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調閱專案小組若定位為單純任務,在訂定運作要點時應避免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以免調查報告未完成就卡住服貿協議審查與院會處理進度「那我們在訂定這個專案小組要點的時候就要避免因為成立這個小組而適用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以免這個小組以後會卡到所有的進度」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質疑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調閱專案小組若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會以1個委員會卡住8個委員會「到時候的解釋是這樣,以1個委員會去卡8個委員會。」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要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調閱專案小組的調閱期間應訂至5月31日,必要時延長一個月,而不是訂至8月31日且得延長「時間是不是到5月31日,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提報院會。

  2. 主席

    委員會議決後要提報院會處理,至於院會要怎麼處理是由院會決定。

  3.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這個不用寫在這邊,本來就是這樣子。

  4. 主席

    是不是請議事人員說明一下?

  5.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針對五十三條第二項,我們以前的作業是怎麼樣?如果需要就把它寫上去,反正一樣。

  6.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前面那個也是這樣寫。

  7.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們要提報院會,不是自己處理。

  8. 主席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前項調閱專案小組之調閱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應經該委員會議決後提報院會處理。」我們本來就要按照這個程序,這裡沒有寫,但還是要按照程序處理。

  9.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五十一條提到的調閱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是要送到……

  10. 主席

    那是要送給院會。好,第十四點我唸一次,「本小組提出調閱報告及處理意見,應經本會決議,並報院會處理。」這樣也不是,改成「應經本會決議,並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處理。」比較簡單,好不好?

  11. 我向各位報告,文字修正為「本小組提出調閱報告及處理意見,應經本會決議,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辦理。」這樣就沒有爭議了。

  12.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提報院會。

  13. 主席

    反正程序都有,因為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有規定逾期沒有處理要怎麼辦,包括要不要經過院會,這些都有詳細規定。

  14.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第十點,服貿關於國安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把國安會列為調閱對象?

  15. 主席

    國安會……

  16.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因為國安會的組織法裡面有規定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事項,國家安全的事件也是國安會的職權。

  17.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18.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國安會根據組織法它是總統的幕僚機關,它除了預算要送請立法院來審議之外,一般來講,國安會並不是直接對立法院負責,如果對於國安會有一些相關資訊需要釐清的話,我們建議可以透過行政部門來協調,如果有必要的時候我們儘量來協調。

  19. 我能不能請教主席一個問題?剛才我們注意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有規定「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未提出調閱報告書及處理意見前,院會或委員會對該特定議案不得為最後之決議。」這個是怎麼解釋?「該特定議案」有指什麼特定議案嗎?還是指專案小組報告沒有出來以前服貿不能審?如果是這樣會不會有擴大解釋?這可能不是主席的原意,大家之前可能沒有想到這個問題,不應該做成那樣一個解釋,是不是能夠釐清一下?就單純的這個調閱專案小組需要什麼資料,根據職權向行政部門調閱,我們在合法的情況之下會提供資訊給專案小組,是不是這樣解釋會比較合理一點?

  20. 主席

    你怎麼在質詢我呢?

  21. 王主任委員郁琦

    (在席位上)沒有,我只是請教。

  22. 主席

    我就說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來做處理。

  23.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提報院會處理就好。

  24. 主席

    請張委員慶忠發言。

  25. 張委員慶忠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王主委提的這件事情,我認為大家要把它釐清一下,因為在服貿協議審查過程中,大家已經有一個共識就是先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假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已經立法完成,緊接著就有機會逐項逐條來審查服貿,這個審查不但是公事,它的必要性也非常的明顯,現在我們是擔心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裡面所謂的「該特定議案」,將來如果調閱專案小組未做成結論或未做成報告,那兩岸的服務貿易協議會不會又被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卡住?這個專案小組應該是針對服貿協議審查的細節和過程,但是假如回歸到職權行使法五十三條的精神,變成非要有一個結論或報告才能夠審查服貿,到時候會不會被自己卡住?我想剛成立這個小組的時候也沒有想這麼多,我們大家來考慮看看是不是不要被五十三條限制,謝謝。

  26. 主席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27.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兩點意見,第一點,這個調閱小組成立的目的和調閱的範圍,主要是在於兩岸談判的過程以及簽訂之後或簽訂之前和特定行業溝通的過程,內政委員會希望做更深入的了解,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尤其是張慶忠委員不用太擔心這個小組在調閱的過程會影響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其後對於服貿協議的審查進度,因為我們調閱的重點和審議的過程並沒有邏輯上的連動。

  28. 第二點,剛才尤美女委員建議調閱對象要納入國安會,坦白講,我是沒想到有什麼資料要向國安會調閱,不過剛才王主委的說法我不能接受,因為國安會不是總統的幕僚單位,它是一個機關,它有預算在立法院審查,本席之前就講過,國安會的地位其實很微妙,它既是個機關也是個會議,現在的狀況是這樣,它想當會議的時候它就是會議,它想變成機關它就是一個機關,這是國安會不被監督的一個極大困擾。也就是說當它要下令的時候它是一個機關,它有人員、有預算的時候是一個機關;當要求它被監督的時候,它就告訴你我是一個會議,但是它當然是一個機關。雖然我並沒有想到要向國安會調哪些資料,但是既然有同仁希望把它納入,我認為我們應該先把它納入,被納入的調閱對象也不一定有資料被調閱,我相信我們列了這麼多機關也不一定每個機關都會去要資料,但是既然有同仁提出來,我認為國安會是一個機關當然應該被監督,所以本席支持尤美女委員的意見,將國安會放進去,放進去之後我們不一定會去看它的資料,但既然放了就表示我們在調閱上會比較方便,謝謝。

  29.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30.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恐怕我們要特別慎重去考慮這個專案小組,這個專案小組的定位如果誠如剛才段委員所提的只是一個很單純的任務,那我們在訂定這個專案小組要點的時候就要避免因為成立這個小組而適用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三條,以免這個小組以後會卡到所有的進度,否則的話,即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即使服貿協議也審查完了,但是因為這個專案小組還沒有完成它的調查報告,根據五十三條所需要處理的部分還沒有完成的時候,服貿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連院會都沒有辦法處理,這點我們還是要去考量。

  31. 另外,第七點把時間直接訂在8月31日,那顯然就是在8月31日以後,然後又「得延長之」,所以這個部分和一般的調閱小組恐怕又不一樣了,所以我們要慎重的去考慮這個問題。

  32.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我都跟你講脫鉤了,你們有被迫害妄想症。

  33. 主席

    我看把國安會寫進去沒關係,可以請主委協調。

  34.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他們如果不方便,提供說明就好了,對不對?

  35. 主席

    假如國安會沒有辦法提供資料,請他們說明就可以了,我想還是要依法來處理服貿協議調閱小組的運作,國安會在憲法層次上是有爭議,坦白講,因為它是總統的幕僚單位,大家的解釋和理解也不同,有人認為是幕僚單位,有人認為是機關,所以解釋上會有一些困難,但是至少陸委會和國安會之間往來的公文在陸委會的部分就可以提供,陸委會王主委也很爽快來做處理。

  36. 我還是要解釋一下,兩岸服貿協議調閱專案是在內政委員會,不是8個委員會,剛才已經講過很多次,我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這個是我們內政委員會,不是8個委員會,所以不會有你們擔心的疑慮。

  37.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覺得我們先協商一下,我們來研究一下這些文字,我都有意見。

  38. 主席

    講這樣還不清楚嗎?段委員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39.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有意見。

  40. 主席

    我是內政委員會,我不能代替其他8個委員會啊!那個議案是交到8個委員會,不是交到我們內政委員會,所以沒有什麼爭議。

  4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到時候的解釋是這樣,以1個委員會去卡8個委員會。

  42. 主席

    不會啦!

  43.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想那麼多。

  44.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法律的解釋就是這樣。

  45. 主席

    各位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46.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有意見。

  47. 主席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48.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鄭天財委員已經特別提到這個案子涉及很多部會,應該在幾個委員會一起來處理,而不是只有一個內政委員會來處理,這是第一點意見。第二點,這個期間到8月31日還可以再延長,我覺得時間太久了,一般的會期是到5月31日,到8月31日還要再延長已經是到下一個會期了,這樣會沒完沒了,所以我覺得應該縮短到5月31日,必要的時候再延長,但是不超過8月31日,這樣可能會比較理想。第三點,特定的案子是不是專門指服貿協議的審查案,當然行政機關會擔心,我覺得可能要明確的定義。至於要不要請國安會包括其他機關,我剛才一開始就講相關人士和相關機關都應該有一個決策的程序,反對黨同仁最在意的不就是程序正義嗎?要怎麼決定,到底要找誰,這個要講清楚一點,應該要訂明確的規範,包括第十四點也應該審慎來決定,至遲是不是應該在調閱期滿或一個月內提報院會處理,我想這些都還要再繼續討論,謝謝。

  49. 主席

    國民黨還是……

  50.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8個委員會那個沒有辦法處理,哪有我們內政委員會替8個委員會去……

  51. 主席

    我向各位報告,調閱小組已經成立了,這是我們委員會已經決議通過的事項,你們在這邊再怎麼反對也不可能說這個調閱小組不成立。

  52.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們沒有說不成立。

  53.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沒有說不成立。

  54. 主席

    這個在我們委員會已經做決議了。

  55.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們是說程序上要嚴謹、要審慎,對不對?

  56. 主席

    我想行政部門也不會反對提供資料讓我們委員了解整個運作的狀況,我剛才已經解釋了,我們是內政委員會,不是8個委員會,這樣講已經夠清楚了,還有意見?我不能超越我的職責,因為我現在主持的是內政委員會的會議,我只對內政委員會負責,不是對8個委員會負責,講這樣已經夠清楚了。

  57.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時間是不是到5月31日,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58. 主席

    過去的慣例都是這樣。

  59.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不是,因為這真的會涉及到五十三條,不是我們說不會就不會。

  60. 主席

    那就把它改成104年8月31日。

  6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尤美女委員是法律專家,問她就知道了,絕對有五十三條的適用。

  62. 主席

    好,到104年8月31日,不延長。

  63.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到5月底,必要時延長一個月。

  64. 主席

    把延長拿掉,這樣可以嗎?

  65.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到5月31日,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

  66. 主席

    104年5月31日,可以嗎?其他還有什麼意見?

  67.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103年5月31日。

  68. 主席

    剛才都沒有意見,你們現在又有意見。

  69.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我一直有意見。

  70. 主席

    不要有爭議,好不好?這個也不是我加的,這是原來議事的條文,必要時延長之,大家不要為了這種小事有爭執。

  7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這是大事情。

  72. 主席

    不會啦!8月31日,必要時延長,好不好?各位有什麼意見?

  73.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你剛才不是也講過了嗎?為什麼又倒帶?我們的意見是到103年5月31日,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74. 主席

    我講的是104年5月31日。

  75.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怎麼可以加長?

  76.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那就變一年了。

  77. 主席

    所以我就折衷,我跟你講,張慶忠委員也可以當召委,召委是輪值,這個禮拜是我,下個禮拜是他,這個沒有什麼爭議。

  78.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不是,104年就到明年了。

  79. 主席

    到8月31日,大家不要有意見,好不好?大家不要為了這個小事情傷了和氣。

  80.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這真的是最重要的。

  81.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那麼認真在看這個條文,你把103年8月31日改成104年8月31日,多了一年耶!那時候大家都快卸任了不是嗎?

  82.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我們等於在替立法院院會做決定了。

  83.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沒有啦!

  84.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真的,我們等於是替立法院院會做決定,會產生這個問題。

  85.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下個會期又換一個召委,沒完沒了。

  86. 主席

    不會有你擔心的問題。

  87.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我就是擔心,103年8月31日已經太久了。

  88. 主席

    各位委員,我和張慶忠委員的任期都到8月31日,寫這樣只是預防而已,大家不要爭執,張慶忠委員也可以主持會議,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89.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確定的時間是什麼?

  90. 主席

    103年8月31日。

  91.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不是,邱委員……

  92. 主席

    這個不要爭執,按照慣例都是這樣。

  93.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它到這個會期就結束,結束就沒有了,這個調閱小組就不存在了,你知道嗎?

  94.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他剛才講104年啊!

  95. 主席

    我以為你沒聽到。

  96.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講清楚一點嘛!

  97.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邱委員,如果要延長也要經過議決,你沒有什麼好擔心的,又不是召委說要延長就延長。

  98. 主席

    要經過議決時間才能延長,這個時間到就沒了。

  99.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我們今天如果這樣通過,等於是替立法院院會做了決定。

  100.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沒有啦!

  101. 主席

    不會啦,不要亂講!

  102.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就是這樣啊!

  103. 主席

    好啦,各位不要再爭執,大家各退一步,好不好?你講的意見我都採納了,你的疑慮我也幫你解決了,就訂為至8月31日,這樣就沒有剝奪我和張慶忠委員的召委任期。

  104.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你沒有接受任何一點啊。

  105. 主席

    互相尊重啦,好不好?我的召委任期到8月31日,你就讓我做到8月31日。搞不好資料在10天內就提供完畢,一切就結束了,這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106.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所以就訂為至5月31日就好了啊!

  107. 主席

    好啦,謝謝大家了!

  108.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不同意、不同意!

  109. 主席

    不要不同意啦,你的其他意見我都同意了,有關委員會部分我也都同意了,大家要一團和氣。

  110.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我要求再發言,因為有委員剛到會場。

  111. 主席

    委員剛到場是他的事,他遲到他要自己負責,要爭一口氣。好啦,他沒有意見啦!

  112.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有意見!

  113. 主席

    都結束了嘛!

  114.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還沒啊,將國安會列入是非常嚴重的事。

  115. 主席

    將國安會列入的事他同意了,我跟他講了。

  116.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沒有同意。

  117. 王主任委員郁琦

    (在席位上)我可不可以再說明一次?

  118. 主席

    不要,如果你再解釋會出事。剛才都講好了,你跟國安會之間……

  119. 好,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120.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今天我們都是依照憲法規定的義務到立法院備詢;但是在憲法上國安會並沒有向立法院負責的義務,如果委員將調閱範圍擴大到那裡,其中可能會有擴張的問題。基本上,國安會除了預算必須受立法院審議之外,並不像立法與行政之間的關係,因此本人建議先不要將國安會列入,但如果委員有需要它提供一些資料,反正內政委員會可以監督陸委會,我們是跑不掉的,這部分就透過陸委會去協調,哪些資料依法可以提供給大院,我們會盡力協調,因此本人建議先不要將國安會列入調閱對象,否則會產生憲政上的爭議。

  121. 主席

    既然如此,大家協調一下,國安會要不要納入?

  122.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要。

  123. 主席

    此外,關於調閱期間是否至8月31日,我們總要互相……

  124. 林委員滄敏

    (在席位上)免啦!

  125.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到5月31日。

  126. 主席

    我不會讓你們進行表決的,這點請你放心!我一定要說到讓大家高興為止。

  127. 林委員滄敏

    (在席位上)沒關係,即使主席裁示要進行表決,我也沒意見。

  128. 主席

    我知道你一定會通過彰化縣縣長初選,我就把你留到5點半,反正你又不差這一點時間。

  129. 我們依照慣例處理,大家對這種事情就不要爭執。

  130.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那就到5月31日。

  131. 林委員滄敏

    (在席位上)專案就專案嘛,你們要成立調閱小組……

  132. 主席

    這點已經解釋過了,沒有問題。

  133. 不要再堅持了!我們就刪除國安會為本小組調閱對象,另時間改為至8月31日,大家就各讓一步。

  134.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就不再延長嗎?

  135.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5月31日。

  136. 主席

    延長日期必須作成決議,你們在擔心什麼?這就是依照慣例。大家需要協商嗎?

  137.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剛才段委員講得很清楚,只要分出誰是談判代表、要調閱哪些資料,這些問題你們都很清楚,實際上不需要這麼久的時間。

  138. 林委員滄敏

    (在席位上)你說要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去調查,我們也支持……

  139. 主席

    段委員怎麼樣?好啦,大家就各讓一步。

  140.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針對調閱小組的問題,我們等於替立法院院會做決定,在8月31日以後才要過……

  141. 段委員宜康

    (在席位上)這些我都知道,我就是不要跟他們講得那麼清楚,我們為什麼要讓他們這麼的放心?既然他們這麼喜歡擔心這些,那就讓他們去擔心好了!很莫名其妙,這有甚麼好擔心的?

  142. 主席

    大家各讓一步,既然段宜康委員同意不將國安會納入為本小組的調閱對象,其他的就依照慣例處理,而且各位的疑慮我也幫大家解決了,我們講得非常的清楚了,這是內政委員會的調閱小組,大家就各讓一步,不要再爭執了,好不好?我們就依照慣例,調閱期間時間還是訂為至8月31日,必要時得延長之,而且要經表決通過才能延長,也就是說,沒有表決通過就不會延長時間。這本來就是內政委員會的事情,而不是8個委員會的事情。

  143. 好,假如各位委員沒有意見,我們就依照剛剛的協商共識通過。

  144. 林委員滄敏

    (在席位上)我有意見。

  145. 主席

    哪裡有意見?

  146. 現在休息協商。

  147. 休息

  148. 繼續開會

  149.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經過剛才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如下:期間改為至103年5月31日。請問各位,還有什麼意見嗎?

  150.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有意見。

  151. 主席

    剛剛大家不是已經講好了?

  152.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誰說講好了?方才王主委擔心的是……

  153. 主席

    將8月31日改成5月31日,但經本小組決議可延長……

  154.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不是啦。在本小組運作要點草案第二點中加上去,就不會影響到兩岸服貿協議……

  155. 主席

    大家講清楚,如果你們所擔心的是這個問題,事實上,議事錄也已經確定無誤,你們並沒有提出復議,所以調閱小組已經成立,即使你們這麼做,也無法改變調閱小組成立的事實。

  156. 我已經向各位報告,這是內政委員會的調閱小組,我無法代表其他的委員會處理他們要調閱的問題,那是另外的事情。這只是內政委員會在監督行政部門,有關服貿協議簽訂過程黑箱作業,引發社會對立,為釐清行政責任,行使調閱權力。如果大家認為文字上有需要修正,就增加本席方才所唸的文字。主要是為釐清行政責任,這樣就可以了,主委也會接受。

  157.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到5月31日。

  158. 主席

    這樣就又要改成8月31日了,假如我做剛剛的文字宣告……

  159. 主委,文字這樣修正可以嗎?此外,必要時得延長之,好不好?

  160. 邱委員文彥

    (在席位上)不要啦,就到5月31日。

  16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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