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巨威於財政委員會會議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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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委員巨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想跟你請教一下有關財政健全方案的一些問題,首先就是我們這個方案,基本上對外宣示性的說法,都是講回饋。而這個回饋之所以會發生,通常是因為有幾種狀況,第一種是他有獲得利益,所以我們可以叫他吐出來回饋一點。第二種是可能不小心做錯了什麼事,傷害了別人,所以要補償,回饋一點。像核四核能廠,我們有所謂的回饋,類似這樣的睦鄰方案。

  2. 現在為了要推動整個稅改,我們把這個概念引出來,當然我可以充分的理解部長所遭遇的困難,以及你希望能夠降低可能造成的反彈。但是部長,我在這邊善意且非常嚴肅地提醒你,就租稅的改革來講,它或許是個暫時、臨時性的說詞,可以獲得短期間的支持,然而,它也可能埋藏未來做長期性更深層改革的障礙。如果未來我們真的要推不動產稅制的改革,部長,我請教你,你要他們回饋什麼?你用什麼來講,不動產相關資本利得、相關持有稅、相關交易稅的稅負太低,你們希望它能提高,所以對這些人講他們也要回饋一下?對於這次的改革,我充分理解,你一定是想盡辦法去找出降低這些人反彈的說詞,但是部長,不要過度強調,而且在強調的同時,希望部長能順便提到從稅制的角度來看,稅制改革其實是政府的責任,租稅的功能是具有強迫性的,只要政府站在社會整體利益的角度認為是對的,它就是該做,所有的人,不管是喜歡或不喜歡、反彈或不反彈,站在整體利益的角度來看,該走的路,我們就是該走,這是第一點。我真的要很嚴肅地提醒部長,我充分理解你的難處,但也希望不要過度強調,好不好?否則可能會造成未來進一步推動改革時更大的阻力。

  3.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4.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5. 曾委員巨威

    第二,我就回到較細節的部分來請教部長,部長,短期的做法一共有4個重點,兩稅合一、綜所稅跟金融營業稅這3個稅是我們的短期做法,然後,還有配套問題,部長,現在已經從方案變成實際的法律修正案了沒有?

  6. 張部長盛和

    有,行政院明天就審查了。

  7. 曾委員巨威

    顯然我們今天的質詢有點慢了,我相信部長已經按照所謂健全方案的內容轉成文字了。

  8. 張部長盛和

    是,報到行政院了。

  9. 曾委員巨威

    我提出我的意見向部長請教一下,我相信行政院按照財政部的方式通過的可能性很高,但如果行政院照此通過後送到立法院來,我還是要表示一些看法。第一個,我們來談綜所稅的部分,這部分你將年所得淨額1,000萬以上的課稅級距改成45%,部長,你有沒有考慮到改成45%以後,未分配盈餘加徵的問題怎麼辦?它的落差變大了,要不要跟著提高?

  10. 張部長盛和

    沒有,我暫時……

  11. 曾委員巨威

    暫時沒有,對不對?

  12. 張部長盛和

    對。

  13. 曾委員巨威

    所以這個問題就懸在那裏沒有解決,現在加徵20%……

  14. 張部長盛和

    兩稅合一降一半了,如果再調高,衝擊會更大。

  15. 曾委員巨威

    但是原來營所稅降成17%以後造成落差擴大的問題你們都還沒有解決,現在你們又要把綜所稅提高,這會引起更大的困擾跟爭議,我本來還希望部長做同時間的考量。另外一個問題,部長一直對外說現在年所得1,000萬以上的有錢人有9,500人,但你有沒有想到,如果各種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算,這些有錢人是會減少的?有錢人減少後,我們稅收損失會有將近兩百億,這個問題上個會期我已經跟部長請教過了,部長,我提醒你要綜合考慮。現有資料顯示,綜所稅部分,年所得400萬以上的每年都有好幾個人分文不用繳稅,部長也一定知道,對不對?

  16. 張部長盛和

    對。

  17. 曾委員巨威

    100年有7個人年所得400萬以上,卻一毛錢都不用繳,這太令人訝異了!部長,原因是什麼?我把數字整理出來,原因很簡單,就是這幾個人平均每戶報的扣除額都大於他的所得申報額,就是這麼簡單!

  18. 張部長盛和

    對。

  19. 曾委員巨威

    你將課稅級距提高到45%,這些人可以進來嗎?進不來的,因為他的扣除額大於其所得。我不是反對提高到45%,其實我贊成,但是你們要考慮得更周延,未分配盈餘的問題要不要配合?現在馬上要採行從家戶變成個人的制度,富人減少了,你怎麼去掌握?效果怎麼評估?更重要的,我上個會期就一再提醒部長,我們可否開了前門再走後門?讓我們走後門,什麼叫走後門?就是把有錢人的扣除額控制好,隨著他的所得提高,你們控制他的扣除額,如果能這樣做,就不會有人所得高到這種地步,卻因為扣除額大於所得額,居然可以不要繳稅。部長,我剛剛請教你的,顯然又來不及了,但我還是要在這裏表達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請部長無論如何再思考一下。

  20. 其次,有關兩稅合一的問題,兩稅合一有很多的方法,你們現在採取的是其中一個,也是我們有位委員提的案子,就是將百分之百的扣抵改成一半,似乎問題就很單純了,但是我提供我的想法請你參考,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選擇,就是直接針對稅額的扣抵設限,我試算過,設10萬元,比你現在提的版本較有好處,好處是什麼?第一,更簡單,我都不用去擔心每張股利的憑單二分之一到底是多少,我不用算,所有的報稅方式只要在10萬元以內就照樣實施;第二,如果按照我的方案,稅收的增加會比你的版本增得更多,會增加約50億,你的是505億,而依我的算出來的是550億;第三個,更重要的是,稅負分配的效果更好,因為採取減半措施,不管有錢人還是沒錢人統統受到影響,如果是直接設限10萬元,基本上都是會限制在有錢人,既簡單,分配效果又好,稅收也多,為什麼不用這個方法?部長,如果有機會,請再思考一下兩個方法的優劣,如果能選擇更好的方式,請部長一定要支持,這是兩稅合一的部分。

  21. 接著有關金融營業稅,就這部分我當然知道部長的說法是將其提高到5%,我同意提高到5%是不得已的短期措施,不過請部長再慎重思考,提高到5%是針對銀行跟保險業,而對於其他證券投顧行業,你說維持現在的2%,但是我主張課3%,為什麼課3%?因為可以藉這個機會把5%以後的3%跟2%分開。部長,你想想看以前的改革,3%代表的意義是什麼?當時調降是為了讓每個銀行各自打消呆帳,對不對?是打消呆帳用的,是各別銀行的問題,但是到2%,最後是進入RTC,100年以後又變成準備金,那個2%的意義已經轉變成應付系統性金融危機,它跟前面3%降下來是為了方便各別銀行打消各自呆帳的意義並不一樣,所以你現在要把它提高到5%,我同意,但同時部長要想的是,提高到5%以後,現階段有切成3%跟2%,那「3」的意義其實才是真正要恢復營業稅的概念,因為本來用來打消各別呆帳是沒有道理的,因此那個「3」是真正我們要恢復的稅,這個「2」,我當然也希望把它抓回來,但是以台灣的現行狀況而言,來不及了,它已經變成準備金的概念,所以我們未來要解決這個問題,在這個情況之下,希望部長有機會再思考未來營業稅合理的水準應該在哪裏,至少在目前的情況之下,應堅持「3」才是真正應該鎖定的稅的概念,那個「2」,如果未來準備金的制度好了,就不要再寄生在稅裏面,以免將稅制弄得支離破碎,我們應一舉將問題解決掉。這是有關金融營業稅的部分,請部長參考。

  22. 最後一個部分,就是有關你的配套,我還是提醒你,在98年綜所稅改革時曾經做過配套,那個配套是降低薪扣、殘扣、標扣。部長,我們檢討過,這幾個扣除額只有降低標扣的稅負分配所得改善的效果最好,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享受標扣,用標扣相對所得低的人最多,薪扣還不見得,因為現在的制度扣到高薪資所得者的其實還很多,所以部長,如果你真的要做配套,而且這個配套真的要照顧所得低的或弱勢的,請你務必慎重考慮是不是從標扣著手,或甚至分一點給標扣,這樣整個配套措施的搭配會更理想,好不好?這幾點是我很具體的意見,雖然我擔心你的版本已經送到行政院了,但我要很明確地告訴你我的立場是這樣,未來在立法院討論時,我還是要堅持這幾個主要的看法。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曾巨威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