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出問題是因台電自行施作並自行監工,缺乏外部制衡「現今為什麼核四會出問題?因為台電本身自己施作並自行派監工,沒有外控的制衡機制」發言紀錄
- 許委員添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處長是主管財產申報,請問政治獻金也是你主管的業務嗎?
- 主席
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林處長說明。
- 林處長惠美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主管陽光四法,就是財申、利衝、政獻跟遊說。
- 許委員添財
針對政治獻金的申報方面,你們內部作業系統沒有做整合,在最後期限申報的當然最正確,在此之前向監察院查詢的資料跟最後申報時應用的資料有出入,造成申報當時該歸避的沒有做歸避,像沒有繳稅或外資參股的政治獻金,其實這些都不是候選人可以主觀負責,而是你們提供客觀資料造成的,這一部分你們要去做整合,不要到最後你們說不可抗力可能不罰,但是你們說要罰、要通知,再找資料、申訴這樣的困擾過程形成資源的浪費,這是你們要避免的,是不是?為什麼你們的資訊系統沒有整合?
- 林處長惠美
報告委員,我們的資訊系統有整合,有時候出現這個問題是,譬如外資的部分,像外資所載捐贈公司的比例隨時都在變動,所以,經濟部投審會都會定期把最新的資料送來。
- 許委員添財
那你們就要主動查詢當時的日期,看你們的資料是怎麼樣,要主動來刪除,不要隨便發通知出去,然後……
- 林處長惠美
不會的,我們……
- 許委員添財
同樣都是政治社會的一份子,大家要互相制衡,而不要互相找麻煩。雖然這一點不是你的問題,但是,你們系統管理有問題,所以你們應該主動彌補漏洞。
- 林處長惠美
是。
- 許委員添財
再者,我看到監察院的書面報告提及,公職人員運用技術手段可能會造成利益輸送的黑洞,所以你們不贊成修法,反對修正第九條。但是,你們在報告中又補充了一句話: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或標售,可以考慮排除。好像公開競標的就沒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其他限制性招標或最有利標可能就有利益輸送的問題。你們可以把採購法分為兩邊,一邊具有潛藏性犯罪的可能性,另一邊不具有任何犯罪的可能性,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寫?事實上,整部採購法不可能有製造陷阱、漏洞而引人犯罪,抑或是讓人必定犯罪。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寫呢?我搞不懂,這是什麼專業的立場?這就是對實務不了解所致。現今有許多的標案都是先低價搶標,後來再追加經費,甚至過程有監造不實,這個問題比最有利標與限制性招標還要嚴重。事實上,限制性招標有其先決條件,那不是法的問題,而是執行的問題,這些執行的問題正是法務部應該就個案加以真正了解的。法務部真正了解不是在故意搞關係,不是以有無關係就辦或不辦的選擇性辦案,現今臺灣的問題在於法律執行寬鬆不一,法律規範又不周延。
- 林處長惠美
報告委員,監察院不是反對修法,我們絕對贊成進行比較全方位的……
- 許委員添財
我對這點提出質疑。
- 林處長惠美
其實我們對政府採購法這部分絕對是同意,但是,如何讓法規的修正更周延。
- 許委員添財
當年我參與政府採購法,而且在我擔任市長期間對採購法的執行也身歷其境,我扮演幫政府抓小偷、除奸摘惡的角色,所以我到處擋人財路,才會有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把我搞了十年的烏龍事件。我在上法庭的第一天,我就懇請法官要嚴格、要認真、要迅速地審理,因為這個案子我要出書,並當成司法改革的一部分。雖然我不扯政治,但政治扯上我,所以我被列入黑名單,變成民主改革,我犧牲很多,但我都不計較,如今司法來扯我,我就要改革司法。大家不要等到司法碰到你了,你才要改革司法,應該客觀的、超然的、有遠見的、專業的全面改革司法,讓大家看到未來臺灣的法律可以實現正義。雖然法律不等於正義,但正義一定要成為法律。事實上,以當下的政治環境、政治氛圍、政治文化、政治結構、政治生態是不宜更改,規定已經這麼嚴格,仍有眾多問題存在,如果再放寬,那就更不得了。
請問法務部吳次長,第九條主要針對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的相關特定交易行為的規範。譬如卓伯仲不是跟彰化縣政府在做生意,他哥哥是縣長,他則是地下縣長,暗中操控彰化縣政府的採購案,這部分在法律上沒有規範,問題如此的嚴重。現在大家要追究誰?是誰縱容他的弟弟長期常態且有系統的在搞這麼多弊案?是誰在包庇、縱容、姑息他,誰給他機會?這要不要追究責任?這才是問題的癥結。
- 主席
請法務部吳次長說明。
- 吳次長陳鐶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垂詢的案子,目前正在處理當中。
- 許委員添財
他涉及多項採購弊案,這點很清楚,縣長的弟弟既沒有投標,也沒有承包工程,為什麼他會涉及採購弊案?因為他當地下縣長,這就太離譜了!雖然這有明文規定,可能用人頭,也可能用變相的方式規避,一旦放寬標準,以臺灣這種貪污王國、貪污文化、貪污體制……何謂「貪污體制」?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在臺灣就是貪污體制,監察院要監督、審核預算的執行,但它不是國會,而是行政權的附庸,因為它是由總統派任的,這當然是反民主(unti-democracy),所以這不是民主憲政,而是半民主憲政,主要是沒有制衡的機制。事實上,任何行為或機制都應該朝向自由開放的方向邁進,但是,這個過程一定要有所制衡,對不對?現今為什麼核四會出問題?因為台電本身自己施作並自行派監工,沒有外控的制衡機制,如果沒有制衡當然就會出問題,這是人性的弱點。這是人性的基本弱點,而不是誰高尚、誰聖人的問題,我們要強調制度,所以本席認為無論有再好的理由,目前都不宜修法。
此外,有關走私的問題,通常有內神通外鬼、監守自盜與包庇的情況,走私才會如此的猖狂。請廉政署務必要針對海巡署及海關人員走私查緝工作進行專案研究,並找出如何監控的有效機制。好不好?
- 主席
請法務部廉政署楊副署長說明。
- 楊副署長石金
主席、各位委員。好的。非常謝謝委員的建議。
- 許委員添財
眾所周知,預防重於處罰,可見預防的重要性。事實上,走私可以從中獲得龐大的利益是最大的經濟犯,在海關可以看到有人事先未申報,就公然攜帶一、兩千萬的外幣或台幣出入境,明明事先申報外幣或台幣出入境會沒事,他們也知道萬一自己被逮到,這些錢將會全數被沒收,他們為什麼不願意申報而寧可冒著被沒收的風險,非法攜帶外幣出入境?他背後的共犯結構進行的相關交易所產生的利益絕對是數十億、數百億元,所以地下金融太可怕了。廉政署有沒有針對已破案的案件,從那些人的關係進行全面深入、專案的調查研究分析?答案是沒有,你們並沒有這麼做。
- 楊副署長石金
報告委員,我們有著手進行內部的控制,並加強外部的監督,雙管齊下,所以我們會朝著委員的建議方向努力。
- 許委員添財
你們應該針對系統性防制犯罪的研發,因為現今大多為組織性的犯罪,你們的對策就要採用系統性的方式,不要只抓一個個案,結果黑道仍然猖獗,因為都只是抓小弟去坐牢,在台灣大家心知肚明,拿出誠意照顧我們的子孫,讓台灣重新變成人間樂土,好不好?
- 楊副署長石金
是,謝謝委員。
- 許委員添財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許添財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