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政府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問題,蘭嶼遷出毫無進展「但過了1年,絲毫沒有進展,也提不出任何替代方案,政府根本沒能力處理核廢問題」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廢料是債留子孫、把問題丟給未來的不負責任行為「所以核廢料,根本就是債留子孫,將問題丟給未來的不負責任的行為。」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根本解決核廢料問題在於不再產生核廢料,核一至核三不延役、核四停建「核一至核三不能延役,核四停建,讓台灣成為非核家園,才是根本解決之道。」發言紀錄
-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主題、核廢料問題
燃料棒儲存核一核二幾存滿
依據原能會的統計,目前核一至核三廠,總共已經儲存了16,617束用過的燃料棒,以及3,422公噸的鈾(相當於3萬多顆原子彈所產生的輻射核種)。
其中核一廠跟核二廠所儲存的燃料棒已經達到總存量的94%,已經快放不下了。
學者指出,用過的核燃料棒自反應爐取出後核反應依舊進行,釋放大量的熱與放射性物質,剛取出的核燃料棒需要放置在冷卻水池中充分散熱,十年後釋放的熱仍為新燃料的千倍以上,如果散熱不良,就可能融解產生核子反應,沒有容器可以屏蔽。
針對核一廠跟核二廠燃料棒已經快放不下的狀況,政府有什麼對策?
核廢料爆量無處可放
3座核電廠每年用過的燃料約有150噸,低、中、高階核廢料每年約產生1.5萬桶,3座核電廠除役時,全台將有4,500噸用過的燃料、共45萬桶低、中、高階的核廢料。
再加上除役時所產生的廢料,總計將有9千噸高階燃料,低、中、高階核廢料也高達90萬桶,是目前蘭嶼儲存場容量的9倍。
而且核廢料放置在蘭嶼的租約已經早在2011年底期滿,台電現在根本是違法存放,去年行政院長江宜樺開啟協商平台,表示會盡全力在任內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但過了1年,絲毫沒有進展,也提不出任何替代方案,政府根本沒能力處理核廢問題。
核廢料是債留子孫,把問題丟給未來
核廢料中含有的所有放射性同位素都具有各自的半衰期(使自身的一半衰變為其他物質所需要的時間),最終放射性廢料會衰變作完全不具放射性的物質。
某些放射性元素(如鈽─239)在自然放置上千年後對人類及其他生命仍然還是有害的,另外,甚至還存在上百萬年都不能衰變完全的同位素。
核廢料的半衰期因原素的不同長短也不一樣,低階核廢料的放射性半衰期約300年,高階核廢料的半衰期更長達2萬4千多年,而台灣核電廠所產生的鈾235為例,它的半衰期更長達7億年。
無論怎麼存放核廢料,都很難找到一種完全不會外洩的方式存放,但是核廢料短至百年長至萬年都有放射性,我們也沒有辦法保證,任何存放方式可以在幾百年甚至長達幾萬年的時光過去,都沒有任何外洩的疑慮。
所以核廢料,根本就是債留子孫,將問題丟給未來的不負責任的行為。
終止核廢料問題
要根本解決核廢料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再讓核廢料產生。核一至核三不能延役,核四停建,讓台灣成為非核家園,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