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於財政委員會會議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1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明才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身心障礙者及老人家們,他們坐車都非常不方便,除了有低底盤公車之外,還有載運輪椅的車輛,這種車是叫什麼名字呢?

  2.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3.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楊委員講的是叫「福祉車」。

  4. 羅委員明才

    在福祉車還沒有正式出爐之前,目前使用這種車輛免稅的大概有多少呢?

  5. 張部長盛和

    目前還沒有免。

  6. 羅委員明才

    我看到有很多車輛是掛著身心障礙……

  7. 張部長盛和

    那是停車用,就是可以在身障車的停車格停車。

  8. 羅委員明才

    有多少輛呢?

  9. 張部長盛和

    約有四千多輛。

  10. 羅委員明才

    有沒有稅……

  11. 張部長盛和

    沒有,只是停車方便而已,因為有專用停車格。

  12. 羅委員明才

    不是免稅嗎?

  13. 張部長盛和

    是免停車費。

  14. 羅委員明才

    我覺得楊委員的提案很好,未來將會有很多人口老化的問題,低底盤公車也已經開始上路,台北市到處都有出現這樣的福利,的確讓老人家的上下車很方便,而老人家在上下舊公車時,可說是冒著生命危險啊!他們不是不走,而是腳麻走不動了。低底盤公車有沒有免貨物稅呢?

  15. 張部長盛和

    現在已經免了,今天丁委員守中的提案,就是時間快到再延而已。

  16. 羅委員明才

    大概有多少輛是免稅的,還有稅損大概是多少呢?

  17. 張部長盛和

    2,607輛。

  18. 羅委員明才

    大概少了多少稅?

  19. 張部長盛和

    一年大概有三億多。

  20. 羅委員明才

    大家還沒有享受到核四的好處,社會還因此而一團亂,就已經莫名其妙花掉三千多億,這三億多可說是九牛一毛,而且實際上還可以嘉惠很多人啊!楊委員的提案,本席會大力支持,因為低底盤公車及福祉車,以後可以嘉惠更多的人。這部分的稅損是多少呢?

  21. 張部長盛和

    我們的估算與楊委員不同,他算的是一點多億,我們估算三點多億。

  22. 羅委員明才

    三點多億而已,那就通過了嘛!

  23. 最近股市有沒有520行情呢?部長有沒有買大立光的股票呢?

  24. 張部長盛和

    我們不能買股票,全部都要信託。

  25. 羅委員明才

    你就賺不到了。

  26. 張部長盛和

    我一直都沒有賺這方面的錢。

  27. 羅委員明才

    你不能買股票就表示很多公務人員不能買股票。當初有人買大立光是買在10塊錢,現在已經創下兩千多塊的紀錄,這兩種價位一比起來的話,相差高達200倍啊!

  28. 主席

    請金管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29.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

    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應該有超過2,000塊。

  30. 羅委員明才

    這是否意味台股現在要展開520行情呢?目前台積電才一百多塊而已,然而很多生技股票可說是飛龍在天,當初投資10塊,現在有可能已經五百多塊了,而大立光也已經2,000塊了。請問副主委,有沒有所謂的520行情呢?針對股價屢創新高的狀況,金管會的態度是鼓勵,還是會強力鎮壓呢?

  31.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

    我想台股的基本面非常良好,而經濟成長、殖利率及上市櫃公司的獲利,部長在不同場合也都提過了,我們對台股未來的行情非常有信心。

  32. 羅委員明才

    2,000塊是正常的嗎?

  33.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

    我想這是公司的基本面。

  34. 羅委員明才

    我認為應該正面來看待,有些委員同仁也很關心外國的狀況,以蘋果股價為例,竟然每股高達600美金。針對台股這樣的表現,政府不應該趁此機會去打壓,你們會不會打壓呢?

  35.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

    基本上,我們是健全制度,不會去做任何您認為的打壓……

  36. 羅委員明才

    換言之,就是樂觀成成。

  37.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

    我們樂見我們的資本市場蓬勃發展。

  38. 羅委員明才

    這是健康的心態,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也是走在前面的指標,這會讓人民覺得政府有在帶動,以及有一種欣欣向榮的感覺。

  39. 另外,10塊的股票漲了200倍,投資人被課到什麼稅呢?

  40. 張部長盛和

    如果是一般散戶,目前是課不到稅,而10億元以上者,目前也是課不到稅的。

  41. 羅委員明才

    上市櫃股票總計約有1,500支以上,以後如果出現500支都是一、二千元的情形,台灣的貧富懸殊就會越來越大,有股市王,也有地市王。部長必須信託也不能買賣股票,難道你心中不會鬱卒嗎?

  42. 張部長盛和

    不會。

  43. 羅委員明才

    別人在吃香喝辣,很多股票都飛龍在天,你們唸書也不會唸得比那些經營者差,他們享受人生的樂趣,比如吃鮑魚,而財富也累積這麼多,你們作何感想呢?還有他們也不用課稅啊!

  44. 張部長盛和

    這是個人的價值觀,第一,我不愛吃鮑魚,也不愛吃辣的,所以不喜歡吃香喝辣,我吃得很清淡!

  45. 羅委員明才

    那很好,你可以講給反服貿的所有年輕人聽,以後不需要江院長跑到第一線,你去唸阿彌陀佛,或是祝大家平安喜樂,並宣揚清淡的宗教理念給大家聽,比如服貿進來了,只要大家心裡有愛及有國家,錢就給別人賺,而我們清貧樂道、平安喜樂就好了。然而問題不是這樣,在世風日下,一切都向錢看的情形之下,這些漲很多的股票,他們的資本也在快速累積中,由於這方面只有證交稅,還沒有證所稅,部長會不會考慮要做一些稅制的更動呢?

  46. 張部長盛和

    你要引我進入那個話題嗎?委員,現在的稅制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47. 羅委員明才

    遊戲規則不會再變了?

  48. 張部長盛和

    現在是靜態均衡,目前這樣就可以了,不要再引我進入那個話題。

  49. 羅委員明才

    既然你這樣講了,我們給予你祝福。很多股票都在欣欣向榮,我們期盼有520行情,大家在社會上也都能各自找到一個平衡點。針對事業成功賺到錢的人,我們給予祝福;如果都沒有的人,那就可以向張部長學習,並由張部長來開課,在混亂及世道洶湧之中,可以去找到一個平衡點。部長在稅制上不會見獵心喜吧?

  50. 張部長盛和

    不會。

  51. 羅委員明才

    謝謝。

  52. 張部長盛和

    謝謝。

  53. 主席

    報告委員會,報告及詢答完畢。

  54. 鄭委員汝芬、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55.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56. 日期時間

    民國103年5月7日

  57. 會議內容

    審查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與記帳士法修正草案。

  58. 一、目前政府對於油氣雙燃料車、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等三大節能車種,均給予程度不一的減稅獎勵,其中以油電車享有永久減半課徵貨物稅,最為優惠。財政部在2009年2月擴大認定電動車範圍,用行政命令函釋認定油電混合車屬於貨物稅條例規定的電動車輛,可享減稅優惠,導致油電混合車嚴重濫用租稅優惠,讓國庫鉅額稅損。

  59. 二、依據統計,目前國內光是排氣量2,000CC以上的油電混合車,總計約有3萬5,000多輛,減稅金額高達71億餘元,而這些享有減稅獎勵的2,000CC以上油電車,若以廠牌區分,以LEXUS數量最多,高達1萬7,000多輛,減稅金額高達43億餘元,占比達六成;其次為1萬5,000多輛的TOYOTA,減稅金額近17億元,而單輛減稅額度最高的是BMW,平均每輛減稅45.9萬元。部長認為這些排氣量高達4、5,000CC的小客車很環保嗎?為什麼這些高排氣量的名車竟然可以「環保」之名享受租稅優惠?本席對於租稅優惠的濫用感到遺憾。

  60. 三、目前國內油電車約20種車款,入圍環保署公布之29款環保車名單的油電車只有6款,顯見油電車與環保並不能劃上等號,而目前售價在200萬元以上的大排氣量進口高級油電車,共有14款,占油電車款超過半數。現行的租稅優惠並無助於環保,只是在幫有錢人省錢,本席支持貨物稅法第12條修正案,要求政府限制油電車的租稅優惠,以免造成租稅不公。

  61. 四、對於楊玉欣委員的提案,增訂載運輪椅族使用者之車輛免稅一案,本席深表支持。因為台灣對於身心障礙者非常不友善,長期以來社會對於推動無障礙空間的進展非常緩慢,嚴重影響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就以立法院來說,若非因為楊玉欣委員出任立法委員,立法院議場通道仍只有階梯,沒有無障礙設施,大家還會認為社會對於身心障礙者友善嗎?所以本席對於增訂載運輪椅族使用者之車輛免稅一案全力支持。

  62. 五、對於丁守中委員提案讓低底盤公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期間從五年延長為十年,本席也是強烈支持,因為低底盤公車與復康巴士都攸關台灣無障礙乘車環境的推動,只有給予實質的稅務優惠,才能順利推展,請財政部不要再將稅務問題丟給交通部與衛生福利部。

  63.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64.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貨物稅條例第二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暨本院各委員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貨物稅條例刪除第九條條文草案」案、「貨物稅條例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3案。

  65. 行政院「貨物稅條例」案主要針對簡化稽徵作業,修正為由主管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參照貨物出廠時實際市場情形訂定之標準調整其完稅價格,及對於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案件稅捐起徵規範,以維護租稅公平,各委員所提貨物稅條例修正都針對特別貨物品項提出減稅之提案。

  66. 及「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配合推動低底盤公車政策,因應綠色環保潮流,並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需求,有必要延長5年免徵貨物稅期限、要求針對身障者之交通輔具免稅,相關減稅的提議都應從長計議,真正做到讓老百姓有感的施政。

  67.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暨本院各委員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使用牌照稅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計5案。

  68. 行政院函請審議「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身心障礙者使用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要件,增列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之限制。

  69. 其他委員之提案皆以修正油電混合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針對身障人士免徵汽車牌照稅提出限制條件等內容。

  70. 基本上都是因應目前實施之情形現況所提出之因應修正,尤其目前依據統計部分人士利用身障人士免徵汽車牌照稅,大量利用身分購買高級豪華房車,卻不用繳稅,完全就扭曲了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之努力,連帶也破壞真正使用此一政府德政措施的形象,讓真正需要的人也才能名正言順的使用。

  71. 主席

    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宣讀本日議程所列修正草案之條文,含委員所提修正動議。

  72. 壹、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

  73. 行政院提案條文

  74. 第 二 條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

  75. 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76. 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77. 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

  78. 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買受人或承受人,於拍賣或變賣時課徵。

  79. 五、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

  80. 前項第二款委託代製之貨物,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81. 翁委員重鈞等16人提案條文

  82. 第 九 條  (刪除)

  83. 李委員應元等16人提案條文

  84. 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85. 一、汽車

    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之。

  86. (一)小客車

    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之。

  87. 1.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88. 2.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

  89. (二)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公共汽車與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汽車應徵之貨物稅。

  90. (三)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免稅。

  91. 二、機車

    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

  92. 前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指供新車種之開發設計、功能系統分析、測試或為安全性能、節約能源、防治污染等之改進及零組件開發設計等之進口汽車。

  93. 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如左

  94. 一、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之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及工程救險車等。

  95. 二、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消毒車、掃街車、溝泥車、沖溝車、捕犬車及空氣污染測定車等。

  96. 電動車輛以及排氣量在兩千立方公分以下之油電混合動汽車,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稅率減半徵收。

  97. 楊委員玉欣等37人提案條文

  98. 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99. 一、汽車

    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之。

  100. (一)小客車

    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之。

  101. 1.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102. 2.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

  103. (二)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104. (三)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免稅。

  105. 二、機車

    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

  106. 前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指供新車種之開發設計、功能系統分析、測試或為安全性能、節約能源、防治污染等之改進及零組件開發設計等之進口汽車。

  107. 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如左

  108. 一、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之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及工程救險車等。

  109. 二、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消毒車、掃街車、溝泥車、沖溝車、捕犬車及空氣污染測定車等。

  110. 電動車輛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稅率減半徵收。

  111. 丁委員守中等29人提案條文

  112. 第十二條之二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日起十年內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汽車應徵之貨物稅

  113. 李委員應元等16人提案條文

  114. 第十二條之二  (刪除)

  115. 行政院提案條文

  116. 條  產製廠商申報應稅貨物之銷售價格及完稅價格,主管稽徵機關於進行調查時,發現有不合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情事,應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訂定之標準調整其完稅價格。

  117. 前項標準,由財政部參照貨物出廠時之實際市場情形定之。

  118. 許委員添財等20人提案條文

  119. 條  產製廠商申報應稅貨物之銷售價格及完稅價格,主管稽徵機關發現有不合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之疑慮時,始得進行調查,並應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之標準調整其完稅價格。

  120. 前項標準,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參照貨物出廠時之實際市場情形定之。且每遇單項商品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十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121. 行政院提案條文

  122. 第二十三條  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應於次月十五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繳款書收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無應納稅額者,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123. 進口應稅貨物,納稅義務人應向海關申報,並由海關於徵收關稅時代徵之。

  124. 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經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者,納稅義務人應於提領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125. 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納稅義務人應於免稅貨物轉讓或移作他用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126. 行政院提案條文

  127. 第三十三條  (刪除)

  128. 行政院提案條文

  129.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有關登記、照證及稽徵有關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定之。

  130. 許委員添財等20人提案條文

  131.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有關登記、照證及稽徵有關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132. 貳、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

  133. 一、行政院提案條文及委員提案條文

  134. 行政院提案條文

  135. 第 四 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實際狀況,對船舶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136. 行政院提案條文

  137. 第 七 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138.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139.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輪船。

  140.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141.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142.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143.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144.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145.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146.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

  147.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148.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在此限。

  149.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150. 楊委員玉欣等23人提案條文

  151. 第 七 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152.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153.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輪船。

  154.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155.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156.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157.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158.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159. 八、專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或每戶以一輛為限。

  160.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

  161.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162.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明才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