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研所貯存破損燃料棒與污染土壤未依法定程序管理,是最危險的貯存地「其實最危險的是核研所,你裡面的管理根本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妥善處理威權時代遺留的核廢料,不能讓原能會規避法律「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讓過去莫名其妙、國家威權時代發展所留下來的餘毒妥善處理,不能讓原能會規避法律,成為最危險的貯存地」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要求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場證明具有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能力「現在我們要求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場要證明具有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能力」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安排這個重要的議題,因為核廢料的問題在討論到核電廠時至為重要,可是本席一直關切的是賀博士所提出的,亦即核研所下面有39支破損的燃料棒,也曾多次發生氫爆,這個事件被統稱為核研所625輻射污染事件,也進行很多清污的動作,清污產生的土壤、污染物目前也都放在核研所下面。根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八條規定,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的興建,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我們不知道當年在那裡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會出現這些核廢料、放射性物質,但是它的生產設施之興建,對運轉所產生之放射性廢棄物,應檢附資料證明其具有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能力,且主管機關要公告、舉行聽證等等,包括資格、程序、審核文件等等。請問張院長,到底那裡發生了什麼問題,因而有這些東西?

  2. 主席

    請中科院張院長答復。

  3. 張院長冠群

    主席、各位委員。中科院在民國77年10月1日奉令將核研所所有的裝備、人員、設施及技術人員的資料全轉移到當時的核研所。

  4. 趙委員天麟

    所以你不知道?

  5. 張院長冠群

    目前我們完全沒有資料,而且我們的人員也沒有參與。

  6. 趙委員天麟

    也就是說當時是中科院主導這件事,但是因為是在民國七十幾年轉到原能會,所以你並不清楚。

  7. 張院長冠群

    不清楚,所有參與的人也都在核研所。

  8. 趙委員天麟

    所以你也不知道他們當時對於有沒有能力處理、貯存和最終處置能力進行過評估、申請?

  9. 張院長冠群

    不知道。

  10. 趙委員天麟

    國防部知不知道?

  11.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林副處長答復。

  12. 林副處長華宇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核能的議題,由中科院代表國防部。

  13. 主席

    什麼叫中科院代表國防部?有邀請你們列席來答復委員的詢問啊!

  14. 趙委員天麟

    我剛才問了張院長的問題也同時要問副處長,當時發生什麼事情,國防部到底知不知道?為什麼會有39支破損的燃料棒?外界說有人在做核子彈、原子彈,國防部到底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15. 林副處長華宇

    有關核能議題的部分,由中科院代表國防部發言。

  16. 趙委員天麟

    所以你不知道?

  17. 林副處長華宇

    是。

  18. 趙委員天麟

    當時整個申請過程你也不知道?

  19. 林副處長華宇

    是,不知道。

  20. 趙委員天麟

    也就是說,在今天主席安排的這個會議中,國防部和中科院的代表對於當時搞出什麼飛機和名堂、有沒有經過什麼程序,就一句話「交給原能會了」,所以國防部也不知道,沒有建檔、沒有資料、沒有國家政策、沒有後續追蹤,是不是這個意思?

  21. 林副處長華宇

    是。

  22. 趙委員天麟

    好,謝謝,兩位請回。

  23. 接下來我問現在的苦主──原能會,副主委,當時在那邊是不是要做原子彈、核子彈?

  24.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答復。

  2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不清楚。

  26. 趙委員天麟

    你也不清楚?我們中華民國臺灣在當年發生這件事情,有39支破損的燃料棒,整個國家上上下下沒有人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這個意思嗎?

  2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有關這39支破損的燃料棒,據我所知,我們有很多燃料棒運回美國……

  28. 趙委員天麟

    當初在做什麼?

  29.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就是當初所謂臺灣研究用反應器用的燃料,美國要求我們要運回美國。

  30. 趙委員天麟

    為什麼要做這個核子反應器的燃料,是做了什麼?

  3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當初這個反應器設立的目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在民國62年的時候開始運轉。

  32. 趙委員天麟

    這件事情變成一個羅生門,那沒關係,但是很關鍵、現在還有影響的,就是當時在興建這些設施時,因為他們把資料都交給你了,他們在興建設施對於放射性物質有處理、貯存能力的證明資料,當時有沒有申請?

  3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從77年開始,我們就開始做相關的偵測,在這之後,我們都有資料。

  34. 趙委員天麟

    我不是問你偵測,我是說當時不管是為了做核子彈、原子彈、核電廠,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就是留了39支的燃料棒,等於是廢棄物,有沒有照第八條有關貯存興建設施的法律規定,有沒有申請?有沒有聽證?有沒有主管機關核准的建照?

  3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的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是91年才制定,這些事情都發生在立法之前。

  36. 趙委員天麟

    在立法之前,所以它都沒有照程序做嘛!

  3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在那時候並沒有法律規定。

  38. 趙委員天麟

    這些程序的相關內容就是為了保障整個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標準,所以這部分現在處於不明的狀態,因為當時沒有法律規定,對不對?

  39.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是。

  40. 趙委員天麟

    我再詢問有關第十七條的部分,這你們就不能迴避了,就算它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為什麼而蓋,它就存在那個地方,但是第十七條有關放射性物質最後處置、貯存的興建,它就必須提出完整的申請,他有沒有能力處理相關的問題,以及舉行聽證等相關的程序,你們有補足程序,取得建照嗎?

  4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跟委員報告,最終處置的部分,就是國家找到最終處置場之後,他必須照這個……

  42. 趙委員天麟

    貯存呢?

  4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貯存有相關的執照。

  44. 趙委員天麟

    什麼執照?你能否告訴我們第十七條第二項所提到的,主管機關收到申請要予以公告,公告之後還要載明個人、機關、團體的意見,還要開聽證會,你可以告訴我們這些程序在哪裡嗎?

  4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我們手邊的執照是101年1月30日核子燃料貯存設施的運轉執照,當初這個執照核發過程應該有相關程序。

  46. 趙委員天麟

    聽證會什麼時候開的?什麼時候公告的?這個執照發得莫名其妙。

  4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個問題,我請物管局邱局長來答復。

  48. 主席

    請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邱局長答復。

  49. 邱局長賜聰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核能研究所現在有放射性廢料處理設施5座,都有取得執照,貯存設施有9座,其中有4座是併同臺灣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的除役計畫進行,另外5座都有執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是在民國91年12月才正式施行,在這之前,已經存在的放射性廢料的處理貯存設施,依物管法是有取得執照的條款規定。總之,現在的貯存設施和處理設施都已經納入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的法規體系裡面,我們也經常派員前往進行安全檢測。

  50. 趙委員天麟

    你不要混淆視聽,你說以前沒有這個法,所以並沒有依照這個法的規定去做很嚴謹的申請執照。你現在又告訴我說你有執照,是後來的執照,把以前的設施全部納入管理,是這個意思嗎?

  51. 邱局長賜聰

    是的。

  52. 趙委員天麟

    聽證會什麼時候開的?

  53. 邱局長賜聰

    在民國91年12月之後有物管法,物管法才有規定聽證的程序,所以從那之後所申請的放射性物料的處理貯存設施在核照過程要依法舉辦聽證。

  54. 趙委員天麟

    你們有沒有辦?

  55. 邱局長賜聰

    核能研究所的部分並不是申請新建。

  56. 趙委員天麟

    沒有就對了!你跟我扯什麼執照不執照!

  57. 邱局長賜聰

    核能研究所的處理貯存設施依法並不需要辦理聽證。

  58. 趙委員天麟

    依第十七條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的相關興建,你裡面有39支有污染的燃料棒,有一拖拉庫被污染的土壤放在你們核研所裡面,你告訴我說依法不用舉辦聽證、不用取得這樣的執照,是這個意思嗎?

  59. 邱局長賜聰

    不是,依法要舉辦聽證的是民國91年年底以後,核研所的設施是在91年之前就已存在。

  60. 趙委員天麟

    對,所以你就完全在這個法律的嚴謹度之外,變成一個化外的廢棄物放置地。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其實最危險的是核研所,你裡面的管理根本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旁邊的居民統統不知道,要不是賀博士提到有39支燃料棒,你也打算一輩子不讓我們知道這件事嗎?

  61. 邱局長賜聰

    不是,核能研究所的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設施歸類在小產源放射性廢棄物,這方面的安全管理資訊在原能會網站有對外說明,我要強調的是,核研所在民國60或70年代所設立的這些設施,是遠遠在制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之前一、二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前就存在了。

  62. 趙委員天麟

    就很隨便啊!

  63. 邱局長賜聰

    不是,那時候並沒有法律規定要有聽證程序,我只是據實報告。

  64. 趙委員天麟

    我等一下有一個臨時提案要求你們把所有的文件都拿出來看,你不能說以前沒有規定,那是一個威權時代的便宜行事,現在已經有這個法律,你們說101年拿到新的執照,但是過程就是黑箱作業。

  65. 邱局長賜聰

    倒不是這樣。

  66. 趙委員天麟

    我很替你們在裡面工作的員工感到疑慮。你們說附近偵測都沒有問題,那這個環境試驗區什麼時候要取消?

  6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於環境試驗區,我們都定期偵測它的輻射值。

  68. 趙委員天麟

    你說是安全的!

  69.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

  70. 趙委員天麟

    那為什麼不取消,還給國有財產局?

  7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不是取消,現在核研所想把那塊地拿來做綠能植物的栽培地,已經在申請相關的計畫。

  72. 趙委員天麟

    為什麼要做綠能植物栽培地?

  73.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因為他們有生質能的研發計畫。

  74. 趙委員天麟

    環境試驗區可以先取消嗎?

  75.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環境試驗區已經符合所有安全的標準。

  76. 趙委員天麟

    那就取消啊!這就代表那個地方還不安全,否則現在為什麼要用圍牆圍起來?你可以還給國產署或做其他利用,這代表那個地還是有疑慮的,對不對?

  77.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應該沒有疑慮,我們定期偵測的輻射值都有定期公告。

  78. 趙委員天麟

    你現在所做的行政舉措和你所說的沒有疑慮是背道而馳的,現在還是環境試驗區,還沒有取消,對不對?

  79.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現在還是環境試驗區。

  80. 趙委員天麟

    你們給我的報告表示最終要取消,但現在你們認為安全卻又不取消,這是為什麼?因為不安全,是不是?

  81.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不是,我們現在希望把它變成綠能的種植區。

  82. 趙委員天麟

    那就是掛羊頭賣狗肉,就是不安全。

  83. 請教賀博士,核研所下面放那麼多恐怖的廢料,沒有經過嚴謹的法律程序來申請,他們號稱這是安全的,你的看法呢?

  84. 主席

    請財團法人宜蘭人文基金會賀立維顧問發言。

  85. 賀立維顧問

    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對於法律規定並不擅長,但是我就技術上來講,那39根的每一根輻射強度比蘭嶼的10萬桶還高,它現在又承包台電的乾貯,台電的乾貯一筒是3,500根,這是很恐怖的事情。北海岸將來會有一百三十多筒,每一筒是3,500根,一百三十多筒加起來有幾萬根,比現在核研所的39根更恐怖,這是我最疑慮的地方。

  86. 趙委員天麟

    按照他們現在的標準,你認為核研所下面所放的廢料有沒有符合核電廠所約束的貯存水準?

  87. 賀立維顧問

    完全沒有,最起碼根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任何的核子設施,第一要有期初的安全分析報告,即所謂的PSAR,然後據以施工,施工結束之後還需要一個FSAR,也就是最終安全分析報告書,通過之後才能運轉,核研所現在並沒有這兩個分析報告書。

  88. 趙委員天麟

    謝謝主席給我時間,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讓過去莫名其妙、國家威權時代發展所留下來的餘毒妥善處理,不能讓原能會規避法律,成為最危險的貯存地。

  89. 主席

    賀博士,你說趙委員所講那39根的1根超過蘭嶼的10萬桶?

  90. 賀立維顧問

    原能會公告蘭嶼的背景輻射值全國最低,我就以原能會公告的值來比核研所的一根燃料棒,超過非常非常多。

  91. 主席

    超過10萬桶以上?

  92. 賀立維顧問

    對,因為那10萬筒還是全國最低。

  93. 主席

    核研所接受台電的委託所建造的乾式貯存筒可以貯存3,500支?

  94. 賀立維顧問

    3,500支燃料,總共有56束,每束大概60支左右的燃料棒。

  95. 主席

    請蔡委員錦隆質詢。

  96. 蔡委員錦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美國核子教育的影片裡面有一段話:研究顯示,比起核子反應爐,大家更反對住在核廢料旁,差別不在於危險,而是在於沒有利益。我們因為核廢料的問題已經紛紛擾擾幾十年了,大家也擔心了幾十年,我們勘查了很多地方,除了蘭嶼之外,也曾考慮與考察過澎湖外島、台東及其他幾個地方,但是到現在為止仍然沒有結論,我覺得這部影片中「差別不在於危險,而是有沒有利益」這句話還滿實在的,到底核廢料處置場有沒有任何定案?你們有沒有端出什麼牛肉讓地方接受,這樣才可以安心建置一個貯放核廢料的地方,有沒有?

  97. 主席

    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

  98. 杜次長紫軍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我請朱總經理來答復。

  99. 主席

    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100. 朱總經理文成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個核後端營運基金,除了做工程上貯存核廢料設施使用之外,對當地居民也有進行回饋,與電廠運轉中對地方的回饋是同樣的,即便是現在,我們對這二個地方也是積極在做溝通,我相信民眾也領受到我們的好意,不過以大範圍來說,目前是縣政府不願意出面進行公投而已。

  101. 蔡委員錦隆

    反正到現在為止就是沒有,也不會有地方同意對不對?將來什麼時候能建置也不知道,這是讓大家比較擔心的地方,因為現在只能暫時存放於核電廠周遭。本席曾參觀過美國猶卡山,當然現在也有人質疑並要求猶卡山應於10年後停止,我去參觀時聽過他們的介紹,那裡的量之大、之多是嚇死人,有人說那裡10年後要關閉,我不知道10年後那些核廢料要放在哪裡,就像蘭嶼的居民要求把核廢料搬走一樣,要搬到哪裡?問題是沒有貯存場所嘛!而且也沒有讓人民來認定最後的方向到底在哪裡,這就是我們最大的不確定性,對不對?你們也不曉得哪位縣市長願意接受,都沒有嘛,這要怎麼辦呢?

  102. 朱總經理文成

    我們不能把所有的期望都寄託在一、二個地方,所以……

  103. 蔡委員錦隆

    本席很久以前就曾經聽說過北韓願意承攬這些核廢料,這就與我們跟地方談利益一樣,你們就讓北韓去處理不就好了嗎,不要說北韓,國外也有很多國家是願意的,我去猶卡山參觀時,他們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他們認為這些是最重要的原料,如果技術成長到某個階段,這些原料可以提煉出世界上非常稀有且重要的原料,而且對國家有重大的幫助,只是現在時機未到,因為研究成本太高,是不是這樣?

  104. 杜次長紫軍

    委員剛才提到了低放核廢料與用過燃料棒,有關用過燃料棒的部分,目前我們正與國外接洽,看看能不能進行再處理,這部分正在聯繫中。至於低放的部分,我們不排除如果有地方願意讓我們做境外處置,我們也不會放棄任何的選項,這些都在嘗試接觸中。

  105. 蔡委員錦隆

    次長,既然幾十年都無法定案,而現在台灣的首長又都是民選的,在民意的壓力下,根本不可能有哪個縣市願意將此提出來公投,除非你有辦法說服當地,但即使公投通過,只要有少部分人反對,他們還是會去抗議,所以最直接了當的辦法就是把低廢部分全部賣清,付費請國外來處理。燃料棒也不需要再貯存了,可以賣錢的就賣錢,不能賣錢的就花錢請人來處理,這樣不是很直接了當嗎?這樣台灣人民才有可能安心嘛,否則這個議題是永遠沒完沒了。

  106. 杜次長紫軍

    這是比較複雜的議題,我們都有嘗試與可能的對象洽談,但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定案。

  107. 蔡委員錦隆

    我覺得時間太冗長了,如果台灣到最後幾乎無法在國內建置最終貯存場的話,就應該直接了當的與國外積極接洽,儘速辦理,好不好?這樣大家才會比較安心嘛!

  108. 杜次長紫軍

    我們會積極來辦這件事情。

  109. 蔡委員錦隆

    我們講的大家都覺得很危險,例如曾發生過6次氫爆,都是發生在那一小塊地方,從民國六十幾年到現在,到底影響我們多深遠?坦白講,我剛才聽你們的報告,幾乎就是在那一塊!

  110. 杜次長紫軍

    根據我的瞭解,核研所當時的燃料棒與現在台電用的成分是不一樣的,所以不會發生像核研所當初使用燃料棒時一樣的事情。

  111. 蔡委員錦隆

    我覺得不要自己嚇自己,這樣會讓我們沒有辦法處理,而且還搞得人心惶惶,如果你們有什麼辦法,就應該講清楚,我認為最有用的辦法就是跟國外接洽,直接了當、清清楚楚的交由國外處理,就沒有這些問題了,而且是可以永遠解決的,這幾十年來因為這個問題紛紛擾擾,浪費了社會多少資源,大家也擔心害怕多久了,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處理,我覺得我們應該更積極,次長,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更積極的與國外接洽?

  112. 杜次長紫軍

    有,過去幾年我們在這個部分的進展確實比較慢,不過這一、二年,我們已經密集與對方談這件事情。

  113. 蔡委員錦隆

    我覺得這樣做都比讓國人擔心來得便宜,請你們趕快去處理。

  114. 另外,我們的政策在哪裡?核四暫時停工,做好的要予以封存,如果要啟動還要進行公投,等於是把核四廢了一樣。本席反對核一、核二及核三延期,尤其核一,它是亞洲最古老的核電廠,已經運轉快40年了,到107年就要到期停止運轉,未來我們的能源在哪裡?我們的政策在哪裡?本席在這一次台中市長初選時,也就是3月4日曾提出改變台中天際線的政見,重點就是在太陽能發電與風力發電,我覺得台灣的日照時間本來就長,這是可以發展的,而且台中市平均日照時間超過6小時,夏天更是超過8小時,風力和太陽能發電都是很好的,尤其我們的太陽能發展得非常好,日本自從發生福島核災害之後,就強力推動建置太陽能,今年預計要建置8,100MW(百萬瓦)以上,但台灣的政策在哪裡?我希望你們趕快制定獎勵措施,甚至強制規定興建大樓者一定要在頂樓蓋太陽能設備,也可以獎勵一些既有樓房在頂樓加裝太陽能設備,不要讓頂樓變成鐵皮屋、違章建築,而是統統變成太陽能設備,這樣從天際上來看,這是最直接了當的辦法,但是你們卻沒有這樣去做,我不曉得我們的政策在哪裡?

  115. 本席認為要處理核電只有二個辦法,我也主張無核家園,最好現在就都沒有核電,但是有可能嗎?成本要由誰負擔?人民負擔得起嗎?所以我建議你們儘快訂定出能源政策,尤其我們在太陽能板的產出方面,在世界上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當其他國家都在積極推展時,我們為何棄而不用呢?所以本席希望經濟部趕快提出辦法!

  116. 杜次長紫軍

    從民國98年再生能源條例施行至今,我們的再生能源,特別是在太陽光電部分,其成長在這幾年來已經接近400%,而全台灣最大的太陽光電發電站就在台中的中科友達的頂樓,那是全台灣發電量最大的太陽光電站,我們這幾年都會針對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部分特別增加……

  117. 蔡委員錦隆

    次長,我要特別糾正一下,坦白說,我覺得經濟部對太陽能有一種封閉的心態,103年政府對設置太陽能發電限制量在210MW(百萬瓦),你們自己都先限量了,又怎麼鼓勵呢?你們應該提撥一點資金讓民間來配合,只要提出申請,政府就給予補助,讓民間一起來發展,這才是正途!

  118. 杜次長紫軍

    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保證收購20年,收購費用如果過高或量過大的話,會造成民眾未來20年的沈重負擔。

  119. 蔡委員錦隆

    每一棟大樓的發電除了自用之外,多餘的電才能販售,這樣你們才去收購嘛!

  120. 杜次長紫軍

    委員,自用是不划算的,現在的發電都是賣給台電,因為台電收購的價格大概是6到8元,但是跟台電買回來只要2元多……

  121. 蔡委員錦隆

    新大樓就要求強制執行,舊大樓就以鼓勵、政策配合的方式來做嘛!

  122. 杜次長紫軍

    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太陽光電如果是自己發電自己使用的話,其成本很難回收。

  123. 蔡委員錦隆

    當然很難回收,所以我們要強制規範新大樓這樣做,這是可以規定的嘛,舊大樓則用補助的方式……

  124. 杜次長紫軍

    政府用高價去收購,他們再以低價向台電購買,這樣才划算,他們也才會投資,如果要求他們自用之後有多餘的才能販售,會投入的人就更少了。

  125. 蔡委員錦隆

    你們應該要制定辦法,既然太陽能、風力在台灣是適合發展的,尤其我們的日照時間夠長,就應該要大力推廣,全世界都在推廣,哪一個發電價格不比核能發電高,現在最便宜的就是核能發電嘛,問題是國人無法接受啊,所以即使其他發電方式的電價比較貴也要去推展啊,對不對?

  126. 杜次長紫軍

    是,所以這一次核四停工之後,在今年8、9月所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就是要針對未來的供電結構做一些討論。

  127. 蔡委員錦隆

    我希望你給衛環委員會一個資訊,告訴我們未來要增加多少,而不是用一種封閉的心態,你從一開始就限制一個量,民眾就會覺得你們根本是無心發展!

  128. 杜次長紫軍

    未來的目標很清楚,但它是分年的,最主要還是考慮到電價收購將來會反映在電費上,這對民眾用電是有負擔的。

  129. 蔡委員錦隆

    政府要用鼓勵的方式,新大樓以強制規定來處理,舊大樓則採取獎勵的方式,這樣民間與政府就能一起來發展太陽能,好不好?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提供資料給我們。謝謝。

  130. 主席

    請田委員秋堇質詢。

  131. 田委員秋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