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認為國安局官員在委員會備詢時,對於偵查執行中的法律案件,以及對國防外交有立即危險或依法不能透露的事項,即使委員逼問也不應透露,應堅持守口如瓶的原則「對於國防外交有產生立即危險以及依法所不能講的就是不能講,不論委員怎麼樣逼你、打你、罵你,當然是不會打啦!這樣你們都不能講,是不是應該這樣子?何況法律還在執行、進行、偵查耶!」發言紀錄
-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國安局所有的活動,蒐集情資、資訊掌握等所有活動是不是要依法行事?
- 主席
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 李局長翔宙
主席、各位委員。是。
- 詹委員凱臣
也不能夠違法嘛!是不是?
- 李局長翔宙
是。
- 詹委員凱臣
所以,現在正在進行的法律案件,依法國安局可以在委員會中去透露一些消息?
- 李局長翔宙
不能報告。
- 詹委員凱臣
不能報告吧?
- 李局長翔宙
是。
- 詹委員凱臣
剛剛有委員質詢時說你們是不是掌握了陸委會副主委把文件交給誰的資訊,他們說有掌握了,其實這個事情也不要講。
- 李局長翔宙
我隻字都不能說。
- 詹委員凱臣
都不能說。國安局的官員,你們要知道,剛剛主席拿出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上面也寫了一條規定,對於國防外交有產生立即危險以及依法所不能講的就是不能講,不論委員怎麼樣逼你、打你、罵你,當然是不會打啦!這樣你們都不能講,是不是應該這樣子?何況法律還在執行、進行、偵查耶!你就透露一點說知道資料是交給誰,那就不用去偵查了啦!所以還是小心一點,好不好?
- 李局長翔宙
是的。
- 詹委員凱臣
立法院另有一個委員會不是在這8個委員會之中的,之前我有去參加過,當時是每個黨團派一些人去參加,討論關於立法院本身的預算,其中有委員提出,要立法院秘書處把所有委員有搭公務車的時間全部計算出來,一開始秘書處說他們不能提供,因為這是每位委員個人的事情,但是委員堅持秘書處一定要提出,後來秘書處說好,下禮拜就會提出,但提出的資訊只能供委員參考,不能外漏,而大家也都答應了,到了第二個禮拜開會,秘書處也把資料拿出來,包括什麼委員搭公務車、搭乘時間多少等資料,結果第二天報紙全部都登載出來,事實上,當天並沒有任何記者在場,所以今天國安局在這裡說的,就可能是明天報紙的題材,之前不也都講好資訊不能透露,結果像某位委員一個月內搭乘時間兩百多小時,而且還被說這是用公務車在從事競選活動,像這些資訊後來通通都被報出來,所以不應該講的就不應該講,這是你們一定要堅持的原則,好不好?
- 李局長翔宙
是的。
- 詹委員凱臣
我沒有抽到第一個,若抽到第一個我一定會先跟你們說一定要守口如瓶,不然國安局要做的是什麼呢?否則抓文化部、教育部來宣揚政策就好了。總之,國安問題可大可小,像氣爆、餿水油、少子化等,很多都是國安問題,尤其最近的食品安全問題,也是國安問題,局長可知2050年台灣的人口會變成1,800萬,這是少子化問題造成的,而且因為少子化,所以就特別的寵愛、特別的信任、特別提供其所需的資訊,讓小孩從小就在順境中成長,如此一來,他們有時就變得不能接受外面給他們的壓力,所以可能IQ很高,但EQ就有點不足,畢竟他從小就都很順利,要什麼有什麼,家長也不敢對他如何,所以有時才沒有辦法接受外來的壓力,而這也是將來我們要面對的一個問題。
我知道國安局對於陸客來台觀光是有所掌控的,現在每個月的3,000人將要增加至5,000人,的確,他們來台觀光對我們的經濟是有幫助的,但現在有2,000多個中國人在台灣失去行蹤,有3,000多個來台觀光後沒有回去中國,也就是逾期不歸,加起來就有5,000多個大陸人士待在國內,面對3,000人將要增加至5,000人,則局長認為這是否會造成國安問題?
- 李局長翔宙
它會延伸成為一個國安問題,雖然陸客來台對台灣經濟、產業及觀光事業是有幫助的,但是在國安上相對會產生一些疑慮,所以目前我們建議相關部會將其控制在現有的人數之內,不能再增加了,俟安全管控整個完善之後,再來考慮是否要增加。
- 詹委員凱臣
你們有15套管控機制來處理這些從外面進來的人士,請問15套足夠嗎?
- 李局長翔宙
目前來說還算順利。
- 詹委員凱臣
另外,國安科學日新月異,國安局的機器、車輛、電話等所有的設備,會不會有所謂老舊的問題呢?
- 李局長翔宙
很多。
- 詹委員凱臣
你們是否應該有一些最新的科技,才能夠讓國安局的工作做得最好?
- 李局長翔宙
是的。
- 詹委員凱臣
你們有無計畫將來要增加哪一方面的設備?
- 李局長翔宙
我們在科技電偵裝備以及情報作業平台等部分感覺非常欠缺,而且約有10年都沒有投資了。
- 詹委員凱臣
電訊方面的嗎?
- 李局長翔宙
是,電偵。
- 詹委員凱臣
我曾去參觀過你們的中心,的確,裡面的設備真的是很好,對於整個情資的蒐集、國安的維護,都有很大的幫助。
再來,現在的犯罪跟以前不太一樣,記得以前年輕的時候,大部分都是幾十個人打幾十個人、五、六個人打五、六個人或是一對一的單挑,但現在就不太一樣了,好像一來就是五、六十個人,像那天的殺警案,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受到危險甚至死亡,這時要如何找哪一位是罪犯呢?我要強調的是,現在的犯罪型態跟以前不一樣,警政署是不是有新的防範犯罪或是抓犯人的措施?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
- 王署長卓鈞
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每個案件發生的狀況、肇始的原因、作案的過程及結果都可能會不一樣,的確,那天的案子是比較特別,是事先邀集人過去特定的地點。
- 詹委員凱臣
這跟318事件一樣。
- 王署長卓鈞
就是通訊群組的運用,事實上,在今年3月18日以後,我們警察單位有注意到這個問題。至於這個案子當中,如何證明哪個人動手或是哪個人做了什麼事,除了現場的查訪、錄影之外,另外還有指紋、DNA的比對,總之,這部分我們就不說太多了,防止以後有人作案時會先避免掉這些問題。
- 詹委員凱臣
那就不要講。
- 王署長卓鈞
總之,證物等都還是有蒐集到。
- 詹委員凱臣
現在一下子就可以動員五、六十個人,而警察有沒有辦法立即動員五、六十人來予以圍堵或是防止呢?
- 王署長卓鈞
我們有規定,每個縣市警察局都有成立快速反應小組,因為限於警力,晚上的時候並不是每個分局、轄區都會有很多人駐守,甚至有的分局在轄區內有很少的員警在進行勤務活動,所以若發生聚眾滋事,像之前也曾發生過無線電計程車駕駛聚集的事件,因為他們是使用無線電,所以他們聚集的速度很快。總之,在幾個都會區當中都有一些既定的做法,比方說如何支援、到了現場如何報到、如何執行勤務等,不能到時只看到一堆警察在那邊,但卻沒有人做事。
- 詹委員凱臣
至少有嚇阻作用在。
- 王署長卓鈞
到現場後一定要跟特定指揮官報到,然後就是分派勤務、馬上執行,像這些我們都有既定的計劃及規定。
- 詹委員凱臣
這種犯罪型態是人多時就會比較大膽,大家踢一腳或是打一拳,情況就會很嚴重,對此,方才署長提了警政署的防治方法,我認為這個方法很好,今天之所以打警或是比手勢嗆警,不知署長是否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就是因為台灣治安人員的公權力發揮得不夠?
- 王署長卓鈞
我是有這樣的感覺。
- 詹委員凱臣
對,沒有人在尊重他們,而且公權力發揮得不夠,反觀國外的情況並不是如此,他們警察的公權力可是很夠的,所以署長是否認為有必要讓警察、治安人員的公權力發揮得更淋漓盡致?
- 王署長卓鈞
但也是要靠民眾的支持及其他單位的配合。
- 詹委員凱臣
當然。
- 王署長卓鈞
像我們就移送了幾十個案件,結果不是緩起訴,不然就是不起訴。
- 詹委員凱臣
我知道你的意思。
- 王署長卓鈞
在此情形下,久而久之可能民眾對於守法的認知會改變,變得在台灣國內就會比較不守法,但到了美國、新加坡等國,就會變得非常守法,像到美國白宮去集會或是抗議,他們就知道那裡劃的線是不能跨過的,而且每個人都知道,可是在台灣卻是沒有這條線的。
- 詹委員凱臣
美國劃了這條線之後,可能線的外面有兩、三百人,但線裡面可能就只有兩位警察,因為大家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當然這也是教育、心態問題,我們自己也要好好反省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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