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吳委員宜臻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聯合報第一版有一則報導的標題是「智利8.2強震300女囚溜了」,本席記得103年矯正署編列的預算中,有一筆危機處理小組的經費大約785萬,當時我們提案凍結預算,就是希望要求矯正署研擬當監所碰到天災、人禍時應有的安全性、預防性的措施,針對這部分,請問矯正署有何進度?台灣是一個位處於地震帶的國家,今天的報導應該會讓你深思,本席包含本委員會的委員之前就提醒過,國外的經驗值得我們參採,請問矯正署有沒有進行研擬?
- 主席
請法務部矯正署吳署長答復。
- 吳署長憲璋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平常對於災變的防護都有定期的訓練,每年每個單位都會針對火災、地震的情況進行演練,上次日本發生核災時,我們也進行過全面的檢視。
- 吳委員宜臻
請問署長,如果監所碰到重大天災或人禍,必須緊急逃難時,你們疏散的策略究竟如何?是否先讓囚犯可以離開?你們在押解時是以確保他們能再回到監所為原則,還是以囚犯、受刑人的安全為原則,儘量先予疏散為主?
- 吳署長憲璋
第一時間當然以他們的人身安全為最重要的考量,除平常做演練之外,剛才委員提到的……
- 吳委員宜臻
有沒有區分等級?
- 吳署長憲璋
有。另外,比如現在宜蘭監獄發生狀況,我們有一個疏散的機制,平常……
- 吳委員宜臻
署長,本席發言時間有限,請你回去後趕緊針對這部分做一些補強,當面對天災、人禍時,你們優先疏散的計畫、等級,以及剛才本席所詢問的問題,到底我們擔心的是這些受刑人跑掉回不來,要再抓回來很麻煩,所以你們整個預防措施是以讓他們留在監所為主?還是可以讓他們先離開產生危害的監所,如果真的有受刑人離開監所而無法監控、限制他的行動自由,等災變結束後再慢慢找回來?你們的預防措施究竟以何種思考為主,這一點可能要先交代清楚,好不好?
- 吳署長憲璋
是。
- 吳委員宜臻
這個報紙標題寫著「300女囚溜了」,看起來好像監所的預防措施作得不好,可是各位試著想一想,現在許多監所都是老舊建築物,一旦崩塌,會有多少受刑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到底你們在優先次序上如何防範,請署長以書面答復本席,好不好?
- 吳署長憲璋
是,好。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天災、事變在監內無法防避時,得將受刑人護送於相當處所;不及護送時,得暫行釋放。目前這部分有諸多的法令規定,我們也依照法令規定擬訂了許多因應計畫……
- 吳委員宜臻
好,請你以書面答復本席,強震到達第幾級時你們有何種計畫及計畫內容,包含核災變等等,全國的核電廠不少,不同的天災事故,你們有哪些預防措施,請你提出一份報告,好不好?
- 吳署長憲璋
是。
- 吳委員宜臻
請署長先回座。次長,你剛才回答廖正井主席有關法學教育的部分,本席告訴你,其實各大學教授針對行政院血腥暴力鎮壓學生一事進行連署,當時他們也對法務部的檢察官提出三項呼籲,希望檢察官開始偵查國家暴力、儘速保全相關證據;檢察官是法律的守護人,應該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始偵查,並澈底釐清到底是否有武力驅離事件,或者甚至有傷害,還原真相,而且檢察官也應該立即保全證據,包括府院高層及警察首長的前後通聯紀錄以及行政院內外所有的監視錄影器。行政院強勢鎮壓所引發的主要爭議在於,導致被驅離當事人頭破血流的狀況,應該不符警察行使職權的比例原則,當天有哪些狀況讓警察的行為符合比例原則或者不符合比例原則都已經無法讓人信任,請問檢察官都不介入調查嗎?難不成你們檢協會中偉大的檢察官,對於國內法學院的教授,包括台大的林鈺雄、李茂生、黃榮堅以及政大的何賴傑、楊雲驊等38位法學教授聯名呼籲法務部,應徹查行政院的濺血鎮壓一事,你們都不聽老師的話,結果檢協會卻要求警察儘速處理學生占領立法院一事,真不知這些基層檢察官在想什麼?行政院濺血鎮壓一事都還沒有真相,台聯的周倪安委員到底被誰打得頭破血流?是被一般人趁機打的,還是被警察趁機毆打,還是警察的執法行動確有過當?你們檢察官不用介入嗎?有沒有查?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 陳次長明堂
主席、各位委員。有,北檢……
- 吳委員宜臻
查到的結果是誰?哪個單位、哪個警察?查到沒有?
- 陳次長明堂
北檢正綜合處理中,因為這部分涉及個案的處理,北檢還在慎重處理。
- 吳委員宜臻
有沒有查?
- 陳次長明堂
有在查。
- 吳委員宜臻
周倪安這部分,是哪個分局動手的?
- 陳次長明堂
偵查的細節我不瞭解……
- 吳委員宜臻
這不是你們檢察官應該查的嗎?
- 陳次長明堂
有在查,但是具體內容我不曉得,因為……
- 吳委員宜臻
誰?是北檢在查嗎?
- 陳次長明堂
北檢有在查。
- 吳委員宜臻
何時會有結論?國會議員被打耶!而且是被警察打得頭破血流、氣胸住院,眼睛都腫起來,這件事非常嚴重。而且委員並非沒有穿背心,他有穿背心以資識別,北檢的檢察官卻寧願針對立法院的學生,要求應立即追查、立即進行法學教育,為什麼針對行政院這種強勢驅離、警察行使職權過當的行為,甚至隨便把民眾打得頭破血流這件事不去做法學教育,告訴大家警察事實上是會動手的,叫民眾要保護自己,真是奇怪了!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因為……
- 吳委員宜臻
你們查了沒有?
- 陳次長明堂
有啦!我問過北檢……
- 吳委員宜臻
為什麼這麼慢?動手打國會議員的,竟然這麼多天還交不出來,7天了耶!
- 陳次長明堂
我們尊重北檢的偵查權。
- 吳委員宜臻
什麼叫「尊重」,國會議員被打,竟然還是「尊重」!
- 陳次長明堂
我們相信北檢會仔細認真努力地查。
- 吳委員宜臻
按照檢察官辦案的慣例,請你告訴我,何時可有結論?
- 陳次長明堂
我們會通知北檢,儘速對外說明,好不好?
- 吳委員宜臻
是嗎?都找不出來嗎?某些官員只要東西掉了或被搶了,檢調單位24小時之內馬上就能找出涉嫌人,這件事有這麼困難嗎?這就是你們檢察官的問題。套一句剛剛主席講的話,事實上你們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對自己特別寬容,當你們在選擇性執法時對自己特別寬容,你們檢察官真的是喪失了所有法律人對你們應該中立、獨立辦案的期待,你們這些檢察官為什麼不好好檢討,一天到晚要求比照司法官。
- 陳次長明堂
報告委員,北檢會公平、公正地處理。
- 吳委員宜臻
請問次長,前陣子我們看到一則新聞,提到北檢另外針對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是否涉嫌妨害自由、恐嚇的部分已經簽分他字案,請問是否已傳訊?是否真有此事?
- 陳次長明堂
沒有。我們了解的結果……
- 吳委員宜臻
你們辦案速度那麼快?他字案傳得這麼快?
- 陳次長明堂
他字案是民眾檢舉的,警方並未移送,而且也未曾傳喚。
- 吳委員宜臻
北檢的傳喚通知是否已發出?
- 陳次長明堂
沒有,到昨天為止並沒有。
- 吳委員宜臻
我告訴你,如果你今天針對這兩個人,連一般民眾告發的他字案件都特別發出傳訊通知,就看得出來北檢是選擇性辦案。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北檢應該不會選擇性辦案。
- 吳委員宜臻
次長,一個人翻牆進入立法院,你說他侵入住宅,兩個人你可以說他侵入住宅,當進入立法院的民眾已高達3,000人、4,000人次時,請問執法單位如何解釋?
- 陳次長明堂
因為涉及到個案的處理,我……
- 吳委員宜臻
這是個案?
- 陳次長明堂
對,這整體是一個個案。
- 吳委員宜臻
再請教次長,根據憲法的精神,當事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主張抵抗權嗎?還有言論自由。
- 陳次長明堂
言論自由絕對要受保障,但是抵抗權的部分,因其屬於自然法範圍,並非實定法規範的對象,所以在何種範圍可主張……
- 吳委員宜臻
有爭議的時候怎麼辦?
- 陳次長明堂
若有爭議時,應不逾越實定法。
- 吳委員宜臻
有爭議的時候,如果有5,000、6,000或1萬人都翻牆進入立法院,這些人都主張要行使憲法上的權利,要主張抵抗權,因為認為國家機器已不足以保護自己,甚至侵害到自己憲法上的權利,那個時候要怎麼辦?
- 陳次長明堂
我們還是認為不要逾越法律的界線。
- 吳委員宜臻
請問次長,實務上當檢察官辦案時,碰到當事人秉持這個主張時,你們怎麼辦?
- 陳次長明堂
我們會基於衡平原則再做……
- 吳委員宜臻
還是選擇性辦案?沒關係,只抓兩個領袖,剩下的統統讓你們去喊?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不是。因為這其中也牽涉到其他的諸如集會遊行法等等相關的法律……
- 吳委員宜臻
它有憲法上的爭議嗎?有沒有?
- 主席
發言時間已到。
- 陳次長明堂
憲法上權利的保障也不宜、不應該……
- 吳委員宜臻
請問次長,偵查中可不可以聲請釋憲?
- 陳次長明堂
根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檢方辦案時並無權聲請釋憲,只有法官審理時可停止辦案、聲請釋憲。
- 吳委員宜臻
請問人民能否主張釋憲?
- 陳次長明堂
人民的部分,必須個案確定後才能聲請釋憲。
- 吳委員宜臻
所以現在看起來,憲法訴願有其必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宜臻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