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有委員提到雲林縣通過禁燒生煤及石油焦的自治條例,我想大家應該都很關心,對於這個自治條例的通過,環保署的立場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有關燃燒生煤的限制和禁止是屬於空污法嗎?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屬於空污法,空污法第二十八條有規定採取許可制,它是對個別的廠或什麼,而不是全面性的,這兩個強度不一樣,意思也有差別。
- 吳委員育仁
我們的空污法是不是有規定生煤的使用、禁止和限制應該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公告,然後主管機關是環保署?
- 魏署長國彥
我們的條文沒有這樣的文字。
- 吳委員育仁
沒有這樣的規定?
- 魏署長國彥
沒有這樣的文字。
- 吳委員育仁
那你對於地方自治法通過這樣的條例有什麼看法?對於未來整個溫室氣體的減量是不是有積極的幫助?
- 魏署長國彥
燃燒生煤的溫室氣體排放相對於其他燃料是比較高的,我想雲林地區的民眾和民意代表等是著眼於它的污染問題,所以它的少用不管是對溫室氣體減量或是對污染都會有好處。
- 吳委員育仁
它需不需要上報到中央,由環保署來進行什麼樣的審查和核准?
- 魏署長國彥
我們是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講的是許可制,所以地方有它的權限,但如果是全面禁用,這個就牽涉到國家能源的配比和能源使用的問題,這個部分的法規是由經濟部來主管。
- 吳委員育仁
在雲林縣發生的另外一個問題同樣也是因為大家對於空氣污染的重視,台電在口湖鄉興建配輸的地下電纜要輸送到澎湖的一個建築物,應該算是轉運站吧!我不知道你們的術語叫什麼,然後雲林縣政府不同意,造成台電在建築工事上沒辦法如期來進行,是不是有這個狀況?
- 主席
請台電公司林副處長說明。
- 林副處長武煌
主席、各位委員。是有的,那個應該是開閉所。
- 吳委員育仁
開閉所?
- 林副處長武煌
對。
- 吳委員育仁
那目前雲林縣政府是不是把你們的建築許可hold住,不願意讓你們繼續來興建?
- 林副處長武煌
這個狀況我們可能要回去瞭解一下,我今天沒有把這個資料帶過來。
- 吳委員育仁
好,我先問一下,澎湖目前有沒有電廠?
- 林副處長武煌
有。
- 吳委員育仁
有幾座機組?
- 林副處長武煌
澎湖的機組是柴油引擎,但是我們燒重油,目前有12部機組。
- 吳委員育仁
有沒有燒生煤的?
- 林副處長武煌
沒有。
- 吳委員育仁
每發一度電要多少錢?
- 林副處長武煌
澎湖因為燒油比較貴,我如果沒有記錯,目前大概是九塊多。
- 吳委員育仁
9塊錢,沒錯。那台灣本島發一度電要多少錢?
- 林副處長武煌
目前平均是兩塊多,因為燒煤比較便宜。
- 吳委員育仁
台灣本島發一度電兩塊多,澎湖發一度電九塊多,所以你們來建這樣的地下電纜把台灣的電輸送到澎湖去,你們預計這個建築所花的成本多久可以回收?
- 林副處長武煌
這條電纜當初的用意也不是要把台灣的電輸送過去,大家都知道澎湖的風力發電滿有效的……
- 吳委員育仁
我所知道的就是要把台灣的電輸送過去,怎麼會不是呢?
- 林副處長武煌
因為當初是說要發展低碳島,那澎湖的風力還滿強的,那邊的風力發電可以發展,所以當初最主要是著眼於那個風力發電的電如果發得比較多可以輸送過來,那當然平常……
- 吳委員育仁
澎湖的電要輸送到台灣來,有那麼好嗎?
- 林副處長武煌
風力發電如果多的話。當然兩邊都可以互相來輸送。
- 吳委員育仁
這個案例我為什麼要特別講出來?用什麼樣的能源,用什麼樣的green energy,用綠色能源來發電的時候當然電費就高,可能澎湖在發電的時候規模經濟不夠,所以一度電要9塊錢。台灣是用一些比較特殊的組合,像是核能發電、天然氣、煤炭或石油焦,用這些來發電的時候整個組織的發電成本比較低。你如果要發展這種低碳島和低碳家園,而且澎湖又有那麼多的風力發電,為了避免引起這樣的糾紛,因為我看雲林縣的鄉親應該會有這樣的一個思考,就是說你如果要把台灣生產的電運到澎湖去做彌補的話,那你生產煤、石油所燃燒製造的污染就在雲林縣,可能台塑、六輕那邊又有民營電廠,大家就會有錯綜複雜的矛盾情緒,認為排放的空氣污染都在雲林縣。你輸送電過去給澎湖,因為澎湖電價比較高,這邊電價成本比較低,所以要運送過去,人家當然會反對,更何況又有自治條例的通過,我覺得這兩個跟目前的議題息息相關。台電與其製作這種海底地下電纜,把電輸送過去、輸送過來,我相信輸送到澎湖的比較多,雖然你說也要輸送過來,但我認為不是這個方向,因為那邊發電9塊錢,這邊發電2塊錢,你會賣過來這邊嗎?讓人感覺不可思議。如果環保署也一樣,台電也一樣,經濟部也一樣,都要來做低碳島,澎湖是一個非常好的試驗廠,因為這個試驗廠有一些風,陽光又普照,應該從那個地方給予更多資源,讓他努力來做,而不是要來拉地下電纜,把臺灣的電拉到那邊去,這樣會引起地方反抗,因為中彰雲嘉嘉地區,反抗發電廠燃燒生煤及石油焦最力的就是雲林縣,而且由雲林縣率先提出。本來是縣政府提出來,但縣議會在國民黨黨團、誠信聯盟的主導下,提出變更議程,把這個三讀通過了,所以在雲林縣可以說不分藍綠,不分黨派,都高度支持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所以環保署,包括經濟部,都會面臨非常強大的難題,就是地方有這樣自治條例的需求,但在跟中央整個政策及法規,可能有所抵觸的情況下,請問該怎麼辦?
最後的時間,我想問一下經濟部沈次長,請署長先回座。請問次長,將來該怎麼辦?地方有這樣的需求,但中央法規又有中央法規的需求,在此情況下,你們的作法會是什麼?
- 主席
請經濟部沈次長說明。
- 沈次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以這個部分來說,大概有幾個方向:第一、我還是一直強調,燃煤發電在整個電力系統中,占了滿重要的配比,像燃煤在臺灣整個電力系統發電配比中占47%,台中火力電廠大概占16%,麥寮占5%,加起來占整個系統的21%,將近四分之一,所以日後對於供電的穩定、民生需求及產業發展,都會造成影響;第二、在現行能源管理法第六條中規範,能源業務的調節、限制、禁止的權限,需由經濟部主管,不是地方自治事項;第三、以目前來說,這些火力電廠的機組、運轉,都符合空氣排放相關規定,最重要就是中央跟地方之間,包括中部地區的鄉親,尤其委員關心的雲林,他們一直在意所謂污染排放的問題,會影響他們的空氣品質等等,這部分我們會跟地方政府通盤檢討,並對各類污染來源,跟中央相關機關從技術面、執行面及合於法制面的情況下,兼顧到環境保護、民生需求及經濟發展的前提,尋求較有效及可行的作法,大概會朝這個方向去做。
- 吳委員育仁
經濟部及環保署對於這個議題,要特別重視。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育仁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