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有兩個問題,一個問題要問邱署長,一個問題要問勞委會。現在最熱門的問題就是反核,衛生署管轄的反肺結核也是「反核」,但最近好像出現漏洞。現在要請教邱署長,入境臺灣時,疾病管制局是不是都在機場設有櫃台?
- 主席
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
- 邱署長文達
主席、各位委員。有。
- 吳委員育仁
如果這種「反核」沒有好好把關,從境外移入肺結核病人是不是會造成國內肺結核的傳播?請問,我們的疾病管制局在各機場、港口值班情況如何?
- 邱署長文達
第一要填表,第二還有其他篩檢。現在請CDC說明人力方面如何配置。
- 主席
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曾代理組長答復。
- 曾代理組長淑慧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機場監測的部分,目前國內機場都有檢疫人員負責24小時監測,遇外來旅客有症狀發生,就會請他們填具相關傳染病通報表,然後進行相關處置。若有需要後送到相關醫院,檢疫人員會聯絡相關醫院進行必要的護送行為。
- 吳委員育仁
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我要問一個專業問題,旅客入境時,是不是一定要有人站在櫃台?還是可以放空城,不需要有人在那裡,讓境外旅客自由出入?
- 曾代理組長淑慧
一定會有工作人員在那裡監測,如果有旅客需要協助,我們會提供必要協助。
- 吳委員育仁
之所以會質詢這個問題,是因為這幾天有一個非常負責任的旅客告訴我,3月20日晚上7點40分他從松山機場入境,但櫃台空無一人,因為櫃台空無一人,當然無人負責檢疫入境旅客的傳染性疾病,這造成他內心非常大惶恐,而且覺得不可思議,不知道曾代理組長對此有何看法?
- 曾代理組長淑慧
針對上禮拜這個案子,我們有做過調查,在那5分鐘的時段確實沒有檢疫人員在場,我們也有調查那段時間通過的旅客大概有5個人,那5個人都沒有症狀。我想,最重要的是當時為什麼會有5分鐘空窗期,經過我們了解,是之前剛好一個有症狀的旅客需要做進一步處理,所以,他們就將那名旅客帶走,才會出現短暫5分鐘空窗期。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檢討改進。
- 吳委員育仁
我相信只有5分鐘時間,也相信是因為處理一個特殊案例。但這也顯示出,檢疫人員離開卻無備位人員負責,恐怕就產生「反核」漏洞,這也涉及「核安」問題,我就凸顯這個問題提供給你們參考,希望疾管局人員在各港口、機場要堅守崗位,好好做好「核安」工作。
繼續請教勞委會,有個問題長期以來都在發生,那就是工廠或居家看護工逃逸的問題,一旦發生外籍勞工逃逸,雇主大概要等待多久時間才能再聘?
- 主席
請勞委會郭副主任委員答復。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家庭類是6個月,廠工要等抓到或出境才可以。
- 吳委員育仁
意思就是那個缺不會補?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廠工是這樣。
- 吳委員育仁
看護工呢?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如果在機場,還沒和雇主見面就跑掉,可以馬上補。但到了工作地方才跑掉的話,就是6個月之內,因為要留一段時間給移民署找人。
- 吳委員育仁
長期以來,不論政策或學理上,都將外籍勞工的逃跑歸責於雇主,將責任全部往雇主推。自有外籍勞工進來開始到現在,這個政策似乎沒有做太多調整,頂多在機場的部分做微調。楊玉欣委員過去也有親身經歷,還有很多長期需要接受照護的人,其實不是可歸責於雇主的事由導致外籍勞工逃跑。我們將逃跑外勞稱為逃逸外勞,名稱會有這樣的轉變,理由有兩個,一個是不要將逃跑外勞污名化,另外一個是因為逃逸外勞理由非常多,並不全然因為雇主的因素。但6個月的空窗期對於一個需要照顧的重症患者,例如,植物人、巴氏量表30分以下的患者,以及像楊委員這樣需要照顧的人而言實在太久,楊委員就說如果沒人照顧,他就像是一個廢人,但只要有人照顧他,他就可以出來為國家、為社會做事。郭副主委覺得這種制度有沒有改革的必要?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報告委員,這就是改革的結果,過去並不是6個月,這是在本委員會,經過很多委員大聲疾呼之後取得的平衡點。
- 吳委員育仁
如果雇主能夠舉證不是雇主的責任,是因為外勞個人因素,也許是想要追求更高的經濟目標、情感目標,或者其他事情導致逃跑,雇主其實是無辜的,為什麼還要承擔外勞逃跑的責任?為什麼不是由政府負擔,趕快把這個人緝捕歸案呢?不知道副主委看法如何?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報告委員,外勞行蹤不明的原因絕對不能只歸責於雇主,還有很多錯綜複雜的原因,包含個人、外勞等原因,當初考慮6個月時間,是覺得需要讓警政單位或移民署有充分時間可以解決問題,我們最大顧慮是如果沒有這樣的管制期間,可能外勞人數會急遽增加,這不是我們社會能夠負擔的情況。
- 吳委員育仁
我提出這個質詢,社會自有公評,我必須利用這個機會在質詢台上提出我的看法。政府沒辦法將外勞緝捕歸案,或者了解外勞逃跑的真正原因,卻把原因推論為雇主必須負擔相關責任。站在仁義規劃的角度思考,政府擔心外勞人數會過多,跑掉一個馬上遞補一個,缺就變成兩個,如果再跑掉一個,又馬上遞補一個,那就變成三個了,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理解政府的擔心,但我真的覺得必須站在長照案主或有需求的雇主角度思考相關問題。
很多工業區都說缺工,但也不願將工資調高到3萬元;可是很多需要被照顧的長照人口,即使將工資調高到3萬元,可能還是找不到照護工,調到4萬也可能找不到,所以,未來要推動長照服務,處理長照的外籍勞工要更加有彈性。對於在工廠裡的外勞,或者是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外勞,我主張比較嚴格對待,但對於長照的看護工要更有彈性,理由很簡單,因為需要長照的患者已經沒有經濟能力,都在吃老本,這些人不是老的,就是病的、癱的,他們已經沒有經濟來源了,若再不能提供合理合法的照護工給他們,他們的生活真的非常辛苦。
3月12日勞委會舉辦看護外展服務,這是非常不錯的,就是所謂的鐘點外勞。副主委,不知道初步規劃如何?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試辦期是3年,第一期可能會在新莊。
- 吳委員育仁
試辦期3年好像有點久,我覺得1年就可以了解結果。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大概不是3年才評估,我們半年就會進行滾動式評估,並建立機制,希望能夠早一點發現問題,然後有一個比較完備的制度。
- 吳委員育仁
你們有說外展服務未來和長照需求結合。
- 郭副主任委員芳煜
是。
- 吳委員育仁
但我覺得3年試辦期間太久,把它縮短為1年,了解問題,並給予長照更多彈性人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育仁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