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張委員慶忠
主席等一下!現在核定的青年住宅,是根據什麼法令來蓋的?因為目前住宅法只有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住宅法寫得很清楚,社會住宅是只租不售,你們現在所有蓋來賣的,是根據什麼法令?請一併解釋說明!
- 許代理署長文龍
就段委員及張委員的提問,我一併回答。其實雙北的5處基地,是民國99年12月由住宅聯盟、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勵馨基金會等NGO向馬總統請願,馬總統經由接見、討論後,在原則上指示我們內政部朝這個方向來做。後來由住宅基金進行整合,而且比較有需要照顧的是台北都會區,接著就由雙北市府來看看有沒有適合的土地,在我們找過之後,就找到了這幾塊地。
- 主席
當時是要求你們蓋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 許代理署長文龍
對,沒錯,一開始是這樣子!一開始真的是朝社會住宅去做,這5塊後來就拍板定案,因為兩位市長都非常同意照總統的意旨辦理。
- 主席
總統是什麼意旨?
- 許代理署長文龍
就是蓋社會住宅!
- 主席
只租不售?
- 許代理署長文龍
對。可是消息放出去後,這5處基地的居民開始進行非常大的抗爭,兩個北市府就由副市長,甚至連郝市長也親自主持,我們都有陪同,當時場面全都是反對抗爭,認為這是鄰避設施、社會住宅都是提供給非常弱勢的人,不僅擔心房價會被拉垮,加上住戶都是弱勢團體,更擔心以後環境會非常糟糕,所以反對聲音就非常大。而當時住宅法尚未通過,所以後來兩個市府認為既是如此就一直在尋找對應方式,之後剛好住宅法公告,依據住宅法第三條至少要十分之一,這是經過陳節如等委員在這裡協調的結果最後才同意為十分之一。至於剛才張委員所提的,我們本來都想採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照顧模式,可是因為民眾抗爭,後來住宅法才定為十分之一。大家共識到至少要能夠行得通,所以我們認為起碼要留十分之一,大概是這樣子。
- 主席
這當中其實有個關鍵問題,就是BOT!假設在這個國有地蓋只租不售或十分之一弱勢戶的住宅,政府的正常做法是招標發包、找人設計、興建,完工後若要管理,還能將勞務委外、標給物業管理公司,但現在問題就出在使用BOT!新北市政府就是用BOT!之後內政部又補助地價款給新北市政府,讓他繳給財政部,所以新北市政府一毛都不用出,而財團也不用負擔地價款,問題就出在這裡!
反之,今天無論新北市政府是用私有地或市有地,內政部補助、撥用給新北市後,讓他們自己設計後招標給營造廠來蓋,完工後若沒能力管理,還可以標給物業管理公司,採幾年一約的方式,標給公司管理,而租金仍是由新北市在收取,像台北市就是這樣處理,這才是正常的做法。
然而新北市政府的BOT是不正常的做法,我們已經分析過這是不正常的!針對這個不正常做法,我們現在要加以追究,當他們使用這種不正常做法時,內政部營建署為什麼還補助他們十二億多、將近十三億?表示你們錢太多了,所以李委員提案要求全數減列是很正確的!新北市若有本事,就自己去弄十三億來搞這件事!
- 李委員俊俋
我再請教一下,接著再請次長或署長回答。住宅基金本來是要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或興建社會住宅,請說明這幾年的住宅補貼到底花了多少錢?蓋了幾戶社會住宅?從99年到102年,你們花掉五百多億的住宅基金,你們到底補貼多少?蓋了多少社會住宅?請你們說來聽聽看!這個提案的問題點在於,你們根本就是將住宅基金列為歲入,轉而向財政部交代內政部是有歲入的,然而真正要做的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卻統統沒做,這才是真正的問題!現在社會住宅蓋得零零落落、住宅補貼也愈來愈少,這該怎麼辦?住宅基金本來就是專門用在這兩個項目,但現在卻不然,都被你們列為歲入了,到底要怎麼處理?請說明一下!
- 許代理署長文龍
我先回答段委員的問題,的確,台北市政府的財政狀況比較好,所以就照這樣來做,可是新北市的財政狀況比較不佳,然後議會也不支持,所以最後才採BOT的方式,而營建署跟部裡是覺得,只要真的能夠將出租的住宅提供出來,達到我們想要的目標,則我們是同意的。而得標的是日勝生公司,是日翔的子公司,根據我們的精算,目前其企業獲利大概是約9%,即這部分他們自己出資14億,然後跟銀行借了20幾億,所以我們稍微試算了一些,未來收入大概可以到100多億,所以企業的獲利大概是9%,而新北市政府認為這個利潤是在他們的規劃的範圍之中。
- 主席
如果是這樣,大安段基地的部分,沒有一戶是出租的,而這12億多補助是日勝生跟你們申請的嗎?不是吧!應該是新北市政府跟你們申請的,而這3處基地中有幾戶是供出租、幾戶供出售,是日勝生提供的還是新北市政府提供的?
- 許代理署長文龍
新北市政府。
- 主席
昨天新北市政府對外說明,這是當初日勝生有這個想法,但是他們沒有同意,可是照你的說法,是新北市政府把這個計畫提給你們,表示這是新北市政府的計畫,你們總不會根據日勝生的計畫,而是根據新北市政府的計畫來補助新北市政府,再來,因為你們告訴他們我在要求提供這份資料,所以上禮拜他們就告訴你們,這個計畫還沒有定案,還需經過新北市政府的審核,可是新北市政府把計畫送給你們,跟你們申請補助,從頭到尾也沒有提到這個計畫還要再另外審核,然後你們就根據這個計畫就補助他們了,現在是因為我在查,所以新北市政府趕快跟你們說,這個計畫還要再審核,並於昨天發出新聞稿表示,這是日勝生自己想的,的確當初有這個計畫,但新北市政府認為這是不合理的,既然是不合理,居然還送來給你們,甚至要求補助經費,所以你們自願當二百五嗎?
- 許代理署長文龍
這個案子是報到行政院來整個核定,而我們是核定北市、新北市應該各要有多少戶,這個數字是一定的。基本上,新北市認為只要總戶數、出租戶數依照行政院的核定數目就好,至於要分布在那些基地,就要視可行方案而定。
- 主席
他們送給你們的時候,這3處基地中有幾處要提供出租?有沒有呢?
- 許代理署長文龍
沒有。原則上就是方才我說的總戶數、出租戶數……
- 主席
你們提供給我的3處基地,有哪一處要出租?有幾戶要出租?這些資料是誰給你們的?
- 許代理署長文龍
新北市政府。
- 主席
所以新北市給你們,你們再提供給本席,但新北市現在不承認。
- 許代理署長文龍
他們現在……
- 主席
你再繼續幫他們講話沒關係,稍後我們再來處理這個案子,現在請你回答李俊俋委員的問題。
- 許代理署長文龍
至於李委員說的問題,現在每年住宅補貼約2萬4,000戶,金額約12億,同時申請者當中的確有部分是分享不到這樣的租金補貼,不過我們有報到院裡,希望這部分能夠逐年增加,如果行政院核定我們內政部所擬的方案,則戶數就會從2萬4,000戶增加到5萬戶。
- 李委員俊俋
現在的2萬4,000戶,每戶補助多少錢呢?
- 許代理署長文龍
4,000元。
- 李委員俊俋
2萬4,000乘以4,000才多少錢?但你們住宅津貼卻已經花了500億了,此外,你們社會住宅蓋了多少戶呢?
- 許代理署長文龍
社會住宅就是包括這32億……
- 李委員俊俋
問題就出在行政院,包括內政部,反而那些真正需要照顧的,你們都沒有去做,然後社會住宅的部分,你們就包給BOT,就是讓建商去賺,而且建商還可以向銀行聯貸,甚至這些住宅蓋好了還可以賣,事實上,社會住宅根本不能賣,而且住宅基金本來是為了要住宅補貼及興建社會住宅,結果都沒有做這些事情,馬英九上任到現在5年多,花了500多億,到底做了什麼事呢?
- 許代理署長文龍
我們現在報院的其實也都有跟所有的縣市政府都談過了,現在就是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都願意,本來台南市是願意的,後來賴市長踩了剎車,決定暫時不要蓋社會住宅。總之,如果行政院核定了,則10年就會蓋到1萬3,000戶,我們會朝這個目標來努力。
- 主席
所以就依第四案的建議全數減列?
- 李委員俊俋
我再加上一句話,就是只能用於住宅補貼上,不然就寫成一個決議好了。
- 主席
就是營建署及所屬103年度編列「營業特種基金收回」111億,係住宅基金之本金收回繳庫數,全數減列?
- 李委員俊俋
對。就全數減列,畢竟基金就是要用於住宅補貼及興建社會住宅,本意就是如此。
- 陳委員其邁
應該還要再加一些字,就是全數減列之外,應加強辦理住宅補貼及興建社會住宅。
- 主席
好,全數減列之外,應加強辦理住宅補貼及興建社會住宅。
- 蕭次長家淇
全數減列就是減列100多億!
- 主席
是啊!就是100多億。
- 陳委員超明
主席,第二案的規費收入也還沒有談好是不是?待會要回過來處理第二案喔!
- 蕭次長家淇
這樣財政會困難。
- 主席
你們都在亂花錢,所以財政怎會困難呢?不要被地方政府把你們當成金庫一樣,真的是莫名奇妙!
接著處理第五案,就是有過多套利空間,爰提案要求營建署訂定統一計算標準,並於104年預算編列時依規定調整。關於這個案子,我想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現在回頭處理第二案。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 陳委員超明
我真的覺得主席很英明,方才主席提到,中央政府不要被地方政府給騙了,還有,你剛才也說,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部分,10年來投資大概超過200億以上,如果以40年計算,那就是花了好幾百億,結果到現在還是沒有經營好,每年還是要付那麼多錢,而且都是中央出錢,但卻是台北市在收租金。
另外,我算了一下,一年有360萬的旅客到陽明山,所以每個月有30萬名旅客,若每人收50元,則每個月的收入有1,500萬,一年下來跟他們的歲出金額差不多,而且政府都沒有財政的觀念,投資了幾十年,到現在都沒有收支平衡,而且每一年都還在付錢,所以本席還有另外一項主張,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負責的範圍有很多的限制,像水庫、水資源保護等,而政府收取稅收後,應該來補貼那些百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陳處長,如果依你所說的條件,則以後人家舉發違建你都要將其拆掉喔!雖然你是官不與民鬥,但也不要亂鬥民,本席做人是很公平的,只要是合理的,你們就儘量去做。
總之,關於陽明山國家公園,政府已經投資了將近40年,到現在收支還是不能平衡,而且獨厚台北市,政府已經那麼窮了,台北市卻那麼有錢,我們還要去補貼他們,甚至還給他們收租金。所以在金額方面,即1,500萬乘以12個月就是歲入最起碼的數字。
- 主席
因為第四案減列了111億,署長和次長都說這樣一來國家財政會困難,所以乾脆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收入的部分就增加為100億,然後以這一塊來補那一塊。總之,這部分就請陳委員寫一個提案好了。
- 陳委員超明
好,那你要讓這個案子通過喔!
- 主席
要看大家的意見,我無法獨自決定讓其通過。
- 張委員慶忠等有一新增主決議提案,其內容如下
- 主決議
新北市政府興辦青年住宅,廠商規劃將出售住宅集中設置一處乙案,與內政部補助購地款之原意不符,爰要求內政部應維持各基地分別按比例設置出租、出售房屋,以符合住宅政策。
- 提案人
張慶忠 徐欣瑩 陳超明 陳怡潔
- 主席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蕭次長家淇
主席,第四案是不是可以保留?
- 主席
可是你們的說明沒有辦法說服我們啊!即你們沒有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
另外,關於第二案陳委員要提的主決議,稍後我們再來處理,而陳其邁委員建議規費收入增列600萬的部分,我們就修改為整個是3,000萬,即原列2,577萬,現增加423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現在營建署歲入部分都已經處理完畢,而陳委員要提的主決議,稍後我們再來處理。現在處理歲出部分。
- 許代理署長文龍
主席,第四案可否保留?
- 主席
那個部分就看營建署、內政部怎麼給我們一個交代。
另外,剛才那個主決議是針對青年住宅,即裡面完全沒
有提到社會住宅,也就是說,新北市政府是要興建青年住宅,也提到多少比例是出租、多少比例是出售,而張慶忠委員是要求3個基地都要按照這個比例來辦理,這跟我們對社會住宅的要求是沒有衝突的,基本上,我們不把新北市政府的青年住宅視為社會住宅,那是掛羊頭賣狗肉。
我們現在要處理歲出部分,先處理建築研究所。
關於第一案,請何所長說明。
- 何所長明錦
之所以推動耐震標章是因為921地震的經驗,的確,若耐震設計或是監工不良時,可能就會造成人員的傷亡,基本上,這個標章是自願性、鼓勵性的,也就是沒有強制性,所以到101年的績效好像不是很好,可是在102年我們已經有8件拿到設計標章、有4件拿到耐震標章,而且在做施工查證的有23件,所以這部分我們會持續推廣,也希望這筆預算能夠繼續保留下來,而從103年開始,我們也會從民眾的需求端來加強宣導,況現在很多建商也都希望可以興建耐震住宅,所以在這方面應該會有新的進展。事實上,這部分的經費只有274萬,所以希望可以繼續保留。
- 陳委員其邁
最近兩年關於耐震標章的部分共花了400多萬平均每年花費200多萬,但從97年到102年通過耐震標章案件數才15件,表示每年通過的件數很少,而且公部門的件數就占了三分之一,所以這項工作到底是在做什麼呢?如果是要辦不辦的話,那乾脆就不要辦了。
- 何所長明錦
最主要是民眾有這樣的需求,而這個年度辦理的件數也增加了,所以我們希望今年能夠再繼續推動,如果真的做不好,則104年就不編列了。事實上,今年已經有8件的設計標章及4件的耐震標章,然後有23件在做施工查證,俟查證完畢之後就可以拿到標章。
- 陳委員其邁
如果如你說的,是民眾有這方面的需求,那為何每年的件數只有三、四件,甚至100年還掛零。
- 何所長明錦
公部門是比較少。
- 陳委員其邁
對呀!你的耐震標章制度、評鑑都有問題,你辦了一個耐震標章,平均一年最多是4件,還有掛零的,你們辦理這個業務的相關人員,有沒有受到懲處?
- 何所長明錦
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跟監察院充分說明了。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我是說你們的績效不彰,內部有沒有懲處?
- 何所長明錦
績效部分,最主要是因為這個標章沒有具強制性,所以它的績效不像綠建築標章的績效那麼好,這個標章最主要在做施工查核的時候,必須要花比較多的錢跟時間,所以建商會比較擔心,而且施工的查核可能就要花兩、三年的時間。目前我們在查核當中的就有23件,這23件如果通過的話,就可以拿到標章,顯示出民眾還是有這個需求,所以我們希望能夠繼續辦理。
- 陳委員其邁
有拿到那張標章跟沒有拿到那張標章,有什麼差別?
- 何所長明錦
拿到那張標章表示對它的監造品質有保障。
- 陳委員其邁
對,我的意思是你應該對那張標章做推廣,甚至是如果通過,就要標示我們有那張標章,對不對?
- 何所長明錦
是。
- 陳委員其邁
這幾年處理的狀況,還是……
- 何所長明錦
這幾年的狀況是開始出來……
- 陳委員其邁
台灣的建案1年是幾萬件,你們1年才4件。
- 何所長明錦
報告委員,現在有53件。
- 陳委員其邁
所長,現在已經是102年10月底了,總共才15件而已。
- 張委員慶忠
請問什麼叫做耐震標章?當地震來了,有地震標章,還是遭到破壞的時候,是誰要負責?耐震標章是內政部負責發給他的,當地震來的時候,還是有破壞,怎麼辦呢?
- 何所長明錦
我說明一下,因為耐震標章最主要是重視設計跟監造的品質,如果它符合品質,台灣建築中心就會把耐震標章的頒給他。至於地震來了,會不會受到損害?基本上如果在我們設計的地震耐震強度內,當然不會受損,我想這是一個概念,我們現在是在大震不倒,小震不會受損,中震是可以修復的狀況下,我們發給耐震標章,其實是對民眾的安全是比較有保障的,建商也充分體會到這個狀況,所以目前已經在查證的有23件。
- 張委員慶忠
我認為陳其邁委員講得很有道理,不只是設計監造而已,是由誰來審定它足以耐幾級的地震呢?所長,會不會有當地震來的時候,沒有耐震標章的房子,破壞情形不嚴重,有耐震標章的,反而比較嚴重的情形發生呢?
- 何所長明錦
應該不會。
- 張委員慶忠
為什麼不會?
- 何所長明錦
因為在耐震設計的時候,有學者專家幫他們評估,在監造的時候,也有特別監造。
- 張委員慶忠
所長,現在所有的建築物,包括高層的建築物是可以隨便設計的嗎?因為有設計,就會有結構技師,這在建築法裡面已經有明確的規範。我們怎麼認定是由誰設計的、監造的就是耐震,沒有申請的就是不耐震?審定的委員是哪些人,他的資格是什麼?
- 何所長明錦
審定委員是大學教授跟結構技師,都是專家學者。基本上,耐震設計本身就是要按照設計規範的要求來做,我們的耐震標章會比耐震規範的要求稍微高一點。
- 張委員慶忠
我請教你,目前哪一個執照是不需要經過耐震設計,而可以發照的?目前有沒有所有的建築物都要有耐震設計的規定?
- 何所長明錦
耐震標章的最重要的是一個品質保證的制度,像我們一般工地還要做品管,但是這個標章還做一個……
- 張委員慶忠
我個人認為,這部分在專業上是還有討論的空間,而且討論的空間非常大!什麼叫做耐震,什麼叫做不耐震?對於結構的部分,不是給你標章,就能夠得到耐震或是不耐震的保證,我不瞭解標章的意義在哪裡?不管有沒有標章,只要沒有達到耐震設計,根本就不要發給它執照。照理講,只要是經過縣市政府發給執照的每一棟新建建築物,都是耐震建築物,你同意我的看法嗎?
- 何所長明錦
理論上是這個樣子,但是在實質上,我們從921的經驗發現,如果施工、監造不好的話,也沒有辦法達到原設計的要求,所以有這個標章等於是有另外的一個品質保證,我想情況會比較好一點,所以這個部分的預算……
- 張委員慶忠
依照建築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假如對設計、監造有質疑,根本就不該發給使用執照,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 何所長明錦
我同意。
- 張委員慶忠
你同意我的說法,那為什麼還要疊床架屋的再發耐震標章呢?
- 何所長明錦
這是因應實際上的需要。
- 張委員慶忠
坦白講,在結構設計部分,因為還有很多的問題,各個專家學者對耐震方面的看法也都不一樣,也許他們的專長是在設計、監造方面,但是在地震來的時候,每一棟建築物因為結構系統的不一樣,不見得會同時發生一樣的情形,有可能是會發生偏差狀況,我認為耐震標章的發給,對於消費者而言,你們是沒有一個明顯的發給標準。請問是由誰來做標準的判定呢?
- 何所長明錦
它的標準是一定要比建築技術規則耐震設計還高的,才能拿到這個標章。
- 張委員慶忠
本席問你,過份鋼筋的設計量,是不是符合結構安全?
- 何所長明錦
我知道委員的意思,就是超量設計未必會對結構比較好,但是我們的標章是會加以評估,譬如說它的安全係數提高,當然它的耐震能力就相對的提高。
- 張委員慶忠
因為鋼筋的用量,超過會造成瞬間破壞,鋼筋、混泥土的重點是在它的延展性,我認為耐震標章是個非常專業的問題,當地震來了,都是由柱子多的地方先破壞。
- 何所長明錦
現在的設計都是強柱弱樑,所以對柱子比較不會破壞。
- 張委員慶忠
柱子多的地方會有短樑、短柱效應,我認為耐震標章真的是非常專業的問題,所以要謹慎。
- 姚委員文智
我這樣問好了!耐震標準跟耐震標章的差異在哪裡?假使地震來了,兩棟庇鄰的建築物,一棟是有耐震標章的,一棟是拿到建照是符合耐震標準的一般的建築物的,結果兩棟都倒了。你剛剛有提到耐震標章的消費者,也就是住戶,可以得到比較多的安全保障。請問,拿到耐震標章的那一棟會有什麼特別的保障?是你們會賠?還是有什麼措施呢?
- 何所長明錦
這必須要看原來設計的耐震基準是用什麼樣的角度,如果我們設計的耐震度是6,那麼如果是6級地震的話,當然就不會倒。
- 姚委員文志
所以你的標章還有分級,是不是?
- 何所長明錦
有,我們的標章是比耐震設計規範還要高一點。
- 姚委員文志
就是比較高。
- 何所長明錦
對。
- 姚委員文志
你給它標章之後,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會給它什麼樣的保障?還是沒有,就只不過是一個標章而已?
- 何所長明錦
我們會推這個制度是因為經過施工、特別監造的程序會讓它的耐震能力提高,這是一個事實。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過,所以我也沒有看過這個情形的發生。最主要的是我們都有學者專家去做特別監造的公正第三者的稽核,所以它的耐震能力會提高,對民眾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陳…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慶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