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反對將中華電信列為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本文中的調閱對象。「寫在本文,我強烈反對啦!不能寫在本文啦!」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將中華電信納入調閱會看到其他人的通聯紀錄,牽涉個資問題而在調查中反而侵犯他人人權,應考慮清楚並謹慎處理。「比如你把中華電信納入文字中,這就牽涉到個資的問題了,你去中華電信調資料也會看到其他人的通聯紀錄,這樣就侵犯到人權了,這是要考慮清楚的!」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監聽調閱專案小組若要增列中華電信或立法院為調閱對象,以另作決議、再討論決議內容的方式處理,可能比寫入運作要點本文更合適。「至於你要增列的不管是中華電信還是立法院,我們就另外寫決議,至於決議內容要怎麼寫我們再來討論,這樣可能會比較好。」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同意將立法院納入調閱對象,但要求尊重立委對個人隱私的看法,若要調閱其個人通聯紀錄則反對。「我覺得要把立法院加進去,我同意,但是要尊重立委對個人隱私的看法,如果要調到我,我反對。」

發言紀錄

  1.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以後再增加。

  2. 主席

    如果是這樣,意思是說另外再提案去決議嗎?

  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因為有關調閱對象的部分,原來是說可以合法執行監聽的單位,而中華電信是屬於最下層的技術單位,所以我覺得不要把中華電信放進來。至於有關立法院的部分,因為立法院沒有做這件事情,立法院的職掌也沒有包含監聽,所以我覺得既然後面已經有加了這句話,以後我們就慢慢做、慢慢調閱,如果有必要再來增加。

  4. 主席

    有關中華電信的部分,交通委員會的幾位專家有提到在同時執行監聽的過程中,中華電信機房的硬碟是否有同時儲存?而不是如同調查局所說只有一套儲存的檔案,所以有些專…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呂委員學樟

    …有濫權監聽?尤其是對立法院的監聽,這是很傷人權的,所以我們的重點應該是在這個部分,如果範圍太大的話,人家民間單位也沒有這個義務跟你配合,我們的權限還沒有到那裡。

  7.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如果主席覺得大家有這個意見,我覺得主席可以看情況作安排,如果對方不拒絕的話,那就安排去考察就可以了,我覺得在這裡不要一次就把他殺這麼多,會給人家不好的感覺。但如果說機房有技術方面的問題,我覺得我們就安排去考察。

  8. 尤委員美女

    …在內政部、警政署後面加上「及其他等相關機關」,因為我覺得我們應該保持彈性,我們可能現在調閱之後,有可能會發現哪個地方還必須繼續挖下去,結果我們自己把自己限死了。

  9.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不會啦!後面已經有……

  10.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我覺得,後面但書可以……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我是說其實後面的但書可以去掉,就直接「及其他等相關機關……」?

  1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不,那只有內政部而已,我們其他單位都可以……

  14. 廖委員正井

    (在席位上)我們今天針對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針對跟人民的人權有關係。今天跟人權有關係的就是檢察機關、調查局、警政署而已,對不對?這些機關都跟人權有關係…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廖委員正井

    (在席位上)有啊,後面有列:「經本小組決議得增加……」。

  17.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如果確實有必要,你就馬上增加,這個很簡單,我們每個星期都要開會,隨時都可以增加。

  18. 主席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根據我們要查的方向,再來決議要查的對象嗎?尤委員,你原來要加「其他相關機關」,又認為但書沒有必要,你的說明是什麼?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廖委員正井

    (在席位上)如果照你這樣說,那些徵信所你都要規範到,是不是?

  21.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徵信所也有監聽立委,和抓小三的。

  22. 廖委員正井

    …)沒關係,你的意思我們都懂,所以我們剛才才講,經本小組決議,可以增加對象。如果不加這段的話,今天我高興,要查賴委員士葆有沒有小三,那我一個人就可以提出要調閱嗎?

  2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主席,為兼顧尤委員及主席的意見,我覺得運作要點本身,不要寫得太多、太複雜。如果要,你說沒開會的話,今天就可以作成決議,沒關係,今天只要你們提出來,我們就可以加一個決議,決議我們要什麼什麼之類的,馬上就去看中華電信,我們可以排明天馬上就去看,如果大家擔心的話,那就明天去啊!若要保全資料或幹什麼都可以。

  24. 主席

    所以就跟我們上次所謂的會客紀錄方式一樣作處理,是不是?就是假設我們認為中華電信的機房,我們覺得有立即必要應該去查訪,除非人家拒絕……

  25. 潘委員維剛

    …樣做的話,就是無限上綱,變成每一個機關都可以,我們能這樣做嗎?如果今天我們是抱持這樣的想法來審查監聽調閱專案小組的話,我覺得我們不能成立,我根本也不會贊成成立。

  26.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主席,我跟你講,要小心,因為你去看中華電信時,如果看到其他的部分,該怎麼辦呢?這涉及個資的問題,你們兩位大律師,如果帶頭違法,這東西不得了。

  27. 主席

    等一下,機房裡面沒有所謂其他的個資,它就是一台機器,裡面有一些操作的標準流程,你最多就是去看他的操作方式,沒有所謂的通話內容,全部都在播放……

  28.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那就排去考察,不就好了嘛!

  29. 主席

    單就機器部分應該不是這樣子,所以就沒有所謂個資的問題,除非你要調出他的通聯,或者是你有去把特定的硬碟拿出來,才有所謂個資……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第一個,就是沒有人要濫權,我只是在說,你現在把他限縮只有司法院、法務部跟內政部警政署,就這三個單位而已,哪有什麼包山包海,對不對?

  32.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司法院這麼大的院;法務部包括調查局底下這麼多單位;還有內政部警政署這麼多單位也都在執行監聽了,已經是包山包海了!

  33.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我不希望我們這個調查小組跟法務部的監聽調查小組一樣,只是在幫他們背書而已。如果大家的目的只是這樣的話,那我們這個調查小組可以不用成立。對…

  34. 廖委員正井

    …委員正井:(在席位上)尤委員,妳的意思,我們沒有完全否決,我們的意思是說,後面已經有「但經本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的規定,這都已經有了,為什麼一定要照妳的呢?

  35.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寫在本文,我強烈反對啦!不能寫在本文啦!

  36.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我只是在表達意見,並沒有說非要照我的意見通過啊!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柯委員建銘

    …家開會就要遵守遊戲規則,不要每個人拿個麥克風,宛如自備武器似的,要上台發言才是嘛!否則主席在講,下面也有兩個人拿著麥克風在講,結果連主席講了什麼,大家都不聽了。

  39.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這是正式協商耶!

  40. 潘委員維剛

    (在席位上)我們在協商耶!柯委員……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聯記錄都不能調了,針對這個部分本席也在本委員會跟黃世銘吵過,所以大家要瞭解我們是在搞真的還是在搞假的,這個比較重要啦!那天,我們是不是在這邊講要不要調通聯記錄?

  4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好了,可以了啦,趕快來處理吧!

  44. 主席

    現在請呂委員學樟程序發言。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請賴委員士葆程序發言。

  47.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肯定主席今天主持得很好!讚!不錯!給妳拍手!柯委員,你不要「黑白灰」啦。

  48.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這個沒有道理啊!

  49. 賴委員士葆

    柯委員,不要再大聲了,既然你剛才已經道歉,本席也就接受了,所以我們大家要心平氣和。剛才的狀況是討論到第十點的時候,尤美女委員要把中華電信加進去而我們不同意,但其它幾點都通過了,你不要一來就這樣亂,大家是很認真在討論的,討論這項草案時大家針鋒相對並不要緊,因為我們也怕會侵犯到人家的隱私,所以我們主要是在討論第十點,而前面9點都通過了。讓本席還原一下你不知道的狀況,剛才我們國民黨委員有五位在這裡,在場的全部是我們的委員,我們很認真,9點就坐在這裡了,而主席的主持也都沒問題,是你來了以後老大不爽發脾氣,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

  50.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因為你們在欺負尤美女啦!

  51. 賴委員士葆

    沒有欺負啦!這麼多媒體可以作證,我們沒有欺負她啦!

  52.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你們拿那麼多支麥克風在講……

  53. 賴委員士葆

    那個不叫欺負,那個叫據理力爭。她據理力爭,我們也據理力爭。

  54.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那個是語言暴力!

  55. 賴委員士葆

    什麼語言暴力,你在發言的時候我都沒講話,現在輪到我發言,你卻在台下一直講話,不能這樣啦!今天我們希望讓這個案子能趕快通過,這本來10分鐘就可以過的,是因為你們還要再加,而我們覺得不妥,因為我們覺得條文後面有一個但書「但經本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所以隨時可以加,如果很急,那今天就馬上加嘛!如果大家同意馬上加,你們提出來的東西我們也同意,那就給它過啦!所以這麼簡單的東西,本席拜託柯委員不要一來就發脾氣啊!

  56. 你剛才提到的年金法案的審查,本席是從頭守到尾,一條一條堵啊,不是像你說的只有你在一條一條審、一條一條地討論,你剛剛講到的程序我們都有做。你知道嗎,我們一整天只討論了三十幾條,而你沒有在現場,一來就隨便亂隨便搞,本席尊重你資深,可是本席也資深、潘委員也資深、林鴻池委員也資深啊,大家不要在這裡亂吵,吵得氣氛都變差了,本來氣氛是很好的,而主席也主持得不錯,我們要稱讚她,她拿麥克風給我們也是對的,因為其他委員會也是這樣做,這個叫慣例。至於有沒有錄音,這你可以問議事人員,都錄了呀!

  57.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是要錄影啦,只有錄音的話人家對照不出是誰在發言啦,同時有四、五支麥克風在講話,你要人家怎麼錄。

  58. 賴委員士葆

    以你的face,人家不一定要全都錄啦!本席再講一遍,拜託柯委員,立法院是大家的,所以立法院的形象要共同維護,我們的形象已經很差了,愈亂就愈差。

  59. 主席

    請潘委員維剛程序發言。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62.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剛才大部分的委員都認為,我們這個專案小組是為了瞭解立法院有沒有被非法監聽、侵犯人權而產生的,可是大家不要讓這個專案小組走錯方向,以免在進行調查的時候,自己卻又在無形中迫害到他人的人權,比如你把中華電信納入文字中,這就牽涉到個資的問題了,你去中華電信調資料也會看到其他人的通聯紀錄,這樣就侵犯到人權了,這是要考慮清楚的!

  63. 至於該如何去界定要調閱的對象呢?我們調閱的對象已包括了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這裡的調閱對象是針對機關,而中華電信是一間已經民營化的公司,我們國會的力量有沒有到那裡呢?本席認為這個監聽調閱專案小組的運作要點如果把中華電信寫進來,拿出去會被人家笑掉大牙,而且人家也會說我們侵犯人權,以上是我們大部分委員最主要的反對理由。

  64. 至於文字上如果要加上其他相關單位,所謂「其他」還會有哪些單位?畢竟司法院就很大了,幾乎就已經涵蓋了那些相關單位;法務部這麼大,裡面包括調查局等單位,就什麼都有了。至於國防部與國安局等單位有在做合法監聽的事情,但這兩個單位也是當初柯總召建議不要列入的。剩下中華電信的機房,如果大家認為有必要,我們就去看,就算是馬上寫決議都可以,就比照要調閱黃世銘進出總統府的資料,用其他決議的方式進行。至於本文就不要寫這麼多,本文寫這麼多會被人家笑啦!怎麼會把中華電信放進來呢?他們最多就是執行調查局的委託,所以整個的源頭還是在調查局嘛!

  65. 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趕快通過,專案小組能趕快運作,相關的資料也能趕快調閱,不要再橫生枝節了!至於你要增列的不管是中華電信還是立法院,我們就另外寫決議,至於決議內容要怎麼寫我們再來討論,這樣可能會比較好。

  66.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69.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本席不好意思用「糾正」二字,本席「提醒」柯總召,本席今年才來司法委員會,其實非常尊重在野黨,在野黨的提案有哪一次沒有通過,比如譴責黃世銘的案子也通過了,並沒有用表決封殺你們案子的事,幾乎是沒有,請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樣講對我們不公平。我們非常尊重在野黨,最多修改文字而已,而且改到你們都同意,沒有用多數否決你們的狀況,講話要憑事實;第二點,要調閱與立法院相關的資料,我們沒有意見,立法院可以接受,但是那等於調閱每一個立委及所有立法院工作同仁的通聯紀錄,我在這裡先聲明,要調我的通聯紀錄我是拒絕的,這是個人隱私。所以立法院調OK,也不要說只有中華電信,因為它是最底層的技術執行單位,譬如調查局將負責監聽的業務發包給中華電信;下一次發包給台灣大哥大,那你要不要台灣大哥大一起來聽?再來可能又發包給遠傳,所以我覺得這一部分要非常謹慎。具體的說,我們也非常善意地回應,寫決議就可以了,類似黃世銘進出總統府的會客紀錄,大家看了文字,我們可以接受就take it。請大家摸摸自己的良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我加入這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幾乎所有的決議案我沒有看到在表決的,雖然法案有,但是決議案沒有,有的話就是你們突襲,每次表決也都是你們贏,並沒有因為我們人力多、表決就一定贏,沒有這樣,至少到現在還沒有發生過。

  70. 我覺得要把立法院加進去,我同意,但是要尊重立委對個人隱私的看法,如果要調到我,我反對。也就是,把機關放進來我沒有意見,可以,但是要增列中華電信我們反對,這很清楚,要增列立法院可以,但是要增列中華電信我們絕對反對。謝謝!

  71.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72.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賴委員你「頭殼壞掉」?

  7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沒有壞。

  74. 柯委員建銘

    你何其健忘!我們在表決要廢特偵組……

  75.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那沒有正式表決啊!

  76. 柯委員建銘

    你不贊成。還有叫特偵組停辦,那是吳宜臻提出來的,最後也是用表決。

  77.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後來有通過。

  78. 柯委員建銘

    你們輸啊!謝國樑那一票挺過來,那是唯一贏的一次,你們都輸了。

  79.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每一次都輸。

  80. 柯委員建銘

    輸就要檢討,所以你們要檢討。我們回到主題,爭辯那個沒有效,最好你們每一次都輸,那我會很高興。把立法院放進去大家同意?因為調查局、特偵組本來在10月份…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柯委員建銘

    …電信公司裡面,第十點沒有這個不行,這樣不好,所以大家不要堅持,只是把它列進去而已,到底要不要發函向他們要資料?小組還會討論,這只代表我們的整個思路是完整的而已。

  83.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我建議主席下來協商,好不好?

  84. 主席

    我直接在上面處理就好了。剛剛柯建銘委員建議,原來的文字是-調閱對象等相關機關,但必要時得發函請求電信公司配合。好不好?

  85. 潘委員維剛

    (在席位上)不同意。

  86.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通過決議就好了,哪有差?你要調中華電信……

  87. 主席

    你說用決議的方式嗎?用文字的方式處理?

  88.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不用啦!

  89. 主席

    用決議的方式處理,好不好?第十點發函請電信公司配合的部分用決議的方式處理?這一點先保留。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林委員鴻池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十三點,我建議在「亦不得將文件攜離查閱場所」後面增列「或洩漏之」4個字,因為機密文件不能攜離場所,同樣也不能對外洩露。

  92.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可以啦!

  93. 主席

    對林鴻池委員提議增列「或洩漏之」的文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96.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其實,林委員提議增加的幾個文字,本席以為,可加或不加都沒有關係,大家不必太爭執這部分,以我在立法院議事問政十幾年的經驗,委員在開完秘密會議從會場大剌剌地走出來,面對媒體訪問時,馬上就把開會的內容講出來,這是一種習慣性,老實說,根本沒有辦法阻擋,畢竟委員在立法院還是享有言論免責權,所以,到底要加還是不要加這幾字,大家不需要那麼緊張,不會因為這四個字加進來,就讓立法委員封口,本席認為,只要文字上看起很完整才是最重要的,對是否加這四個字,我是沒有太大的意見。

  97.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00.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林委員針對第十三點提議增加的文字,剛才柯總召已經表示同意,我覺得加上這幾個字,會讓整段規定的文字更為完整,所有職權行使法裡面的文字也都是這樣寫,所以,我們的黨鞭也希能將這幾個字放在運作要點裡面;其實,我們都很清楚,立法委員以前也都做過洩露機密的事,在開完秘密會議之後,部分委員立刻把消息拿給媒體,經媒體刊登之後,他再藉媒體所披露的訊息召開記者會,這些事在本院可以說司空見慣;基於上述,我認為林委員提議增加的「或洩露之」四個字,只是給第十三點的規定做一個ending,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希望各位支持通過,我們不要在浪費太多的時間在這上面了。

  101.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柯委員建銘

    它用什麼理由你知道嗎?

  104.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院際分立啊!

  105. 林委員鴻池

    (在席位上)院際分立嘛!立法院……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08.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剛才兩位大黨鞭的談話,真的很精彩!但是,仔細聽起來,並沒有什麼太大區別。老柯說,這就好比說吃飯要不要去說它是否違憲。既然這樣,你就讓他放嘛!你讓他放,就好了啊!

  109.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放是羞辱自己。

  110. 賴委員士葆

    不會羞辱自己啊!

  111.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黃世銘教他搬出這個東西來就是要阻擋,通聯紀錄不給你,他們已經套好招了。

  112. 賴委員士葆

    黃世銘那件事林鴻池已經簽字了。你不要侮辱人家喔!我希望這個案子趕快通過,因為後面有兩個決議案,第一個決議案是調黃世銘的通聯紀錄,第二個決議案是調查中華電信那個disk的問題。我覺得後面兩個決議案都非常重要,所以,就這一部分來講,老柯,你跟林鴻池兩人喬一下,你們兩個Ok,我們就Ok了。我建議主席休息一下,給他們兩個去喬。

  113. 主席

    請林委員鴻池發言。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16.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委員。偉大的老柯一直提到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八五號,其實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得很清楚,你剛才也說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立法院有調查權,既然這樣它就是合乎憲法,當然也包括大法官解釋,你一直引用大法官的解釋來突顯我們的正當性,但現在要把大法官的解釋放在裡面,你卻一直拒絕,這個邏輯思考到底在哪裡?我們是看不懂也聽不懂。

  117. 對於這個問題,黃世銘也沒有那麼偉大,堂堂一個執政黨的大黨鞭要聽黃世銘的,這不是笑死人嗎?不要忘了,我們執行長前幾天還叫黃世銘知所進退,所以老柯不能這樣矮化人家,說什麼人家聽黃世銘的,怎麼會這樣呢?你口口聲聲抱著大法官會議解釋說我們有調查權,既然這樣把這個放進去有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你們兩個人去喬,喬好了就好,趕快進行議程比較重要。你剛才一直引經據典,引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八五號的解釋,現在要把你的意思放進來,你又說不可以,我搞不清楚你的邏輯是什麼?

  118. 主席

    請林委員鴻池發言。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21.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同仁。我相信全國人民都和本席現在的心境一樣,套用一句廣告詞就是「give me a break」,請大家不要再扯了好不好?真的是磨死我們了!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我剛才已經講過了,我贊成把立法院納進去,可是我個人的部分我不願意納入,也就是要調我的隱私我拒絕,其實大家的意見是有共通點的,就是寫個決議就好了嘛!現在已經有兩項決議了,再加一項決議就是同意可以調立法院柯建銘的通聯紀錄。最近不是有15個立委說他們被監聽嗎?那幾個立委就可以說他們要查查紀錄,然後就可以去查了。我們要讓這個小組趕快上路,而且我們已經展現誠意,今天一整個上午都在這裡開會,枝微末節的問題就不要再講了,只要把道理講清楚就好,其實這沒有什麼好爭的,這並不是圍事,也不是馬有、馬治,現在立法院快要變成柯治、柯有了。請主席趕快裁示,如果委員有意見的話,只要作成決議案就可以通過了。

  122. 主席

    有關賴士葆的提議……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黃世銘通聯紀錄的部分還沒有談到,那是下午才要討論的。

  125.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都已經要簽字讓它通過了,還要談什麼?

  126. 主席

    這三個部分就一起處理好了。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同仁。內政部警政署的後面應該也要加上「及其所屬」吧!

  129.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原本的文字不就是「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嗎?

  130. 尤委員美女

    沒有啊!

  131. 主席

    的確應該要加上「及其所屬」,不然刑事警察局就不包括在裡面了。

  132.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這樣可以。

  133. 主席

    第十條在「內政部警政署」後面加上「及其所屬」等文字,運作要點的文字就此確認。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林委員鴻池

    (在席位上)我剛才已經陳述很久了,這個部分下午再來討論。

  136.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這部分下午再講好了,要點先通過就好。

  137. 潘委員維剛

    (在席位上)要點先通過,決議下午再來處理。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不是只有立法院而已,包括特偵組也應該要提供。

  140.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這是只有針對立法院的部分而已,這樣沒有錯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士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