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應擴大到20公里「本席還是呼籲我們委員會應該將緊急應變計畫區放大到20公里」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認為若無力疏散20公里內人口,表示核電廠當初不應蓋在大都會區「那就表示當時核電廠不應該蓋在大都會區裡面嘛;既然你敢蓋,就要有能力應變!」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要求將翡翠水庫受污染情境列入核災應變計畫「因此,請主委把翡翠水庫受污染列入應變計畫當中」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原能會應責成台電使核廢料處置選址完全公開透明「原能會必須責成台電從現在開始核廢料處置選址要完全公開透明」發言紀錄
- 鄭委員麗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翡翠水庫劉局長曾經提到,如果核電廠出事,6個小時至一天半就會污染大台北地區飲用水的安全,也就是翡翠水庫可能會受到污染,主委認為這樣的可能性是否存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那時有無公布給社會知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東京那時有被證實其飲用水出了問題,所以我很關心台灣的翡翠水庫,對此,你們核電處長已經回應了,他說輻射不可能外洩,所以不會有水庫被污染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核電處處長,這樣的回答就間接證實了,如果輻射外洩,水庫就會被污染,而他就是駝鳥心態,就說輻射不會外洩,所以水庫不會被污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是你的核電處處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陳處長。
再請教主委,依照陳處長這樣的回答,其影響有多大呢?會影響多少人你知道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這部分有700萬人,而這部分是否有列入應變計畫當中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關於水被污染的部分,是否有列入應變計畫當中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到時要如何供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是問你,假設已經污染了,要如何供水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備用水源在哪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板新地區的用水都已經反過來要用翡翠水庫的水了,結果你現在說翡翠水庫有備用水源。因此,請主委把翡翠水庫受污染列入應變計畫當中,最重要是供水的問題,因為可能會有700萬人受到影響。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用記者會的方式來公布,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就是用水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因為你們應變計畫到現在還沒有拿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另外,現在把5公里擴大為8公里,而日本福島核災是20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日本福島核災是20公里,憑什麼台灣就只有8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就是我們為何不能把應變計畫區延長到20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們有核一、核二、核三,將來可能還會有核四,那你現在只談一個核電廠的機組,而且核一、核二廠還有所謂的重疊區,之前立法院提出的逃命圈是30公里,目前還凍在朝野協商那裡,所以今天我們在委員會具體要求,至少要比照福島的20公里,畢竟這攸關大台北地區民眾的生命權及財產權,而且就算是原來的8公里,則你們的經費足夠嗎?你們現在編列經費是以5公里還是以8公里來編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有沒有包括醫院應變的部分?8公里之內有多少家醫院包括在裡面?過去幾年當中,平均有多少名的住院病患?還有,裡面有多少輛救護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委都不知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有多少學校、學生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但醫院幾所不知道?病患是沒有辦法自己疏散的,一定要用救護車運送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像醫院、病患等資料,你們要做個列表,請問到時要如何疏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這是你要自己列出來的,居然還來問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委實在太狀況外了。請教主委,立法院是否有包括在裡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假設是20公里,則立法院是否包括在裡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以核二來看,差不多就20公里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約22公里,已經差不多了,且若擴大到22公里,則立法院是否也要疏散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所以疏散就更少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請問主委何時會公布完整的應變計畫?包括從5公里變成8公里,甚至到福島核災的20公里,還有地方政府該做那些事情以及救護車等交通運輸計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你們不打算公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公投前一定會公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本席還是呼籲我們委員會應該將緊急應變計畫區放大到20公里,雖然委員會送出的法案中是規定了30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在福島核災時,美國撤僑的範圍是50公里,難道不同國家,人民有不同的價值嗎?有不同的應變程度嗎?請主委回去想一想,也去比較一下其他國家的標準,跟已經發生過事故的相關經驗,不要抱著鴕鳥心態,也不要提出一個鴕鳥的應變計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憑什麼我們比人家少,我們的命比人家不值錢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書面意見
壹、翡翠水庫核災汙染
翡翠水庫局長劉銘龍說明核電廠若出事,6小時至1天半會汙染大台北地區飲用水安全,最遲一天半大台北地區就沒有乾淨的水可以飲用,一旦發生核災,輻射嚴重外洩,翡翠水庫被嚴重污染是不是無可避免?
對於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劉銘龍的警告,台電核電處長的回應竟然是輻射不可能外洩,這樣的回應間接證明了,一旦外洩,水庫被汙染是無法避免,全台北市及新北市數百萬居民將面臨無水可用的重大危機。
貳、緊急應變計畫區擴大
原能會說要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把現在8公里範圍的緊急應變計畫區改成三層,這是確定的嗎?核一二三四廠16公里範圍內,比8公里的範圍內共多出多少居民?如果緊急應變計畫區改成16公里,原能會的核災緊急應變計劃是不是就會改以16公里範圍作為基礎?預計每年需增加多少經費?
近五年基金運用規模
年度 預決算數 備註
102 1億1千658萬4千 預算
101 7千462萬7千 預算
100 4千391萬2千 決算
99 5千759萬3千 決算
98 3千979萬7千 決算
參、20公里撤退能力
福島核災發生之後,在28小時之內,日本政府三度發出撤離命令,擴大居民撤離範圍到20公里。原能會有沒有將必須撤離20公里內居民的可能情況納人核子事故應變計畫?
政府目前僅以緊急應變計畫區的範圍作為基礎進行各項核災預防的準備工作,緊急應變計畫區目前為8公里範圍內。核二廠離台北市最近,如果核二廠發生核災必須撤離20公里範圍內居民,必須被撤離的居民有多少?
如果核二廠發生核災必須撤離20公里範圍,區域內有多少醫院?多少住院病患必須撤離?如果核二廠發生核災必須撤離20公里範圍,撤離計畫由哪個單位執行?撤離專車由誰提供?需要多少車輛?如果撤離人口達到百萬人,地方政府有能力做到嗎?
原能會檢討緊急應變圈根本沒有意義,甚至造成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的盲點,不論原能會劃定的緊急應變圈是否從5公里提升為8公里或加一個16公里的準備區,重點是現實上日本福島核災就造成了日本政府必須一直擴大撤離居民的範圍,最終到達20公里。原能會一直在宣導緊急應變圈與撤離圈是兩回事,但是核災應變計劃必須要以最大可能撤離範圍作為應變計劃的目標,否則一旦發生必須撤離20公里達數十萬人甚至百萬人的情形,我們的政府一定會癱瘓。台一直在8公里範圍內進行演習,那我們的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就只是鴕鳥應變計畫。
肆、高放射核廢料最終處置
台電在四個行政區進行用過核燃料潛在最終處置母岩地質鑽探長達10餘年,對四個地區母岩的調查結果是什麼?四個地方都適合?還是哪幾個會被排除?
台電進行用過核燃料潛在最終處置母岩地質鑽探長達10餘年,卻對四個地區居民採取全面封鎖消息的做法,金門東部被鑽了6個孔,金門鄉親卻一無所知,這是正確的作法嗎?原能會也配合台電這麼做嗎?原能會必須責成台電從現在開始核廢料處置選址要完全公開透明,隱瞞真相是不可能說服當地居民的。
什麼時候提出「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施條例」送立法院審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的尋找與設置,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作為專法來據以執行,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的相關規定卻只有一個行政院原能會所制定的《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有法做依歸,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目前卻只用管理規則,非常荒謬。
能不能在這邊以原能會主委的身分保證,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一定比照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必須經過地方公民投票同意才能設置?
-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一、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增列理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長期接受外界捐贈款項因未納入預算編列,為加強監督捐贈款項運用情形,除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定期公開捐贈資料及辦理情形,101年度結束後將捐贈款項辦理情形編列明細表納入決算表達,送審計單位審核。嗣後應每會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另,國立故宮博物院並應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有關基金之辦理項目、來源與用途後,自102年度起將捐贈款項納入基金運作,查故宮95-101年平均受贈收入為2,300萬元,故本項預算予以增列23,000千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故宮文物基金102年度預算文物仿製品銷售量7,250件,較101年度預算銷售量9,950件減少2,700件,銷售量減幅為27.14%;查97年度至100年度之銷售量也與預算數有相當大差距,詳下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一、故宮文物基金102年度於「行銷費用」項下編列旅運費92萬7千元,主要為參加國際書(禮品)展活動之國外旅費43萬6千元,以及大陸旅運費31萬1千元,其餘尚編列18萬元之運費支出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102年度於「行銷費用」編列一般服務費1億6,012萬5千元,其中新增佣金費用1億6,000萬元,係為寄銷出版品等商品之佣金費用。惟故宮委託其員工消費合作社銷售故宮文物基金之出版品與文物仿製品,該社已具備場地租金之優勢,代銷佣金卻比照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代售酬金之最高上限計算,給予商品售價40%之佣金,有欠合理,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80,000千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服務費用」項下編列旅運費92萬7千元,主要為參加國際書(禮品)展活動之國外旅費43萬6千元,以及大陸旅費31萬1千元,其餘18萬元為運費等支出,惟查依據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貳、甲、三、(三)、3、(2)大陸地區旅費:「按101年度預算數撙節10%為原則編列」及(3)國外旅費之:「……。出國計畫經費,如屬出席國際會議或談判者,得依需要覈實編列,其餘按101年度預算數撙節10%為原則編列」查102年度國外旅費43萬6千元已較上年度減少10%,然大陸地區旅費仍按上年度預算案數編列,未落實撙節原則,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00千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根據往年執行情形顯示,「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決算執行率均在85%左右,以98年度為例,預算數編列287萬4千元,實際執行數為240萬8千元,較預算數減少46萬6千元,執行率84%;又100年度決算數僅2,844千元,顯示歷年管理及總務費用之編列過於浮濫,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600千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二十五、主決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二十六、提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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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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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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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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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業務宣導費」,原列15,750千元,查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343萬元,更較100年度決算數增加868萬1千元,惟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參、乙、五點規定:「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一)各基金之來源係屬強制性收入或由國庫撥款補助為主(占總收入50%以上者),非有具體理由,不得編列。(二)各基金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非有具體理由,以按101年度預算數撙節5%為原則編列。」該基金102年度業務宣導費編列15,750千元,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不符,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5,000千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購置固定資產」,原列45,807千元,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要係供緊急應變整備措施,並因應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應變作業需要。其中中央主管機關負責部分包括辦理演習及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下列事項:3.人員之編組、訓練與設備之測試及維護;4.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之檢查及測試。惟102年度該基金於「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及「核子事故支援」等二工作計畫分別編列購置固定資產1,046萬7千元及2,118萬元,較101年度分別增加746萬7千元及1,505萬8千元,與上開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事項僅限於設備之測試、維護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之檢查及測試等規定未盡相符,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千元,待原能會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席,我剛剛也有質詢。這不是主委你給我們而已、不是只有我們委員要應變耶,你要向社會公告!所以這邊能不能加入「公告」?1個月內提出公告?等你給我們1個你作業中的草案做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說明一下。我為什麼一定要20公里?大家再回憶一下日本福島核災,24小時之內,它本來在第一天的21時由半徑3公里撤離,隔天清晨5時擴大到10公里,當天18時(下午6時)就擴大到20公里!1天之內先由3公里內開始撒離,結果情勢無法應變,擴大到撤離20公里,這就是日本福島核災的情況,真的沒有道理說臺灣一定比其他國家的範圍小,美國的範圍又更大,美國是50公里(80哩),所以沒有道理說臺灣只能8公里。我們應變當然就是要做最高的準備,所以我們一定要做到20公里的準備,當然我們希望它不會發生,可是我們政府要有能力,如果原能會認為20公里範圍內的人太多,很難做,那就表示當時核電廠不應該蓋在大都會區裡面嘛;既然你敢蓋,就要有能力應變!所以本席這邊堅持要擴大到20公里,而且我們委員會送出的法案版本是30公里,我們已經送出去了,那次也是談很久,是林委員淑芬當召委的時候主持的會議,我們這個還少了10公里,所以我覺得不能打折,也不能夠把8公里跟20公里的定義故意模糊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研議」就沒有用了啦,這是主決議,主決議沒有在研議的!如果說是我們委員會的提案,因為我們常常會來委員會,所以我們還可以這次研議、下次再討論;但是這個是主決議的提案,而且這個基金就是用來應變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補充一下,16公里範圍內就超過百萬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委你講這句話,問題非常嚴重,16公里區是北投、士林等地,對不對?你剛才講4公里的差別就是人口密集的市中心嘛,所以表示原能會承認它不願意面對市中心需要疏散時的問題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剛剛也跟你們同仁說你講這句話非常嚴重!臺北市住在市中心的人,政府沒有能力幫他們疏散,所以就訂16公里!這個講出去我們市民聽得進去嗎?我沒有聲音我還是非常生氣啊!你越講我越堅持20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越堅持20公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科學的依據?主委我給你事實的依據,我剛剛講,福島核災24小時內從3公里撤離(他們原來準備的範圍),沒幾個小時就到10公里撤離區,再沒幾個小時就到20公里撤離區,而30公里區是在家防護,這就是你所謂的8公里到16公里,只準備在家防護!我們的政府就是給人民這樣的應變啦!我們還審什麼預算?你今天還敢講說差4公里就是因為差在市中心,難道市中心範圍內他們不用撤離嗎?這麼嚴重的問題!逃避市中心需要撤離的必要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明明是主委講的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席,在保留之前,我必須說今天原能會主委這個說明,暴露政府非常大的問題,你原來所謂的5公里到8公里,光光是擴大3公里,你們花1年半連應變計畫都做不出來!而你們所謂的8公里到16公里是所謂的在家防護,就是民眾自己找地方躲起來就好了!我們現在比照其他國家的經驗,20公里是不算多,結果你不願意的因素是因為這4公里包含更多人口數、你沒有能力處理,你直接告訴我們說因為你沒有能力處理所以不要!這是我們的政府的心態,太可惡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你剛剛明明說因為市中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因為這4公里涵蓋了市中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事實嘛,所以你沒有能力處理、你不要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感謝陳委員淑慧的提問,越問越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席,林委員佳龍快要到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對,林委員佳龍。你稍微留一下,應該會過。等一下回來處理,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委員志雄等提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一)「國外旅費」凍結0.02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二)「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人員維持」凍結1.44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三)「派遣人力」凍結0.24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四)「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項下合共凍結20.8億元,其中
- 1.有關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2.有關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3.有關改進大學評鑑制度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4.有關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五)「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項下合共凍結4.1億元,其中
- 1.有關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2.有關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3.有關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4.有關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六)「私立學校教學獎助」科目凍結4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七)「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凍結0.13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八)「終身教育及行政督導」科目凍結0.2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九)「一般教育推展」科目凍結1.22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十)「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凍結0.32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十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科目凍結0.03億元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只有2個問題,院長在臨時會要到立法院就十二年國教進行報告,這是期末考,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是對你的期末考?還是對十二年國教的期末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不是你的期末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假設立法院對江院長的報告沒有共識,十二年國教還要不要上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部長,你不要因為我今天聲音小就講得這麼大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我們也支持十二年國教,但是你自己說這是期末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如果院長報告完,而朝野沒有共識,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因為這涉及法要不要過,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你安靜聽就好了,我沒辦法講到6分鐘。我有5個問題,請你給我書面答復,這攸關正在朝野協商的法案。第一,「先免後特」要不要入法?第二,高中職優質化必須增加額外5年100億的預算,在現有的46億以外,還要增加5年100億的預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
不是,這是我的提案,就是5年額外增加100億元。第三,私校國中部直升高中的比率如何設限?第四,超額比序應該簡化,該如何簡化?最後,免試入學的比率,你第一次在這裡接受本席質詢時提到你有一個逐年的目標,103年、106年到109年,要從75%、85%到95%,還存不存在?逐年訂定目標要不要入法?針對這幾個問題,請部長以書面答復本席,因為這涉及協商時我們所關心的重要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委員志偉書面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麗君書面意見
壹、十二年國教 堅持的立場
一、「先免試、後特色」必須確認並入法
1.馬英九於2011年元旦文告中明白宣布,「自2011開始啟動12年國教,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2014年(民國103年)達成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入學。
2.2012年4月25日,教育部在中正紀念堂舉辦十二年國教說明記者會,提出「免試全國十五學區超額比序」以及「29條配套方案」等政策關鍵部分,正式將入學方式分為「免試」及「特招」兩軌,卻始終未將優先順序入法,造成家長與學生極大…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鄭麗君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鄭麗君
2.2012年4月25日,教育部在中正紀念堂舉辦十二年國教說明記者會,提出「免試全國十五學區超額比序」以及「29條配套方案」等政策關鍵部分,正式將入學方式分為「免試」及「特招」兩軌,卻始終未將優先順序入法,造成家長與學生極大的不確定感。
- 鄭麗君
3.目前十二年國教的法源「高級中等教育法」還在立法院中審理,但即使是該法之中也沒有將「先免試、後特招」的原則入法,而僅見於行政命令中。
- 鄭麗君
4.教育部迄今推動十二年國教相關政策仍以「行政命令」為之,法源遲遲未能通過、不管是教育部或執政黨皆無誠心與在野黨進行溝通,顯然打算屆時仗著人數優勢強度關山。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麗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