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行政機關片面、主觀地將明顯不應列為保密的文件認定為需要保密,與多數委員認為這些文件不應該保密的判斷出現衝突「我們認為一些明顯不應列為保密的文件,卻被行政機關片面、主觀地認為它是需要保密,然而多數委員都認為這些文件不應該保密」發言紀錄
- 劉委員櫂豪
主席、各位同仁。誠如林委員所說,政府對應不應該保密的文件都有相關的規範,但事實上,我們認為一些明顯不應列為保密的文件,卻被行政機關片面、主觀地認為它是需要保密,然而多數委員都認為這些文件不應該保密,其間的衝突如何解決,從現行規定及立法委員的調閱權,都是值得大家考慮,而尤委員所提的意見,就是要解決這方面的衝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櫂豪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