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政府有必要學習日本經驗,慎重檢討並提升核能安全「政府確實有必要站在民眾角度,學習日本經驗慎重檢討並提升核能的安全問題」發言紀錄
- 王委員金平書面質詢
期許各界苦民所苦,以人民福祉為優先,健全災害防救體系,提升救災效能,福國利民
有鑑於1999年9月21日發生集集九二一大地震,是台灣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傷亡損失最大的自然災害,此地震導致台灣人民傷亡慘重。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重創南台灣,亦引起嚴重災情(俗稱八八水災),造成國土及人民生命財產莫大損失。為處理歷經九二一大地震、八八風災後國土殘破,災區面臨家園重建、居民安置、人民罹難、財產損失補償等事項,本院迅速地推動震災災後重建工作,特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復鑑於2014年7月31日發生高雄氣爆及2016年2月6日發生芮氏規模6.4級之南台灣大地震,均造成嚴重災情,讓國人震驚不已。其中高雄氣爆事故造成逾30名罹難者及300多人受傷名單中,包括了現場協助救災的警、義消弟兄,讓身為全國義警及義消總會長的本席,更是深感不捨。
然近來2016年2月6日凌晨一場芮氏規模6.4級的南台灣大地震,不僅造成台南多起民宅及建物傾斜、傾倒,尤以台南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崩塌事件更是震驚全國,造成115人的罹難事件,導致上百個家庭因此破碎;此事件更成為台灣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罹難最慘重的災難事件。這起2016南台灣大地震,著實震出了社會大眾對台灣斷層帶及土壤液化區域的建物安全問題。
此次0206的台南震災,本席對於行政院張善政院長及中央部會全力支援地方,在共同合作下,各團隊以迅速、有效率的處理方式及態度順利完成救災工作,也對於張善政院長於當日旋即指示中央各部會配合地方政府全力投入災區救災,並針對0206震災召開優先處置事項研商會議,為進行震災後續重建與復原各項工作之積極作為,深表肯定與讚賞。此外,本席在此也對所有參與救災的人員、警消、國軍弟兄們、志工及醫護人員不眠不休無私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表達誠摯的謝意,並呼籲及期許各界與政府應為預防災害共同努力。
從全球趨勢觀察發現,近半世紀以來,世界各地出現極端異常天然現象已日趨嚴重,美國已將「全球氣候變遷」列為未來國家安全的威脅之一;而因氣候劇變引起之災害,預估也將引發區域性水資源、糧食或自然資源的爭奪戰,尤其台灣缺乏天然資源、地狹人稠,加上位處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的造山帶,地殼變動激烈、斷層活動度高,政府更需投注更多心力於建立天然災害的預防及應變管理機制上。
復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早在2005年公布的「災害高風險區評估」報告顯示,世界上有一半人口,約34億人口暴露於自然災害的威脅中,其中僅5%的地區面臨三種「複合式災害」威脅,其中台灣面臨三種「複合式災害」威脅的可能性高達73%,可說是地球上最容易受到天災的地方。即便2011年發生311大地震引發海嘯的日本,受複合式天災威脅排名全球第七,尚在台灣之後。因此,政府若未能提前因應有可能發生之天然災害引發之各項經濟議題,將埋下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不確定因素。
惟0206地震事件的發生,仍再次暴露了我國防災、救災體系的重大缺失及國土問題,也讓地震預警與災害防救體系的建立開始成為眾所矚目之議題,也讓國人警覺到,台灣位處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屬地震頻繁地帶,加上我國地狹人稠,加以地形陡峭而地質脆弱,無論在氣候或地理環境,屬於天災發生頻繁之國家,卻忽略了人民居住最基本的建築安全要求,更凸顯我國救災資源整合與及時救援的重要性。
本席向來極為重視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事項,爰為避免天災之災難憾事再度重演,更為堅定守護全國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防災需要相關配套來確保民眾的居住安全。爰此,本席認為修正「防災三法」,包括修正災害防救法、建築法及並將都市更新條例納入「防災型都更」刻不容緩,站在保障人民生命及其財產安全之立場上,實有必要應將「防災三法」作為新國會新會期行政院推動之最優先法案。包括積極去補強目前的「災害防救法」、並修改「都市更新條例」,將防災型都更的概念納入法規、並修改「建築法」,全面增訂第三方勘驗的機制,讓建築的結構更加安全,也讓人民居住品質更加安全、更加安心。
本席期許行政團隊除應持續積極作為外,也期許本院所有立委同仁們,可以摒除政治成見,共同研擬完善配套措施來確保台灣人民之居住安全,以人民福祉為首要目標,共同守護台灣人民之生命財產。
台灣因為天然地理環境之故,深受地震和颱風侵襲之所苦,根據遠見雜誌於2016年2月7日「防震,是台灣最迫切的功課!」報導指出,「記者統計921之後,過去15年來,台灣地震次數雖比颱風少,但傷亡人數卻比颱風多。地震在921後,已造成1萬5千人傷亡,比颱風多3倍。顯然,建築物切實防震,是台灣無法忽視的現實。專家已預測,如果什麼都不做,類似這次小年夜的地震若發生在台北,將有4千棟建築物倒塌。這絕對是全民無法承受之痛。」有鑑於此,本席認為台灣和日本氣候及地理環境相近,且面臨之天然災害與我國更是極為相似,但日本政府之防災、救災體系發展卻是十分健全,其多年之災害防救經驗,包括在法規、執行等各方面,皆已有相當經驗深值我國借鏡學習及參考。
以日本於2011年3月11日發生芮氏規模9.0級的「東日本大地震」引發超大海嘯,導致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造成日本空前的災情事件為例,其造成嚴重傷亡及影響日本經濟損失,形成史無前例的毀滅性「複合式重大災害」,可說是日本前所未見的慘重災難,其產生極嚴重的後遺症,不但威脅人民生命更形成國家安全問題。惟日本面對311大地震所造成之嚴重災害,全民舉國上下卻皆能以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且迅速逐次撤離,其災後之應變措施及作為,讓我國實有必要引以為鑑,汲取東大日本大震災之災後重建經驗,以之為檢討改進我國相關災害防救法律及相關措施之最佳借鏡,重新檢討我國災害防救機制、法規與提升都市建築的防災機能。
有鑑於311東日本大地震後,為汲取日本經驗,本院亦曾派員赴日考察,報告指出,日本在各種災害救助上,立法推動「自助.共助.公助」的精神,日本一直致力於減少災害風險,促進、加強及改善防災因應措施。日本經歷1923年關東地震學習到都市火災預防之重要性,從1995年阪神地震學習到建築物結構強化之必要,而歷經2011年311東日本大地震,則讓日本從災害中記取經驗與教訓,重新思考並檢討強化日本的防災政策及法制。基此,從本院同仁考察經驗得知,連日本政府都不斷地精進並提升其防災體制與災害對策。反觀我國,與日本在氣候及地理環境不但相近,且面臨之天然災害與我國更是極為類似,但整體災害防救體系卻是亟待全面檢討,亟需提升並改善之。
此外,值此日本311大地震、福島核災事件屆滿五周年,褔島核災即係因發生超大型複合式天災引起,因為此災難事件,讓我國國人更重視核能安全議題。回想本席於日本311大地震發生後,即以最高民意機關國會議長的身分率領「東日本震災台灣慰問訪日團」至日本訪問三天。嗣於311大地震經過兩年餘,於2013年7月21日再度率團赴日,訪日五天期間,除向日本311大地震災區表達我國政府與人民關懷慰問之外,並考察日本相關防救災政策及核電廠安全設施及核電政策。
本席率團訪日期間,訪團一行深入宮城縣的重災區女川町,並訪視女川核電廠。女川核電廠距離311大地震震央最近,震後遭受海嘯侵襲,惟該廠位於海拔14.8公尺處,高於海嘯之13.8公尺,故可抵擋海嘯,且該廠在靠近海岸處、沿港道路及空地並未設置任何裝備,供電系統未受海水侵蝕,得以確保電力進行機組冷卻,此為該廠與福島一廠不同處,亦為該廠未發生重大災情之主因。此外,震災後該廠在靠海側興建3公尺高之防波堤,現計畫增加至15公尺(加上基地海拔14公尺則高度提高達29公尺),預計2016年3月完工。日本宮城縣的女川核電廠,決定把電廠防波堤的海拔高度提高到29公尺,這將會是日本各核電廠中最高的一座防波堤。
而女川核電廠之所以幸能無恙,未發生類似福島第一核電廠之重大災變,其原因就是在於當初設計時即已考量海嘯因素,將電廠建於海拔14.8公尺的高處且防護設施完善,致使3座反應爐得於災後以冷溫安全停機,未在震災中發生重大損害,其成功應變措施及核安管制技術,確實值得我國學習。據本席了解,行政院為記取日本核災教訓,持續精進及提升各核能電廠核安及防海嘯能力,更以深度防禦的觀念,執行各項強化措施,提升各核能電廠的防災能力,讓本席相當欣慰我國政府為確保核安、保障人民安全所作的努力。職是之故,鑑於福島核電廠事故發生之後,我國內社會對於事故進展及其影響的關心程度,並未隨著時間的過去而降低,政府確實有必要站在民眾角度,學習日本經驗慎重檢討並提升核能的安全問題,以確保全國人民之生命與財產安全。
總統馬英九曾於今(2016)年2月16日公開表示說,以現在的科學,地震沒有辦法預測,但是地震帶來的災害可以預防。政府應該把重建做好,減少不必要的傷亡。總統強調,地震災後復健與重建的工作刻不容緩,有問題就要立刻動手處理,安全第一比甚麼都還重要。以日本為例,因其不斷提升防災系統,自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日本努力提高防災系統,因此,2011年發生東北大地震,挾帶海嘯雖造成逾萬人往生,可是其中純粹因地震搖晃之故致建築物倒塌等原因而造成死亡人數情形卻巨幅降低,甚至比福島電廠更靠近震央的日本女川核電廠都安然無恙,不但沒有倒,地震一發生,所有機器都還停下,完全未受海嘯及地震影響,甚至收容災民在核電廠住了1個月,讓世界各國都相當肯定日本對提升防災及核電廠安全的努力,更汲取教訓。
因此,為期澈底檢視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共同提升我國防災、救災體系之完備,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災害無國界、地域區分,災害的傷害亦無關乎政治立場,國人須同舟共濟,本席誠懇希望各界能摒除成見,發揮立法效能,盡速完成福國利民之「防災三法」─災害防救法、建築法及都市更新條例之修法,以維護全國百姓權益共同努力,以人民福祉為首要目標,共同守護台灣人民之生命財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金平本人的發言。