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用了。次長,關於十二年國教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已經通過,且也依規定公告了,原則上這是已經確定的,對不對?

  2. 主席

    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3. 陳次長德華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蔣委員乃辛

    先是會考,再來免試,然後是特招。

  5. 陳次長德華

    再來是二免。

  6. 蔣委員乃辛

    以免試來講,參加第一次免試者,如果錄取就到分發的學校,但也可參加特招,就是參加第一次免試者,雖然錄取,仍可參加特招,即放棄其原來的名額。而沒有錄取者,可參加特招,亦可參加第二次免試。那是否可以不參加第一次免試,直接就參加特招?

  7. 陳次長德華

    應該是可以,那是屬於自己的選擇。

  8. 蔣委員乃辛

    如果特招結束後,沒有錄取可再參加第二次免試。以基北區來講,因為臺北市只有我一個委員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以關於教育議題方面,很多家長統統和我聯絡,現在有家長反映,依照臺北市所發的資料,特招考試分發的測驗成績,是在7月25日,也就是星期五,會寄發特招的成績,以剛剛的流程來說,7月25日拿到時,就要填特招的志願,而若特招未錄取,第一年同樣要參加第二次免試,可是參加特招的人,若未考上他想要的特招學校,其是否可以參加第二次免試?

  9. 陳次長德華

    可以。

  10. 蔣委員乃辛

    換言之,當收到特招的成績單後,是否要同時登記兩個志願,一個是特招的報名志願,另一個是二免的志願,對不對?以基北區來講,二免的志願差不多有30個,而特招的志願有12至15個,你覺得一個學生同時要填特招及二免的志願,要花多少時間?

  11. 陳次長德華

    我對此比較不是那麼清楚。

  12. 蔣委員乃辛

    臺北市是給兩天的時間,在7月27日星期天網路報名登記截止,而7月25日星期五才寄發成績單,請問其到學生手上大概多少時間?

  13. 陳次長德華

    是……

  14. 蔣委員乃辛

    最快也是星期五的下午,但星期天就要完成網路登記,而且星期六及星期天老師都不在,學生卻要面臨同時填兩個志願序,明年又是第一次,也沒有落點參考,要同學兩天內登記特招及二免的志願,你覺得一個國中學生有辦法嗎?

  15. 陳次長德華

    這裡面牽涉到幾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關於特招的整個作業時程,雖然是7月25日才寄發成績單,但是7月24日就開放網路查詢成績,有關特招……

  16. 蔣委員乃辛

    7月24日開放網路查詢成績,才多一天而已,3天內要完成選填兩個志願序,如何完成?

  17. 陳次長德華

    繳交志願卡的時間是到7月30日止。

  18. 蔣委員乃辛

    可是臺北市是7月27日就網路登記截止。

  19. 陳次長德華

    依照教育部核定的基北區特招委員會作業期程,其和教育部期程是一致的,這很可能是臺北市在編印宣導手冊時,並未清楚釐清這部分,所以造成家長的恐慌。

  20. 蔣委員乃辛

    臺北市的宣導手冊寫得很清楚,在7月27日要完成網路登記,並交到學校,且學校要在7月30日送到主辦學校,所以真正在學生身上只2天的時間,就算是24日就寄到,也只有3天的時間,而在3天內,要學生填二免及特招的志願。

  21. 陳次長德華

    有關特招網路選填志願的時間,是否應該再作些調整的方面,我們會再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確認,原則上希望特招委員會也會計對這個問題討論。然而,應該是要給學生及家長充分的時間,以思考如何選填志願,這是我們的基本原則。至於有關第二次免試入學的報名及選填志願的作業,依照教育部的規範,是在8月9日之前要完成。

  22. 蔣委員乃辛

    為何臺北市是在7月27日就要完成?

  23. 陳次長德華

    根據臺北市政府的說法,是考慮到高中的整個課務安排等等問題。不過,不管怎麼樣還是必須從考生的立場去思考,我們認為這確實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們還是要求回到三個市的教審會,針對特招及免試入學作業時程再行調整。

  24. 蔣委員乃辛

    就教育部而言,是特招成績單拿到以後先報名特招?

  25. 陳次長德華

    對。

  26. 蔣委員乃辛

    特招放榜之後再報名二免?

  27. 陳次長德華

    是。

  28. 蔣委員乃辛

    但依照基北區來講是收到特招成績單以後同時要完成特招和二免的志願填寫?

  29. 陳次長德華

    對。

  30. 蔣委員乃辛

    這樣要學生怎麼辦?

  31. 陳次長德華

    當然這就迫使考生必須兩邊同時報名,我覺得並不是很理想。

  32. 蔣委員乃辛

    依照教育部的方法,特招放榜之後若未被錄取,或者對錄取結果不滿意再填二免,這樣是比較合理的。

  33. 陳次長德華

    是。

  34. 蔣委員乃辛

    特招都還沒放榜就要在收到通知單的同時將二免和特招志願統統填上去,我覺得對學生來講是太趕了。次長,你說你會和基北區溝通協調?

  35. 陳次長德華

    我們會請基北區透過基北區委員會在這個問題上再討論。

  36. 蔣委員乃辛

    現在要用超額比序的方法,科目有5科,當時教育部說是三級─精熟、基礎、待加強,還有四標示─A+、A++、B+、B++。在這次模擬之後大家就發現一個問題,5科錯5題和5科錯30題,結果都是5個A,甚至還有一種狀況是英文錯3題就不是A,而是B,但其他每一科都是滿分,這樣的成績只有4個A和1個B;也就是說,只有英文一科錯3題的人反而比錯30題的人還要再後面。如果同樣是5個A就要比作文了,作文分成6級,誰的級數高誰的比序就在前面。這個在去年我們就講到了,將來的超額比序是用作文分數決定一切,前陣子的模擬更證實這個說法。很多家長就問現在是不是都要去補習作文?只要掌控了作文就可以上建中、北一女,而不是看那5科,但這樣就失去當時實施十二年國教的意義了,所以現在大家都去補習,尤其作文補習班超夯。

  37. 我看到媒體報導因為教育部說現在高級中等學校法已經通過,所以不可能再改變,雖然基北區有建議教育部,但教育部就是要這樣實施下去。我覺得如果真的會有這種問題,為什麼不能改?請問教育部可不可以改?

  38. 陳次長德華

    我想先跟委員報告,基北區免試入學包括基隆、臺北市及新北市,推動工作小組由這三個市共同組成,所以是他們討論作成的決議,而且也經過三個市的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後才報到部裡,10月28日對於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部分確實如委員剛才所提,但我們基本上是尊重三個市的共識決定。不過,這不是不能改,如果三個市有共同意見要修改,教育部還是會尊重。

  39. 蔣委員乃辛

    次長的意思是如果基北區認為這個方式會造成失去十二年國教的目的,而且讓作文決定一切,可能會造成大家去補習作文的風潮,基北區認為要調整的話,教育部還是會同意?

  40. 陳次長德華

    對,只要三個市有共識我們就會同意。

  41. 蔣委員乃辛

    教育部不會因為高級中等教育法通過,所有比序原則及相關程序都已經公告,所以不能改?事實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七條只是說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公布一個月之內要公告,並沒有說不能更改。

  42. 陳次長德華

    是。

  43. 蔣委員乃辛

    可是從媒體報導來看,教育部回文給基北區表示不能改,次長現在說可以改,如果基北區認為這種比序方式不恰當需要調整的話,只要報到教育部,教育部還是會同意嗎?

  44. 陳次長德華

    只要基北區三個市有共識作成決議,並循程序送到部裡,原則上我們會尊重。

  45. 蔣委員乃辛

    好,我也希望次長將這個訊息告訴基北區,讓他們再審慎評估,不要讓將來的比序只用一個作文就定江山。謝謝。

  46. 陳次長德華

    好,謝謝委員。

  47.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48.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教師法第二條條文的修正,要增加「福利」這二個字,我看了你們回應的意見,先請教陳次長,你原來是常務次長,是事務官?

  49. 主席

    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50. 陳次長德華

    主席、各位委員。是。

  51. 鄭委員天財

    事務官的待遇是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這是指一般公務人員,教師有其他教師的規定。

  52. 陳次長德華

    對。

  53. 鄭委員天財

    你現在是政務官對不對?

  54. 陳次長德華

    是。

  55. 鄭委員天財

    你知道政務官的待遇是根據什麼?

  56. 陳次長德華

    很抱歉。

  57. 鄭委員天財

    我告訴你,政務官的待遇就是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就是和去年吵得沸沸揚揚的軍公教年終獎金規定在一樣的要點。你本來是事務官,有公務人員俸給法做為你的待遇標準,現在你當了政務官就要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這是一個行政命令。做為一個行政機關,在因應相關提案說明的時候要很慎重,你的回應一開始就說,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規定,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事項均以法律定之,你說敬表贊同。你可以敬表贊同,但是你不能一定要把中央法規標準法帶上去,表示過去的福利都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嗎?不盡然嘛!

  58. 陳次長德華

    是。

  59. 鄭委員天財

    民國90年行政程序法開始施行,法規命令如果沒有法律授權是不能訂定的,但給付行政是不是一定要以法規名義訂,事實上是沒有定論的,從民國90年到現在已經民國102年了,還是有很多不是用法規命令訂。所以,在整個給付行政裡面不見得要用法律或法規命令,不然早就被解釋成違法或違憲了。所以你們在回應的時候,就等於你在承認過去沒有訂在這裡的不利的事項是違法的。

  60. 陳次長德華

    是。

  61. 鄭委員天財

    你們這樣的回應,會給人有這樣的錯覺,對一個相關的教師來講,會產生你們承認的感覺,所以這部分你們必須慎重。

  62. 陳次長德華

    謝謝委員的提醒。

  63. 鄭委員天財

    至於你要把所有的福利,全部納入一個法規裡面,也是有它的困難度,事實上這個部分在當初也沒有人說它是違法,只不過是在經濟、財政不是那麼好的情況之下,所做的做比較的、考量。如果你把每一個都要把它訂出來,那麼請問,現在教師是這樣訂,那其他的呢?公務員、軍人及其他相關的部分呢?都會有關係的。

  64. 另外,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今年上半年在這個場合,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做了一些修正,也三讀通過、公布施行了。針對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的教師,必須要有一定的比例,最起碼要有1/3比例,人數高的學校,還要占更高的比例。而我們今天討論的教師法第十一條是針對教師評審委員會它的初聘、續聘以及長期聘任,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要如何把今年已經三讀通過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予以落實,並且跟今天討論的教師法第十一條修正案能夠結合,讓它更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是我們的目標。

  65. 剛才在你們的回應裡面有提到教師法第十一條修正案,過去行政院也送版本到立法院,也把原來的第一項增加了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其中組成方式列了四款。請問次長,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對於原住民族教育法必須進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教師,要怎麼落實在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裡面呢?

  66. 陳次長德華

    跟委員報告,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的修正案已經完成法制的作業程序,法條裡責成行政主管機關必須在5年之內達成所要求的比例。關於這部分,我們部裡面也會針對要如何落實,讓這個法案的執行能在5年之內達成所要求的目標,這必需要有一些配套的機制,不純然是教評會組成的問題。至於教評會的組成在法裡面的規定,是不是要跟教師法有所直接的連結,我覺得也不盡然。但是,既然法已經通過了,就一定要依照規定在5年之內達成所要求的調整目標,這部分部裡面會將會有另外一套機制來做處理。

  67. 鄭委員天財

    如果這個機制訂的不夠周延,條文就會形同虛設。在原住民族教育法實施以後,對於原住民地區以及重點學校的校長,有規定要優先遴聘原住民的校長。

  68. 陳次長德華

    對,我瞭解。

  69. 鄭委員天財

    但是,在花蓮的豐濱國中曾經發生一件事,豐濱國中的組成成分是80%以上原住民的學生在那邊就讀。因為校長是具有合格的校長的身分的教師,必須經過甄審的通過,才可以任用。

  70. 陳次長德華

    對。

  71. 鄭委員天財

    有一年,有位豐濱的人,在花蓮當老師、主任,也曾在花蓮縣政府的教育處服務過,當時豐濱國中的校長出缺,縣長就是不用他,反而另外指派非原住民的人當校長,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他明明符合各項資格,具有校長的資格,又是豐濱鄉的人,法律規定在一個重點學校要優先遴選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校長,但是縣長就是不予任用。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好的配套機制,當這個配套機制不夠周延的時候,就會產生剛剛我所說的問題。在幾年之後,校長又再出缺,剛剛講的那位教師才有機會接豐濱國中的校長職務。就像你剛剛講的配套機制很重要,只有母法不足以執行,總是要有相關的配套機制配合才可以,所以我今天特別提出教師法第十一條的修正動議,希望在審查的時候,能獲得教育部的支持。

  72. 對於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成,我希望能增加一項

    學校為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或學校設有原住民教育班者,前項人員也就是教師評審委員會的人員,至少1位具原住民身分。以上是我所做具體的修正動議的建議,希望在審查條文的時候,我的意見能夠獲得支持,因為這是考慮到原住民族教育法上次修正的條文能夠落實的方法,而且在實際的運作上,能夠落實並獲得支持。次長,你的意見呢?

  73. 陳次長德華

    我想委員的主張宣示性的意義比較大,我認為教審會的決定也是經委員們集體共同討論後才決定的,即使在教審會裡面加了1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委員,它的影響其實並不是那麼大,只是一個象徵性的意義。我覺得整體配套的那個部分更重要,部面會很認真的對配套部分做處理。

  74. 鄭委員天財

    當然,如果你有更好的配套是最好,但是我覺得在整個評審的情形之下,如果有原住民代表在教師評審委員會裡面,自然他就會善盡提供意見的權利、機會,整個評審的結果才不會因為沒有注意到原住民族教育法裡面的規定,要有多少學生,就應該要有多少老師的比例,因為法已經明訂了,這位原住民代表會提醒如果沒有進用,也許這次要進行初聘的人沒有去登記,他就可以建議說:因為我們學校還不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是不是應該要公告徵人,他可以這樣做呀!他絕對會有一個比較正面的功能,希望教育部這邊能夠再慎重的考慮以及支持。

  75. 陳次長德華

    等到進入相關條文討論的時候,這議題我們會再請同仁研究看看,好嗎?

  76. 鄭委員天財

    好,謝謝。

  77. 主席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78. 陳委員碧涵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本席覺得很欣慰,因為今天我們從報紙上看到,媒體有報導教育部的一個新聞,就是我們要增加第三學期、也就是暑期,也要研擬學分制,讓大學的學生可以依照個人的生涯規劃跟能力提早2年就畢業,做更有效的人生規劃。這件事情經過本席在教育委員會多次的呼籲後,教育部也的確有針對這個議題好好的研究,但是本席還是要再鼓勵教育部,要努力的往學雜費跟學分費的配套去突破。我還是必須要講,我們每年都要面對學雜費要不要調漲這個議題,這會造成社會上的不安。在每年新生入學時,如果學分費都能夠精算,那麼從他入學到畢業,收取的費用就會都一樣,那麼以後只有在新生入學的時候,才要來反應它的精算,也就是你考上大學之後,你會有一個學分費的費用額度,你可以預估2年或4年,你就是用這個方式去繳費,這樣社會被波動影響到的程度就會下降,而且它比我們教育部所研究的公式要來得更能照顧到更多的人。教育部有針對本席的質詢跟提議認真的去研究,這是符合社會的期待。

  79. 接下來本席要關切的是偏鄉教育的問題,我們就針對這次高中英語檢定的成績來做一個檢討,次長,你看得到我背後的這個圖嗎?

  80. 主席

    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81. 陳次長德華

    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82. 陳委員碧涵

    我們來看民國103學年度第一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的成績,我們還是有看到城鄉教育的問題,偏鄉的英語能力並沒有大幅度的提升。這是我們今年第一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的成績,你看平均值、全國的平均值,A級的意思就是大部分都非常的流利,都聽得懂,對不對?A級的有19.54%、將近20%;B級的有45.14%;C級的有百分之三十三點多;F級就是完全聽不懂,有百分之二點多。針對這樣的數字,我們再來看分配圖,你看看我們北區今年第一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的成績,A級的有將近、快要23%;B級將近46%;C級將近30%。如果我們把這個數據跟東區、還有離島的數據一起來看,你看到這個數字了沒有?有嗎?這樣看得到嗎?

  83. 陳次長德華

    可以。

  84. 陳委員碧涵

    可以,那你看到了什麼?

  85. 陳次長德華

    確實在整個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的部分,城鄉之間的差距確實是蠻明顯的。

  86. 陳委員碧涵

    你看到了這個趨勢,好,我們來看,左邊這個直方圖是民國102年第一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中間這個是民國102年第二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最右邊這個是今年第一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藍色的部分是北部,然後是中部、南部,綠色是南部,過來就是東部、離島跟其它,其它的當然就是身分不一樣的,如:大陸、僑生。我們看到這個A級,A級有相當的程度都是在北部地區,比率非常的高,不管是哪一年、哪一次都是這樣。然後,離島是靛藍色,你看到了,它A級的比率甚至還比東部低。在第二次考試的時候,離島A級的比率反而還有提高一些。民國103學年度的這次考試,東部A級的成績又有上升,這是一個數字,你先看一下。我們再看下一張,這是B級,B級基本上還是北部地區的學生比較高,我們有注意到離島跟東部,這是B級。我們再往下看C級,這就呈相反的方向,C級是只有聽懂一部分,可是你可以看到,越是東部、離島的數字反而高,可見得這個東西是有疑慮的。好,我們再往下看,這是F級,紫色最長的這個是東部,東部的比率一直都是最高的,就是都聽不懂。從這個資料可以顯示,本席去年就有要求教育部要做普查,因為社經地位已經是一個既有的形式了,是沒錯,可是也有很多人反映我們的設備跟師資都不足,所以教育部有進行普查了嗎?

  87. 陳次長德華

    設備的部分是有做過普查,但是師資的部分就我所了解的是還沒有做全面性的普查。

  88. 陳委員碧涵

    這個設備的普查,本席在這裡面也有講,必須要在民國102學年度開學之前,這個設備、必備的標準設備就要備齊,請問備齊了沒有?你們都不知道嘛!對不對?次長,你不用問了,為什麼?我去年的質詢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回報我。我們做普查就是希望可以知道標準的配備是一個教室要有多少的喇叭、要有什麼樣的播放帶。結果你們普查的結果都沒有回報,現在已經過一年了,我們還是有看到城鄉差距,不管教育部怎麼宣示說要改善,我都沒有看到你們努力的作法。如果設備到現在還不足,那我們今年有沒有編列這個預算,有沒有?這個預算有沒有編進去?

  89. 陳次長德華

    今年有編列這個預算。

  90. 陳委員碧涵

    那什麼時候可以補齊?

  91. 陳次長德華

    我們會根據整個完成的普查結果,把這些學校的設備都補齊。

  92. 陳委員碧涵

    好,普查的結果到底出來了沒有?

  93. 陳次長德華

    普查的結果應該出來了。

  94. 陳委員碧涵

    什麼時候出來的?

  95. 陳次長德華

    我是不是可以請國教署提供資料給委員?

  96. 陳委員碧涵

    這使本席相當的失望,我那個時候提議就是希望能夠在民國102學年度開學之前完成,現在這個學期都已經到年底了,如果基本的配備到現在都還不能提供,那你要怎麼奢求這些孩子能夠在平權學習的概念下得到機會呢?

  97.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師資不要當候鳥師資,我覺得教育部也要解決這個問題,本席建議,如果有意願想到偏鄉服務的老師,我們真的要有一個補給津貼,我覺得這是一個鼓勵,我們不希望所有的孩子每一個學期都在適應新的老師,這要根本的解決,這不是只有英聽的問題而已。次長,這個請你記下來可以嗎?

  98.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教法的問題,其實我很忌諱老師趕進度,這就好比一部車子,以前的車子需要先暖身,但是現在電腦化了,所以就不需要像之前有暖身這個程序了。不要輸在起跑點這個觀念不盡然是對的,因為跑得快不代表你跑得遠、跑得久,所以我們現在要改變偏鄉英語聽力能力降低的這個問題,我們就必須要因應學生的起始能力,如果他真的都沒有聽過英語,他也沒有這個環境,那老師就應該要在前期花更多的時間,讓他們學會拼音,因為死背這個字是沒有用的,要花多一點時間,讓他學會拼音,會拼音以後就會唸、會拼,然後再多利用我們的海外青年巡迴計畫、像史懷哲計畫等等,優先到離島和偏鄉。這是既有的計畫,如果我們配置得當,我們就是借力使力,這點我覺得你們還要再用心一點。次長,我今天所提的這部分,我想要請你把它帶回去。

  99. 好,當然,除了英聽這件事情以外,我還要講明日學校這個計畫,這是相當棒的計畫,…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