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1.核能電廠違規事件中,尚有19件迄未結案,其中99年度有2件,發生迄今已逾3年;100年度有3件,包括2級違規之台電公司持續自行辦理/核定龍門(核四)工程設計變更案並據以進行現場施工作業案;101年度至103年度(至8月底)各年度分別為7件、3件及4件,原能會要如何督促台電公司確實改善?
2.核四已經封存,核四廠「進步型反應器未來運轉安全及事故緊急處置」之研究是否還有必要?
3.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建構完成後,相關緊急應變輻射監測資訊將與內政部國土資訊圖資服務平台TGOS連結及共享平台,只是除了該平台以外,是否可以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之災害資訊平台整合,以提供輻射監測數據及供災害緊急應變決策之用?
4.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目前貯存於貯存池,惟核一廠、核二廠用過燃料貯存容量恐有不足,規劃因應之乾式貯存設施相關申請作業仍進行中。因核一廠1號機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預計於104年1月貯滿,倘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無法順利完成熱測試並取得運轉執照,可能影響核一廠未來之營運,原能會要如何因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汝芬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