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張委員慶忠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除了對提案人陳委員節如對於保護弱勢感到欽佩外,也認同剛才紀委員針對今日議程安排「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的審查所提出的建議,並要提醒召委,如果今天會議法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後,日後行政院版本送進本院審查時,內容上會不會有相互衝突之處?基此,本席建議是不是等行政院版本送來本院後,再併案審查。
在進行本席提問之前,首先恭喜蕭次長榮調內政部任職。
- 主席
請內政部蕭次長說明。
- 蕭次長家淇
主席、各位委會。謝謝委員。
- 張委員慶忠
內政部是社會住宅的主管機關,最近政府在北部提出多個合宜住宅方案,像三重浮洲、林口捷運A7站附近都有好幾千戶合宜住宅的興建。
請教部長,在以前還有「國宅條例」為依據,現在政府對於興建社會國宅,所擔任的角色、責任是什麼?為了避免哄抬房價,所以由政府大量興建社會住宅,期望政府能夠運用各種方式以取得便宜土地,降低出售成本,再以抽籤的方式售與沒有房子的民眾,期能達到住者有其屋的目的。但是現在的狀況是,民眾雖然抽中合宜住宅,但因為經濟上有困難,沒有能力繳納簽約金及頭期款,反而放棄了!在民眾的心裡希望最好政府能免費給他們一個住宅,對於這種情形,你有何想法?政府有無因應對策?
- 蕭次長家淇
跟委員報告,國宅條例目前已經廢除了!
- 張委員慶忠
對。
- 蕭次長家淇
由浮洲合宜住宅案例來看,很多民眾於中籤後,可能因財務問題而放棄,所以內政部調整對策,對林口捷運A7站附近興建的4,000戶合宜住宅的頭期款、自備款部分降低,並將還款期限拉長,希望民眾能慢慢的繳費,不需要一次就拿出30萬元、50萬元或100萬元那麼多錢,這樣對民眾來說比較有正面的幫助,因為一次要拿出一大筆金錢,對民眾來說是很大的負擔。
- 張委員慶忠
本席覺得政策與實務操作上差距相當大,現在內政部採用的方法是將中簽民眾的自備款壓力減輕,但是未來還是要分期繳納,難道民眾以後不會有問題嗎?現在有部分民眾,事先不籌措自備款,心存僥倖的希望中簽後可以藉由轉讓、買賣等方式賺取權利金。社會上充斥著這種想盡辦法就是要賺錢的心理,尤其是在公共工程的領域中更常見到這種狀況。
太極雙星案的發生就是政府在審核過程中沒有用心所造成的,高達700億的工程,怎麼會由一個總資本額僅僅7,000萬的太極雙星公司預約拿下?不單單是這個案件,還有其他案件也都有類似的情形,本席在這裡提醒大家,金門大橋案的情況也很類似,背後的公司小動作很多,呼朋引伴地製造各種假業績,極有可能是第二個太極雙星案。
內政部主辦業務繁多,除了辦理合宜住宅外,營建署也承包、發包許多公共工程,核四、太極雙星及金門大橋等案都極類似,只要涉及公共工程,每個人都想要從中賺取暴利。例如合宜住宅案中許多民眾於抽中後,立即有人去預約、設定,民間設定就是債權保證,5年移轉期限一到就交屋,交屋的成本就是設定價錢,次長,關於這部分,本席希望你要特別注意,一定要防堵,不應提供貸款的就不提供貸款、公家營行的貸款成數也應降低,包括眷村改建在內。
內政部是住宅政策是主管機關,目前住宅政策的情況是政府想討好某些特定人士,但是應注意的是這些人的背後還有強大的仲介利益,屋主拿取得的合宜住宅設定1,500萬元、2,000萬元,等3年、5年房子禁止買賣期一過,這個價錢就是它的售價。所以,本席建議未來的合宜住宅屋主一定要入住,避免屋主將房屋出租、出售賺錢。本席認為這個弊端一定要防堵,內政部一定要將不是自用、出租的住宅強制收回,我們希望臺灣的住宅政策能做到公平、正義,次長,對於這件事情,你的看法如何?
- 蕭次長家淇
謝謝委員指教,委員說得很對,合宜住宅是針對有需要的人做規劃,內政部擔心的是,因為房價利差導致民眾有牟利行為,在制度上可以有幾個方向來避免民眾牟利行為,第一、延長權利轉移的期限。第二、要避免民眾不入住,以後再以未入住屋的價錢出售,這對合宜住宅都是一種傷害,所以,我們要求民眾一定要入住。合宜住宅政策就是要照顧比較弱勢的民眾才興建的,弱勢民眾將房屋出租牟利,這是內政部要預防及防止的事情。
- 張委員慶忠
有時候出租人和設定人是同一個人,或者是二等親、三等親內的親屬,本席認為住宅政策應該:第一、要延長交貨期限。第二、要設定買回機制。以前是設定15年,在這個期限內民眾若不想承租的時候,就由住宅基金買回。第三、未來移轉人的姓名就是同中簽民眾。本席覺得為什麼新加坡、香港能,臺灣不能?本席呼籲,內政部除了讓大家有便宜的房子住的同時,還要注意公平、正義原則。
陳委員節如所提的「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注重的是弱勢居住權益,請問部長,弱勢的社會住宅一般戶數很少,你們打算是要再單獨興建,還是參雜在一般國宅裡面?你的看法如何?
- 蕭次長家淇
內政部現今所推動社會住宅都是集中在大樓裡面,依照現在的法令規定,社會住宅所占比例是占百分之十,這方面是不會有問題的。
- 張委員慶忠
所以,目前的方式是參雜在一般大樓裡面?將來可否出售?在一個100戶住戶的大樓裡,社會住宅可能只有五戶或十戶,不易管理。本席建議未來應設置社會住宅專戶,以方便集中管理。
- 蕭次長家淇
依目前的規定,社會住宅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委員剛剛所提的問題,正是現今管理上的困難點。
- 張委員慶忠
本席建議在一定的數量以上的社會住宅,才做管理,一定數量以下者,改以基金管理比較好。
- 蕭次長家淇
這部分缺失,內政部必定會想辦法來克服。
- 張委員慶忠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清泉、徐委員欣瑩均不在場,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邱委員文彥暫代主席。
-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要向大家說明的是,今日的議程「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只有兩條條文,而且是與衛環委員會聯席審查,其他不需聯席審查的部分,我們會另外安排議程審查。
請教次長,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條文內容是什麼?
- 主席
請內政部蕭次長說明。
- 蕭次長家淇
主席、各位委員。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條文內容說的是立法目的。
- 李委員俊俋
對,是否可以說明本條文立法目的內容?
- 蕭次長家淇
是希望能夠改善都市的環境,配合都市的發展。
- 李委員俊俋
第一條的內容是「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請教次長,什麼是公共利益?請說明定義。
- 蕭次長家淇
公共利益就是大眾的利益。
- 李委員俊俋
內容包括哪些?
- 蕭次長家淇
包括……
- 李委員俊俋
是經濟發展、社區美觀還是照顧社區弱勢?抑或是都應該在內吧?
- 蕭次長家淇
都包括在內。
- 李委員俊俋
所以,公共利益不是以經濟發展為唯一考量,對不對?
- 蕭次長家淇
當然還包括社區利益在內。
- 李委員俊俋
檢討過去都市更新裡所謂公共利益,都只強調經濟與社區的發展,其他的面向被忽略了,所以,現今都市更新的重點,除了經濟與社區發展外,還包括其他的各個面向,是不是?
- 蕭次長家淇
是。
- 李委員俊俋
既然經濟發展與照顧弱勢都屬於公共利益,請教次長,政府的角色在哪裡?
- 蕭次長家淇
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有兩個,第一、政府同時也是都市更新者,就是公辦都更部分,政府是執行者的角色。第二、政府是輔導、審核的角色,就是民辦的都更計畫申報到政府,經審核許可後方可執行,所以政府是許可的角色。
- 李委員俊俋
在公辦都更部分,政府是執行者的角色,要考慮的面向應該更寬,尤其是公共利益的部分。
- 蕭次長家淇
公辦都更的部分,公共利益要佔很大的部分。
- 李委員俊俋
請教次長,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公有土地上之舊違章建築戶,如經協議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並給付管理機關不當得利使用補償金及相關訴訟費用後,管理機關得與該舊違章建築戶達成訴訟上之和解。」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定?
- 蕭次長家淇
是,目前的法令是這樣規定的。
- 李委員俊俋
換句話說,原來住在這裡的違章建築戶是可以和政府進行協商,對不對?
- 蕭次長家淇
是。
- 李委員俊俋
只要他繳了補償金就可以和政府協商?
- 蕭次長家淇
還有以前不當得利部分。
- 李委員俊俋
不當得利的部分要繳還,對不對?請教次長,既然在程序上是這樣規定的,在理論上,政府是不是應該先與原來住在這裡的違章建築戶進行協商?
- 蕭次長家淇
按照立法精神是希望雙方能達成訴訟和解,當然就必須先進行協商。
- 李委員俊俋
請問次長是否知道台大的紹興社區?
- 蕭次長家淇
報紙上有報導。
- 李委員俊俋
這也是都市更新的案件。
- 蕭次長家淇
是。
- 李委員俊俋
請教市長,你知道這個案件完全跳過協議、協商的程序?住戶說他們根本不知道這是台大的土地,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從來沒有和他們協商過,請教市長,你認為這個案件該如何處理?
- 蕭次長家淇
一般來說,執行機關都會有協議的過程。
- 李委員俊俋
現在整個協議、協商的過程都跳掉了,所以原來住在這裡的住戶怨聲載道,甚至到台大校區抗議,次長,你知道這件事吧!換句話說,在公共利益部分,政府還沒有照顧得很好,甚至連基本的程序都沒有做完整。
- 蕭次長家淇
關於這案件我不知道有沒有經過協商、協調的過程,但是一般來說,執行機關都會先進行協商。
- 李委員俊俋
不管如何,關於這部分的缺失,政府應該要加強,對不對?不論是公共利益、程序部分,該協商的就是要做協商
- 蕭次長家淇
是。
- 李委員俊俋
好,次長,我再請教你,在100年審議營建署預算時,國民黨黨團曾經提出所謂社會住宅納入都市計畫的附帶決議,包括剛才段委員質詢中也提到這是馬英九的黃金十年政策,你對這個黃金十年政策瞭解與否?
- 蕭次長家淇
我大概知道,剛才段委員有指教到,就是中低收入戶的住宅補貼及其他……
- 李委員俊俋
有關馬英九的黃金十年政策,這部分它說的是在短期內即將興建2,000戶社會住宅,另外還有租金補貼的部分,對不對?
- 蕭次長家淇
是。
- 李委員俊俋
社會住宅部分,你們現在蓋了多少?
- 主席
請內政部營建署葉署長說明。
- 葉署長世文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正在蓋的就是兩處……
- 李委員俊俋
只有兩處嘛!而且其他的部分以後也不知道,對不對?
- 葉署長世文
還有5處,我們交給北市和新北市去處理。
- 李委員俊俋
內政部負責兩處,提供幾戶?
- 葉署長世文
5處部分是1,661戶,兩處的部分是將近1,000戶。
- 李委員俊俋
所以目前還沒有達成馬英九所說的2,000戶目標?
- 葉署長世文
1,661戶,將近2,000戶。
- 李委員俊俋
那租金補貼呢?剛才段委員講得很清楚,你們提供的補貼越來越少了,因為公務預算不再撥補了,是不是如此?
- 葉署長世文
是,當然這個在預算上發生很大的困難。
- 李委員俊俋
當然,這就是內政部應該要積極爭取的,租金補貼方面,本來由政府公務預算撥補的部分已經被取消掉了,所以就造成現在的問題,第一,社會住宅蓋得不夠。第二,我們的租金補貼也越來越少。因此,這樣有沒有辦法解決弱勢團體或家庭所應該有的需求?
- 葉署長世文
在整個住宅政策中有兩大區塊,一個租金補貼,一個是購置住宅的利息補貼。
- 李委員俊俋
這個我們已經討論過很多次,本來應該以社會住宅為主,結果因為吳敦義說要合宜住宅,所以又改成都是合宜住宅,現在蓋了一堆合宜住宅,但是都賣不出去,因為大家沒有錢嘛!
- 葉署長世文
明年我們會把購置住宅利息補貼盡量減少,然後把租金補貼盡量提高。
- 李委員俊俋
所以,現在內政部應該做的是兩件事,一個是有關社會住宅撥補的部分,你們應該繼續爭取;另一個,社會住宅能不能繼續增加,因為現在距離我們實際的需求還差很遠。
- 葉署長世文
我們還在努力達成中期目標,國民住宅用地有113公頃,我們已經……
- 李委員俊俋
我知道, 那部分會不會考慮社會住宅?
- 葉署長世文
有,我們已經清出來,有27公頃,大概1萬戶……
- 李委員俊俋
好,次長,我的意思是,馬英九提出黃金十年政策,江宜樺又做過內政部部長,結果講一講又不算數,是不是?黃金十年政策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社會住宅和租金補貼,而目前這兩項都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所以,他騙一騙就好了?一個騙到選票、一個升官之後,這些都結束了嘛!
- 蕭次長家淇
社會住宅部分,短期內會有兩千多戶,將會達到初期的目標。
- 李委員俊俋
內政部身為這部分的主管機關,你們應該繼續爭取,而且要積極努力。
- 蕭次長家淇
是,我們應該努力去爭取。
- 李委員俊俋
次長,本席最後問你一個問題,嘉義有一個建國二村的都更計畫,你知道嗎?
- 蕭次長家淇
我看過相關資料。
- 李委員俊俋
本來內政部已經通過該項都更計畫,現在又退回去了,你知道嗎?
- 蕭次長家淇
我看過其示範計畫。
- 李委員俊俋
退回去的理由是什麼?是交通動線的問題,對不對?我要告訴你,嘉義的建國二村都更計畫位於嘉義市的黃金地段,我每天都要經過,現在整個區都擺在那裡,市面上謠傳這塊地又包給特定人士,全部都被綁死了,有沒有這種可能性?
- 蕭次長家淇
不會。
- 李委員俊俋
這一塊是嘉義市政府還是國防部負責?
- 主席
請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陳組長說明。
- 陳組長興隆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一案是被列為中央的都更案。
- 李委員俊俋
主管單位是國防部還是嘉義市政府?
- 陳組長興隆
大家一起推動。
- 李委員俊俋
你知道現在的問題出在哪裡?嘉義市議會曾經質詢這件事,市政府告訴他們說這個不是市政府管而是國防部負責,國防部說跟他們沒有關係,市政府才是主管單位。請問,都市更新的主管單位是誰?除了你們內政部負責協助以外,這個案子是誰主管?
- 陳組長興隆
內政部是負責統籌,我們會找出一個……
- 李委員俊俋
沒有這麼複雜,我只問主辦單位是誰。
- 陳組長興隆
國防部現在是委託我們分署在做規劃。
- 李委員俊俋
但是,這個主辦單位還是嘉義市政府。
- 葉署長世文
委員,主辦單位是國防部,但是他將整個計畫委託營建署的城鄉分署來規劃,但是未來還是要回到市政府去。
- 李委員俊俋
我們嘉義市很少看到都市更新計畫,但是,難得有一個都更計畫出現,卻被推來推去。市政府說這是國防部的事,跟他們無關,國防部又說他們已經交給市政府負責了。那到底是誰負責?然後,這塊地在2010年時辦理臺灣燈會,整塊地都整地完成了,現在又傳言說這部分全部被特定廠商訂好了,這就是都更最大的問題所在,如何防止政府規劃的都更計畫被特定廠商吃掉?這麼大的一塊地,總共就只有一個公共設施,其他全部由住宅區改為商業區?
- 葉署長世文
委員,關於這件事,我們來注意。
- 李委員俊俋
我在此跟次長及署長報告,關於這件事,我一定會從頭盯到尾,這個問題這麼嚴重,連主辦單位都找不到,莫名其妙嘛!這是嘉義市最黃金的地段,結果卻是這樣亂搞!這個才是都市更新真正要面對的問題,到最後連主管單位是誰都不知道,誰該負責也不知道,怎麼處理也不知道,然後,到最後就已經被特定人士賺取利益,這才是都市更新最大的問題,也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是不是這樣?請兩位注意這件事。謝謝。
- 主席(李委員俊俋)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 姚委員文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次長,李部長為何請假?
- 主席
請內政部蕭次長說明。
- 蕭次長家淇
主席、各位委員。他有向主席請假,主席也同意了,特別謝謝委員。
- 姚委員文智
是在煩惱李朝卿的事情嗎?
- 蕭次長家淇
不會是為了單一案件而請假,他是另有會議要參加。
- 姚委員文智
這個公文要不要經過你?
- 蕭次長家淇
有經過。
- 姚委員文智
所以,你已經批過了?
- 蕭次長家淇
他是3月27日申請的。
- 姚委員文智
已經送到部長室?
- 蕭次長家淇
是。
- 姚委員文智
部長說這個禮拜會有答案,你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批李朝卿復職的申請案?
- 蕭次長家淇
我不敢確定部長何時會批這個公文。
- 姚委員文智
部長今天沒有來,本席本來是要問他這件事,因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其實該條文是有留了一個比較靈活的空間,以李朝卿的案子為例,條文中規定「得准其復職」,所謂「得准其」當然也可以「不得」,因為條文並不是寫「應准其復職」。依李朝卿跟你在台中市副市長任內的互動,你跟他應該也頗為熟識。
- 蕭次長家淇
我認識。
- 姚委員文智
以現在他涉及的相關案件及社會觀感而言,你覺得他適合復職嗎?
- 蕭次長家淇
他適不適合復職,我實在是不適合替他發言。
- 姚委員文智
內政部適合批嗎?
- 蕭次長家淇
我是說根據地制法的規定,從過去的案例來看,民選的首長都是准其復職。所以,從法律的衡平及一般無差別待遇原則來看,地制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過去都是這樣援用,包括鄉鎮市長也是這樣。民選的首長只要經起訴、交保之後,就准予復職。
- 姚委員文智
坦白說,如果這樣的話,你們政務官換個木頭、換那個桌子、天花板、柱子來做都可以,因為都訂好了嘛,公文送來,你就批嘛,不用大腦,也不用思考嘛!很多案情並不一樣,你們昨天還舉蘇治芬的例子。
- 蕭次長家淇
他後來獲判無罪。
- 姚委員文智
蘇治芬一被搜索,立刻絕食。後來案情果然水落石出,完完全全就是司法迫害。今天有這個機會讓你們這些政務官發揮政治藝術、發揮你們的領導能力,讓你們去反映民意需求,展現政務官的政治能力,結果大家都說依法要批,跟過去都一樣!這麼多年來,第一次同意施明德主席所講的一些話,希望你回去反映一下。次長,可以嗎?
- 蕭次長家淇
是,我知道。
- 姚委員文智
有很多方式可以做,也有很多政治上的處理可以做。
有關都市更新條例社會福利設施的部分,事實上,在都市更新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每每都只是建商或改建住戶,他們的房屋翻新,可是在公共設施、公共建設,甚至對於整個都市的機能呢?其實是掛羊頭,賣狗肉!所以,所謂的都市更新,其實是舊房舍改建!而最需要做都市更新的就是老舊社區,像台北市的萬華區、大同區,很多都需要做都市更新,卻完完全全沒辦法推動。
陳節如委員等人提案修正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七條,立意十分良善;但是我看到內政部對於這樣的修法方向是持反對意見?
- 蕭次長家淇
我們不是反對;而是因為整個都更條例已經送到大院審查中,這次我們做了大翻修,包括公有土地加入都更的制度,都做了大改變,所以我們建議在對都更條例整個大翻修做討論的時候,再併入討論,可能會比較完整。因為它不只涉及這兩個條文,前後條文也都有一些改變,包括公有土地,以前是強制納入都更,未來也做了一些變更。所以整個案子來做討論會比較合適。
- 姚委員文智
我們當然會另外找時間來討論,其實這些都不夠,包括立意良善的這兩條修正,本席都覺得還不夠;不過今天倒是點醒了一個問題。請問署長,雙子星大樓容積獎勵部分,內政部通過了沒有?從94年馬英九批准,改成商4,容積由700改成1,200,內政部核定了沒有?
- 主席
請內政部營建署葉署長說明。
- 葉署長世文
主席、各位委員。在都市計畫裡面的細部計畫裡。
- 蕭次長家淇
跟委員報告,它應該屬於細部計畫,細部計畫是由地方核准,不需要內政部核准。
- 姚委員文智
所以當年是馬市長核定就可以了?
- 蕭次長家淇
那是由當時的都委會去決定。
- 姚委員文智
不用送到內政部嗎?
- 蕭次長家淇
不用!因為它屬於細部計畫。
- 姚委員文智
難怪他過去將中央日報接收過來,轉化成啟聖投資,再變成國民黨的光華投資,變成黨產之後,五百多坪的土地因為容積獎勵而爆賺42億,這些都與內政部無關嗎?內政部完全置身事外?雙子星大樓的興建都不用送到中央的的都委會審查?署長,是不是?
- 蕭次長家淇
跟委員報告,細部計畫的部分按照現在的規定,是由地方政府的都委會核准,他們會根據地方發展的需要及當地公共設施的提供,來做考量。這部分是尊重地方政府的職權。
- 姚委員文智
請問署長,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和營建署沒有關係?
- 葉署長世文
沒有關係。雙子星案完全是台北市在主導。
- 姚委員文智
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慶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