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席,國安局蔡局長目前不在現場嗎?
- 主席
國安局蔡局長在總統府有例行會議,他有向本席請假,下午由王副局長德麟代表列席。
- 詹委員凱臣
下午詢答比較不好的地方就是不該走的人都走了,連攝影記者都沒有了。
副局長,其實我很佩服蔡局長,很少行政單位首長會主動搶著回答委員的詢問,但局長每次都挺身出來搶著回答,這非常好,我非常感動。
今天要討論的是簽署服貿協議後會不會有國安危機的問題,憑良心說,與中國大陸做任何事情都會有國安危機,都有隱藏性的國安危機,但是在我看來,那種危機並不是什麼危機,以我個人的意見來說,立法院被霸占24天是國安危機,行政院被衝入、被翻箱倒櫃是國安危機。委員常會收到很多部會首長提供的密件,這些密件不能帶回家,所以我們必須把密件放在辦公室,除了辦公室以外,什麼地方最好?就是議場,因為那裡最安全,除了委員沒有人可以進去,怎麼沒有人考慮到這一點呢?委員的抽屜裡放了多少由各單位過來的密件?那些不是國安危機嗎?我認為那才是國安危機,大型的公民運動反而沒有國安危機的問題,因為他們遵守法律,法律是所有事情的最高指導原則,這一點你同意吧?
- 主席
請國安局王副局長答復。
- 王副局長德麟
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委員的意見。
- 詹委員凱臣
林副署長,對於這次所有警察同仁的工作,我非常佩服,個案部分我就不提了,一、二個人怎麼樣傷害到一、二個人的部分我就不講了,對於一般、所有警察的工作,我非常佩服,也要在這裡給予他們肯定,但是我對於高層的作法不太滿意,現在還在講包圍警署的驅離是誰下令的、要由署長還是什麼人來坦承,好像下令驅離是錯的,好像執法者是錯的,還要坦承,有什麼好坦承的,就是政府下令驅離的,是不是?就是政府嘛!還有什麼執法者、什麼一分局局長或市長下令的問題,副署長,我不是在講你,而是認為高層太軟弱,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非常軟弱,犯法者就應該被驅離嘛,驅離是手段,你請他們離開他們會走嗎?不會嘛,總是會有一些衝突,衝突就難免會有所損傷,所以不要你不敢承認下令驅離,他也不敢承認下令驅離,我認為最高層,我說的不是總統,而是台北市政府最高層、警政署最高層應該勇於承認,他們違法,所以下令驅離,是不是這樣?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 林副署長國棟
主席、各位委員。對,正確。
- 詹委員凱臣
你也說對嘛!
- 林副署長國棟
是。
- 詹委員凱臣
好,請副署長回座。
另外,我們對大陸的經貿依靠是越來越嚴重,2003年是12%,將來可能會到達22%,所以是非常的依賴,中華民國有70%是靠出口經貿,這70%的出口中有40%是到大陸,我們不跟大陸談要怎麼辦?經濟要怎麼辦?很多人擔心我們與大陸談了之後會像香港與大陸簽署CEPA一樣,次長,你認為臺灣會有這種危機嗎?
- 主席
請經濟部卓次長答復。
- 卓次長士昭
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不一樣,我們都知道,中國大陸到2020年將是全世界最大的市場,會超過美國,大陸現在也是我們最大的出口市場,所以大陸直接與間接都牽涉到國內各行各業經濟的榮枯,國內各行各業中包括製造業、服務業都有,而香港只有服務業,所以我們與香港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 詹委員凱臣
服務業也是我們的強項之一,所以台灣不會香港化,就算簽署ECFA或服貿協議後也不會?
- 卓次長士昭
不會。
- 詹委員凱臣
好,謝謝。
另外,有學生提出「公民不服從」的理論,本席認為法務部的解釋很奇怪,什麼叫「公民不服從」?講「公民不服從」的那個人自己就被抓進牢裡去了,100多年前提出「公民不服從」這個言論的人自己就被抓進牢裡去了,在他繳交罰款後才被放出來的,如果是「公民不服從」,那他可以不用坐牢啊,所以我要在這裡向社會大眾說明,「公民不服從」不是公民的權利,只不過有人提倡這個論點,但他也是入獄後繳交罰款才被放出來的,所以他也要服從法律的規範,也就是說,「公民不服從」有個最高指導原則─必須遵守現在國家的法律,這才叫「公民不服從」,不然我也可以在這裡發起個「公民不服從」運動,叫大家要報稅、不要繳稅,臺灣的稅太高了,每年5月不要報所得稅了,搞不好我一po出這個論點會有很多的粉絲,大家都不想繳稅啊!所以請不要誤解「公民不服從」的定義。還有,如果認為這是權利的話,它的標準是什麼?什麼標準才是「公民不服從」?定義由誰來定?沒有嘛,找不到根據嘛!這不是法律保障,所以不要拿這個來抗辯,林飛帆今天還說因為「公民不服從」,所以檢察官不能追殺他,這已經錯亂了,非常的錯亂,我個人認為這是不太好的,你同不同意我的看法?
- 卓次長士昭
我同意。
- 詹委員凱臣
好,謝謝次長。
虞副主委,其實簽署服貿協議後的最大危機都在電信方面,其他幾乎沒有什麼很大的危機,大家很擔心的、最主要的都在電信,尤其是開放了第二類電信業務,請問副主委,我們參加WTO後,有開放第二類電信業務嗎?
- 主席
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答復。
-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
主席、各位委員。開放了。
- 詹委員凱臣
為什麼大家當時都不去質疑,現在卻對服貿協議一直講呢?我們參加WTO時就已經開放第二類電信業務了嘛!
-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
是的。
- 詹委員凱臣
現在的服貿協議又開放第二類電信業務,二者的內容不同嗎?
-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
我們參加WTO時,在民國91年已經對全世界開放所有的第二類電信服務,但是98年6月才針對第二類電信服務中一般服務的11項服務開放陸資可以投資50%,這也低於我們對WTO的承諾。
- 詹委員凱臣
陸資進入之後,能不能切入我們的稅務系統、戶政系統?能不能因此得知我們的個資?
-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
這次開放第二類電信的三項特殊業務,使用這個服務的多半是企業用戶,企業用戶為了保護其資訊安全,在使用第二類電信進行傳輸時都會個別加密,只要是加密的訊息,第二類電信業者是看不見的。
- 詹委員凱臣
所以不會嘛?
-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
不會的。
- 詹委員凱臣
好,那就可以解除大多數人的疑慮了。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陸委會的張副主委。副主委,大家擔心我們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後,大陸的一般勞工會到臺灣來搶工作權,例如洗髮小妹等等,會不會有這樣的情況?
- 主席
請陸委會張副主任委員答復。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服貿協議中有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部分,我們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也沒有開放投資移民,都沒有。
- 詹委員凱臣
那坊間在害怕什麼?我一直搞不懂,這次服貿協議並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嗎?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完全沒有。
- 詹委員凱臣
另外,服貿協議本身有沒有煞車機制?有啊,第八條是不是煞車機制?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第八條是緊急磋商機制。
- 詹委員凱臣
第十七條之一是不是煞車機制?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第十七條是承諾表,承諾表可以修改。
- 詹委員凱臣
第十九條是不是煞車機制?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第十九條也是。
- 詹委員凱臣
是啊,服貿協議實施一年之後,如果覺得不好就可以修改,第十七條之一則是開始實行之後,對於服貿協議不滿意,認為傷害到我們了,我們也可以修改嘛!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有關第十七條承諾表的修改,三年之後的任何時間都可以提出來,可以修改。
- 詹委員凱臣
所以一年可以修改,三年也可以修改,這就是煞車機制了嘛!
- 張副主任委員顯耀
所以這次簽署的服貿協議,政府幾乎能想像到的國安疑慮或對產業的傷害,我們從各種角度都已經做了充分的機制與考慮。
- 詹委員凱臣
最後,最近有些人士為了反對核四而要進行無限期靜坐,我非常尊重也非常佩服這些人以大慈悲心要反對核能所帶來的災害,但是採用禁食的方式,可能撐不過二、三個禮拜,為什麼不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實踐理想,反而要讓自己的理想在二、三個禮拜內就結束了呢?這樣不好。為什麼要靜坐?就是怕核能所帶來的災害,要以大慈悲心去靜坐,這是為了人類的生命著想,但如果是為了其他人的生命著想,為什麼對於可能會結束自己生命的舉動卻感到無所謂呢?我在這裡慎重的呼籲要禁食的人及想支持的人要多做考慮,生命是很可貴的,應該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實踐理想,不要用這種方式,在二、三星期就結束可貴的生命,是不是這樣?
- 王副局長德麟
是。
- 詹委員凱臣
好,謝謝。
- 王副局長德麟
謝謝委員。
- 主席
詹委員,「公民不服從」運動在高中課本就有提到,2008年全國公務人員考試也有考題─「公民不服從運動不包含下列哪個內涵?」答案是「不違法」,也就是「公民不服從」運動是可以違法,這部分請你回去看清楚,這個問題我在司法委員會曾經提出過,這在高中課本中也有提到,而且2008年公務人員的考題已經明白指出「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內涵不包括不違法,也就是公民運動可以違法。
- 詹委員凱臣
(在席位上)定義、標準是什麼?
- 主席
所以你去看清楚課本再說。
- 詹委員凱臣
(在席位上)我會去看清楚。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詹凱臣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