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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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原能會若仍寄望台東達仁或金門烏坵作為低放處置場,等於緣木求魚「如果原能會還一直寄望台東的達仁,或是金門烏坵,用一句成語來講,等於是緣木求魚」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原能會作為主管機關應站出來擬定核廢料政策,不應再浪費時間與金錢「本席認為我們不應再浪費這些錢,原子能委員會應該站出來」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廢料處置以台灣現實狀況來看無法只靠技術面說服「以台灣的現實狀況來看,並不是技術面可以說服的」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積極加強核廢料境外處置,由原能會督促經濟部與台電「就是要積極加強境外的部分,原子能委員會做為主管機關,應該要督促經濟部、台電積極去做」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核廢料議題,這兩年多來跟主委交換過很多意見,主委也很清楚,核廢料對台灣而言,一直都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如果從蘭嶼核廢料的貯存問題談起,目前並沒有新的核廢料送到蘭嶼貯存,是不是?

  2. 主席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3.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鄭委員天財

    好像是民國86年之後就沒有再送過去,所以,現在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的核廢料,都是放在原廠裡。過去,我一直談到應該如何遷走這些核廢料,我想主委也很清楚,所謂的候選場址是指台東達仁,或金門烏坵,但目前地方政府都不願意舉辦公投,在這樣的情形下,原能會過去的立場,包括蔡主委的立場,都一直認為那是經濟部的事,但事實上如果從原子能法、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或是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來看,甚至是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原能會都是主管機關。因為台灣面積狹小,人民對於核廢料的貯存,大都不願意放在自己家鄉,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果原能會還一直寄望台東的達仁,或是金門烏坵,用一句成語來講,等於是緣木求魚,對此,主委看法如何?

  5. 蔡主任委員春鴻

    剛剛委員所講的,當然都是正確的,目前我們國家無論是法令,或是政府之間的分工確是如此,但是委員也不要忘了,剛剛提到的這個選址條例,規範的主辦單位是經濟部,之所以會這樣規範,是因為處置所需要的經費,是由核能後端基金支應,而核能後端基金管理單位是經濟部,所以他們在掌有錢、權等等的情況下,再加上法令也要求經濟部要去推動、主辦這個事情,所以,原能會的立場,第一,雖然我們確實是法或條例的主管機關,可是我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首先是要督促他們去做,第二,就是要安全的做。

  6. 鄭委員天財

    主委,這部分我們已經討論很多次了。請問經濟部杜次長,台東達仁和金門烏坵,有可能嗎?

  7. 主席

    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

  8. 杜次長紫軍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來講,確實是有遭遇到困難。

  9. 鄭委員天財

    是非常非常困難,應該說是絕不可能,在這樣的前提下,不管是經濟部,或是原子能委員會,一定要朝另外的方向思考。我們從原子能法、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等幾個法令來看,經濟部只不過是一個執行單位,整個政策的擬定,原子能委員會還是必須站出來,你們要從台灣地狹人稠的現實狀況,以及人民的反應來考量,不要再浪費時間,也不必再浪費金錢,光一個秀林鄉,台電就已經花了不少錢,還好我們把它擋了下來。本席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擋下來了,有沒有繼續進行,但是這些都是要花上好幾億,甚至幾十億之後,才會進到所謂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所規定的公投,本席認為我們不應再浪費這些錢,原子能委員會應該站出來。如果從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來看,是完全沒有經濟部的地位,經濟部只不過是經營者的上級機關而已,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四條中有所謂的經營者,而目前的經營者是台電,但將來的經營者有可能是其他公司,現在因為台電的上級機關是經濟部,所以才會有由經濟部出面的狀況,但是我們從整個法的角度來看,原子能委員會才是實際的主導者,應該規劃、推動這些事情,經濟部、台電只不過是執行單位,所以,你們不要在那邊閉門造車,何況現在已經不是閉門造車,而是實際去操作金門烏坵、台東達仁,包括秀林鄉,都已經有實際操作,結論就是不可行嘛!還要再花這些錢嗎?實在不需要,你們就好好朝境外方向思考,有的國家願意接受啊!這些都是可以談的,蔡主委上次也提到,有關境外部分,國際公約上並沒有問題,是不是?

  10. 蔡主任委員春鴻

    對!國際公約並沒有說不可行。

  11. 鄭委員天財

    都不是問題嘛!只要把運送的部分……

  12. 蔡主任委員春鴻

    過去我也曾經跟委員解釋過,在此,還是再簡短補充說明。我從兩個觀點說明,第一,從國際上來看,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址,國際上成功的例子很多,所以技術上不是不可行。第二,韓國其實也跟我們一樣,花了9次選址的程序,最後還是成功了……

  13. 鄭委員天財

    蔡主委,技術層面我不是專家,但是世界各國都有這方面的專業,這我也知道,問題在於以台灣的現實狀況來看,並不是技術面可以說服的,對不對?不是技術層面上說OK,大家就都OK了,不可能嘛!現實層面……

  14.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部分我要特別強調,韓國過去也面臨類似我們現在的狀況,結果後來還是成功了,所以,也不是不可能。其實,我也同意委員所講的,假如境外可能的話,就應該積極去做。

  15. 鄭委員天財

    對啊!就是要積極加強境外的部分,原子能委員會做為主管機關,應該要督促經濟部、台電積極去做。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