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井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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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以現在社會氛圍核四不可能運轉,將使台電財務破產,要求經濟部盡快規劃因應「以現在的氛圍,核四是不可能運轉的,屆時財務一定會破產,那要怎麼辦?你們要趕快去規劃啊!」

發言紀錄

  1. 廖委員正井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看完經濟部各單位的報告之後,我覺得不論是從預算法或採購法來看,都有很大的瑕疵,請問部長認不認同?

  2.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3.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覺得這應該都符合預算法第八十八條所規定的程序。

  4. 廖委員正井

    第八十八條是怎麼規定的?其中提到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請問這次的預算是屬於政府的會計預算?還是營業基金的預算?抑或是特別預算?

  5. 鄧部長振中

    它是從核後端發展基金裡面……

  6. 廖委員正井

    就是營業基金對不對?

  7. 鄧部長振中

    是的。

  8. 廖委員正井

    營業基金當然要配合業務上的需要對不對?

  9. 鄧部長振中

    對不起,是非營運基金……

  10. 廖委員正井

    另外,這裡面講到一個重點,但你們都沒有解釋清楚,你們說到105年5月份的時候,如果貯存的東西沒有運走的話,就會影響正常的運轉,屆時就要關閉了是不是?

  11. 鄧部長振中

    是的,它會有這樣的危險。

  12. 廖委員正井

    雖然你們說有這樣的危險,但是我們看不出有什麼有力的證據啊!報告當中只是說到105年5月份,如果貯存的東西不處理的話,就會停止運轉,但我們看不出具有說服力的地方啊!

  13. 主席

    請台電公司黃董事長答復。

  14. 黃董事長重球

    主席、各位委員。我來跟委員報告一下,5月份經過大修如果還不能啟動的話,就表示機載在夏天的時候不能發電,這樣就會對北部供電造成風險。

  15. 廖委員正井

    我同意你的看法,但你們不要老是讓人家有「狼來了」的感覺,你們所提出來的資料必須很完整的說明現在的貯存容量是多少?目前已經達到多少?按此計算到105年5月份就沒有辦法運轉,你們要說清楚、講明白嘛!

  16. 黃董事長重球

    這次一號機上來再運轉12個月到14個月,之後再下來大修的時候,已經沒有空間可以退出燃料……

  17. 廖委員正井

    這些你們都沒有講出來嘛!

  18. 黃董事長重球

    等於一號機在明年夏天如果不處理的話……

  19. 廖委員正井

    這是何等重大的問題,立法院已經發現你們先行動支的情況,雖然委員會已經通過,但是院會還沒有通過,然後你們就先行動支。雖然你們說這符合預算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但是說服力不夠啊!就像本席剛才所講的,雖然營業基金預算本來就比較從寬,但是你們有沒有向王金平院長報告過你們要先這樣處理?有沒有跟經濟委員會的委員溝通過,說你們因為營業上的需要,非得趕快招標不可?

  20. 鄧部長振中

    沒有。

  21. 廖委員正井

    這就是不夠尊重嘛!另外,今天你們還提到105年5月份的問題,但是你們的資料都沒有講出來,照理說,你們應該要先換算好,然後來說服我們啊!

  22. 再者,就採購法來看,這也有問題,工程會已經講得很清楚,雖然你們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去做,但卻沒有按照採購法的規定去做。也就是說,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的話,後續必須配合修減,這一點你們必須在招標文件當中講清楚,但是你們在招標文件裡面並沒有講啊!結果被工程會發現,請問這該怎麼辦?你們勢必得要修改招標文件對不對?工程會已經講得很清楚了,招標文件必須配合採購法的規定啊!

  23. 黃董事長重球

    跟委員報告,就我們的採購作業程序而言,因為這是一個國際標,所以在履約爭議當中,萬一政府沒有通過相關預算要怎麼處理的問題……

  24. 廖委員正井

    工程會已經講得很清楚,你們必須按照採購法的規定,將相關事宜都寫到招標文件裡面去,但你們並沒有這樣做。還有原能會也在打你們的臉,雖然招標文件不必送給他們,但是整個處理程序應該要知會他們一下,但是你們都沒有,為什麼現在政府部門會變成這樣自大呢?原能會的報告都已經講出來了,他們說雖然招標文件不必送給他們審查,但還是應該要知會他們。

  25. 部長,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本席發現你們的處理過程有許多瑕疵,請問你承不承認有這些瑕疵?

  26. 鄧部長振中

    委員已經很具體的指出來,我們當然就要去看有哪些地方還可以再調整、更正。

  27. 廖委員正井

    第一、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提供可以說服委員的資料,這樣我們才能支持你們啊!你們說如果105年5月份不處理的話就要停止運轉,這是多麼嚴重的事情啊!第二、招標文件勢必要修改,工程會都已經告訴你們了,它是採購單位的主管機關,他們已經告訴你們招標文件沒有這樣的規定啊!將來發生糾紛怎麼辦?萬一立法院沒有通過,而你們又已經招標完成的話該怎麼辦?所以他們規定你們必須把這部分加進去啊!

  28. 黃董事長重球

    關於這部分,當初我們是把它擺在履約爭議的條文當中來處理,但如果工程會已經提出明確的意見,就必須修改招標文件。

  29. 廖委員正井

    對嘛!部長聽到沒有?面對這麼重大的事情,為什麼你們不知會?雖然你們很急,但也不能這樣,包括陳明文召委都說你們沒有來跟他報告,他覺得根本不受尊重,最起碼你們也要向王院長報告一下,結果你們都沒有這麼做,這樣真的不行。

  30. 鄧部長振中

    對,我們要加強溝通。

  31. 廖委員正井

    如果今天過不了的話該怎麼辦?

  32. 鄧部長振中

    這當然是很嚴重的事情,因為我們還要兼顧到別的層面,剛才黃董事長已經向委員報告過,5月份過後,接著馬上就是夏季,屆時我們就要面臨這個問題,所以情況當然很嚴重。

  33. 在此我向委員報告一下,因為這樣的情況比較緊急一點,是不是這次就容許我們這樣處理,爾後我們一定會循更嚴謹的預算程序來辦理,不知這樣是不是可以成為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

  34. 廖委員正井

    我從事財政工作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預算法我也比你們清楚,你們有業務上的需要,我們當然支持,但是基本的尊重你們都沒有做到嘛!你們所提出的理由根本都沒有辦法說服我,你們應該要講清楚為什麼到105年5月份不處理不行,也應該要說明你們已經沒有時間、必須在什麼時候完成招標,因為人家還要送資料審核,他們必須要有作業時間,按此推算過來,你們必須在某個時間進行招標。你們應該要把這些事情說得清清楚楚,但是你們都沒有做到。

  35. 鄧部長振中

    其實這是兩件事情,第一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因為這有時間上的急迫性,第二,核廢料是我們整個社會必須一起面對的問題,這次是試辦性的、小規模的處理,假如說……

  36. 廖委員正井

    另外,我們也有委員在質疑,你們把這些核廢料運出去是不是為了要讓核一、核二廠延役?

  37. 鄧部長振中

    報告委員,這完全是兩件事。

  38. 廖委員正井

    所以要講清楚啊!

  39. 鄧部長振中

    是的,在我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到,這和延役無關。延役有其他的條件,它有它的考慮,並不是把核廢料處理了,就代表要延役,這是兩件事情。

  40. 廖委員正井

    我對核四封存與否沒有具體的意見,但是我對財務比較有意見。以財務的觀點,我對一件事情感到非常、非常憂心,請問現在核四在台電的資產方面是怎麼列的?

  41. 黃董事長重球

    因為核四現在進入封存階段,沒有理由證明它將來不運轉或怎麼樣,所以2,838億的經費還是掛在那邊。

  42. 廖委員正井

    那萬一一直拖下去,到最後還是沒有通過的話,要怎麼辦?

  43. 黃董事長重球

    按照現在IFRS的制度,如果明確確定那個廠不能用的話,2,838億立即變成負債,台電大概就破產了。

  44. 廖委員正井

    部長聽到沒有?以現在的社會氛圍,核四是不可能運轉的嘛!既然如此,核四的經費就不能列在固定資產,這樣一來,台電的淨值就是負的了嘛!

  45. 請問現在台電的淨值是多少?

  46. 黃董事長重球

    現在累積虧損大概是1,935億,加上2,838億,就超過3,300億的資本額了。

  47. 廖委員正井

    部長,你是公司法的負責人喔!那就是破產了喔!這個問題比高鐵還嚴重,請問要怎麼辦?

  48. 鄧部長振中

    它現在是封存的狀態,我想……

  49. 廖委員正井

    這個問題總有一天會來臨的嘛!

  50. 鄧部長振中

    是的,最後總是要作決定,這也是作決定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在我們決定到底是要啟封還是繼續封存下去時,不管是透過公投或什麼樣的方式……

  51. 廖委員正井

    那個時候的部長和董事長都不是你們了!我覺得這件事情比高鐵還嚴重,如果台電公司破產的話,全國就沒有電了,這是很嚴重的事情耶!整個國際信譽都完蛋了。所以你們要趕快提出具體的因應措施。以現在的氛圍,核四是不可能運轉的,屆時財務一定會破產,那要怎麼辦?你們要趕快去規劃啊!下次有機會我再跟你好好探討這個問題。謝謝。

  52. 鄧部長振中

    謝謝委員。

  53. 主席

    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54. 蘇委員震清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鄧部長剛才的回答本席越聽越生氣,因為你們從頭到尾一直騙!之前你們一直硬拗說這是一個延續性的計畫,今天你們才說這是新興的計畫,請問部長,我講的有沒有錯?

  55.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56.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我把這整個思考過程講一下,本來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延續性的計畫,但是因為各位委員有意見,所以……

  57. 蘇委員震清

    本來叫延續性計畫,因為我們有意見,所以你們更改了計畫,那還是新計畫啊!

  58. 鄧部長振中

    不是、不是,我們用最嚴格的解釋,就照著大家的意思,把它……

  59. 蘇委員震清

    這怎麼叫最嚴格的解釋?項目名稱本來就不一樣,所以不要再硬拗了!這是第一點。

  60. 第二,剛才我們委員有問

    如果今天不讓你通過的話,你們要怎麼辦?你的回答是:拜託委員讓我們過,下一次我們會用更嚴謹的態度來遵循預算法。你剛剛是不是這樣說的?

  61. 鄧部長振中

    是的。但是這一次還是有合乎法律的規定。

  62. 蘇委員震清

    我要講的是,我不相信有任何一個委員敢支持讓你們通過,因為你們連行政作業都根本不符法定程序。我就看哪個委員有這樣的本事!

  63. 經濟部和台電難道是把我們立法委員看成耳不聰、眼不明嗎?你們高興怎麼做,我們就會配合嗎?還好意思說

    拜託委員這次讓我們過,下次我們會用最審慎的態度來面對預算法的問題。講得難聽一點,你們什麼時候尊重過我們立法院?

  64. 鄧部長振中

    我們一直……

  65. 蘇委員震清

    你從剛才就一直說這符合預算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對不對?

  66. 鄧部長振中

    對。

  67. 蘇委員震清

    預算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得很清楚,我就不再贅述。你們現在是所謂的「小規模」,對不對?

  68. 鄧部長振中

    對。

  69. 蘇委員震清

    那我請問審計部吳副審計長,「小規模」屬於正常業務嗎?如果是正常業務的話,為什麼要說是「小規模」?難道正常業務有分大規模、中規模、小規模和零點零幾的規模嗎?既然是正常業務,為什麼要強調是「小規模」?你們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70. 審計單位會不會想說,這個問題應該由主辦單位來解釋?請問什麼叫「正常業務」?

  71. 主席

    請審計部吳副審計長答復。

  72. 吳副審計長國英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預算的解釋,是不是請主計單位來說明?我們審計部……

  73. 蘇委員震清

    好,那就請主計單位的人員來說明。

  74. 經濟部長和台電董事長一直說這是「小規模」,可是預算法規定的是「如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請問「小規模」屬於正常業務嗎?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小規模」?正常業務可以用「小規模」來處理嗎?我覺得很納悶。

  75. 主席

    請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楊處長答復。

  76. 楊處長明祥

    主席、各位委員。這恐怕還是要由經濟部或台電公司來說明是符合經營環境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需要。

  77. 蘇委員震清

    好,那就請部長來說明。

  78. 鄧部長振中

    我把條文唸給委員聽。第八十八條是說,如因市場狀況的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

  79. 蘇委員震清

    這都是你說的啦!

  80. 鄧部長振中

    法律是這樣寫的。

  81. 蘇委員震清

    8月底你們才送預算,這點剛剛已經有委員講過了。8月19日行政院就核定,那時預算還沒有送來,這樣還說有尊重我們!你們一直說「尊重」,可是尊重不是只用嘴巴說,而是要放在心上。而且我們要的也不是只有你們的尊重,尊不尊重還其次,重要的是實際。我們在替人民把關,我們有監督的權力,可是你們把立法委員當成瘋子、傻子、冤大頭,好像大家都不識字、都不懂程序,可以任由你們強渡關山!還好意思說:拜託委員今天讓我們過,下一次我們會好好地、用嚴謹的態度來辦。你知道我們聽到這些話有多心痛嗎?

  82. 鄧部長振中

    這次已經很嚴謹了啦!

  83. 蘇委員震清

    什麼叫嚴謹!

  84. 鄧部長振中

    這次他們的程序都已經……

  85. 蘇委員震清

    嚴謹的話,還會有這麼多毛病嗎?

  86. 要講嚴謹,招標公告裡面應該附加說明,這次調整要等立法院通過104年度預算後,再依預算通過之總額,調整服務費並辦理議價,進行簽約作業。可是這些你們都沒有寫到!剛才有委員指出你們的招標文件不夠嚴謹,裡面還有很多問題,最簡單的就是,如果我們不通過的話呢?你們要衍生這些問題,然後再拜託執政黨委員,請他們護航過關嗎?我跟你講啦!我就不相信會有委員敢護航!這是多麼重大的事件啊!這涉及104年度至127年度的預算,長達24年,24年是一個小孩從出生到大學畢業後兩年的時間耶!瘋了嗎?

  87. 部長,我們今天在此大聲疾呼,不外乎什麼?如果這是違法的標案,我們真的希望你們立即撤下,勇於認錯、勇敢面對。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們可以好好研究嘛!甚至如同其他委員講的,大家可以詳細討論,不管要辦公聽會、還是要進行什麼會議,甚至把預算書送來。但連104年的預算都還沒審,你怎麼知道我們一定會同意預算通過?

  88. 鄧部長振中

    我想,程序上,我也知道……

  89. 蘇委員震清

    程序上如果不合法,就是違反程序,我們就不可能同意你們通過!

  90. 鄧部長振中

    我尊重您剛才的說法,但我們也是按照程序進行,有完成這套程序啦!

  91. 蘇委員震清

    你們都說有按照程序進行,你們不是也說尊重我們立法院?那你們有知會過我們嗎?這麼大的案子,一標出去就跨越24年耶!等於從孩子生出來、開始學喝奶、一直到大學畢業,原來你們可以現在就決定,而且這麼草率,甚至還好意思拜託我們通過預算。你們宣稱都符合預算,既然是這樣,那所有委員有哪一位贊成你們的說法?不論黨派,有哪一位委員站在你們的角度上,說你們對、說你們做得好?說你們沒有錯,同意你們預算通過?你們這樣簡直是把我們當傻子耶!如果我們同意通過你們的預算,那走出去以後要如何面對台灣所有百姓?哪怕是不分區委員,誰敢站在這邊宣稱仗義直言,說經濟部對、台電對、都沒有錯?我們等一下可以看看有哪一位這樣做。如果都沒有人,那代表什麼?代表我們是無理的嗎?我們是硬要「橫柴入灶」、要蠻幹嗎?我們真的沒有一點常識嗎?就算沒有常識,也要有知識吧!部長,如同剛才講過的,你們到底在急什麼?是有不可告人的祕密,還是有說不出來的理由?我們真的質疑。我送你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真的要懸崖勒馬。這樣重大的事件,我相信今天絕對不可能有人同意通過。你們站在這裡,又不敢承認發包程序有瑕疵,而且你們已經公告了,要是臨時又公告更正,是要延到4月,還是什麼時候才要公告截止招標、核定?為什麼你們要拉下來、重新公告?就是因為有人跟你們說,當中的程序有問題、甚至招標過程不夠嚴謹,但你們還不知道認錯!部長,我這樣說得對不對?

  92. 鄧部長振中

    這次會更正,有很多原因,包括部分委員的意見是,提煉出來的鈾跟鈽要留在法國,我們是把這些內容寫得更清楚。

  93. 蘇委員震清

    好,你講到這點,如果要處理鈾跟鈽,那你們要找買主嘛!萬一十年後找不到,你們還要另外支付費用。

  94. 鄧部長振中

    將來就是處理商要處理這個問題。

  95. 蘇委員震清

    這都是你們的想法啦!後續還有很多問題。而且,未來的預算會變成無底洞。我們今天在這裡語重心長,只是要跟部長說,你們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宣稱這樣的招標程序合乎所謂的行政程序,你們說的「行政院核定」,就能凌駕我們立法院,你們認為,行政院核定了,就可以先斬後奏,你們說引用預算法第八十八條的講法,也沒有辦法說服任何一位委員。你們完全沒有一點說詞,能向所有立法委員說明你們的想法沒有錯、讓我們站在你們的立場答應你。如果你們講的是對的、是符合程序的,我們今天敢在這邊大小聲嗎?我們今天會大小聲,也是氣急敗壞耶!你以為我們喜歡大聲嗎?但這麼大的事件,涉及後代子孫,我們要做這件事情的時候,真的要謹言慎行,而且還要好好規劃;如果沒有經過充分的溝通和了解,貿然行事,只會引起更大的風波。我也再次向你保證,如果你強渡關山,我不相信我們會同意你們104年的預算通過。我們只要站在對的立場,就不怕跟你們抗爭,那你們又要用什麼理由來跟我們說?

  96. 部長,我還要說最後一句話,這件一次要標到民國127年的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標案,應該立即撤下,我最後一次語重心長地跟你講,真的要撤下,不要真的等到最後,由我們決議要求你們撤下來。在這裡勇於承擔面對,也不是什麼漏氣的事,對不對?謝謝。

  97. 主席

    請丁委員守中質詢。

  98. 丁委員守中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核電這個問題,基本上,原本是專業的問題,現在變成政治問題了。主要就是因為在福島事件之後,大家看到日本福島電廠這種脆弱與污染的情形。德國政府邀請我跟台電黃重球董事長去訪問的時候,也說核能電廠是安全的,都要延役15年。但在福島事件以後,德國政府多負責,還派副代表到我辦公室表示不再是安全的了,也不再延役了。就是有這種情形,所以我們今天在處理這個問題時,真的要非常慎重。

  99. 上週有一群我在台大的教授同仁來拜訪我,有幾百位教授在推動制定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或清理法。應該要有這樣的法,你可以看到,我們對於醫療廢棄物都有相關規範,何況是放射性廢棄物?放射性廢棄物可能衍生的問題、災難與風險,也會影響後代子孫、影響整個大面積土地的應用,也會影響到人民生活與健康環境的很大一部份。然而,到現在為止,對於這些放射性廢棄物的相關處理,都是台電自己說了算,這種現況是不是應該檢討?例如都更條例,要怎麼拆、怎麼都更,現在都有全民參與的機制,也包括公聽會、專家、客觀第三者的機制,但在放射性廢棄物方面,這些機制都沒有。部長,你覺不覺得我們應該有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通過之後,再來處理這些相關問題?

  100.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101.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已經有法律了。

  102. 丁委員守中

    就是廢棄物清理法嘛!

  103. 鄧部長振中

    對,廢棄物清理法。

  104. 丁委員守中

    問題是放射性廢棄物特別重要,而且各國也都有相關機制啊!

  105. 鄧部長振中

    現在有兩個方法可以處理,一種是新立一部法,第二種就是看看能不能針對原來的法律提出修正案。我也同意您講的方向。

  106. 丁委員守中

    我認為應該要有專法。

  107. 鄧部長振中

    對,應該要有專法。

  108. 丁委員守中

    你也看到,我們的核能後端基金,台電愛怎麼用就怎麼用,結果就借走了,就是這種情形。但這筆基金對於整個核廢料後端處理來說都是關鍵而重要的。而且,對於這種事務,都應該要有客觀團體透過公開透明的資訊處理,你同不同意應該等針對放射性廢棄物制定管理法以後,再來處理相關問題?而且,這項立法不但是刻不容緩的,也可以化解目前的政治爭議。讓民眾參與嘛!提供公開、透明、專家審核的審核機制嘛!

  109. 鄧部長振中

    這樣的處理過程與原則一點都沒錯,但是不是一定要立法之後再來處理?因為核廢料的問題……

  110. 丁委員守中

    現在什麼都要依法行政,何況是這種具有重大爭議的問題?你看,昨天有多少人走上街頭啊!

  111. 鄧部長振中

    對,但我覺得,最迫切的問題還是要趕快處理,立法有時候在時間上還是比較不容易掌握。該做的事,是不是還是應該依照現有程序先做?

  112. 丁委員守中

    問題就在於你該做的事已經遭到質疑了!它不是透明公開的情形、沒有公民參與的機制,也沒有明確由專家評審、評鑑的機制,由什麼人運作後端營運基金都是你們指定的,對不對?我覺得,這是化解爭議很重要的一環,因為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成了政治性問題。

  113. 你說核廢料打算送到第三國處理,那麼根據台美之間的協議,美國是說只要由他們同意就行了,是吧!

  114. 鄧部長振中

    不是,美方已經同意了,而且是在約裡面就同意我們送到法國,還有雙方同意的國家處理。

  115. 丁委員守中

    可是這次核廢料送出去之後,將來還是會有廢料運回來嘛!

  116. 鄧部長振中

    殘餘的部分,大概五分之一。

  117. 丁委員守中

    根本就還是要處理嘛!

  118. 鄧部長振中

    是,還是要面對它。

  119. 丁委員守中

    所以我們還是要有最終處理場,對不對?

  120. 鄧部長振中

    是。

  121. 丁委員守中

    所以我們發現,這些問題都是要根本解決的,而且,我們也看到很多關於AREVA…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廖正井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