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節如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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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減碳最主要的作法是取代化石燃料與核能「本席認為要取代化石跟核能是最主要的作法」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節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剛剛報告了你們正在規劃環境資源部組織法,是嗎?

  2.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答復。

  3.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陳委員節如

    環保署業務降為三級單位,對於這種組織法,魏署長以前不是在研考會嗎?

  5. 魏署長國彥

    是的。

  6. 陳委員節如

    這樣子的分配,就三級單位的資源配備來講,原來的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業務的配置人力和預算遠遠大過環保署,將來併過來之後,你們變成三級單位的話,環境保護的業務這麼重要,升格之後有明升暗降的憂慮,署長能不能表達你的立場與看法?

  7. 魏署長國彥

    謝謝陳委員對這件事情的關心和洞見。確實當年在行政院的時候,我有參與組織規劃的工作,我的理解是環保署目前的人力算一算也就是一千多人,未來環境資源部整個算起來有一萬三千多人,所以光從人數上看比例好像變得很大,其中當然就引起您剛剛說的所謂有一個隱憂,就是……

  8. 陳委員節如

    在你們的人事、業務還有預算的分配上,要達到實際有效果的整合工作,請教要怎麼處理?

  9. 魏署長國彥

    未來有非常多的單位進來,基本上,組織改造的理念就是要把地球系統的各個面向放在一起,會提升我們對整個環境和資源的保育、利用,這是它背後的觀念。剛剛您提到所謂降格或者變成三級單位的問題,我想以這樣子來看,第一,目前我們署裡面的單位或者它的執行理念,我用「提升」二字,其會提升到部本部的很多司裡面,也就是說我們對於政策的規劃會更多,就剛才所講很多不同的氣、林、水、地這四個方面做規劃。至於本署本來很重要的業務,譬如污染管制等等,現在成立了化學物和毒物管理等等的局,這也併入督察總隊,下面還有機構,也就是環境檢測所等等,其實它的能量是在的。

  10. 陳委員節如

    我看你們這一千多人都被降為隸屬三級單位。還有,你們這個組織法很奇怪,裡面的溫室氣體減量、永續發展、整潔專案等辦公室之設置,這些單位負責人的位階都比處長還高!法定上的處長變為副執行長,這是怎麼組織的?而且這三個是黑機關,他們有權無責,也看不到整個預算計畫的施政需要,這都非常地不明確,那這三個單位到底是怎麼樣?確實是黑機關。

  11. 魏署長國彥

    不是。其實這幾個單位都是所謂的任務編組,在很多機關裡面都有這樣的任務編組。至於任務編組的主要負責人,我們這邊有技監、參事,在職等上有確實比處長高,為什麼有這樣的建置,沈前署長做這樣的安排大概有一個思維,就是我剛剛提到了未來的環境資源部裡面有很多司,隨便舉一個例子,譬如將來有個氣候變遷司,現在的溫室氣體減量辦公室,其實某個意義上就是為這樣做準備……

  12. 陳委員節如

    是啊!你們為什麼不把它正式地編進去?為什麼要把它拉出來?有權無責、看不到編制,而且計畫也不明確?更離譜的是,你們裡面有一個大陸事務辦公室。

  13. 魏署長國彥

    大陸事務辦公室也是編組……

  14. 陳委員節如

    環保署將成立專責的大陸事務辦公室,這個組織是有權無責的黑機關,這是怎麼樣?非常不妥,為什麼要成立這個呢?

  15. 魏署長國彥

    這也是任務編組,……

  16. 陳委員節如

    你們的組織法全部都是用任務編組,這樣你們改組織法幹什麼?沒有意義!

  17. 魏署長國彥

    不過如果以後這個法在大院通過,正式成立環境資源部,剛剛講的很多任務編組就會消失,可以看到剛剛那個表,有些像是整潔方案室、溫室氣體……

  18. 陳委員節如

    現在表不在我手上。怎麼會消失呢?我現在是說成立環境資源部之後,這些單位都有權無責,還是存在,而且他們的負責人位階比副執行長還要高!

  19. 魏署長國彥

    這是目前的狀況。確實如此,在官階職等上,技監的職等是比較高的。

  20. 陳委員節如

    將來這些單位還是會存在嘛?

  21. 魏署長國彥

    不見得會存在。

  22. 陳委員節如

    你們沒有在裡面呈現。

  23. 魏署長國彥

    這個是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所做的任務編組,所以它不是固定長期的組織,剛剛我們的表裡面有一個未來的組織,那邊有幾個任務編組,跟這個不一樣。

  24. 陳委員節如

    我看不到。環保署口口聲聲說要減碳,本席認為要取代化石跟核能是最主要的作法,對不對?可是在再生能源的水力、潮汐、農業廢棄物跟垃圾以及地熱、海洋、離岸風力等,未來都是屬於資源部的管轄範圍,有嗎?

  25. 魏署長國彥

    從地點、資源上來說,我們會做,譬如研究與保育,但是實際上在組織改造的話,未來經濟部會變成經濟與能源部,下面的能源局會變成能源署,對很多……

  26. 陳委員節如

    再生能源的發展機關,擺在哪裡?

  27. 魏署長國彥

    再生能源的業務主管,最主要的部分還是在未來的能源署。

  28. 陳委員節如

    現在我們就是要漸漸減少碳排放量,對不對?

  29. 魏署長國彥

    是。

  30. 陳委員節如

    好像看不出來你對這個部分的政策規劃,在組織法裡頭並沒有很具體的部門來管這個部分!現在中央跟地方的分工,像日月光的問題,你們都推給地方政府,不管是什麼污染還有些化石廠都一樣,那你們中央要管什麼?台灣這麼小,不像美國一州就有好幾個台灣大,以他們地方上的編制當然有這個經費,也有這些人力,可是台灣這麼小,中央政府再不管事的話,什麼都推給地方,就你們將來的配備、組織,我看不出來是要怎麼處理,目前是有這種狀況,將來要用怎麼樣的人力編制?以及中央跟地方政府分工的部分是如何?

  31. 魏署長國彥

    中央與地方的分權在憲法跟各種法規裡都有,各部會幾乎都是一致的。美國很大,它是聯邦,有很多州。

  32. 陳委員節如

    對啊!不一樣。

  33. 魏署長國彥

    它的地方跟中央的分權比我們還要……

  34. 陳委員節如

    對啊!台灣每次都要學美國,可是也學得四不像,人家土地這麼大,有條件來做這樣的地方與中央分工。現在你們把一些分工放在各縣市,但他們做不到、你們又管不到,將來要怎麼樣?組織改造之後,你們有沒有什麼因應的措施?

  35. 魏署長國彥

    其實這都已經在執行中,譬如我們的督察總隊也經常會去做很深入的稽查。

  36. 陳委員節如

    我看不到,你不要講太多,就講環保署的部分,你們怎麼樣去分工?改了之後還是一樣,中央跟地方怎麼分工?還是沒有改變啊!

  37. 魏署長國彥

    還是依照我們國家原來的憲法。

  38. 陳委員節如

    現在問題已經發生了,原來地方上的事情中央管不到,一發生事情你們就說這個是地方的權責,根本管不到。

  39. 魏署長國彥

    應該說我們負責管理、督導以及政策制定……

  40. 陳委員節如

    應該把這種生態改變過來嘛!你們有沒有這種想法?你是新任署長,未來可能是環境資源部的部長,應該要重新考量這個部分,對不對?

  41. 魏署長國彥

    是,我們應該加強中央跟地方的合作。

  42. 陳委員節如

    你們的編制那麼大,還有什麼駐署人員,有太多太多的計畫,可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權責還是沒有釐清的話,將來事情一發生,中央又推給地方了。

  43. 魏署長國彥

    謝謝您的指教,我認為所謂的分工和課責性非常重要。

  44. 陳委員節如

    對啊!我覺得台灣的制度都是採自日本,有這種宣示性跟原則方向,德國比較確實,而且它規定的政策也非常明確,包括SOP的步驟,有很明確的目標,可是我們這邊看不到這個東西。我希望環保署將來改為環境資源部的時候要落實這個部分,好不好?

  45. 魏署長國彥

    謝謝您的指導。我們的組織法通過以後,在作業法的修訂裡面會秉照您剛剛的說法,因為不同國家的法意、法學原理不太一樣。

  46. 陳委員節如

    好,我們不要一直拿美國做為目標,可是又學得不像,台灣這麼小。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節如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