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您辛苦了,今天召委安排這個主題來討論我覺得非常重要,尤其是經過這一次的學運之後各方都有很多的學習和啟示,我想對我們來講其實不是壞事,尤其對兩岸協議未來的法制化、資訊的公開、公民的參與甚至是國會的監督,其實是有相當的意義。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對。
- 邱委員文彥
在這一次的學運之後,您對未來的法制化有什麼樣的想法?因為今天談到公民參與和國會監督到底有哪些檢討和改進之道,主委能不能簡要的說明一下?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這次學生們提出相關的訴求,當然政府也在進行相關的檢討,譬如這一次在兩岸協議監督的法制化議題上,最後政府也同意同學們的訴求,因為過去雖然有國會監督機制,但是可能不夠明確或不夠完善,也可能會在彼此的認知上產生差異,所以透過這一次的法制化能夠很明確的來規範。在不同協議進行協商的階段,行政部門所要擔負的責任以及必須履行的一些工作,包括對國會的監督以及讓社會大眾能夠更公開透明獲得資訊的這些制度上,我想都要做一些檢討和改進。
另外,針對兩岸協議簽署之後對於社會所產生的衝擊,大家希望有更多的資訊能夠來了解,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也設計了國安審查的機制,這個國家安全不只是狹義的國家安全,而是如果對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產生影響的時候,事實上在簽署協議之前都應該經過相當的評估,所以在這一次法制化的承諾以及研議的過程之中,同學們的訴求大概都有參考、採納。不過有一部分同學堅持的事情目前行政部門覺得在執行上有困難,包括國家定位的問題,包括賴中強律師的版本在實務上會產生窒礙難行的情況,但是未來各個不同的版本都會進到立法院進行充分的討論,到那個時候我想大家依據正常的民主程序來得到一個國家對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律,屆時行政部門絕對是依照這個法律來進行。
- 邱委員文彥
我想兩岸的協議不管是過去、現在或者將來都會有很多的議題,服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邱委員文彥
所以社會對這個協議的共識其實是非常重要,不管是某個特定的業界或者是族群,對於衝擊的評估的確需要更為審慎,而且公民的參與和民眾的溝通都是非常重要的。我現在舉幾個例子,今年3月10日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挾持我們海巡署的人員,越界的地點是在彭佳嶼東北方,顯然已經越過海峽中線,當然在這個部分我們海巡的執法能量等都是需要考慮的,但是海巡人員的執法非常辛苦,他們是在兩艘船接近的時候跳上去,如果一不小心就會被船夾到,再不然就掉下去被螺旋槳打成肉醬,這是非常危險的。接下來是3月18日,在金門十八羅漢礁海域,料羅灣的附近,我們可以看到大陸漁船的船員拿著長鉤和一袋非常尖銳的石頭準備攻擊海巡人員,事實上他們是越界捕魚,但是我們好幾次都只是把他們帶回來,然後裁罰20萬或25萬就放人了,類似的狀況我們將來怎麼樣去管制?學生在3月18日衝進立法院,當天在海峽那一端就發生這件事情,所以有太多的事務值得兩岸共同去關注,因為這不單對台灣漁民有影響,對兩岸的共同利益和共享海域的保育也是非常重要。
接下來這張投影片是去年的7月9日,事實上最近又發生過好幾次,大陸的平台船是非常非常大的,平台船來我們的澎湖海域撈人工魚礁,因為我們以前的沉船非常多,一些報廢的漁船或軍艦就被當成船礁,也就是人工魚礁的一種。下一張是海巡署的人上去了,那個平台船很大,然後它不斷的撈,當然這樣撈有好幾個目的,第一個,把它當廢鐵來賣;第二個,破壞魚礁,因為魚礁有時候會鉤破漁網,所以大陸漁民很討厭,不單是在大陸沿海,包括我們這邊的台灣海峽,只要在捕魚作業地區有任何魚礁他們都想辦法破壞,一方面是有利他的濫捕濫採,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們要把這些廢鐵拿去賣。那撈出來的東西到底有沒有價值?價格很高,因為它是廢鐵,但同時也破壞整個海洋的生態系統,對我們的漁民也造成很大的壓迫,因為船礁或者人工魚礁有聚魚的效果,甚至能培育一些漁業資源,對我們漁民的福利是很有幫助的,可是他們完全肆無忌憚,侵門踏戶的跑到台灣,跑到澎湖,跑到東北角。
再看下一張,他們撈的東西是不是只有人工魚礁,包括沉下去的舊軍艦、舊漁船或是報廢的船舶?不見得,這是中央研究院湯熙勇教授所做的研究,過去日本人在二次世界大戰有很多的船艦都在澎湖海域活動,結果被美軍轟炸,有很多被炸沉的船舶都被視為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中山大學和中央研究院在最近幾年也在澎湖海域做過一次水下文化資產的普查,已經發現一百多艘沉船,那些沉船應該都要呼應2009年UNESCO也就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來盡力保護,甚至我們有發現一艘北洋軍艦廣丙號,當時廣丙號被日本人俘虜,最後改建了槍砲,然後到了台灣,結果沈沒在澎湖,現在已經被發現了,我想有非常多的文史資源可能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被撈走了。我們也看到大陸漁船甚至動用很多船舶來台灣買便宜的油,然後再供應給大陸漁船在這邊連續作業,所以他們的漁船不用回去加油,他們所使用的是我們所補貼的油。海巡署和環保署曾經有一次進行空中聯合偵查,用小型飛機去拍照,動員了10艘船,後來逮捕到11艘船越界到這邊來加油及捕魚,像這樣的議題,其實都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召委特別重視資訊公開、產業溝通、公民參與及國會監督等議題,這的確是簽署兩岸協議時的關鍵性議題,也值得我們去檢討改進。現在行政院版也提出來了,包括議題形成、業務溝通、簽署前與簽署後的審議等四階段,本席比較重視的是議題形成的優先順序到底是怎麼選的?譬如外界質疑為什麼要先簽署服貿,而不先簽署貨貿?簽署每一項協議的優先順序到底是怎麼形成的?你們與特定族群或特定業界到底是如何溝通的?你們如何形成共識?如果沒有形成共識的話,大家根本不會瞭解,而且也不會支持你們,其實服貿衍生出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這樣的協議到底是怎麼出來的?這樣的議題到底是怎麼形成的?兩岸有沒有共識?如果兩岸都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那麼我們為什麼不作為呢?以漁業來講,現在濫捕、越界捕魚的情況那麼嚴重,完全是肆無忌憚,請問各部會做了什麼?海巡署做了什麼?陸委會談了什麼?海基會談了什麼?漁業署又做了什麼?本席認為這個議題很值得我們去探討。其實台灣有太多的議題可以探討,比如前一陣子我們所談的地震、核能安全、地象,這些都是對兩岸有利的,我想民眾應該也都很清楚,當許多議題不斷被發掘出來的時候,對於台灣的經濟及產業而言,應該更重視與民眾的溝通,議題形成的時候應該是由下而上,而不是top down,自己決定做什麼就做什麼。本席提出這些意見,不知兩位有什麼樣的想法?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在此先向委員報告協商議題是如何形成的,通常必須要有一個發動的機關,剛才委員提到不應該只是由機關來發動,應該還有別的機會可以發動。就制度面的設計而言,如果主管機關基於本身業務職責所在或因為聽取民意的反映之後,認為有將其納入兩岸協議的必要性,那麼他們就會提出來,也就是未來要協商這樣的議題。在他們提出來之後,陸委會做為一個平台,我們會蒐集各部會所提報的各種議題,看看是不是有可行性,所謂的可行性包括對岸有沒有意願要談,如果對岸沒有意願要談,只有一方有意願要談的話,那麼相對之下可能就沒有辦法進入協商的階段,只是我們可以不斷向他們要求未來要談這件事情。如果對岸也有意願要談的話,這時候就有可能可以協商,成為一個協商的議題。舉例來講,針對委員所關心的漁業問題,剛才你所舉的例子,在今年2月份兩岸兩會的高層會談當中,其實雙方都同意針對漁業資源養護的問題進行後續的協商,這樣的共識已經形成了,並不是只有我們單方要做而已。針對漁業資源養護這件事情,未來可能可以就這個議題組成專案小組來進行業務溝通。
一方面我要先向委員報告議題如何形成,另外一方面,關於委員所關心的特定議題,未來針對漁業資源養護這件事情,的確會進行兩岸之間的溝通與協商,如果協商有具體的進展,當然我們就會進行其他的部分,譬如當有一定程度的具體內容呈現時,包括與國會的溝通、向公眾的報告、舉辦公聽會、進入國安審查機制等等,後續我們都會進行,我先向委員簡要報告到這裡。
- 邱委員文彥
請問農委會在簽署協議之前,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為?
- 主席
請農委會蕭副處長答復。
- 蕭副處長柊瓊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幾個案例,其實漁業署都有非常積極的參與處理。關於剛才委員提及由下而上形成議題的部分,事實上,漁業署和全國漁會及漁民之間都有非常密切的聯繫管道。針對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問題,如果發生的頻率確實這麼高的話,在議題還沒有正式形成之前,我們會考慮藉由漁業署目前與中國大陸之間的漁船船員合作協議平台持續跟他們溝通,讓雙方達成共識,在兩岸兩會的協商場域當中形成議題並討論具體的方案。
- 邱委員文彥
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非常重要,請兩個部會加速談判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邱文彥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