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趙委員所提的程序問題,雖然本席非行政單位一員,但還是有些地方要說明。
從去年2月1日上任,到現在已經是第三個會期了,不論環保署或行政院,曾數度到本席辦公室拜託,希望溫減法能列入會期的優先法案。因此,這絕不是旱地拔蔥,突然一聲春雷響,匆匆把案子推出來!其實在過去兩個會期中,立法部門是懈怠的。至於行政單位,如果本席記憶沒錯的話,環保署曾多次舉辦說明會、公聽會,並於全國各場次座談會中邀請所有立法委員參加,所以問題在於,立法部門到底做了什麼?不管是溫減法,或者有人認為應改名為氣候變遷法,我認為都應該多看看其他國家的立法例,看看有何種立法程序、有何立法內容,因為我們認為這是重要的法,而對國家來說也是重要的,所以數次於會期開始時,行政單位千拜託萬拜託,希望我們能審查溫減法。
在上會期本要審查溫減法,因為這畢竟是不是新案,必須將所有相關條文找出來。記得有一次在中南部座談會討論到空氣污染時,我才知道什麼叫碳排放,以及碳排放與一般的空氣污染有何不同。當中甚至提到,如果溫減法未能通過的話,就要從空污法來推動。如今空污法已經推動一段時間,所以是不是也到了應該認真討論溫減法的時候了?
再說,有人認為本法會與核能議題衝撞,但我卻以為核能本就該從各種面向來討論,為什麼要選擇迴避呢?這是什麼思考邏輯呢?本案四年前即已送進立法院,偏偏上屆委員立法懈怠,未能通過,而從這兩個會期來看這屆立委,恐怕也難逃立法懈怠!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江惠貞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