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針對101年度至102年度3月廣告費用之支出情形、核四工程計畫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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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批評台電不顧立法院預算審查與決議,自行動支已退回的核四工程預算「台電根本不管立法院審查的整個預算,甚至不管立法院的決議,自行花了117億元裡的83%」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同仁。其實今天這個專案報告非常重要,第一,我們希望,台電據實以告所有101年至102年度3月份廣告費用支出情形。我們是民意代表,在監督預算、幫人民看緊荷包,今天臺電廣告費用的支出,101年度就花了1,956萬元;102年度1到3月就花了268萬元。一方面說要漲電價,一方面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在花廣告費用,到底在廣告什麼?是在廣告核能是安全的嗎?是在廣告台電快虧損,所以一定要漲電價嗎?所有立法委員站在監督預算的角度,今天這個報告案太重要了。我們看到117億元明明已經退回,我們看到台電給立法委員的資料,裡面已經花了83%的預算,難道這個不用說清楚、講明白嗎?在整個核四工程計畫預算執行情形,不用說清楚、講明白嗎?這個跟之前退回預算哪有衝突、哪有矛盾?就是因為我們發現,台電根本不管立法院審查的整個預算,甚至不管立法院的決議,自行花了117億元裡的83%,也就是花了98億元。立法院不用站出來說話嗎?立法院不用讓經濟委員會排專案報告,讓台電說清楚嗎?難道可以讓台電這樣妄意恣為嗎?

  2. 我們希望今天能夠真正進行到專案報告,讓台電一次講清楚、說明白,預算怎麼花、廣告費用花在哪裡?工程費117億為什麼花了98億元?一次講清楚,我們希望國民黨不要再亂了,實際進行專案報告,向所有台灣人民講清楚說明白,讓大家聽清楚台電到底在幹什麼。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亭妃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