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聯席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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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核一、核二、核三的低階與高階核廢料對整個台灣是很重要的問題,主張陸委會應統籌審議「就整個臺灣來講,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移民署,停留與居留有何不同?

  2. 主席

    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蘇副組長說明。

  3. 蘇副組長登仁

    主席、各位委員。在移民法的概念裡,在台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稱為停留;超過六個月,稱為居留。

  4.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5.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兩岸條例的規定不一樣,我們對大陸人士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一般以婚姻關係為基礎者,比較常會有居留,其他像商務人士,縱使停留超過六個月以上,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還是屬於停留。所以,才會有超過六個月,結果還是停留的情況,這也是為什麼今天「陸生納保」要把「停留」改為「居留」的主要原因。

  6. 鄭委員天財

    陸生來台就學通常會有多久時間在台灣?

  7. 王主任委員郁琦

    分為兩種,一種是學位生,一種是交換生。交換生就是他的學位仍在原來的學校,只是他可能用一個一個學期或兩個學期到交換的學校就學,我們台灣學生有到大陸交換,大陸學生也有到台灣來交換的,通常以一至兩個學期為主。至於學位生,就是拿學位的學生,如果是進入大學部就讀,大概至少要讀四年,研究所的話,大概至少要讀兩年。如果是交換生,只停留一至兩學期者,一般沒有健保的問題,因為我們的全民健保法規定,要居留六個月以上才能夠加入全民健保。所以,交換生因為停留時間太短,沒有這個問題。

  8. 鄭委員天財

    大學生最少要四年。

  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或者是研究生也有可能,研究生至少要修業兩年,而這些學位生才有納保的問題。

  10. 鄭委員天財

    請問移民署,按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條之規定,停留的期間最長是六個月嗎?

  11. 蘇副組長登仁

    是。

  12. 鄭委員天財

    那陸生怎麼辦?剛剛主委都說,大學要四年,研究所也要兩年。

  13. 蘇副組長登仁

    報告委員,陸生的部分是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不以移民法來規範。

  14. 鄭委員天財

    你錯了。入出國及移民法不是不包含大陸的學生,只要是要入境的,就必須要受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一條是怎麼規定的?

  15. 蘇副組長登仁

    報告委員,對於大陸地區人士,我們還是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規範。

  16. 鄭委員天財

    所以它不包含?

  17. 蘇副組長登仁

    對。他們的入境申請條件,還是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為準。

  18. 鄭委員天財

    所以他們不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

  19. 蘇副組長登仁

    對。

  20. 鄭委員天財

    所以他們沒有所謂的「多久的時間」?

  21. 蘇副組長登仁

    對。

  22. 鄭委員天財

    好。請教主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的?

  23. 王主任委員郁琦

    民國81年的時候。應該是制定本法的時候就有第二十二條了。

  24. 鄭委員天財

    民國81年就有這個條文了?

  25.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26. 鄭委員天財

    就是用「停留」兩個字嗎?

  27.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因為一開始就是希望對大陸人士有比較嚴格的規範。

  28. 鄭委員天財

    好。全民健保什麼時候開辦?

  2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民國84年。

  30. 鄭委員天財

    全民健保是民國84年開辦。當初之所以寫「停留」而不是寫「居留」,到底用意何在?

  31.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完全不是考慮到健保的問題。當初是覺得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超過六個月以上就變「居留」,「居留」就會有附帶「居留」的一些權利。可是,相較於其他外籍人士,對大陸人士應該有比較嚴格的管理,所以,縱使入境超過六個月都還是用「停留」的概念,只有少數像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那種與親屬關係有關的,才特別有「居留」,因為「居留」就會有附隨的權利。所以,當初那個立法的精神,最主要還是對大陸人士的入出境有比一般外籍人士更嚴格的管理。

  32. 鄭委員天財

    如果當時用「居留」,事實上,他就是居留,因為他入境超過六個月。所以,你們當初在立法的時候,當然,這個法不是你立的,但當初在立法的時候,就必須考量入出國及移民法所謂的「停留」規範,因為它是整體的法律。它規範在那邊,「停留」最長是六個月,超過六個月就是叫「居留」嘛!當然,也要符合「居留」的條件。

  33. 王主任委員郁琦

    報告委員,您現在的想法是覺得大陸人士可能要比照外籍人士一體適用,可是,當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的時候,普通法是入出國及移民法,但這是對大陸人士的特別規定,所以,這是一個特別法和普通法的關係,就是一般外籍人士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但是,牽涉到大陸人士的時候,可能當時的立法政策考量,這也是大院作的一個決定,就是對大陸人士要有較外籍人士更嚴格的管理,這是一個立法政策的問題。

  34. 鄭委員天財

    當初立法時用「停留」而不是用「居留」,因為你剛剛講,如果用「居留」,你也可以設一些條件啊!你說「居留」影響到其他的權益,對不對?你也可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去排除這些啊!對不對?也可以用排除。當然,我是檢討當時立法的一個意旨,事實上,是可以用「居留」啦。然後,你所考量的那些可能的影響,也許你可以在這裡面去排除。

  35.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工程就很浩大了,因為它牽涉到的就不只是陸生的問題。它其實牽涉到因為各種不同原因入境台灣的大陸人士,比如說,商務、專業科技交流,也就是說,會變成整個制度要重新思考,就不是只有我們今天談的陸生問題,而是一件大工程。

  36. 鄭委員天財

    所以,當初用「停留」並不是因為全民健保?

  37.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不是。只是當初制度設計的結果會造成今天陸生來台之後沒有辦法加入健保,當初的制度設計會造成這個後果,可是,當初設計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

  38. 鄭委員天財

    你再詳細說明一下,依陸委會主委的立場,入出國及移民法……

  3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按理講,普通法應該適用所有入出境台灣的人,對不對?既是普通法就應該一體適用,可是,因為當初對大陸人士想要有特別的規定,覺得對於大陸人士應該要有更為嚴格的管理,又因為所有跟大陸有關的事情都規定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所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就把它寫成「停留」。那個「停留」的意思就是按照入出國及移民法,只要超過六個月就是「居留」,如果是「居留」,就會有很多附隨著「居留」的相關權益,可是,不想要讓大陸人士跟一般外籍人士一樣被對待,就是超過六個月也不想馬上視為「居留」,所以,在大陸人士這部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特別規定,沒有分六個月內或六個月外,一律都視為「停留」。只有在少數的情況下,才承認有「居留」,例如: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這些大概都與婚姻關係、親屬關係有一點關係,才會承認「居留」;除此之外的商務人士、專業交流,都是「停留」。

  40. 鄭委員天財

    現在要修正為「居留」,對不對?

  41.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42. 鄭委員天財

    你現在只有修這條條文?

  43.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44. 鄭委員天財

    你剛剛講的那些疑慮……

  45. 王主任委員郁琦

    沒有影響,完全沒有影響。

  46. 鄭委員天財

    你剛剛不是說如果一開始就寫「居留」的話,相關其他的權益……

  47.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我們現在有其他政策,像「居留」,可能有工作權的問題,可能有其他……

  48. 鄭委員天財

    所以你剛剛自相矛盾嘛!

  4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沒有。因為我們今天修正的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是針對學生,也就是陸生的部分。我們把「停留」改為「居留」,只會影響到健保,不會影響到工作。因為我們現在不承認陸生,不讓陸生在臺灣繼續工作,所以他只有學位……

  50. 鄭委員天財

    所以只有其他條文在規範。

  51. 王主任委員郁琦

    其他的政策在規範,所以念完學位他就必須回去,縱使條文改成「居留」,也不會使他因此取得工作權,不會讓他因此可以參加國家考試,只會影響到全民健保的部分。

  52. 鄭委員天財

    我的意思是當初如果一開始訂的時候就寫「居留」,但你剛剛說會有很多影響,現在修了又說沒有影響。

  53.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81年的時候,沒有像馬政府現在有所謂的三限六不等相關政策,我剛剛講那是一個大工程,因為不只影響到陸生。如果大陸人士入出境完全比照外籍人士的話就不是只有影響到陸生,還會影響到商務人士、專業科技交流等等,那就必須從長計議。不是這個問題不能談,如果內政委員會希望我們研議,我們當然可以研議,但是那個工程遠大於我們今天要處理的陸生納保問題,所以還需要再研究一下,可不可以馬上把大陸人士直接比照外籍人士,這可能有需要再研究一下。

  54. 鄭委員天財

    主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到有關陸委會的權責是統籌所有大陸事務,在組織條例中有關你的職掌,不管是教育文化或者經濟,與你相關的職掌不是只有協調,每次我跟你談其他事情,你就說那是經濟部、那是什麼部會的事,但在你的職掌裡,你是負責「審議」,而不是協調。所以,我之前提的包括核廢料等問題,我一再地講,不是只有蘭嶼的核廢料,核一、核二、核三所有低階、高階核廢料,有的還不叫核廢料,都在核一、核二、核三廠裡面。就整個臺灣來講,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每年我都會提,你每次來我就提這個問題。

  55.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知道,上次委員已經問過我,而且我已經跟委員保證經濟部已經在研究,陸委會的立場是一定會協助。

  56. 鄭委員天財

    不是協助,你要統籌,你是統籌啊!

  57.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應該這樣講,每個部會還是有它的權責,陸委會一定會從大陸政策的立場去協助、協調,我們真的不是太上行政院可以指揮……

  58. 鄭委員天財

    我沒有說你是太上,你可以請他們提案送到陸委會,你們來審議。按照組織法,你們就是要審議啊!

  5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但是通常在審議之前,主管機關已經先形成政策。

  60. 鄭委員天財

    我問了二年多,你當主委幾年了?

  61. 王主任委員郁琦

    快二年了。

  62. 鄭委員天財

    對嘛!快二年了,到現在為止沒有……

  63.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有,這件事有進度。

  64. 鄭委員天財

    連個書面都沒有。

  65.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答應委員,會後我們找時間跟委員報告這個議題好不好?

  66.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67. 孔委員文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聽鄭委員談了12分鐘都一直在談「居留」和「停留」的問題,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當初要訂「停留」,現在又要修法改為「居留」?改為居留,陸生就可以享受全民健保?

  68.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69.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對,目前只會影響到這件事。將「停留」修改為「居留」只會影響到陸生可以因此納保,但不會讓陸生原本不能工作而變成可以工作。

  70. 孔委員文吉

    本席是此案提案人之一,我是支持的。大陸學生來臺灣留學應該比照外籍生,大家要一視同仁,而且臺灣是人權立國,以人道考量,我們不應該分國籍,為了健康的問題更不應該分國籍,所以我是支持這個提案的。過去沒有准許陸生加入全民健康保險,我覺得是不對的,所以在此特別表示支持之意,支持陸生來臺應該享受全民健康保險。

  71.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72. 孔委員文吉

    如果他們要享受全民健康保險就要繳保費,對於全民健康保險的費用而言,我早上看到報紙報導,衛生福利部表示應該不會造成很大負擔。

  73.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可以跟委員說明,不但不會增加健保的負擔,事實上,反過來還有可能會補貼健保。今天陸委會的書面資料有一張附表,上面有100年度及101年度的資料,但102年度的資料因為健保局還沒計算出來,所以最近二年的資料就是100年及101年,就以目前最新的101年資料來看,國人平均每人醫療支出費用大概是二萬二千多元,可是年輕人看病花的錢比較少,20歲到24歲這個階段的年輕人平均醫療費用是八千九百多元。現在外籍生已經可以納保,101年平均每個外籍生的醫療支出只有三千八百多元,等於平均每位外籍生使用的醫療資源只有三千八百多元,但他們一年所繳的自付額是8,988元。

  74. 孔委員文吉

    等於還有賺。

  75.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76. 孔委員文吉

    這是外籍生的部分?

  77. 王主任委員郁琦

    基本上,年輕人的醫療支出本來就比較少,現在僑外生可以拿來比較,假如以一般國人來說,平均支出是八千九百多元,但外籍生是三千八百多元,可能因為人在異地比較不敢看病,所以看病次數比較少,因此他們付的健保費大於支出的醫療費用,外籍生是一個可以用來參考的例子,也就是說,有可能陸生和外籍生會比較接近。

  78. 孔委員文吉

    將來陸生和外籍生所繳的保費也一樣?

  79. 王主任委員郁琦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應該都適用。

  80. 孔委員文吉

    這樣看來是不會增加我們的財政支出。

  81. 王主任委員郁琦

    應該不會。

  82. 孔委員文吉

    我覺得照顧外籍生或陸生,政府花一點錢也可以,我們不一定要從財務角度來考慮,這是照顧學生的健康保險,我覺得我們要從人權和人道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而不是從財務方面來考量,所以我覺得政府花一點錢是可以的。

  83. 王主任委員郁琦

    更何況說不定還有可能會補貼健保。

  84. 孔委員文吉

    這就要談到平等互惠了,臺灣去大陸留學的學生是不是也有一樣的待遇?

  85. 王主任委員郁琦

    大陸每個地方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都不一樣,有些省市已經有,有些省市還沒有。二年前我們剛上任時提出陸生納保政策的訴求,後來在內政委員會也曾經討論過這個議題,有委員就說如果大陸也能夠讓在大陸念書的臺灣學生都納入他們的保險,那麼我們的委員就更有理由支持陸生納保,委員的意見我們有聽進去,所以,我們跟國台辦在過去這二年的溝通中一直說服他們,雖然有些省市已經有這種制度,但最好能有一體適用的制度,如果他們能夠讓在大陸的臺生都能納入他們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於我們在臺灣推動陸生納保會有幫助。

  86. 孔委員文吉

    那當然。

  87.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一直跟他們講,他們在去年10月就接納了這個觀念,於是在國台辦記者會上就宣布,從去年9月開始所有臺灣在大陸念書的學生都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下納入他們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現在反而變成大陸比我們先實施。

  88. 孔委員文吉

    所以我們就比他們晚了?

  89.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本來是比他們早提出這個政策,但現在是他們比我們早實施。

  90. 孔委員文吉

    我希望能夠趕快修法通過,人家都已經將臺灣到大陸留學的學生納入他們的健保,對不對?

  91.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他們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92. 孔委員文吉

    這個議題就談完了。

  93. 其次我想請教主委,報紙報導國台辦副主任親自遞交給你一個邀請函。

  94.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關於APEC的。

  95. 孔委員文吉

    你也已經接收了。

  96.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97. 孔委員文吉

    邀請函邀請的目標對象有沒有指名?

  98. 王主任委員郁琦

    當然是交給APEC的領袖,只是由我接下,現場有外交部國組司司長,他也是APEC的資深官員,我接下來就直接轉交給他。

  99. 孔委員文吉

    他們希望邀請到誰?

  100. 王主任委員郁琦

    內容可能要由外交部說明,因為我只是扮演把邀請函收下來的角色。

  101. 孔委員文吉

    你自己有沒有簽請總統參加這個會議?

  102. 王主任委員郁琦

    應該這樣講,我們內部還在討論這件事,我們的立場其實很清楚,我們當然希望總統能夠出席參加。其實不要說我們,歷年來包括李前總統時代、陳前總統時代,都是希望總統能夠親自出席參加APEC會議,不論政黨,這都是我們一貫的政策,今年當然也不例外,也是希望總統能夠親自出席。尤其之前大家在談論馬習會,我們覺得APEC是最適合的場合,當然大陸方面很清楚公開表示,他們希望兩岸領導人的見面不需要借助國際場合,所以,目前雙方看法還不一樣。對於我們出席APEC的部分,可能要等政府內部研議確定立場之後,會由外交部統一對外說明。

  103. 孔委員文吉

    到時總統是以黨主席身分去?

  104. 王主任委員郁琦

    到時候到底是誰出席APEC會議,政府內部可能還需要再研議。

  105. 孔委員文吉

    總統任期已經剩不到二年,明年的APEC也是11月的事,距離總統卸任沒有幾個月了,太晚了,所以我覺得他應該要把握今年的機會,如果今年再不去,以後就破局,根本就不用談什麼馬習會、習馬會了。所以我建議,如果大陸有這樣的考量,其實不一定要在國際場合見面,在其他私下場合也可以啊!

  106.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最主要的考量還是希望兩岸領導人見面必須有適當場合、適當時機、適當身分,結果不是在APEC的話,要滿足這樣的條件相對會比較困難,APEC比較適合的原因是大家的職稱都可以使用leader,因為APEC本身制度設計就是這樣。

  107. 孔委員文吉

    既然張志軍主任已經到臺灣了,我建議陸委會可以和國台辦接觸一下,看什麼樣的時機、什麼樣的場合最適合兩岸領導人見面,我是認為應該要走出去。之前有人建議可以在金門或哪裡見面,但我覺得不妥,既然要出去就去大陸談,到重慶、南京都可以,不一定要去北京,也不一定要在臺北,就像張志軍主任上次來臺灣,也是到新北市不到臺北市,您上次去大陸只去南京?

  108. 王主任委員郁琦

    和上海。

  109. 孔委員文吉

    你也沒有去北京。

  110.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111. 孔委員文吉

    要去的地點都有政治考量,所以北京不行,重慶也可以啊!或者南京也可以,而且不一定要在國際場合,如果堅持要在國際場合,我覺得就行不通了。我在這裡是提出個人的看法,既然馬總統要留下歷史定位,就根本不用考慮什麼,不必在乎任何褒貶毀譽,做下去就對了,反正去也是被批評,可能會被批評為賣臺,但不去就沒有歷史定位。我覺得現在馬英九的最大亮點就是兩岸政策,內政可以說是滿頭包了,陸委會一定要大膽建議。馬英九想要在歷史留名,留下歷史定位,在能夠保障臺灣國格之下要怎麼樣和大陸進行很好的談判,做一個真正的破冰之旅,陸委會在這方面應該扮演比較前衛大膽的角色,如果今年的APEC不行,那就早一點規劃,不論是在年底或明年年初,應該要有這方面的動作,好不好?

  112.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謝謝委員的建議。

  113. 孔委員文吉

    之前我在黨政平台也有談過,我希望以馬習會為主,有些事情就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是營造兩岸和解的氣氛,而且是平等互惠,能夠創造歷史定位。我一直認為馬英九要留下歷史定位應該不是在內政,而是在兩岸。

  114.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謝謝委員。

  115. 主席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116.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教育部,現在大學裡有非常多大陸學生,一般來講他們都滿用功的。我們的少子化情況非常嚴重,外交部提供很多臺灣獎學金,外籍學生越來越多,陸生也越來越多,除了剛剛提到學位生有5,700人的上限規定,隨著各大學財務狀況以及大學過多的情況,我們對外籍學生,特別是大陸學生的政策,未來到底有什麼樣的想法?10年,甚至20年以後總量有沒有什麼改變,或者要做什麼調整?

  117. 主席

    請教育部高教司朱專門委員說明。

  118. 朱專門委員俊彰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陸生的規範,一開始是以總招生名額1%為限,實施2年之後發覺陸生來臺意願提高,所以前年修法將陸生來臺名額上限修為2%,就是方才委員提到的5,700名,未來我們也會逐步視陸生來臺就學情形檢討招生名額的上限。以目前來講,外籍生、僑生的招生名額上限是總招生名額的10%,未來我們還會再視整體招生情形調整,但這是指學位生的部分。另外還有短期交流、交換生的部分,這方面的名額,教育部並未設定上限,因為他們來臺時間較短,目前很多學校在這方面其實有滿多成果的。

  119. 邱委員文彥

    目前狀況看起來是會越來越多,我希望未來兩個部會就財務狀況應該有更多對話,以前教育部和衛福部有沒有交流對話過?

  120. 朱專門委員俊彰

    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在進行名額上限調整時,會和移民署就陸生在臺居留時間等情況一起討論。

  121. 邱委員文彥

    只和移民署,沒和衛福部討論?

  122. 朱專門委員俊彰

    衛福部的部分,在此次陸生納健保我們也提供陸生人數推估供衛福部做財務評估。

  123. 邱委員文彥

    剛剛主席也提到,包括民進黨領導人,我們都希望在對等友善的環境下考量這件事,也不反對。但是社會大眾及很多委員也關心未來的財務狀況,現在看起來你們只是提供資料,然後各部會做各部會的。其實不只是你們提供資料給移民署,學校設定學生人數時也要和衛福部討論考量一下,否則你們只是提供這些資料,然後衛福部就接手去做嗎?是不是兩個部會應該進行交流?這是我的建議。

  124. 接下來要請教衛福部,剛才有委員詢問有關境外就醫的問題,納保人可以拿著診療單及醫療收據回來申請退費,你剛剛有提到是緊急傷患的部分,對不對?

  125. 主席

    請衛福部社保司楊副司長說明。

  126. 楊副司長慧芬

    主席、各位委員。是。

  127. 邱委員文彥

    你們要怎麼審核退費?我現在關心的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