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提出將核四是否停建交付全國性公民複決的提案「提出核四是否停建案之全國性重大政策之公民複決案」發言紀錄
- 李委員慶華
(13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李慶華委員等33人,鑑於全國民眾對核四是否停止興建之高度關注與持續爭辯,並且認為公民投票有深化民主之功能,故決定將此議題交付公民複決。爰此,依據「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提出核四是否停建案之全國性重大政策之公民複決案。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敬請公決。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慶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