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春鴻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乾脆直接停建,認為封存每年花費可能倍增、形同無底洞「在我們看來,核四乾脆直接停建。」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質疑封存3年後若核四仍不能使用,封存經費將完全白費「如果不能再用,整個經費是完全丟到水裡面,不只是現在停建而已。」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質疑封存計畫尚未審完即編列預算的做法「哪有封存計畫還沒有審完就可以編預算?」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質疑一方面封存核四、一方面編列核能研究人才培育計畫的預算互相矛盾「可是我們另一方面又提出104年到107年的整個研究計畫,要培育人才,那不是很諷刺嗎?」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本席,我有程序問題。

  2. 主席

    你先讓主席宣讀完,好不好?

  3. 陳委員亭妃

    我就是對你的程序有問題,所以才表示異議。

  4. 主席

    我先宣讀完議程,再處理你的程序問題,好嗎?

  5. 第一項的相關提案請於10月15日下午5時前提出。第二項是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相關提案請於今日中午12時前提出。第三項是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3年度預算解凍案。

  6. 有委員要求程序發言,首先請陳委員亭妃發言,時間2分鐘。

  7.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同仁。審預算是所有委員的責任,我們也具監督之責,基本上教委會於開議之後都會先排各單位的業務報告,然後一併處理解凍案,之後再進入預算審查,做預算專案報告、進行預算提案來進行審查。可能這一次原能會比較特別,主席就把他們的部分一次排完,他們沒有業務報告,業務報告跟預算報告放在一起,而且103年的解凍案跟104年的預算案也放在一起,我相信這違反我們過去的規定、一般的常態,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回歸到基本,應該先做業務報告、進行解凍案,然後下一次排定預算的專案報告,再進行審查。我相信這樣才符合我們應該有的職責跟權利,否則對於原能會大家要問的問題太多了,怎麼可能把業務報告跟預算報告一併處理,然後把103年的解凍案跟104年的預算案一併處理,這樣的處理方式太過急促了,我們沒有辦法在短時間之內把事情問得非常清楚,所以我還是建議主席應該把它區分開來。業務報告還是先歸業務報告,然後進行解凍案的處理,下一次排定預算的專案報告,再進行預算審查。我相信這樣子會比較符合整個進行的程序。

  8. 主席

    謝謝陳委員亭妃的建議。雖然今天的討論事項有三項,我們也會看會議進行的程度,如果有必要,就這三項再安排會議,讓委員有多一點的充分時間對原能會進行垂詢。

  9.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10.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同仁。主席,我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不是不讓你審,沒有那麼急迫,因為我們認為原能會的部分,包括未來整個封存計畫還有預算的處理基本上沒有那麼急,你們也不用那麼擔心、害怕多安排一次會議讓原能會進行報告又會有什麼問題。既然現在是由陳召委淑慧來排原能會的部分,也不可能再由許召委智傑來排,我認為大家就把事情處理好,先進行業務報告,然後再處理解凍案,之後再做預算報告。以前都是如此,為什麼現在會違反這樣的一個規定?其他的部會,像教育部因為已經安排過業務報告了,所以明天排定做預算報告,一個禮拜之後再審查預算的提案,這我沒有意見。但是,從這個會期一開始到現在,原能會沒有進行業務報告過,所以沒有什麼叫「有必要」跟「沒有必要」,程序就是這麼走、我們就是照走。我認為召委還是要先處理我的程序問題。

  11. 主席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12. 陳委員碧涵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認為,預算審查是院會交付給我們的,而且院會也有給時程表,要在11月3日前送出委員會。對於這樣一個議程的安排本席認為是合宜的,在召委會議的時候針對各自所負責的單位我們也做過協議,所以我希望今天的會議照原來的議程、就直接排進去及執行。

  13. 主席

    謝謝陳委員碧涵。雙方都有不同意見,休息協商。

  14. 休息

  15. 繼續開會

  16.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17. 針對今天的議程委員們提出了意見,剛剛經過的協商,本席在此宣布今天議程的變更項目,針對本日的議程,陳委員碧涵等提出議程變更,本日議程變更如下

    一、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業務報告。二、審查原子能委員會103年度基金預算。三、處理原子能委員會103年度預算解凍案。

  18. 今天在場的委員有7位,完全符合變更議程所需人數之規定。今天的議程就照本席剛剛所宣讀的委員提議來進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列入紀錄。

  19. 變更議程提案

  20. 1、

  21. 針對本日議程委員陳碧涵等人提案變更議程,本日議程變更如下

  22. 一、原子能委員會業務報告

  23. 二、審查原子能委員會103年度基金預算

  24. 三、原子能委員會解凍案處理。

  25. 提案人

    陳碧涵  陳淑慧  蔣乃辛  呂玉玲

  26. 2、

  27. 建請本日議程

  28. 一、原子能委員會業務報告。

  29. 二、處理原能會及所屬103年度預算凍結案。

  30. 三、審查10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31. 陳亭妃  何欣純  鄭麗君

  32. 主席

    剛好原能會也有準備業務報告,請工作人員現在就把業務報告送到各位委員手上。今天進行的三項討論都在原本的議程裡面,所以我想就委員們所準備的垂詢資料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33. 現在進行變更後議程。

  34. 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春鴻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35. 討 論 事 項

  36. 一、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37. 二、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3年度預算解凍案。

  38. (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1億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39.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下教育宣導影片製作及原子能資料圖書蒐集費,原列133萬7,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0. (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游離輻射安全防護」1,000萬元(含「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3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1. (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35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2. (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3. (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臺灣地區背景輻射偵測」原列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會同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共同訂定提高食品進口輻射檢驗標準,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4. (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4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5. (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項下之委託國內核能專業與學術機構執行「低放射性廢棄物安全管制技術發展」及「精進用過核子燃料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技術發展」2項計畫之委辦費共計1,61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6. (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精進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技術發展」之委託國內核能專業與學術機構執行「低放射性廢棄物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等委辦費,原列1,61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7. (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業務費」中「臨時人員酬金」2,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8. (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一般行政」6,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49. (十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原列683萬1,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50. (十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核能安全科技研究」原列1億8,087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51. 現在進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業務報告,針對剛剛變更的三項議程,請蔡主委一併做報告。

  52.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報告,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

  53.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春鴻謹代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本會104年度業務報告、10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以及103年度本會預算解凍案向各位委員做口頭報告。

  54. 首先報告第一項業務報告的部分,

  55. 希望能讓各位委員先進對原能會的工作概況有進一步的瞭解,並給予支持。以下謹就原能會近半年來業務推動概況及未來工作重點,摘要向各位委員先進報告。

  56. 壹、前言

  57. 原能會的職責包括國內核電廠的安全監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放射性廢棄物的安全管理、環境輻射監測及輻射安全防護等任務。全會同仁秉持日新又新的專業理念,全力以赴,為民眾核能安全確實把關,以達到「核安輻安、民眾心安」的目標。

  58. 貳、以專業管制維護核能運用安全

  59. 「安全」絕對是核能使用最重要的考量,無論核安或輻安,監督並維護其安全性,是全體國人對原能會的期望。

  60. 回顧日本福島事故後,原能會除了賡續以往的監督管制機制外,同時參考世界各國最新管制趨勢與優良實務,配合調整相關管制作業,期能提升我國核能運用的安全性。茲分別報告業務執行狀況如下

  61. 一、堅守監督管制專業、確保核電安全品質

  62. 在原能會嚴格的監督管制下,國內運轉中6部核能機組於103年上半年均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性及穩定性,評量機組安全表現的核安管制紅綠燈指標在上半年均為無安全疑慮的綠燈,而且到目前為止並未發生機組急停事件,異常事件發生平均件數為每部機0.67件,也都比往年還好,諸各位委員參考統計表。

  63. 在去年因應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之安全強化措施方面,原能會在去年完成兩次壓力測試國家報告同行審查後,依據審查結果,要求各核電廠進一步強化可因應超過設計基準事故之各項安全作為。現階段管制重點包括

    提升各核能電廠耐震、防海嘯能力,並提升電廠全黑因應能力、設置替代最終熱沉、維持圍阻體完整性、以及嚴重事故因應能力等。相關改善要求均已列案追蹤管制,並訂定管制時程;此外,並進行各新增項目之現場視察,以查證確認符合設計功能要求,確保電廠運轉安全。

  64. 有關核電廠耐震部分,原能會自98年起即要求台電公司執行「核能電廠耐震安全再評估精進作業」,並審查各階段台電公司海、陸域地質調查結果,同時要求台電公司保守考慮山腳斷層總長度114公里,以及恆春斷層41公里情況下,執行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地震危害度分析,再依據分析結果保守選定核電廠耐震餘裕評估基準地震。台電公司依照美國電力研究院(EPRI)之評估方法,進行各廠兩串安全停機路徑之結構、系統與組件的耐震餘裕評估,並依據原能會要求,就其中耐震餘裕不足的結構、系統、組件或相關設備,於103年6月完成設備更新與補強改善作業,確保核一/核二/核三廠於發生評估基準地震時,核能機組可以安全停機。後續台電公司仍須依日本福島事故後之核安總體檢原能會管制要求,根據國際上最新實務作法,檢視各電廠之整體耐震性。

  65. 至於龍門核電廠(核四)的現況,台電公司已執行完成龍門電廠1號機308份試運轉測試程序書(包括經濟部安檢強化小組之測試再驗証),其中187份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即試運轉測試報告)必須提送原能會審查部分,至上禮拜止,台電公司已提送112份,原能會審查同意68份,其餘仍在審查中(相關資訊已於網上公布)。鑒於行政院已於103年4月28日國際記者會宣布「核四廠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部停工」,為確保台電公司執行龍門電廠停工/封存期間各項作業符合法規要求,原能會已函頒「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工與封存及重啟作業導則」,將併同現有安全管制法規執行必要之管制作業。現階段台電公司根據經濟部函示,依據國內相關法規及國外電廠經驗,已於103年9月初將龍門電廠停工及封存計畫提送原能會,該計畫現正由原能會審查中。

  66. 本人再次強調,確保運轉及興建中核電廠的安全,係原能會最重要的職責,落實核安總體檢各項改善之查核及安全審查,強化國內核電廠安全與事故應變能力,都是原能會必須全力以赴的目標。原能會本於權責,也將持續對核四停工及封存進行管制監督作業,嚴格執行核電廠安全與品質監督,並將各項管制程序及資訊向社會大眾公開。

  67. 二、強化事故應變機制、確保民眾環境安全

  68. 參考日本福島電廠事故經驗,原能會已協調政府相關機關,將核子事故納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籌複合型災害應變機制,並將我國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由5公里擴大為8公里,且完成台電公司「核能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規劃修正報告」之審查作業,新北市、基隆市及屏東縣政府並據以修訂地方政府之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以確立廣播系統、疏散路線、交通載具安排及收容所設置等執行計畫,落實萬一事故發生時之民眾防護行動;其中新北市、屏東縣及基隆市核子事故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已分別於103年4月、9月完成核定公告。

  69. 為確保事故應變能力,原能會依法要求各核電廠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廠內演習,並結合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擇一廠址辦理廠外演習。103年核安第20號廠外演習於暑假期間在新北市萬里及基隆地區同時舉行,模擬複合式災害之事故情境,結合各級機關與民間志工團體,實地演練鄰近核二廠民眾之預防性疏散、特定族群(行動不便、住院病患等)之疏散行動、輻傷偵檢除污與後送、以及收容安置等作業,且執行陸海空域輻射偵測及萬里區這次新加進來的中幅淨水廠水源偵檢作業,演習檢討報告預計於10月底完成後將按往例提送各位委員先進卓參,並上載於原能會網站。

  70. 三、落實廢棄物安全管理、保障永續環境品質

  71. 「安全」與「減廢」是原能會對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的重點,除執行處理及貯存設施之安全檢查外,並持續推動放射性廢棄物減量。3座核電廠102年全年產生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共181桶,103年上半年產生78桶,減廢成效良好。

  72. 有關國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作業,經濟部雖於101年核定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後續應依選址條例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惟迄目前為止,經濟部尚未獲得地方政府同意接受委託辦理公投,原能會已促請經濟部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以符合選址作業期程。

  73. 在蘭嶼貯存場的安全性方面,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在核廢料遷出前,持續加強與當地民眾之溝通,並提升蘭嶼貯存場營運設施或設備之安全。原能會已連續4年與當地民眾共同辦理「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平行監測活動」,最近一次採取蘭嶼6個村落的土壤、飲用水及農產品等環境試樣,送往清華大學原子科學中心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均為正常。

  74. 在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管制方面,台電公司已完成核一廠乾貯設施的整體功能驗證,也就是所謂的冷測試。經原能會審查整體功能驗證之測試結果後,於102年9月24日同意台電公司依試運轉計畫進行熱測試作業。惟台電公司仍須取得新北市政府水保計畫完工證明後才能進行熱測試,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在執行熱測試之前,應定期加強再演練,確保人員作業熟悉度,提升作業品質。另原能會對台電公司「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建造執照」申請案,邀集專家學者進行安全分析報告審查並舉辦聽證會,已於102年9月3日完成審查工作,後續還有一些工作要完成。

  75. 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方面,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應依處置計畫時程切實推動,並查核該公司計畫執行情形。目前台電公司依處置計畫及參照國際經驗,預定於106年完成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並提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該報告亦須經國際專家同行審查,以確保符合國際水準。

  76. 四、完備環境輻射監測、保障環境輻射安全

  77. 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以下簡稱偵測中心)迄103年6月底,已於台灣本島、外島地區共設立45座輻射監測站,達成全臺每縣市設置至少1座監測站之目標。民眾可透過原能會網站或「核安即時通」智慧應用程式即時查閱所有監測站之即時環境劑量率。

  78. 原能會持續針對全國核設施、蘭嶼貯存場周圍進行空浮微粒、雨水、草樣、土壤等環境樣品採樣分析同往年一樣在進行。定期派員至消費市場採取國產與進口民生食品樣品分析,並針對臺灣自來水公司12個管理區26個給水廠之飲用水,以及消費市場包裝礦泉水進行採樣分析,迄103年6月底分析結果顯示均無輻射安全疑慮,各項檢測結果亦已於網站及定期報告(含電子報)中公開。

  79. 為加強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安全管制,主要是由衛福部主政,過去也報告過是由原能會協助衛福部及農委會、財政部進行樣品之分析。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負責抽樣,委託偵測中心與核能研究所進行輻射檢測,103年上半年共檢測7,213件次,接受財政部國庫署委託檢測日本進口酒類樣品,計檢測472件次,到目前為止所有分析的試樣均符合法規規定。同時,原能會持續採取國內各地環境樣品(含海水)進行分析,並協助農委會漁業署針對北太平洋海域捕撈之秋刀魚進行抽驗,各項檢驗結果均符合法規規定。由此顯示,日本福島電廠之輻射污水並未對國內環境安全及漁民作業造成影響。

  80. 偵測中心自101年起執行4年期「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新興科技發展計畫,今年預計完成「行動版輻射劑量查詢Apps」建置案,整合於「全國矩陣網狀偵測點系統」中,讓成果資料呈現於整合之系統架構,除供民眾瀏覽參考外,亦可與各單位協調合作,擬定輻射災害緊急應變策略與通報機制。

  81. 五、推動輻射安全管理、提升民眾健康生活

  82. 透過原能會所建立的輻射曝露品質保證制度到目前為止效果都非常良好,查核全國醫療院所輻射治療與診斷設備(如電腦斷層掃描儀及乳房X光攝影儀等)的輻射曝露品質。經比較品保制度實施前後之結果

    成人頭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9.9%、成人腹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27.1%、發育中兒童腹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53.5%,確可提昇每年約175萬接受電腦斷層掃描儀檢查民眾的輻射安全與診斷品質。

  83. 此外,鑑於全國68萬乳房篩檢受檢者中有31萬人(約佔45%)係透過乳房攝影巡迴車作檢查,為確保此類巡迴車之安全與品質,原能會已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各縣市衛生局合作,加強查核,並執行不預警抽檢。

  84. 另外,原能會亦持續監控全國醫研工農等4萬8千名輻射工作人員之輻射劑量,並確認各工作場所作業安全,按照routine的作業定時分析,到日前為止都符合規定。近年來,工作人員之個人劑量均符合法規且逐年遞減,顯示在輻射安全管理及劑量抑低的管制措施已有具體成效。

  85. 在輻射源使用安全方面,原能會採「風險分級」和業者「自主管理」併行策略,103年針對全國433個軍事機關、醫療院所、放射線照相檢驗業、銷售服務業、輻射防護偵測業者進行安全專案檢查及宣導,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亦逐步提昇。

  86. 六、致力國際合作交流、提升管制技術能力

  87. 我國自100年1月與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簽署「核能管制與安全進行技術資訊交流及合作協議」以來,雙邊之往來與合作均持續增廣加深,範圍涵蓋核能技術安全、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輻射防護、核子保安、緊急應變等,為我國核能安全管制技術能量之維持與精進,幫助甚多。

  88. 與日本之交流方面,今後台日核安之合作將由日本原子力規制廳(NRA)國際課擔任與我方聯繫之窗口。鑑於台日地理位置相鄰,且皆為島國四面環海多山,同樣瀕臨颱風與地震之侵襲,台日雙方對於持續並強化核安管制單位間之交流,開拓更寬廣的遠景均有共識,本會刻正積極與日方洽商簽署合作交流備忘錄之具體內容。

  89. 在參與國際組織舉辦之核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亭妃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