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以公投決定核四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擔心社會成本過高「坦白講,公投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讓民眾充分掌握核四續建及停建的透明資訊後才進行公投「整個核四續建及停建的資訊,然後才讓老百姓投下這一票,這個很重要」發言紀錄
- 翁委員重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談國營事業資產活化,可能是因為審計部要求將國營事業所有資產和國有財產作一靈活的運用所致,但是剛才有很多委員談到,說好聽一點就是活化資產,說難聽一點則是賤賣國產,說得更難聽一點就是賣祖產,所以是一體兩面。我看你們從台水、台糖、中油到台電,洋洋灑灑寫了一大堆,過去審查預算時我經常提到一點,就是台糖每一次都是靠賣土地來操作其損益、中華郵政就是靠郵政儲金匯業局,然後員工都領績效獎金,過去都有這種情形,假設這些國營事業單位將來要活化資產,請問部長,到底屬不屬於績效的一部分?是否要列為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我們怕的不僅是活化資產變成一個幌子,而且隨便出售資產用以美化財務報表,好讓員工領績效獎金,請問你們有沒有計算過?
- 主席
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 張部長家祝
主席、各位委員。資產活化主要是要避免資產閒置造成的浪費,但是資產活化的處理,在公司帳務上是屬於業外收入,我的同仁告訴我它不列入績效獎金的評估。
- 翁委員重鈞
確定?你要講清楚,過去是都有算。
- 張部長家祝
出售土地的收入不算績效評估。
- 翁委員重鈞
好,我希望你確定下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過去我在很多場合中常常說,審計部的觀念是要你們管理資產、活化資產,不是教你們管理、活化就是要你們收回土地,土地收不回來就上法院。站在民意代表的角度,我一直反對這種方式,相反的,我常常說政府單位要多為百姓想想如何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如何協助他們合法、合理的取得他們生意上所需的便宜的東西,我經常都是用這個角度在看事情。國營事業單位過去有一個很差、很差的文化,民意代表有時候也不能算是關說,只是關心百姓的心情或接受百姓的拜託,就被列入黑名單,行政部門不能幫忙不打緊,我們還被列入黑名單。像上述的情形,我覺得都叫做迂腐,矯枉過正,不近人情,不符合實際交流,你們就是不了解基層民意,所以老百姓絕對不會有感。有需求且合情、合理的,政府就要幫助人家,民眾透過民意代表反映,讓政府有服務、改進的機會,這也很好啊!為什麼要加以反對?列入黑名單?現在國營事業單位的文化就是如此,過去從來沒有這樣。
關於國營事業資產活化,雖然你們寫得洋洋灑灑,但是我認為太過倉促,我相信你們經營事業可能不笨,但是要你們去活化資產,我看你們就不太內行了,你們要求每個單位一定要資產活化,一定對嗎?不見得吧!我覺得部長應該找一些對資產比較了解的人,譬如要國營會組成一個專案小組來檢討資產如何活化,然後讓國營事業單位的資產應該活化的活化、應該解決的解決,一步一步來。你們現在一下子端出那麼多菜來,我覺得好像是急就章,不要因為審計部要求資產活化,大家就一窩蜂去做,這樣不一定對。國有財產局如果有充足的人才,或者經濟部有這樣的人才,就要充分運用來活化資產,不要叫台水去資產活化,還有中油、台電對這方面也不是很內行,叫他們去資產活化簡直就是吃力不討好。
- 張部長家祝
翁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或許我們事業單位對於資產活化的一些方式,及如何促進資產活化的績效上,可能人才不夠,這方面我們可以藉助國有財產局或其他民間開發單位,這是可以再強化的地方。
- 翁委員重鈞
你們統籌做把這件工作檢討出來之後,然後找個小組好好去推動,那個沒有關係,但也要合情、合理、合法,但不是一定要叫事業單位去做這個工作,你不要把審計部的觀念當作很重要。
- 張部長家祝
基本上,資產活化絕對不只是把土地賣掉或租掉,就算是活化了。
- 翁委員重鈞
什麼租地讓權要怎麼開發,事業單位怎麼會了解這些?另外,在這段時間,核四的問題引發很多討論,過去陳水扁總統宣布停建核四,由於涉及很多設計都要改變,甚至要追加幾百億的預算,以致造成非常大的衝擊,最後立法院才聲請大法官釋憲,看看行政單位可否片面宣布停建核四?這是過去的過程。我不了解你們今天宣布公投的依據是什麼?會不會發生像陳水扁片面宣布停建同樣的情形?你們有在法律上考慮過嗎?
- 張部長家祝
因為核四是再建工程,我們希望繼續把它安全的完成,這也是政府的一貫態度,至於為什麼要用公投的方式,因為在此之前,就有非常多人認為這個東西應該訴諸公投,讓民意來決定,所以後來政府決定將其付諸公投。基本上,我們對執行這個計畫的態度,並沒有改變,至於將來如何做最後決定,是不是要運轉,或有其他政策考量,那是由民意來做決定,我們會尊重。
- 翁委員重鈞
你說有人主張要公投,政府才說要公投,如果今天換成立法院提案呢?
- 張部長家祝
原來就一直有聲音說,這個事情應該由公投來決定,所以最後政府決定是說……
- 翁委員重鈞
你們做公投的決策,或是做公投的宣布,究竟過程要怎樣走才會引起比較少的爭議?公投100字的內容,跟它1,500字的理由,究竟要怎麼去做,也許需要經過比較慎密的過程,才會引起比較少的爭議,換句話說,可以減少社會成本,因為我很擔心付出的社會成本太高,導致一直在對立、爭吵及辯論。坦白講,公投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像鄉下老百姓在選擇投票給馬英九或蔡英文時,有些人甚至不識字,他們又怎麼了解公投的內容?就算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就一定完全了解核能及核電嗎?也不盡然。在此情況下,你要他們去投票,風險實在很大,不知道到底要怎麼決定才對?今天我們在財政委員會討論的時候,彭總裁就說,如何由公正的學者專家及第三者,透過透明的資訊,讓這些公投的人可以充分掌握及清楚了解,整個核四續建及停建的資訊,然後才讓老百姓投下這一票,這個很重要。
- 張部長家祝
確實如此。
- 翁委員重鈞
不然公投的結果,也許會變成另一場更大的劫難。
- 張部長家祝
我們也非常不希望……
- 翁委員重鈞
行政單位該承擔或該怎麼樣做,就要出來承擔,這是本席的建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翁重鈞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