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核能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公開政策溝通平台,是核能政策應優先處理的方式「讓核能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公開政策溝通平台,是核能政策優先處理的方式」發言紀錄
- 呂委員玉玲書面意見
一、核四停建與我國核能發展未來走向
主委,明天是422,也是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開始為了停建核四而絕食的日子,由於林義雄要求政府停建核四決心甚烈,甚至有絕食至死的決心,加上426反核遊行,政府這次打算如何回應民眾需求?還是重申「沒有核安,沒有核電」、「穩健減核」的政策基調嗎?這樣的說法會被接受嗎?
- 能源是國家發展的動力,沒有能源,就沒有各方面的發展,國家安全因此也無法確保。因此能源政策是國家安全政策,也是國家發展方針之所繫。特別是我國,各種自產能源極為稀少,僅有目前使用能源的0.63%,是以,我國能源的對外依存度相當高,能源(來源)安全問題實令人擔憂。從能源自主性的角度來看,我國的能源自主權相當脆弱。特別是永續能源綱領中,也只是提到
「(三)確保能源供應穩定:建立滿足未來4年經濟成長6%及2015年每人年均所得達3萬美元經濟發展目標的能源安全供應系統。」穩定的獲取能源固是重要,但如果不是具有「自主性」,恐怕連基本的「能源供應穩定」都談不上。這固然是由於台灣天然能源資源較少,但同時也反映出政府在追求「能源自主」的努力上,有頗大的空間。主委(或經濟部部長),究竟我國在追求能源自主的努力,都做了些什麼?
長年於能源政策領域的辯論中,環保團體始終秉持「國內備載容量夠,故無須核電」之觀點,並指謫政府擁核或故意發展不環保燃煤電廠之論點;但政府與電力專家方面,則認為核電扮演基載電廠穩定供應之角色,故去除核電,必須用燃煤電廠供應穩定的能源作為替代。主委,為什麼兩方說法無法平衡?癥結點究竟在哪裡?
風險是事件或活動對於與人類價值有關的不確定結果。風險包含兩個成分,即有害事件發生的潛在可能性,及此類事件可能導致的潛在損害。就核能的風險而言,因人類生活方式的改變,用電需求遽增,在低碳和效能的考量下選擇核能,但也因核電廠事故之輻射範圍大、時間長,故須事先規劃預防事故及因應事故之計畫,建立安全標準,以有效預防故障及事故。於事故發生後,亦應有早期預警機制並採取立即措施,萬一有輻射外洩,若造成輻射汙染,必須提供醫療照顧、食物供給、賠償及善後措施。但其結果仍不免造成癌症及畸形殘障,人民及後代之健康受到影響。其所造成之環境生態汙染,也導致農業及食品業損失,並因核災的鉅額賠償而導致經濟損失,針對我國核電廠的風險處置措施,都已經完備了嗎?
管制效能要能獲得民眾的認同與支持,才能取得民眾的信任及對管制之信心,因此必須讓民眾獲得充分的管制資訊。「公民參與」是建立管制機關威信及提升管制效能的重要機制與步驟,透過與民眾、利害相關者的雙向溝通的過程,一方面公開說明安全管制要求、管制及決策的過程與依據,澄清安全疑慮,一方面溝通彼此的觀點,廣納民意,供管制決策參考,這些是否都有考慮?
核安資訊透明化是核安應變的核心工作。美國政府針對福島核安事件,提出一本改進建議書,供美國各州政府、核電廠與民眾參考;台灣至今似沒有這本資料的翻譯。此外,美國各種核安事件有關機關都會向民眾揭露核安全管理、核災應變措施與防災手冊,這些在台灣一向被忽略或做得不夠,多數民眾對核安有疑慮實不足為奇;另有關應變計畫,目前網路可看到原能會製作僅有薄薄11頁,與美國「聯邦核事件應變計畫」及其升級版「國家核事件應變計畫」厚厚一冊,兩相對照,實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其實透過幾次反核團體的抗議訴求,大致可以了解,民眾對核安的不信任,在於在我國核能政策決定的過程,沒有獲得充分的資訊,民眾不知道詳細的核能資訊是什麼?包含我們核電廠建造、營運的資訊、核災產生的風險、核電廠發生核災的處置措施,這些其實都沒有非常公開化、具體化;同時,政府也沒有一個公開溝通的平台,可讓團體自由表達意見,並廣納這些意見,作為核能政策調整的參考,所以他們只好上街,透過遊行去表達訴求,因此本席認為,讓核能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公開政策溝通平台,是核能政策優先處理的方式,主委是否同意?何時能做?
二、原能會組改後由二級改三級機關,引發核安憂慮
主委,今天是安排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的審查,原能會因應政府組織再造,原規劃原能會將併入科技部降級為核能安全署,但在日本福島事故後,世界上使用核電的國家都重新積極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及管制效能,以確保核能安全,而行政院也參酌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要求,將原能會改隸為直屬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主委,目前核安會的組改設計,雖較原核安署提升獨立性,但從您今天的報告中可以發現,成為三級獨立機關是新的組織型態,過去並無運作經驗,組改通過實施後如何有周延的配套是很大的挑戰,主委是否同意?原能會是否都備妥相關的配套措施?這點要如何讓民眾安心?
核安的議題已是我國社會當前最關注的議題,而核安攸關百姓的生命安全,絕對馬虎不得,尤其現在核四興建還是讓民眾有很多疑慮,身為核電廠的監督管制機關,更是扮演重要的角色,主委,原能會由二級單位降為三級機關,雖然行政院江院長表示,核安會直屬行政院,就是宣示政府重視核安的決心,但是未來三級的核安會要監督二級部會經濟部所轄的台電業務,是過去未有的經驗,且主委也曾憂心表示,擔憂組改完成後跨部會協調效能不如以往,須研議配套措施,既然有這樣的問題,主委是核能專家,難道都無法說服行政院?還是行政院定了調,主委也使不上力?但主委是否清楚,行政院江院長曾表示,若行政院組織改造通過後,原能會直屬行政院下三級獨立機關,外界仍有疑慮,將來不排除另有考量。關於這點,似乎還有轉圜空間,從今天原能會的報告看來,原能會對自己的定位屬性及未來運作仍舊充滿疑慮,主委會否再提供更精緻的數據,來向行政院爭取重新審視原能會的層級問題?政府組改瘦身就是要組織精簡,避免資源浪費,立意甚佳,但組改後的組織無法確實發揮功效,這樣的精簡是沒有意義的,本席還是希望主委再加把勁,也希望待會法案審查時能留意這點!
主委,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在福島核災發生後,曾在「核安全公約」臨時會中,揭櫫「強而有力且獨立」的核能管制機構,是核安防護最堅強的保壘,已成為普世價值,而原能會的組改案在去年行政院通過後,據悉美法等國核安管制機構聽到我國計畫把原能會降級且削弱功能後,不但透過管道表達關切,而且密切注意政院組改後續發展。請教主委,針對美法等國核安管制機構關切我國將原能會降級且削弱功能之事,原能會掌握多少?美國核能安全管制委員會資深委員麥格伍德更主動表達,願意在去年四月訪台時,拜會行政院和立法院主導組改的關鍵官員和重量級立委,說明建構「強而有力且獨立」的核能管制機構的重要性,為原能會扭轉劣勢,此事是否有了最新發展?本席非常憂心,現在核四仍引發很大爭議,就是外界常認為原能會管不動台電,甚至是台電在下指導棋,球員兼裁判,因此以後如果原能會降級成為行政院所屬三級機關,怎麼管得動台電這個龐然大物?勢必引發更大的核安憂慮?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代表也說,台電根本不受原能會控制,核四廠興建工程中,台電屢擅自修改設計圖,即使遭原能會開罰仍無效,本席要求原能會正視此問題,並深入檢討開罰無效原因,徹底改善原能會對台電約束力不足的問題。
三、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立法不妥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