,郝市長是希望,在進行公投之前,在從現在開始到未來幾個月的宣導和辯論期間,能夠持續不斷地辦理民調,貼切地掌握民意有沒有什麼變化,最後再根據民意的呈現,來思考是不是一定要使用公投這樣的決策程序。針對這點,我答應郝市長,不管是中央的研考會,或者是地方上,像新北市、臺北市,乃至基隆市,我們都歡迎大家自己持續不斷去做民調,有的是區域的民調,有的是全國性的民調,我們一定會注意在這段整個討論和辯論的過程裡面,民眾對核四問題的認知會不會有什麼樣的變化。
- 張委員慶忠
謝謝院長的說明,可是本席還是會擔心,因為本席和外界可能會認為這是比較官方的說詞,尤其中華傳統倫理有所謂「見面三分情」這樣的說法,他們就算不要也不好意思講出來。這是一個盲點。所以我建議院長要注意他們是不是採取官方說法,或者是因為當面談話而有所保留,因為我們發現這和報紙報導的內容還是有點不一樣。
- 江院長宜樺
這點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就是我跟朱市長和郝市長都認識多年,我們的年紀也比較接近,所以其實平常的溝通,不管是打電話或者見面,次數都還滿多的,在很多其他的議題上,我們也都有充分交換意見的習慣。
- 張委員慶忠
院長剛剛都沒有提到外界對2016年總統大選卡位戰的猜疑,現在大家也許都不說出來,可是心裡還是有這個陰影存在,請問院長有沒有感受到?
-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報告,我們昨天一點都沒有談到選舉的事情。我當然知道臺灣民間,尤其是媒體界對未來政局發展一直都保持高度的興趣,但是我可以向張委員報告的是,身為行政院長,我現在才剛上任,眼前有許多重要的國家政策有待決定,我全心全意希望對這些決定做出最明智的選擇,或者至少要能夠以最合乎民主的方式來進行,至於這些決定做成或者結果產生之後,對於2014也好,2016也好,某些張三、李四或王五,我們個別的人所謂的未來,這些一點都不在我的考量之列。
- 張委員慶忠
謝謝院長,我還是非常佩服你。
接下來,昨天聯合報A4版特別報導了一件事,我看了心裡非常不舒服,相信國人也和我一樣。這則報導係針對幻象2000軍購法方仲介佣金涉及違約情事,詳細評論我方是否要提出仲裁求償。法方或許認為自己現在道理有虧,但是他們握有後續的保養採購,所以就算我們現在要他們賠償,將來他們還是可以從零件採購裡面把錢撈回去。報導還指出,幻象機後勤採購合約期限到2014年為止,可是廠商根本不來臺灣談這件事。這種窘境我們都可以理解,因此,我們希望國內能夠自己積極發展自主性的國防科技武器。
本席之所以提到這件事,主要是因為2008年2月至5月擔任國防部長的蔡明憲最近出版了「天佑台灣」一書,他在該書第36頁提到,2008年2月份,國軍曾在南部軍事演習中試射導彈,而且非常成功,速度上、操作上、準確性、誤差率都在水準之上。他雖然講得很含蓄,但是已經透露了我們在導彈發展上具有一定的水準。
我們現在面臨釣魚台、東沙和南沙的緊張,還有國家軍購的困境,我認為自行發展國防武器的方向是非常正確的。請問院長,2008年試射導彈到現在2013年,我們在自主國防武器,尤其是導彈方面的發展情況為何?
- 江院長宜樺
我先向委員做簡單的說明。我們的中科院一直是發展自主國防武器非常重要的一個單位,我有幸在過去幾年內隨同前任行政院長去瞭解了部分的情況,但是更專業的部分是不是能由高部長來向您報告?
- 張委員慶忠
好。
- 高部長華柱
特別向委員說明,中科院這些年來研發了很多自主性的國防力量,有關機敏的部分,我不宜在這邊講得很清楚,相關資訊我會後再向委員說明,但是基本上我們認為,任何一個政務官在國家發展任一武器尚未成熟之前,都不宜對外說明。
國防自主在我們國家是一個必然的政策,我們今天對外軍購的部分都是因為無法自製。但是為了國家安全,我們國防自主力量的儲備,除了軍艦或飛機,其他部分也會全面朝這個方向努力。
- 張委員慶忠
軍艦和飛機以外,導彈在2008之後的5年當中,有沒有更積極在研發?還是這部分我們就不要了,因為會引起沒有必要的干涉?
- 高部長華柱
現在已經在國軍服役的各項防空或艦載的部分都發展得非常順利,詳細的內容會後我們再向委員單獨說明。
- 張委員慶忠
謝謝部長。
二次大戰期間,我們曾有國軍遠征印度並經過緬甸,國共內戰之後,有部分孤軍遺留在緬甸和泰國,這些人的後裔最近還是一直在陳情,他們希望有機會的話,國防部至少要能肯定和認定他們的身分,否則他們現在在緬甸還是無國籍的流浪者,不知國防部是否願意肯定他們、認定他們的身分,讓這些忠烈之後有辦法生活,或者是把他們接回臺灣來生活?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 高部長華柱
關於這部分,我們也非常關心,不管是退輔會、僑委會、國防部及內政部等部會都會審慎思考,如何對這些忠良之後,提供法律上的協助,幫助他們突破困境,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 張委員慶忠
謝謝。另外,柬埔寨、緬甸兩國與我國關係密切,但是在外交簽證上一直都有困難,當地的華僑及台商都利用各種機會拉攏我國與兩國的關係,但是一直沒有成功,由於我的質詢時間到了,有關這部分的詢問,本席就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
- 第八屆第三會期施政總質詢
國防--(北韓問題)
- 一、朝鮮半島一觸即發
院長,在聯合國安理會決定加重制裁北韓前夕,北韓突然宣布片面廢除一九五三年簽訂的《韓戰停戰協定》,並聲稱此後可在任意時刻對任意對象發動無限制的精密打擊。這種武嚇行徑使朝鮮半島更添瀕臨戰爭威脅,南韓與美國11日展開聯合軍演,加上北韓威脅報復南韓國防部長人選,朝鮮半島緊張局勢升高。
院長,美國出動能搭載核彈的B-五二轟炸機在朝鮮半島上空執行飛行訓練任務,北韓宣稱這是「不可原諒的挑釁行為」,並揚言若這種情況繼續發生,北韓將採取軍事行動。院長,面對這一觸及發的兩韓軍事危機,國防部有何因應措施?
- 二、核戰危機
院長,台灣為了是否停建核四朝野沸沸揚揚,但有沒有警覺到,美國由關島的安德森空軍基地起飛出動能搭載核彈的B-五二轟炸機,參加美韓『關鍵決心』軍事演習,B-五二轟炸機共可搭載35噸炸彈包括20枚巡弋飛彈,號稱「同溫層堡壘」,北韓也揚言核武攻擊瞄準首爾,朝鮮半島不只是開戰危機,更有可能是核戰危機,一旦發生會有什麼影響?國防部有沒有評估?人員如何疏散?
- 三、情資的掌握
院長,3月20日韓國外交通商部長官尹炳世表示,目前沒有掌握朝鮮准備發起『挑釁』的徵兆,但是韓國正在為多種可能性做萬全准備。尹炳世說,在韓美聯合軍演期間,韓國同美國、日本等友邦共享所需情報和有關資料,並密切關注朝鮮的動靜。院長,我們國防部有共享或掌握這些情報和有關資料嗎?
- 四、政府的態度
院長,韓國國防部發言人金奭表示,B-52是美國提供的3大核保護傘之一,三大核保護傘包括B-52攜帶的空對地核導彈、核潛艇上搭載的SLBM(潛射彈道導彈)和在美國本土的洲際彈道導彈。院長,任何一項核武的使用,都會對台灣造成影響不是嗎?院長,韓美聯合軍演期間,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如果無法共享所需情報和有關資料,而美國對首爾的承諾又會對台灣造成重大傷害,本席建議院長,政府應該立即向美方提出正式的抗議,院長是否同意?
- 第八屆第三會期施政總質詢
國防--(國防機密問題)
【國防洩密案】
- 一、院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
「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而刑法第109條(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他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進黨政府時期的國防部長蔡明憲出版新書,爆國軍早在二○○八年就成功研發「中程導彈」等,引發洩密爭議。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強調,不分朝野或政黨,都應維護國家安全;未經解密程序,不應藉任何方式揭露知悉的機敏資訊。本席請問院長,未經解密的資訊,是否表示該訊息仍然維持機密的狀態?
三、院長,羅紹和說,任何曾業管過「國家機密、軍事機密」的政務官、事務官、現役或退役人員,不分朝野或政黨,都應該善盡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義務。未經解密程序,都不應該藉任何的方式揭露知悉的機敏資訊,避免影響國家安全,「這是大家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如果有人不遵守此一原則,院長您認為國防部應採取何種行動?
四、院長,國防部對於蔡明憲洩密?低調表示,不予回應。您認為這樣的態度對嗎?
【近年國軍洩密案】
一、海軍艦隊指揮部李○輝上尉涉嫌於一○○、一○一年間洩漏及預備交付國家機密文件。
院長,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強調,我國軍官兵均應嚴守忠誠義務,恪遵相關保密規定,並應認清中共謀我伎倆無所不用其極;凡經查有不法事證,不分階級、身分,均將依法究辦到底,以維國家安全。
二、羅賢哲少將涉共諜案。
立委陳亭妃在答詢時表示,軍方內部管控失當,造成共諜案及洩密事件不斷發生,她並認為軍方內部人員若涉有涉密事件,絕不能護短,因為洩密事件不可原諒,更是罪該萬死。
三、海軍張姓退役中校等三人涉嫌洩漏海軍護漁計畫案。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說,「國防部對於機密的認定標準必須要重新檢討,為什麼對立法院就是機密,但這些人掌有這些資訊,就不算掌有機密而輕易放行讓他到中國大陸,因此機密認定必須要重新檢討。」
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表示,民進黨團將要求國防部進行專案報告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痛批,「規定的很清楚,但是執行上顯然是有落差,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從嚴認定。」、「軍方要有肅清的動作,不然將動搖國本。」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則要求,軍方擴大軍事機密的定義,並且從嚴規定,以免洩密案一再發生。
四、院長,對於軍事洩密案朝野的態度是一致的。
1.軍方擴大軍事機密的定義,並且從嚴規定。
2.軍方內部人員若涉有涉密事件,絕不能護短,因為洩密事件不可原諒,更是罪該萬死。
3.「軍方要有肅清的動作,不然將動搖國本。」
- 4.軍方表示
凡經查有不法事證,不分階級、身分,均將依法究辦到底,以維國家安全。
五、院長,朝野對於洩漏國家機密都是深惡痛絕的,必須從嚴認定的,軍方也曾表示不分階級、身分,均將依法究辦到底,所以,國防部態度不可以曖昧,不可以遇到前部長就轉彎。本席要求,蔡明憲洩密案,國防部應檢舉相關資料送交檢察總長依法辦理,如果沒有違法就還他清白,如果確有違法,就如同民進黨委員所言,罪該萬死應依法處理以免動搖國本。院長是否立即交辦國防部執行?
- 第八屆第三會期施政總質詢
國防--(中和莒光一村違占建戶相關問題)
- 一、違占建戶認定問題
院長,中和區莒光一村改建案自93年啟動迄今已近十個年頭,當初國防部為了讓改建案順利進行,與「莒光一村改建基地」的違占建戶達成協議,其協議內容並經公證人公證。公證文書中對違占戶應盡之義務與應享之權利皆明文載明,也正因如此,莒光一村才得以順利改建,並於101年年中交屋,原眷戶亦陸續入住。
但半年多過去了,莒光一村原違占建戶卻遲遲未得到合理對待,直到現在仍未完成抽籤作業。而抽籤名單,國防部迄今仍未做最後確認,且持續加入其他眷村違占戶,造成可以抽籤的人數大增,莒光一村原違占建戶對此憂心忡忡,持續向本席陳情。
-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3條第2項規定
「前項所稱之違占建戶,已本條例施行前,經主管機關存證有案者為限」。
本席想請問部長,國軍老舊眷村何時經總統令公布後施行?(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五日總統(85)華總字第850002713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0條)
部長,國軍眷村老舊條例公布施行也已經近17個年頭,為什麼現在還有違占建戶資格認定的問題?國防部這17年來到底做了多少努力?全國還有多少眷村違占建戶尚未認定?
- 二、莒光一村眷戶權益保障問題
- 院長,今(102)年2月7日,本席曾就莒光一村原違占建戶權益保障問題,邀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治作戰局眷服處、陸軍司令部等單位,於本席中和服務處召開協調會,會中做出兩點結論
一、請國防部眷服處針對18戶違占眷戶資格,徹底清查。
二、建請國防部眷服處以補件時間,作為先後順序考量。如補件時間相同者,以抽籤方式決定順序。
本席想請問部長,針對2月7日的會議結論,國防部研議進度為何?又18戶違占建戶資格清查結果如何,有沒有人資格不符?另外,本席想請問部長,假設最後18戶資格都沒有問題,但莒光一村改建案26坪型僅有16戶,勢必有兩戶無法中籤。關於這兩戶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國防部有沒有因應之道。
- 第八屆第三會期施政總質詢
國防--(緬甸老兵問題)
【泰緬孤軍】
- 一、院長,所謂的「泰緬孤軍」,指的是自民國39年初元江之役後轉進到緬甸,直到民國50年4月底,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四國會議中承諾撤回國民黨軍隊離開緬甸地區的第二次撤退前,留滯在泰緬地區的前「國軍官兵」及情報局在泰緬地區吸收的工作人員。所以說,孤軍是分成兩個部份
1.前國民黨軍隊官兵。
2.情報局在當地吸收的工作人員。
二、事實上,元江之役後,正規的國民黨部隊官兵所餘不過千餘人。但由於愛國青年及當地的游擊隊紛紛加入國軍殘部,使得反共勢力迅速擴充至萬餘人,並因此成立了「雲南反共救國軍」,對當時的緬政府造成相當的壓力而向聯合國控訴我殘軍滯留緬甸地區的不當。因此而有民國42年的第一次撤退行動。
三、當時的撤退人數計有6,568人。但其中有甚多非軍職人員甚至是只有十多歲的青少年或少數民族被強制充數為國軍撤退來台,並因此而在台灣加入部隊,成為在台國軍。(這是撤退來台國軍所以不被承認為孤軍的原因之一)而留下的國軍菁英成立了「雲南反共志願軍」,在滇緬地區繼續零星的反攻作戰行動。但部分游擊部隊因為某些不詳因素,雖然支持國民黨軍隊,並參加反共作戰行動,但並未向台灣的國防部登錄為「國軍部隊」或成為「國軍官兵」,這是國防部無法查到該員軍籍資料的主要原因。
四、民國50年的第二次撤退後,滯留在泰國邊境的三、五兩軍部分官兵因為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在聯合國否認其與中華民國的關係,其後加入的官兵名冊亦不再向國防部登錄,國防部自然無法查到名單。
五、在「戰士授田補償金」部分,我們知道當時有老兵身處緬甸偏遠山區,在國防部通知發放「戰士授田補償金」時,可能一、沒有得到消息。二、交通不便。在無法及時出面申領時,被他人冒領。而冒領狀況牽涉到背書長官的收賄行為,使得「戰士授田補償金」對官兵身分認定的效能大受影響,因此而不被國防部接受。
- 六、結論
院長,這是一個動盪時代下的悲劇,我們知道提不出身分證明及國防部查無資料的原因,但是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能否定這些為國家犧牲奉獻的事實,以及對其眷屬的照料。
因此本席建議院長,228補償條例也是派員查訪,能夠從寬認定的就一律從寬認定。本席希望國防部相關單位及承辦官員能夠清楚一個事實,台灣在經過823砲戰後沒有大規模的接觸,但軍人及軍眷也受到良好的福利與照顧,因此對於泰緬孤軍及其後一的認定務必心同此心。院長是否同意,交代國防部迅速研擬相關規定以利執行?
- 第八屆第三會期施政總質詢
國防--(募兵問題)
- 一、外島招募不到士兵的情形
院長,民國101年度,海巡署辦理東沙島與太平島的志願役士兵招募,有64名空缺,最後僅募到1人。海巡署長王進旺說,明年6月義務役結束後將出現問題,目前規畫調高福利待遇,希望提高報考誘因。院長,以這種調高福利增加誘因的方式募兵,您是否贊同?
- 二、募兵的素質問題
院長,民國101年度東沙島、太平島志願士兵招募情形,東沙島希望招募42名,報名8人,錄取8人,今年2月26日報到1人。太平島招募22名,報名3人,錄取3人,最後無人報到。院長,也就是有報名就會錄取,完全沒有篩選,這樣會不會有濫竽充數的情形?
院長,台灣現在失業率居高不下,現在又計畫提高外島福利,目前規畫調整特定地區福利、待遇,將地域加給由1.2萬元提高至2萬元,增加休假頻率。現在大學畢業年輕人領2萬2千元,外島募兵不算本俸,光是地域加給就有2萬,這樣一來外島募兵會不會成為失業者的避風港?院長,以往的兵役制度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抽到外島仍然以一顆為國家盡忠的愛國心,肩負起保家衛國的責任,但現在轉變成為工作、為薪水而當兵,少了一份愛國的情操,又把他們放在最重要的外島位置,院長,您認為妥當嗎?
- 三、募兵制即將上路
- 院長,以公平性而論,不分貴賤、貧富的徵兵制無疑是最公平的制度。現行徵兵制有社會教育之功能
軍事訓練可培養團隊紀律觀念與責任感,具有成熟心智與強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慶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