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若核四、風力發電都遭抗爭而什麼都不要,將導致高電價、民眾受害「不要一天到晚發生核四抗爭,或者反風力發電等事件,什麼都不要,這樣到時候真的會喝西北風,高電價時代來臨,倒楣的是整個臺灣的民眾」發言紀錄
- 徐委員耀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民國98年公布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根據第七條規定,政府每年可向台電或獨立民營電廠、甚至汽電共生業者收取一定費用,做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財源,請問國營會劉執行長知道嗎!
- 主席(楊委員瓊瓔)
請國營會劉執行長說明。
- 劉執行長明忠
主席、各位委員。略有耳聞。
- 徐委員耀昌
從99年起,再生能源基金規模倍數成長,台電因為發電量最大,所以整個基金幾乎有2/3的來源是台電,依照經濟部能源局統計,101年是8億,102年是15億,到了103年,估計會成長到25億。在10月1日也就是前天,國內電價也剛做了第二階段調漲,聽說經濟部能源局研議要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用附加在民眾用電的電價中,開徵時間預定從明年元月開始。請問經濟部或能源局,有沒有這件事?再生能源的發展固然刻不容緩,但現階段電價剛剛調整完畢,如果再這樣做,無異是在傷口上灑鹽。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費用轉嫁到民眾身上是否妥當?能不能請經濟部或能源局針對這個部分,向社會大眾說明一下?
- 劉執行長明忠
這部分是能源局主管的業務,能不能請委員容許由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 徐委員耀昌
好,請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 主席
請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 歐局長嘉瑞
主席、各位委員。徐委員剛才提示的再生能源費用附加電費問題,我們局裡面確實有在研究,而且在部裡也反覆討論過幾次,跟社會大眾以及相關影響對象也都有廣泛交換意見。基本上,這是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得附加」規範而來,我們當然也研擬了各種不同方案,不同方案各有不同的優缺點、實施時間及課徵內容,對於剛才委員提示的重點,我們部內或局內在探討這項課題時,也會納入考量。
- 徐委員耀昌
本席認為應該考慮社會觀感,例如這次台電調漲電價,不光是民眾反彈、民怨沸騰,連執政黨也有很多委員不贊成,所以要將這部分費用加諸民眾,可能要慎重考量。
至於太陽能發電收購問題,低標制影響正規業者投標意願,請問現在試辦有3年了嗎?
- 歐局長嘉瑞
差不多3年。
- 徐委員耀昌
不曉得您的看法怎麼樣,有沒有向鄰近國家借鏡?當然,能源局對整個臺灣的節能減碳、節省電源的作為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太陽能招標政策上,您的看法如何?
- 歐局長嘉瑞
謝謝委員給予寶貴意見。太陽能光電部分的整體大環境,就是隨著技術進步,成本會逐漸下降,所以我們採取了一個大原則,就是穩健作法,一方面要發展再生能源、發展太陽能光電,帶動產業、就業以及再生能源的發展,二方面也要兼顧整體電價的負擔。在這個穩健發展的大前提之下,我們逐步、逐年檢討,以今年為例,我們先前的規劃是八十幾兆瓦,再增加到130兆瓦,最後是今年確定的175兆瓦,也就是針對所有內外在環境因素進行動態檢討,務必朝向穩健、健康的大方向發展。剛才委員提示的這些內容,我們也會納入明年度在太陽能光電議題方面的重要參考。謝謝。
- 徐委員耀昌
關於這個部分,台電也有這種情況,也就是現在太陽能發電成本真的非常高,相對於全世界,我們是不是真的有這種優勢?希望我們能夠積極輔導業者,不要一天到晚發生核四抗爭,或者反風力發電等事件,什麼都不要,這樣到時候真的會喝西北風,高電價時代來臨,倒楣的是整個臺灣的民眾。
- 歐局長嘉瑞
謝謝委員。
- 徐委員耀昌
報告主席,本席認為,今天既然有這麼多單位針對預算解凍案列席報告,現在已經10月了,今年還剩下3個月,建議預算能夠解凍,讓各單位針對他們的預算好好去執行。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徐耀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