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於內政委員會會議一、繼續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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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應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這一條,我還是支持方才段委員的意見,從結論講起,就是把第五項刪除,分兩部分來談,一個是實質面,另一個是程序面,相關單位就公民投票的執行,關於程序面,方才李委員俊俋已經說要在第三條來處理,包括連署人數夠不夠等,看看是否有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來執行。方才行政部門有提及重大政策事項,若以核四公投案為例,這已經歷經20年了,林義雄前主席為此苦行了多少次?民眾幾乎每年都在台北街頭遊行,大家處理這個案子夠不夠謹慎?非常謹慎,這樣謹慎的行為,透過這麼多人的連署,交付給人民直接主權,如果連這樣的機會都沒有的話,太不公平了。剛剛柯總召把公民投票在台灣的相關立法過程講得非常詳細,我也記得那天下著大雨,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因為我本來要參加那場大遊行,但是我已經在前一個禮拜因為要聲援這樣的事情到土城看守所,因而不能去。蔡同榮委員回到台灣,推動公民投票,在這之前,任何人講公民投票就會被指為台獨、叛亂,那是20年前的歷史。追求這樣的權利,是多麼艱辛!而且這件事本身還有制憲的性質。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把這樣的權利都剝奪,根本違反公民投票法的立法意旨,這一點各位先進已經重復表達很多次了,只是我個人認為,關於這件事情,希望國民黨的先進能夠體察時事,掌握社會脈動,朝野都已經要走到這個階段了,大家是不是要一起來面對這個問題?就像過去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一樣,任何一個重大的歷史時刻,當整個社會期待兩個黨讓民主化再往上提升一步的時候,我希望國民黨不要缺席,掌握這樣一個機會,大家一起為台灣的民主再深化、直接民主的再落實,共同來努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應元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