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依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立法委員有調查權,該調查權已涵蓋一切,包括質詢權都是調查權的一部分「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提及立法委員有調查權,這個調查權已經涵蓋一切,包括質詢權,都是調查權裡面的一部分」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主張立法院委員會召開時經要求,所有行政官員不分大小、所有公務人員及民間人士都要到立法院備詢「立法院委員會召開時,如果我們要求,所有的行政官員不分大小、所有的公務人員,包括民間人士都要來」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本案並不是檢察官、特偵組在辦理刑事的個案,而是攸關全國的調查小組報告問題,與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無關「但是本案並不是檢察官、特偵組在辦理刑事的個案,本案是攸關全國、眾所矚目之調查小組報告的問題」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立法院當然有權監督行政調查報告的真偽「這是你們的行政調查報告,立法院當然有權來監督這個報告的真偽」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若調閱小組不能調閱任何資料,成立調閱小組將失去實質意義。「如果是這樣,調閱小組的成立等於是空的,什麼都不可以調,調空氣啊?」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上週四的會議空轉一天,方才議事錄確定了,就是關於運作要點的部分納入了,林委員鴻池也簽名了,那個時候中午一點左右,調閱小組運作要點就趕快通過、進入國會程序。然而,上禮拜大家在這裡吵了半天,結果同樣的問題還是存在,也就是到底檢察官可否來立法院備詢的問題,黃檢察總長是檢察官,既然他已經來了,為什麼底下的楊榮宗、鄭深元以及檢察事務官都可以不來?這是很奇怪的,包括調查小組的檢察司司長也來了,這些都是具檢察官身分的人,在此要提醒一點,今天是為了讓國會接受這個調查小組的報告,所以才要求他們來備詢,並不是邀請檢察官來問任何個案,這一點要先釐清。
現在我們要了解憲政層次的問題,憲法第三條規定,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六十七條也規定,立法院開會時,各行政部門都要來立法院備詢,包括社會人士也可以邀請,而且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提及立法委員有調查權,只是到目前為止,對於立法委員調查權的運作辦法並未修法完成,這是基本的憲法層次的問題。也就是說,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開會時,所有領公家薪水的行政官員,不管大小都要來,若我們請你來,你就必須要來,而且社會人士也可以邀請。此外,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提及立法委員有調查權,這個調查權已經涵蓋一切,包括質詢權,都是調查權裡面的一部分,所以這個道理自明。結果上禮拜請他們來卻不來,整個會議都停頓下來,到了十點多,他才突然發明一個理由,就是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
關於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當初就是為了參謀總長可不可以到立法院備詢的問題而已,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裡面有一個癥點,檢察官以及獨立行使職權的NCC等是否要來立法院備詢,他們認為不宜,為什麼不宜?因為檢察官是辦理刑事的個案,不能為了一個刑事個案把他找來立法院質詢他,這當然是不可以的,這是政治的ABC,大家都懂,但是本案並不是檢察官、特偵組在辦理刑事的個案,本案是攸關全國、眾所矚目之調查小組報告的問題,這些人有被調查小組約詢,包括檢察事務官等都是被約詢對象,今天的列席人員包括中華電信、調查局、刑事警察局等技術人員以及首長,今天我們是要來這裡做個世紀的大對質、還原真相,所以和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無關,而且在報告還沒出來之前,法務部長就說這是無心之過,果然調查報告出來都是無心之過,監聽國會也是烏龍,國會的節費電話是不可以監聽的,監聽到的也是空白錄音帶,所以我們就要來做世紀大對質、還原真相,這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所以這和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根本沒有關係,這並不是偵辦中的刑案,你是行政人員,今天你可以說什麼都是烏龍,然後立法院都沒有意見,全國人民都要服從你的想法,這是不可能的!包括檢察官協會,也都是在轉移焦點,檢察官協會談的是憲法層次之釋字第四六一號的問題,和本案是無關的,然後總長、法務部長去發動檢察官跳出來連署,這根本就是轉移焦點嘛!
今天我們不是在談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的問題,也不是談個案的問題,這是你們的行政調查報告,立法院當然有權來監督這個報告的真偽,這件事要釐清,所以我們的主張是有道理的。包括楊榮宗、鄭深元檢察官以及檢察事務官,檢察事務官獨立行使職權?和立法院助理一樣的啊!為什麼他們不可以來?連賴士葆、王惠美都說他們護航護不下去,王惠美還說他們這些事務官和憲法有什麼關係,這些工作人員和憲法有什麼關係。所以今天法務部不要用這種話來轉移焦點,想要用這個世紀大謊言編成的調查報告來騙所有國人,沒有人聽得下去,有監聽國會就是有監聽國會,你還拗來拗去,說你們監聽錯誤,錄到的是空白的,然後再請調查局那個科長用技術性的問題來亂講,上週NCC已經講得很清楚,所以針對這個世紀大謊言的世紀大對質應該要順利展開了。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你在矮化!
(在席位上)會穿幫啦!
「咦」什麼「咦」?程序發言有限制次數嗎?哪個法條規定的?拿給我看,所有程序發言就算是發言一整天都可以。
你說別人還沒有講,讓他們先講,我可以接受,但要先登記。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賴委員剛才所說的空轉,請問何來空轉?今天全國民眾都在看,今天為什麼會空轉,理由是什麼?就是因為國民黨護航,不要讓他們來這裡備詢才叫空轉,你們這樣護來護去,護什麼護?不知道自己大漏氣還護什麼?今天這裡是一個嚴肅的議場,是一個嚴肅的國會殿堂,今天所有的發言,包括剛才王惠美委員的發言,我都非常佩服,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地方法院來這裡幹什麼?調查局來這裡幹什麼?這個道理是不講自明的。檢協會的立場是連立法院審查預算都說不可以,事實上,司法院、法院的總預算每年都是立法院審查的。我要請問,檢協會這種論調到底是誰串出來的?我剛才問次長,這是誰串出來的?是誰搞出來的?是誰去串連的?這會破案的,你不要說絕對沒有,法務部裡面是誰搞出來的,竟然講出這些連檢察官自己都覺得羞恥的話。說什麼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一號的解釋?我現在就從憲法層次開始談,先把道理講清楚,等一下要怎麼做都可以。今天我們邀請到憲法學者陳耀祥教授,是否可以請他上台?
剛才王惠美委員都可以問部長,我為什麼不可以問?部長何其大,王委員都可以問部長了……
剛才王惠美委員為什麼可以問部長?
王委員承認她比較不懂。我不回答你們,我只講道理。我從憲法第三條開始談,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另外還有憲法第六十七條,剛才呂委員學樟講得很清楚,立法院委員會召開時,如果我們要求,所有的行政官員不分大小、所有的公務人員,包括民間人士都要來,立法院有史以來就是如此。至於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當初則是為了檢察總長、參謀總長是否需到立法院備詢的問題而來的,當時認為他們是屬於幕僚機關,但現在整個規定都改了,所有的國防七法都改了,當年這個解釋是這樣來的。你們也提到檢察官以及獨立機關人員的爭點,說明裡面也提到一句話,只要是獨立辦案時,他們可以不必來。檢察官當然是辦刑事個案,這個道理不言自明,第四六一號解釋本文並沒有提到這點,第四六一號解釋本文也沒有提檢察官不可以來,這是大法官釋憲,請大家看清楚。
-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等一下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問陳耀祥教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解釋得很清楚,其中有針對監察院的問題和國會的問題加以解釋,請各位注意聽
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這點是確定的,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也是確定的,對於檢察官之偵查個案與法官之刑事審判同樣要給予保障。這裡面講的是檢察官之偵查個案,今天檢察官是要騙國會、騙國人,今天調查小組詢問以後做了一個報告,結論是烏龍事件,請問我們今天是要談個案的問題,是要談檢察官偵查刑事案件的問題嗎?事實上不是,所以這個道理自明。今天我們覺得遺憾的是賴委員一下想做好人,一下想做壞人,所以在這裡的發言前後矛盾,一下子罵立法院私設型堂,一下子又說他們應該來;一下子說立法院不應該自我作賤,一下子又說他們不應該來,這簡直把國會作賤到底了。今天國會的調查權是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而來,國會有調查權,當然也有執行權,這個道理自明。
請再看看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二五號有關檢察官之偵查行為的解釋。請部長上台,部長有沒有注意到剛才吳秉叡委員問你的,假如是偵查中的個案,案名是什麼?今天特偵組被叫去問,大家不相信他們是被叫去問,認為他們是被叫去串供。你說檢察官不應該來是因為個案,案號是什麼?這很清楚,你們是集體說謊、集體串證,今天是要世紀大對質,這是憲法層次的問題,部長下去好了,部長在台上沒有什麼效,部長是突然被叫來當法務部長的,部長是個民間的律師而已,司法素養還不夠。我們今天從行政體制談清楚,什麼叫國會?國會調查權、國會職權在什麼地方?這豈是區區幾位國民黨委員的歪理就可以解釋的?林鴻池和賴士葆,他們是國民黨黨鞭,實際上是「古意人」,今天他們非常痛苦,所以賴士葆跑了,林鴻池可以跑的話也趕快跑,免得難看。
剛才廖正井講了一句話有道理-他前面雖然是講的都沒有道理,只有一句話有道理。他說既然這樣的話,調閱小組要趕快成立,但今天下午要成立的只是調閱小組的運作要點而已,上星期已經在這裡弄了半天,後來也協調了,至少應該通過調閱小組運作要點吧?林鴻池簽完名後表示後悔。報紙有一張我和黃世銘總長第一次講話的場景,因為調閱小組運作要點裡面要調黃世銘和馬總統的通聯紀錄,當時黃總長表示,馬總統的部分不可以調,那我們調單邊黃總長的部分總可以吧?林鴻池聽了覺得有道理,他簽完以後,黃總長馬上講不可以,他的通聯也不可以調,除非是法院或監察院。你今天答應了要成立,下午不可以用這個理由再來拗。如果是這樣,調閱小組的成立等於是空的,什麼都不可以調,調空氣啊?或者是要調馬英九和金溥聰的通聯紀錄?這樣也可以,這樣就完全破案了。調金溥聰和羅志強的通聯紀錄可以吧?調金溥聰和蕭萬長的通聯紀錄可以吧?整個幕後的操盤在這裡。如果是這樣,到底要調什麼?是要調空氣嗎?立法院調閱小組的成立是騙國人的,是騙人騙己的!下午我要看林鴻池怎麼回答這些問題,下午調閱小組運作要點是否可以成立?下午調閱小組運作要點可以通過的話,當然接下來我們可以談。
剛才高志鵬委員談到幾個道理,這是行政調查,是由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與特偵組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上個禮拜吵了半天,結果會議也不能開,到了10、11點的時候,法務部才發明釋字第四六一號來作為不到場理由,同時黃總長馬上替他們兩個人請假,藐視國會至極。昨天請假,但是呂學樟委員不准假,今天知道這個事情還會吵,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請假。主席能夠准假嗎?他很為難,當然不能准假,這是憲法層次的問題,等一下要怎麼進行、怎麼譴責,我們要講清楚,林鴻池委員正在黨團開記者會,把憲政層次的問題講清楚。
我們要告訴檢察官協會,少數人把持的檢察官協會不是代表一、二千個檢察官,這些人講出來的話就是要當打手、要護航,今天和我的案子、王金平院長的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想用輿論扭轉情勢,說柯建銘沒有迴避,這是憲政層次的問題,與我迴避何干?乾脆叫我不要當立法委員好了,一再地扭曲,聯合報都做這麼大,報社有報社的格,聯合報現在天天都罵我,我只有告訴他們,敵人的攻擊是我身上的勳章,是因為我太重要,所以要天天攻擊我。聯合報、中國時報每天輪流修理我,我對這種大是大非看得很清楚。所以我今天要告訴檢察官協會,你們不要以為立法委員連審查你們預算的權力都沒有,這是什麼邏輯?從立法院成立以來審查的預算都無效?今天中央政府總預算也不能審檢察官的預算,也不能審法院的預算,司法委員會乾脆關門,好不好?
另外,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檢察是一體的,碰到核心問題了,等一下會處理審檢分立的問題,這是司法院最高興的事情,難道檢察官想這樣嗎?搞到檢察官變成全民公敵?賴士葆委員說檢察官協會講話了,我們不要再談了,好像我們怕他的樣子,這是什麼邏輯?最後講一下核心問題,你們這些檢察官自己說是司法官,然後領司法加給,每一個檢察官都領有司法加給,職等也特別高。你同時認為檢察官是司法官,要領司法加給,但是要你們來的時候,說我們不能問,也不能質詢你們的預算,這是什麼道理?完全不通。舉一個例子,前法務部部長施茂林退職以後還是轉任檢察官,今天在座每一個都是檢察官,如果是這樣的道理,今天每一個人都不應該來備詢。
所以我今天在這裡要講,沒有所謂的私設刑堂,賴士葆委員說私設刑堂實在是大漏氣,如果國會質詢官員叫做私設刑堂,國會乾脆關門好了,你以後還要不要選舉,我實在替你擔心,如果文宣印立法院審查預算是私設刑堂、審查法案是私設刑堂。結論就是我們要有策略,該移送的移送,該追的還是繼續追,我們要真相而已。我今天在這裡講清楚,可以進行質詢,王惠美委員講得最有道理,因為你們說法都兜不攏,因為擔心兜不攏,所以要世紀大對質。你們這樣空中大串供,包括馬英九全都在串供,我一直建議黃總長乾脆轉為污點證人,這樣國家才能解套,尋求特赦,馬英九要道歉、江宜樺趕快下臺,把馬英九的權責縮到最小,不要再讓他破壞國家,將來大家要想這個問題怎麼解決,所有為了掩護這件事而被移送法辦的,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包括王科長、調查局局長等等,要將他的職權縮小化。
我們已經在開記者會,黨團幾個法學專家講得很清楚,檢察官協會不要再淪為打手,檢評會也不要再來問我,這都違反國會自主,每天演這些戲都在轉移焦點,請檢評會、檢察官協會停止吧!夠了,大家都在看你們鬧笑話,我今天已經跟檢評會講清楚,公開、私下講過兩次,天天都在喊話,說什麼要約詢我,約詢是一個非常負面的做法,你憑什麼約詢我?檢評會第一個要查的是黃總長有沒有洩密的問題,不查他卻查我,還要約詢我和王院長,他們到底有沒有搞清楚這件事?這些打手級的動作全停下來,我們國家才能平靜下來。我給主席一個良心的建議,今天要開可以,請國民黨不要再坳了,我下午看你們的運作要點有沒有弄出來,然後該移送的移送,真相調查永不止息。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什麼這一天這麼重要、這一場委員會這麼重要?我向各位說明一下,全國老百姓沒有一個人相信調查報告是真的,如何證明這個調查報告是假的呢?當然要來備詢。上個禮拜我們請NCC到交通委員會,就技術中立的問題、科技的問題來作詢答。NCC那些人,包括學者專家都講到一個結論,就是監聽電話是靠號碼來監聽,並不是節費不節費,節費只是一個商業名詞而已,它下次也可以改為省費電話等等都可以。調查局的科長用一個簡單的科技問題矇騙所有人,接下來,蔡碧玉所領導的調查小組認定他們錄到的是空白的,沒有辦法監聽,所以本案所有人都是烏龍。我們為什麼要調查小組來備詢呢?檢察總長說他不知道空白錄音帶,大家各盡其責,9月28日出來開記者會的時候說絕對沒有監聽,晚上總長出來道歉;接下來說雖然有監聽,但都是空白錄音帶,絕對沒有監聽國會。就是在演這個故事,所以調查小組成員就認為科技問題是答案,大家都串供串好了。
何其非說他有去調這些4月份的錄音帶,大家想一想,5月15日他還在監聽我,他4月的時候去調錄音帶,立法院的通聯紀錄一共有6萬多筆,然後說是我助理的電話,我的助理怎麼可能有6萬多筆?他認為只有住址是立法院,向立法院收錢,是立法院把這個號碼交給我的助理使用,所以全部的人都不知道。所以鄭深元說何其非有向他報告,鄭深元說他疏忽了,沒有向楊組長報告、向總長報告,所以大家都是誤會一場,這樣的結果聽得下去嗎?我們今天要來一場世紀大對質。請問部長,你還沒上任前就說這可能是疏忽,結果已經定調了。這代表你要當部長的交換條件,你一定要會說謊,要如何來掩飾這個騙局,這是你當部長最重要的任務,無論如何要挺下去。先定調這是疏失,接下來趕快做出一份調查報告,這個調查報告,我等一下會一一對質。你現在所玩弄的工具是什麼?要來立法院報告調查報告的關鍵證人不要來,然後檢察官協會竄出來打擊國會,提出大法官第四六一號解釋,釋字第四六一號也不是這樣解釋的。然後檢評會昨天說要約詢我和王院長,我已經講過3次以上,我們已經成立紀律委員會調查,我們也不是檢評會約詢的對象,檢評會應該查黃總長有沒有洩密,不去查,要對我和王院長。你找這些打手都沒有用的,何其笨蛋的打手,天天製造新聞說要約談我,好像我是犯罪份子,有沒有搞錯!
- 柯委員建銘
好啦!都是串供串好的。我今天要問一個重點,當初黃總長要把曾勇夫、林秀濤等人移送監察院,現在已經送到監察院了嗎?
什麼應該是?
事情一發生後,黃總長說這是行政調查,我和王院長的部分是屬於立法院內部事情,然後法務部長下臺。然後開始做一份報告要送給監察院,你又讓他串供。
然後曾勇夫下臺,換你接任,你覺得由法務部移送不大對,所以交給行政院。你要知道,到上禮拜五,這份報告都還沒到監察院,不管你們做得再縝密,報告還是會露出一些端倪。各位,從9月6日事情發生到現在為止,包括黃總長要移送曾勇夫等人的移送報告扣在行政院長手中,上禮拜五有沒有注意到洪德旋、吳豐山兩位監委開記者會,他們說他們的資料都是從法院調,行政部門的資料還不給他,我特別去問清楚了,現在的問題在於整個謊言要怎麼包起來而已,只要所有證據顯示的時候就倒了。連這份黃總長寫的報告都不敢送到監察院,監察院知道你們在搞什麼遊戲,大家都知道你們在搞什麼遊戲,這報告已經寫好了,你們改不了了,後來一直破案,國會監聽你們改不了了。所以,請各位同仁從這一點就了解他們紙是包不住火的,然後臺北地檢署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你們就是要這樣搞,當天為什麼在一天之內就將馬總統在內的4個人傳訊完畢?我已經講過,我會按照刑事訴訟法,因為我是告發人,檢察官傳他的時候,我可以在場,他們怕這種場景,所以你們今天在演大串供。
繼續請教蔡次長,因為領軍寫調查報告的事沒人敢做,所以後來逼不得已叫你去接,你今天關鍵的歷史角色在於這份調查報告,這份調查報告我看了很多次,第一天出來我就看完了,誰寫的?這是你領軍的嘛!你組成這些人來調查,就是這11個人,這份報告誰寫的?
- 柯委員建銘
沒有人詢答。
誰寫的?
司長也是調查小組成員,誰寫的?總是有人寫吧?不會憑空出來這份東西,只要告訴我,這份報告到底誰寫的就好了。
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誰寫的?
你們檢察司寫的,寫完之後,部長有沒有看?次長有沒有看?
蔡次長呢?你有沒有看?
這一份是檢察司所寫的,檢察司是這次調查小組成員之一,在裡面負責搓的,調查小組共有11個人,這11個人裡面有兩個人在當天出來開記者會,一位是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春榮律師,一位是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張明偉,他們出來說這份報告和他們研議相差甚多,根本就是避重就輕,他們沒有看過。
他們有沒有開這個記者會講這件事?是有的,大家不要爭辯。請教次長,你認為這份報告完全沒有問題嗎?
管碧玲委員有發一份新聞稿,甚至內政委員會去參觀調查局的時候,你們有講過一句話,我只問這句話是不是你們講的,你正式回答給管碧玲委員。也就是說,調查局說從來沒有人來反應錄音帶是空白的,請教王局長,有沒有說過這句話?
有沒有人向你們反應錄音帶是空白的?因為你對記者講話,報紙上都有寫,也就是說從來沒有人向調查局反應錄音帶是空白的,有沒有講過這句話?
對啊!很清楚。所以特偵組根本沒有向他們反應錄音帶是空白的。
- 再請教警政署,管碧玲委員質詢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回答過一句話
刑事警察局從來不提供空白錄音帶給任何單位。有沒有講過?大聲點,勇敢一點。
- 柯委員建銘
你說你們的設備什麼都可以錄,也不必通知你們是節費電話,這是自動的。有沒有這回事?
答案很清楚,調查局的設備和刑事警察局的設備一樣。911以後,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同時要求全世界反恐、共同打擊罪犯的單位都要採購512位元設備,所以立法院編了各10億元的預算,調查局是10億6,000萬,刑事警察局是10億,這些預算書是你們給我的資料,也是立法院通過的。也就是說,你們的設備是可以自動監聽、自動錄音,沒有什麼參數不參數、節費電話,節費電話就是一個商業名詞而已,今天節費電話也可以說是省費電話、特別費電話。我跟各位講,第一類電信的電話公司共有4家,他們在商業行為上會說我的打國際電話比較便宜、我的打美國比較便宜、我的網內互打比較便宜,所以大家推出商業套餐,就是所謂節費電話。上禮拜NCC那場會議,林盈達教授是以前電信技術中心執行長,他說照電話號碼監聽,我們的設…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柯建銘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柯建銘
答案很清楚,調查局的設備和刑事警察局的設備一樣。911以後,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同時要求全世界反恐、共同打擊罪犯的單位都要採購512位元設備,所以立法院編了各10億元的預算,調查局是10億6,000萬,刑事警察局是10億,這些預算書是你們給我的資料,也是立法院通過的。也就是說,你們的設備是可以自動監聽、自動錄音,沒有什麼參數不參數、節費電話,節費電話就是一個商業名詞而已,今天節費電話也可以說是省費電話、特別費電話。我跟各位講,第一類電信的電話公司共有4家,他們在商業行為上會說我的打國際電話比較便宜、我的打美國比較便宜、我的網內互打比較便宜,所以大家推出商業套餐,就是所謂節費電話。上禮拜NCC那場會議,林盈達教授是以前電信技術中心執行長,他說照電話號碼監聽,我們的設備是用聲紋比對的,也就是說,他今天要監聽柯建銘,用馬英九的電話打也沒有用,語音的大家都很清楚,iphone手機一喊柯建銘,他就會自動打通,這叫做語音辨識,現在已經達到聲紋的辨識,他可以個別建立檔案,錄立法院是全部錄。我手上拿的是監聽我的唯一一張通訊監察通知書,其中29張,大家都說只有監聽一個月,這張是監聽柯建銘的,案由是貪污治罪條例782,這是唯一給我的監聽通知書,到現在為止,還有很多不敢給我。翻開來裡面寫的監聽的時間就是從102年5月10日到9月10日,也就是4個月;監聽的電話0938是我的電話,另一支是0972。這張監聽通知書就是說總共監聽國會4個月,現在大家都坳說只有一個月,而且是空白的,這張監聽通知書是法院發的,唯一的一張,是4個月。照道理說,9月6日以後也不應該再監聽,為什麼要監聽?他要看我有沒有和王金平串供,包括民進黨整個行為、要怎麼反應這件事,我和蘇主席以及黨團成員大家在這件事如何議定策略,等到9月9日才出來開記者會。我知道你們要搞這種事情,這張明明寫著5月10日到9月10日,監聽4個月,號碼是0972、0938,何來監聽1個月呢?部長,這張是法院發的耶!
- 柯建銘
請教王科長,已經這麼清楚了,一干人等全部站在這裡,今天我不會問黃世銘,一干人等全部站在這裡。在上禮拜五的報紙寫到,你上禮拜四在交通委員會備詢時講過一句話,報紙有寫,立法院公報也有寫,你說監聽立法院是屬於罕見的E1,因為外勤人員沒有說明這是節費電話,因此沒有修改參數,你這種謊話也敢講?什麼叫罕見的E1電路?
- 柯建銘
當然是E1,全國都是E1,立法院就有7支E1電路,一個E1可以放3支電話,這是眾所周知的,還要改什麼參數?你的設備、預算全部在這裡,這是我正式行文去問你們法務部調查局的,所有的設備都是部裡買的;而且,刑事警察局說這本來就是自動錄的,但你們卻說還要修改參數!
- 柯建銘
你們的資料我都看過,包括英文的部分。我告訴你,我是全國二類電信的鼻祖,我對電信法還會不清楚?在1999年時,我和許勝雄董事長要去參加固網的開放,後來這個案子在總統選舉之前沒有通過,包括NCC裡面的謝姓委員是以前我們公司的顧問,所以我對於電信設備的採購以及整個電信知識比你們豐富很多。
- 柯建銘
法務部長說,所有檢察官因為常識不足,所以一直犯錯。你們天天在盯著立法院,且說只有1個月,其實是4個月,甚至還不只。為了國家安全而監聽,本席認為是OK的;但是用非法監聽的手段,來操縱司法進行政治鬥爭,這種民主國家的總統都應該要下台了,何況是江宜樺!黃世銘也把江宜樺咬出來了,說9月4日有去向他報告;馬總統也有將江宜樺咬出來,說8月31日有找江宜樺過來,所以,你們是用非法監聽且一案聽到飽。你們前一陣子就開始監聽,然後藉政治鬥爭操縱個案;現在串供了還在自圓其說。王科長竟然說因為設備比較差,難道調查局的設備採購有弊案?其實大家的設備都是一樣的,這是本席特別正式行文給你們而拿回來的預算書,一個是十一億多、一個是10億6,000萬,差別不大,都是買acer。我告訴你,你提供的那些英文資料,我全部看過了,acer的使用者手冊是最簡單的,跟其他的相較之下,一樣一套都是這麼多錢,它提供的服務也是一樣的。所以你們今天這一份調查報告是在說什麼?為什麼今天他一直要阻擋?重點就在這裡。這份調查報告充滿了謊言,且還是世紀大謊言;這份調查報告,其實就是倒閣說明書、倒閣同意書。政府所有違法監聽都寫在這裡,包含在最後一頁,我唸給大家聽,100年度台北地檢署聲字000527光碟產出情形,你們說11次去拿了21片,但光是這項統計資料就有238片,為什麼有這麼多片?就是因為……
- 柯建銘
我沒有叫你回答,你就不要回答,等一下我會讓你回答。就算是只有21片,裡面也能壓縮出幾萬通的監聽電話,難道這些都是我的助理打的嗎?
- 柯建銘
沒有人認為裡頭是空白的,0915開頭的是我的助理,但他一天也講不到3通。要監聽的錄音一定要從HD call過來,HD裡面沒有資料的話,當然也就沒辦法call,難道要調查局拿一片空白片去給特偵組嗎?拿監聽譯文都要簽名的,這些將來都會一一顯現。有一句名言:「當海水退潮時,就可以發現誰沒有穿褲子。」你們一票人沒穿褲子,根本是給國人看笑話。國會應該要發揮國會的精神,今天國家的民主憲政崩壞,我們應該要終結特務治國,我們要捍衛憲政體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國家要如何重建,這點我們也應該要思考。你們這件事撐到最後要如何收場?連國民黨都聽不下去,方才兩位質詢的委員也聽不下去,你們還要繼續拗、繼續騙。假如各位有些常識,花個半小時來了解一下前後,事實上就會發現裡面矛盾重重,所以我請各位委員今天下午一定要讓調閱小組運作要點成立,然後我們再來看國民黨及調閱委員會要如何面對這些問題?總的來說,其實特偵組應該要廢了。當年主張特偵組法制化,不是民進黨弄的,而是蔡啟芳直接拿來逕付二讀的,特偵組廢掉,檢察總長只能辦理非常上訴而已;當然,黃總長是一定要下台的,整個單位也都要重建,而且特偵組要廢掉,檢察官要有大小之分。
- 柯建銘
各位委員同仁,我們就來看立法院如何發揮國會監督的力量,這是千秋大事,大是大非。拜託各位。
-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案有文字修正,就是呂學樟委員這幾次發脾氣時所講的,即所有邀請來的人都要點名清楚,包括鄭深元檢察官、楊文宗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林芳怡。謝謝。
- 柯建銘
要懲處!
-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怎麼可以拿一個麥克風就在底下發言!
- 柯建銘
這是早上講到快爛掉的事情,況賴士葆委員、林鴻池委員等也都同意了,就他們不要在場,我們去處理就好了,所以怎麼可以拿一個麥克風當成秘密武器在底下發言呢?應該要上台發言才對啊!
- 柯建銘
不可以私藏武器嘛!要就上台發言,這也可以留下國會紀錄啊!這些早上講到都快爛掉了,即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憲法第六十七條、釋字第四六一號、釋字第五八五號及釋字第三二五號,都是講到快爛掉的東西,然後林鴻池委員和賴士葆委員都說,他們都同意由我們去處理,而他們也不會在場,換言之,這個譴責案他們是同意的,而且這部分已經談了一個早上了,所以怎可以私藏一個麥克風隨便在底下發言呢?應該是向主席表示要上台發言,而主席也准許發言,這時才可以來發言。
- 柯建銘
(在席位上)這幾位當然要送監察院。
-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再次講清楚,送監察院是朝野的共識,也是立法院尊嚴、態度的問題,若只譴責也不對人的話,就是國會羞恥了,林鴻池委員及賴士葆委員早上就在台下跟我說,他們不要進來,他們認為這些人是要送監察院的,所以大家不要為了這個事情弄得不愉快。
-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送監察院的部分大家都很清楚了,而前段關於黃總長的部分,方才呂學樟委員也提到了,他以各種理由阻擋、迴避,不過他是有來現場的,所以這個理由寫錯了,因為他是總長,底下都是他的兵,上面若交代不可以來,來了絕對有問題,所以他們就沒有來,況黃總長沒有藐視國會,每次他都有來列席,即我們通知法務部,而法務部也通知總長,然最後他們都沒有來,這樣就是藐視了,所以藐視國會的部分要說清楚,黃總長並沒有逃避國會監督,因為他有列席,而是法務部以降,包括蔡次長及黃總長,對於這種包庇的行為,要他們別理國會,不用來國會列席,這種行為應該予以譴責,所以邏輯應該是這樣,就是法務部長有監督之責,而且不來也不請假,讓我們上禮拜吵了大半天,然後他們還發動檢察官協會來攻擊國會,這是很嚴重的,我是不曉得這是那一位發起的,然後有多少人連署,但我要老實說,檢察官協會當中並不是每一位都認為不可以來立法院,甚至還有人說連相關預算也可以都不用審查了,換言之,裡面也有很多人是不滿的,而且再搞下去可能會把檢察官協會給賠上去,所以不應再發動這樣的行為了,包括檢評會也是,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檢評會做自己的事情就好,不要來這裡當打手,持平而論,總長並沒有逃避監督,因為他有來列席,所以在這整個行為上,阻卻來立法院列席是一個積極的犯罪行為,從法務部開始到檢察總長,都默許這種行為的存在,這種才是藐視國會,而且從上禮拜四就開始不請假,總之,總長有來列席,並沒有迴避。
- 柯建銘
法務部是他們的上級單位,法務部長也要譴責。
-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林鴻池說你們去處理我們不要在場,你現在又跑來翻案,坦白說,做人的基本原則不是這樣的,我們大家都是黨鞭級的,接下來我們要怎麼相處呢?你們說請部長來看看字眼怎麼改,你要移送他們還請他們來看字眼怎麼改,怎麼會有這種邏輯?國會是自主的嘛!如果他們說這不對,都不能移送,都是合法的,這樣大家不就會開始吵架嗎?我們處理事情的原則方針要弄清楚,送到監察院的時候,監察院的態度自然會從憲法層次上處理。今天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就是呂學樟早上這麼生氣,上禮拜四也這麼生氣,我當主席你都不來跟我請假,講了半天浪費大家很多時間,他才說我來補假,今天吳宜臻當主席的時候,他們依然不來請假,然後黃總長才說他代表請假,這件事情依然如此,這是藐視國會的問題,也是國會尊嚴的問題。
- 柯建銘
至於我們剛剛所談有關憲法層次的問題,道理至明,如果還要辯解就漏氣了,第三二五號解釋文裡面只是說在偵查中,現在根本沒有偵查什麼東西,偵查也要有案號啊!調查小組連民間人士都可以調去約詢,做出這樣的報告,我們已經瞭解報告裡面的內容是什麼,他們不來的原因就像王惠美所說的「怕兜不攏嘛!」這是很清楚的一件事情,不要再去抵抗這件事情,國會要有國會的尊嚴,國會都會留紀錄的。總不會是我們邀請了他,然後要他看看這樣可不可以?沒有遲疑啦!預算法案可以談,預算法案當然要問他們的意見和看法,林鴻池早上的講法就是這樣嘛!你們又再串供了,這個社會「會崩盤」啊!早上才跟我講完,你們兩個現在又要串供,到底你們想要怎麼樣?乾脆講清楚就好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