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於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宜蘭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廢料需照顧十萬年,處理應謹慎為之「所以核廢料的處理非常的重要,應該要謹慎為之。」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批評台電委託原能會所屬核研所做用過燃料最終處置評估,形同球員兼裁判「擺明了就是球員兼裁判」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建議高階核廢料直接放在各核電廠內,不要放到宜蘭「本席建議直接放在核能發電廠裡面,核一就放在核一,核二就放在核二,核三就放在核三」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從源頭不要核電,就沒有核廢料問題「不要核電就沒有核廢料的問題」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停建是正確方向「部長,核四停建絕對是正確的方向。」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歐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核能電廠在正常使用、沒有核安問題存在的情況下,大概可以使用多久的時間?

  2. 主席

    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3. 張部長家祝

    主席、各位委員。40年,一張執照的期限是20年,所以是20年加上20年共40年。

  4. 陳委員歐珀

    要照顧這些核廢料,需要幾年的時間?

  5. 張部長家祝

    當然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6. 陳委員歐珀

    多久呢?

  7. 張部長家祝

    本人請台電相關技術人員代為說明。

  8. 陳委員歐珀

    不用了,我現在就可以跟你說,答案是10萬年,而核廢料照顧不好,可能我們這一代、兒子那一代及孫子那一代不會發生事情,但在第10代、第50代或是第1,000代的時候,可能事情就會發生了,所以核廢料的處理非常的重要,應該要謹慎為之。

  9. 請教部長,關於核一、核二、核三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你們是規劃在什麼地方呢?

  10. 張部長家祝

    目前最終處置場尚未選址確定,我們現在只是在做中期的乾式貯存。

  11. 陳委員歐珀

    有沒有請原能會調查一下,未來有哪些地方可能做為最終處置場?

  12. 張部長家祝

    在原能會所核定的台電計畫當中,最終候選場址的評選及核定是到117年,詳細廠址的試驗是到127年,然後有4個區域在做所謂的技術調查及評估。

  13. 陳委員歐珀

    哪4個區域?

  14. 張部長家祝

    西部離島、本島東部、西南部及台灣海峽的西部。

  15. 陳委員歐珀

    有沒有更精確一點的位置?

  16. 張部長家祝

    這是一個範圍,並沒有一定是哪個地方或是行政區。

  17. 陳委員歐珀

    那天原能會的人員跟我說,就是金門、馬祖、烏坵、大南澳等4處。

  18. 張部長家祝

    那是低階的部分。

  19. 陳委員歐珀

    高階的,目前低階的是放在蘭嶼及核一、核二、核三廠,所以高階的就是放在金門、馬祖、烏坵或大南澳。

  20. 張部長家祝

    那些是有包括在上述的範圍之內。

  21. 陳委員歐珀

    他們說目前這4個地方正在進行評估,部長可知哪一個最有優先可能性嗎?

  22. 張部長家祝

    我不知道,我想台電也不知道。

  23. 陳委員歐珀

    他們的報告你沒有看到嗎?

  24. 張部長家祝

    我沒有看到。

  25. 陳委員歐珀

    我這裡有相關的報告,會後可以提供給部長參考。

  26. 張部長家祝

    好的。謝謝。

  27. 陳委員歐珀

    這4個地方中,列為第一優先的就是大南澳,就是位在宜蘭南澳鄉跟花蓮交界處。

  28. 張部長家祝

    這是台電的報告嗎?

  29. 陳委員歐珀

    是原能會的報告,相信台電相關人員也看過了,目前剩下部長還沒有看過。還有,在103年5月12日原能會有特別提到,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應於2017年完成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這是方才部長所提的2017年,但是他們提出這樣的要求後,結果你們卻委託他們來做這方面的調查報告,擺明了就是球員兼裁判,部長懂我的意思嗎?

  30. 張部長家祝

    沒有這個事情,最終場址的部分是從107年到117年,也就是2028年。

  31. 陳委員歐珀

    這個報告何時可以完成?

  32. 張部長家祝

    方才我就提到從107年到117年……

  33. 陳委員歐珀

    就是2017年?

  34. 張部長家祝

    不是2017年,而是107年到117年,也就是到2028年。而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是到106年,也就是到2017年。

  35. 陳委員歐珀

    我再問一次,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是何時完成?

  36. 張部長家祝

    母岩特性調查是到106年,候選場址的評選及核定是到117年,這是2028年而不是2017年,詳細場址的調查及試驗則是在127年,就是2038年,以上這些都是核定的期程。

  37. 陳委員歐珀

    報告委託出去了嗎?

  38. 張部長家祝

    本人請陳副總經理代為說明。

  39. 主席

    請台電公司陳副總經理發言。

  40. 陳副總經理布燦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分成兩個工作來進行,一部分就是電腦模擬的工作,這是由核研所來進行,另外一部分就是整個的調查工作,這是由工研院來進行。

  41. 陳委員歐珀

    到最後這份報告是誰負責?

  42. 陳副總經理布燦

    這份報告是由台電提到原能會去核定。

  43. 陳委員歐珀

    核研所就是原能會裡的單位?

  44. 陳副總經理布燦

    兩個工作是不一樣的,原能會底下有一個物管局,所以就是由物管局來做這一件事情,而核研所則是專門做研究的工作,兩者業務是完全不相干的。

  45. 陳委員歐珀

    但它也是原能會底下的單位?

  46. 陳副總經理布燦

    從屬關係大概就是如此,但是兩者業務是完全不相同的。

  47. 陳委員歐珀

    我的重點不在這裡,但如果最後評選第一優先是大南澳的話,那本席是極力反對的,我相信金門、馬祖、烏坵的民眾也會反對。

  48. 張部長家祝

    我相信每個地方都會反對。

  49. 陳委員歐珀

    當大家都反對的時候怎麼辦?本席建議直接放在核能發電廠裡面,核一就放在核一,核二就放在核二,核三就放在核三,如果當地的居民也就是新北市、屏東的居民有意見,那也沒關係,我再提供另一個建議,你們可以放在總統府、經濟部、台電或原能會,因為你們信誓旦旦的說你們可以處理好嘛!所以放在你們那邊是最安全的,就近照顧不是很好嗎?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50. 張部長家祝

    如果在核電廠本身做一些短期或中期的處理,包括乾式貯存,那當然都可行,但所謂最終處置是要埋在地底下的,並不是找一個處所就可以擺放,必須符合地質的條件,也必須符合相關工程設計的規定,通常地質條件是非常重要的,不是任何地方都有花崗岩、都可以來處理。

  51. 陳委員歐珀

    我剛才講過,核廢料必須照顧10萬年,沒有一個地方的人願意讓它擺啦!因此,公投的結果哪個地方最贊成興建核能發電廠,那個地方就最適合來擺放,因為民眾最不會反對。宜蘭反對核四廠的民調意見是歷年來最高的,你們想要放在大南澳,或許到時候我已經不再擔任立法委員了,但我相信反對的聲音絕對會越來越強,所以在宜蘭你們是想都不用想啦!本席特別提醒你這一點。其實我是學環工的,部長想不想聽一下我對如何處理的建議?

  52. 張部長家祝

    請講。

  53. 陳委員歐珀

    我問過相當多的學者專家,我得到一個非常好的答案,環保署有一項很重要的業務──污染管制業務,污染管制最重要的概念就是推動源頭的管理策略,也就是說,不要核電就沒有這些問題,不要核電就沒有核廢料的問題,然後我們也不需要去煩惱這個問題,部長,核四停建絕對是正確的方向。

  54. 張部長家祝

    但是即使這樣,核一、核二、核三還是要處理啊!

  55. 陳委員歐珀

    我知道要處理,就是放在核一、核二、核三廠裡面,不要放到宜蘭來啊!

  56. 張部長家祝

    那並不是永久的處理方式。

  57. 陳委員歐珀

    到宜蘭就不可行啦!我相信無論要放在哪個地方,一定都會引來抗爭,所以都是不可行的,到時候如果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居民也有意見,那就擺在總統府、經濟部、台電公司或原能會,我認為這樣才有辦法解決問題,民主國家民意才是國家的主流,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任何問題到最後都要詢問主人的意見。

  58. 部長,今天我很誠懇的跟你講,核四停建絕對是正確的方向,該怎麼善後就怎麼善後,好在我們是決定要停建,要不然核四廠那個地方才是最危險的地方,比核一、核二、核三還要危險。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歐珀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